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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00066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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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669 ST金鸿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11-24│ 4.60│ 5878.10万│ ├───────────┼───────────┼───────────┼───────────┤ │增发 │ 2012-12-14│ 12.38│ 21.85亿│ ├───────────┼───────────┼───────────┼───────────┤ │增发 │ 2014-12-24│ 21.10│ 16.9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衡阳金储发电有限公│ 100.00│ ---│ 2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油金鸿陕西子长天│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然气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 ├─────────┼─────┼─────┼─────┼─────┼──────┼──────┤ │衡阳金储能源有限公│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衡阳-常宁水口山天 │ 1.56亿│ 0.00│ 1.56亿│ 100.00│ -542.33万│ 2017-10-01│ │然气管道工程项目 │ │ │ │ │ │ │ ├─────────┼──────┼─────┼─────┼─────┼─────┼──────┤ │应县-张家口输气管 │ 7.85亿│ 0.00│ 1.29亿│ 100.00│ 0.00│ 2019-12-31│ │道支线工程项目 │ │ │ │ │ │ │ ├─────────┼──────┼─────┼─────┼─────┼─────┼──────┤ │张家口市宣化区天然│ 2.83亿│ 0.00│ 2.83亿│ 100.00│-3267.06万│ 2015-12-31│ │气利用工程项目 │ │ │ │ │ │ │ ├─────────┼──────┼─────┼─────┼─────┼─────┼──────┤ │LNG和CNG加气站项目│ 1.73亿│ 0.00│ 1.38亿│ 100.00│ -515.43万│ 2015-12-31│ ├─────────┼──────┼─────┼─────┼─────┼─────┼──────┤ │偿还银行贷款 │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0.00│ 2015-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4亿 21.50 --- 2017-05-05 联中实业有限公司 3450.00万 7.10 --- 2018-05-22 益豪企业有限公司 1950.00万 4.01 --- 2018-05-22 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40.50万 3.58 --- 2015-04-09 ───────────────────────────────────────────────── 合计 1.76亿 36.1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金鸿控股集│张家口应张│ 5.1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中油金鸿华│ 3.5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北投资管理│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金鸿控股集│ 1.68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是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金鸿控股集│ 1.12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是 │ │团股份有限│团股份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沙河中油金│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通天然气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中油金鸿华│ 9193.1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北投资管理│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张家口中油│ 7980.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金鸿天然气│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中油金鸿天│ 7480.00万│人民币 │2026-03-18│2029-03-18│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然气输送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张家口市宣│ 6908.9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化金鸿燃气│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中油金鸿华│ 6819.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北投资管理│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张家口市宣│ 62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化金鸿燃气│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4000.00万│人民币 │2026-05-22│2027-11-15│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4000.00万│人民币 │2023-06-30│2026-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3900.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3500.00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3-10│2028-03-1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6-30│2026-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600.00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420.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400.00万│人民币 │2025-10-20│2026-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400.00万│人民币 │2025-10-20│2026-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080.00万│人民币 │2025-10-20│2026-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000.00万│人民币 │2023-06-30│2026-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000.00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3-10│2028-03-1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3-10│2028-03-1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000.00万│人民币 │2023-10-01│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990.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850.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825.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800.00万│人民币 │2023-10-01│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794.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750.00万│人民币 │2023-10-01│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700.00万│人民币 │2025-09-14│203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614.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380.00万│人民币 │2025-10-20│2026-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156.25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0-20│2026-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10│2028-03-1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1-13│2026-11-0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000.00万│人民币 │2026-05-22│2027-11-15│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950.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925.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925.0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900.00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720.00万│人民币 │2025-10-20│2026-10-2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580.87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538.91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487.50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北京正实同│ 3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创环境工程│ │ │ │ │担保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307.24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92.26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287.33万│人民币 │2022-12-29│2029-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117.28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93.52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鸿控股集│衡阳市天然│ 53.70万│人民币 │2025-12-25│2027-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股份有限│气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03│其他事项 ──────┴────────────────────────────────── 2026年7月3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 26年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郭韬先生、牛威先生、李蕾女士、李文鹏先 生,独立董事管雪青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拟将 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减少至4名,独立董事人数仍为3 名。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 席位的议案》。同时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海涛先生、赵睿先生、谢伊清女士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向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董事改选完成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新任董事及3名留任董事。同日,公司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同意选举李海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 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海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后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规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衡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内容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124483526G 名称: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海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海洋天然气开采;陆地石油和天然气 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册资本:68040.8797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02月11日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合江街道计量大道88号4号栋 ──────┬────────────────────────────────── 2026-07-21│其他事项 ──────┴────────────────────────────────── 2026年7月20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公司已顺利完成董事会席位调整、董事改选、 《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修订等事项。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法定代表人 进行变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席位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减少至4名,独立董事人数仍为3名。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海涛先生 非独立董事:李海涛先生、叶桐先生、赵睿先生、谢伊清女士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姚 宪弟先生、向左先生本次董事改选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 新任董事及3名留任董事。