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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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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668 荣丰控股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0-03-01│ 100.00│ 2250.00万│ ├───────────┼───────────┼───────────┼───────────┤ │配股 │ 1998-06-25│ 8.00│ 8084.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威宇医疗 │ 37662.00│ ---│ 33.74│ ---│ 420.8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拟向控股股│ │ │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 │ │率不超过9.5%,期限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 │ │ 2.公司控股股东为盛世达,盛世达持有公司40.9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 │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4.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 │ │征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 │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名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7层711室 │ │ │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4.法定代表人:王征 │ │ │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 │ │ 6.成立日期:2005年1月21日 │ │ │ 7.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 │ 9.财务数据: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盛世达资产总额272115.45万元,负债总额93591.3│ │ │2万元,净资产178524.12万元,营业收入414.47万元,利润总额2539.84万元,净利润2539.│ │ │84万元。 │ │ │ 10.盛世达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0069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0.91%。 │ │ │ 11.经查询,盛世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向控股股东盛世达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 │ │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 └──────┴────────────────────────────────────────┘ ┌──────┬────────────────────────────────────────┐ │公告日期 │2025-09-27 │ ├──────┼────────────────────────────────────────┤ │关联方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满足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拟向控股股│ │ │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 │ │率不超过9.5%,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向盛世达申请借款│ │ │不超过3000万元。 │ │ │ 2.公司控股股东为盛世达,盛世达持有公司40.9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 │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4.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 │ │征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 │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 │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名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 │ │ 盛世达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0,069,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0.91%。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5992.61万 40.81 99.76 2024-12-10 ───────────────────────────────────────────────── 合计 5992.61万 40.8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10 │质押股数(万股) │5992.61 │ ├────────┼──────────────┼────────┼──────────────┤ │质押占所持股(%) │99.76 │质押占总股本(%) │40.81 │ ├────────┼──────────────┴────────┴──────────────┤ │股东名称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05 │质押截止日 │2027-08-2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5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992.6083万股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天津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荣丰控股集│荣控实业投│ 1.7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资有限公司│ │ │ │ │保证、抵│ │ │ │公司子公司│ │ │ │ │ │押 │ │ │ ├─────┼─────┼─────┼────┼─────┼─────┼────┼───┼───┤ │荣丰控股集│上海汉冶萍│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实业有限公│ │ │ │ │保证、抵│ │ │ │公司 │司 │ │ │ │ │押 │ │ │ ├─────┼─────┼─────┼────┼─────┼─────┼────┼───┼───┤ │荣丰控股集│广东荣控伟│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华国际物流│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荣丰控股集│荣丰甄选(│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浙江)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5│其他事项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获悉,公司第八、享年75岁。公 司及全体员工谨致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达深切慰问。殷建军先生任职公司董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作为董事应尽的职责 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的逝世是公司的重大损失。殷建军先生逝世 后,公司现任董事由7人减少至6人,未低于《公司法》要求的董事会最低法定人数,但低于《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7-23│其他事项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陈晓旭先生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陈晓旭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陈晓旭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陈晓旭先生的通知,陈晓旭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 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2026-07-0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6-1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16│其他事项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征、王焕新、王海燕、谢高: 经查,你公司2025年三季度部分跨境物流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准确判断业务实质并采 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信 息披露办法》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财务 总监王海燕、董事会秘书谢高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财务总监王海燕、董事会秘书谢高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 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同时,公司将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 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充 分吸取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0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4-17│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拟向控股股东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 超过9.5%,期限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2.公司控股股东为盛世达,盛世达持有公司40.9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征对 该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 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7层711室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征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年1月21日 7.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9.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盛世达资产总额272115.45万元,负债总额93591.32 万元,净资产178524.12万元,营业收入414.47万元,利润总额2539.84万元,净利润2539.84 万元。 10.盛世达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0069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0.91%。 11.经查询,盛世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盛世达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为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 2026-04-17│其他事项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 2026-04-1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 2026-04-17│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2亿元,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系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前提 下进行,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场波动情 况影响,委托理财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 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投资方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 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4.投资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 ──────┬────────────────────────────────── 2026-04-17│其他事项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 收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法院判决书决定对部分无法收 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2483万元。 二、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 响。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根据法院判决书执行,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4-1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荣控” ,证券代码仍为“00066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 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荣丰控股”变更为“*ST荣控”, 证券代码仍为“00066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变更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6,1 48,997.25元、26,146,847.58元、25,024,719.70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402,273,477.75元 ,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9,919,643.50元。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 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荣控”,证券代码 仍为“00066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2026-04-17│其他事项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基 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薪酬管理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参考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1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 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23,494,702.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6-03-0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6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6-02-14│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无法与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取得联 系,刘长坤先生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除上述职务外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长坤先生原定任职期限为2023年12月21日至 2026年12月20日,离任自股东会解除其职务时生效,其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 刘长坤先生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将对刘长坤先生离任后空缺的独立 董事席位作出补选安排。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刘长坤先生离任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公司于2026年 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拟补选陈晓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晓旭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 经出具书面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2-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 2026-01-0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5-12-23│其他事项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4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30108.98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收费6069.23万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8510.7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无待审理中的诉讼 案件。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等提供年 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娟,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参与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深圳市京基智 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 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 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6家上市公司及22家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 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上期审计收费90万元,本期审 计费用预计较上期将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扩大,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和审计 服务工作量增加等。 ──────┬────────────────────────────────── 2025-12-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 ──────┬────────────────────────────────── 2025-09-27│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拟向控股股东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 超过9.5%,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向盛世达申请借款不超过 3000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为盛世达,盛世达持有公司40.9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征对 该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 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7层711室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征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年1月21日 7.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8.股权结构图: 9.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盛世达资产总额272627.66万元,负债总额96643.37 万元,净资产175984.29万元,营业收入209.44万元,利润总额6487.49万元,净利润6487.49 万元。 10.盛世达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0069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0.91%。 11.经查询,盛世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盛世达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9.5%,期限为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向盛世达申请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主要用于临时周转,时间较短,且无抵押及担保,贷款利率 主要考虑公司获取资金的难度及盛世达的资金成本等因素,盛世达获取资金的综合成本约为8. 5%。公司目前也正在积极推进与银行的直接合作,尽量减少使用控股股东的实际借款,以降低 企业资金成本。综上,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2025-09-11│其他事项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会议、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最新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对龚秀生女士、刘营权先生、辛化岐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 2025-09-1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 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秀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9月3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 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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