上述新任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 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海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海涛先生担任公司 董事长后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规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相关事宜。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2026-07-0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5层会议室 ──────┬────────────────────────────────── 2026-07-04│其他事项 ──────┴──────────────────────────────────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 会席位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席位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 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减少至4名,独立董事人数仍为3名。 二、公司董事离任及改选的情况议 鉴于《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部分董事向董事会递 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进行改选。 (一)部分董事任期届满前离任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郭韬先生、牛威先生、李蕾女士、李文鹏先生分别向董事 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郭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法定代 表人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牛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蕾 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文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辞职后,郭韬先生、李蕾女士、李文鹏先生 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牛威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管雪青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管雪青女士申请 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郭韬先生、牛威先生、李蕾女士、李文鹏先 生及管雪青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 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离任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离任董事均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二)董事会改选情况 经控股股东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海涛先生、赵睿先生、谢伊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向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 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向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3名 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与留任非独立董事叶桐先生、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和姚宪弟先生 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29│其他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与产业投资人洛阳宏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洛阳宏创”)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李文浩先生与洛阳宏创、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或“法院”)同意金鸿控股先行 进行庭外重组,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 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 或不能履行等风险;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 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提交的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 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坤杰能源的通知,坤杰能源就前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后,天洪基业持有坤杰能源69.00%合伙份额,担任坤杰能源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天洪基业实际控制坤杰能源,并通过坤杰能源控制上市公司140899144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20.71%。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坤杰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徐博先生变更为李 文浩先生。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 长期持续发展,公司2026年度计划在总额度112000万元人民币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金融机构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票据、融资租赁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考虑上述实际需求,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 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在总授信额度112000万元内,允 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担 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授 信)及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签字等相关事项 ,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 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信用品种及相应的担保手续。相关授权期限为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 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具体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公 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和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范围。 2026年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对本公司、本公司下列控股子公司(共计6家)的生产经营 所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专项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1 2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5993.67万元的1868.64%。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金鸿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鸿控股”)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 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 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 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进行预计负债的条件判断, 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429.22万元;公司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 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 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计提预计负债703.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 预计负债的议案》。 ──────┬────────────────────────────────── 2026-04-29│其他事项 ──────┴──────────────────────────────────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四)项的规定,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 司涉及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 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即使本 次股票交易被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股票 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3、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前期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同时, 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于2025年4月28日为公司出 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 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经年审会计师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四)项的规定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 险警示的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8条及第9.8.7条规定,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 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内 字第260000045号),并且出具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1年度至2024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264号)。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 26年4月28日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近日,神州界牌矿山开采系统技术升级改造工作已完成,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2、神州界牌主营业务系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专注于钠长石、高岭土等陶瓷原料的开采和 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地板砖、陶瓷杯等传 统陶瓷制品。本次复产后,神州界牌的矿山性质及产品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仍仅限于传统建 筑陶瓷、日用陶瓷等下游领域,不会用于光伏玻璃、高端陶瓷、电子玻璃等所谓“核心刚需原 料”,与半导体材料、晶片等高科技领域无任何关联。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复产情况 2025年9月26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子公司湖南神州 界牌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界牌”)临时停产的报告。为提升矿山开采的工艺技术水 平,采用更为安全、环保与经济的开采工艺,神州界牌需临时停产,对所属矿山开采系统进行 全面的技术升级改造。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近日,神州界牌矿山开采系统技术升级改造工作已完成,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 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353,131,530.43元,实收股 本为680,408,797.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实现重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实现 了多年以来的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存在连续亏损情况,导致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系-23.53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积极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2026年2月9日,债权人苏州乾泓鑫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 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 整申请。2026年2月24日,衡阳中院复函同意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由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庭外重组辅助机构。目前公司庭外重组相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公司将持续全力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积极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充实资金与资源支撑 ,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通过与债权人友好协商,在庭外重组程序中积极解决公司 的历史债务问题。通过投资引入与债务化解并举,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夯实燃气主业,增强主业盈利能力 公司拥有自己的长输管线及多年建成的相对完善的城市管网,为公司燃气业务在各区域深 度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衡阳城网市场,深耕细作,持续挖掘存量用户 的用气潜力,通过优化管网调度、提升运维效率、完善客户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天 然气供应市场份额。全面摸排工业及商业用户的实际用气需求,结合用户用能特点,提供稳定 可靠的管道天然气供应方案。发挥公司在燃气输送和终端销售环节的绝对控制权,以灵活的价 格策略和优质的供气服务提升用户黏性,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工商业及居民用户,推动天然气主 业的稳步增长。此外,公司将加强管网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安全巡检,保障燃气输配系统安全平 稳运行,持续提升天然气供应的可靠性与服务质量。 3、加强公司管理,严控成本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提升运营效率。一是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合理配置人员,精简冗余岗位,推行绩效导向的考核体系,激发员工积极性;二是严格控制非 生产性支出,压缩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期间费用,推行预算精细化管理,杜绝不必要的 开支;三是加大增效改善力度,通过技术改造、流程优化、能源管理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 升燃气输配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目标。 4、加大对外债权催收力度,全面清理不良债权 公司将通过各种合法手段积极对外部债权进行催收,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催收函、电话催收 、现场拜访、法律诉讼等方式,力争尽快回笼资金。对于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债权,公司仍将继 续保留追索权利,不放弃任何可能的回收机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 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结合根据公司2025年度完成 的经营业绩和薪酬考核结果,公司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 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2026-04-29│其他事项 ──────┴────────────────────────────────── 1、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 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 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24年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 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在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2025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沙河 金通失控事项系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之一。公司2021年12月23日丧失对子公司沙河金通的控制 权,2025年4月14日,沙河金通母公司华东公司与湖州岩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州岩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2025年度 内部控制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9.4.1条第(六)项“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预计2025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00万元至1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8643. 93万元至-4321.9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02元/股至0.03元/股。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 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 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金鸿控股先行进行庭外重组,不代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 院”或“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 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 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 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24年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 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 《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在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2025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沙河 金通失控事项系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之一。公司2021年12月23日丧失对子公司沙河金通的控制 权,2025年4月14日,沙河金通母公司华东公司与湖州岩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州岩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2025年度 内部控制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9.4.1条第(六)项“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若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界牌”)处于临时停产 状态。目前,神州界牌为提升矿山开采工艺技术水平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其主营业务为钠长石 、高岭土等传统陶瓷原料的开采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为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产品 主要用于生产地板砖、陶瓷杯等传统陶瓷制品。受下游行业不景气影响,2025年上半年神州界 牌营业收入为1530.87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2.39%,较2024年同期降幅明显;净利润为 -149.87万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0.35%,占比较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技改完成复产后 ,神州界牌的矿山性质及产品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仍仅限于传统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等下游 领域,不会用于光伏玻璃、高端陶瓷、电子玻璃等所谓“核心刚需原料”,与半导体材料、晶 片等高科技领域无任何关联。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庭外重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24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函》,同意金 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 外重组。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清算组担任 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 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2月25日,辅助机构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详情请参阅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1)。 为依法有序推进金鸿控股庭外重组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 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辅助机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 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庭外重组工作安排,协 助、监督公司自主公开招募和遴选金鸿控股重整投资人。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以下简 称“《招募公告》”)。 2026年4月9日,公司在辅助机构监督协助下顺利组织召开产业投资人评审遴选会,确定洛 阳宏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阳宏创”或“产业投资人”)为公司庭外重 组及重整中选产业投资人。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遴选 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详情请参阅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4)。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产业 投资人洛阳宏创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 2026-04-04│债务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00%,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保证 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豁免至1亿元。两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均仅限于1亿元 本金,不含利息、罚息、复利等其他费用。债权人可自主选择向任一保证人追偿。 3、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4、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5、本次事 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务重组事项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经协议签署方决策部 门审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6 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东方河 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债务重组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河北分公司”)受让 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以下简称“原债权人”或“沙河建行”)对沙河中油 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沙河金通”)所享有的贷款债权。金鸿控股全 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就上述贷款债权向原债权人 提供的保证担保随同贷款债权转移至中国东方河北分公司。 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各方确认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原欠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务总额约2.61亿元,其中本金1.33亿元。本次重组安排主要如下:金 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保证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 限公司的担保责任豁免至1亿元。两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均仅限于1亿元本金,不含利息、罚息、 复利等其他费用。债权人可自主选择向任一保证人追偿。 (二)交易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东方河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 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尚需经协议签署方决策部门审 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 3、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除协议签署方外其他第三方同意 。 ──────┬────────────────────────────────── 2026-04-04│债务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00%,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本次债务重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增保证人,为三家 主债务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 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所欠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同时,原保证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在公司担保合法有效为前提 下,由8.52亿元豁免至5亿元。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担保人应偿付1000万元现金,该款项 将直接冲减债务本金。 3、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4、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务重组事项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经协 议签署方决策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6 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长城河 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债务重组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于2021 年6月通过竞价方式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张家口分行”)收 购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于2022年9月通过竞价方式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口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张家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化支行(以 下简称“建行宣化支行”)收购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 公司债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前述债权本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5.99亿元。金鸿控股全资子公 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就上述贷款债权向中行张家口分行 、建行张家口分行及建行宣化支行提供的保证担保随同贷款债权转移至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 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新增保证人,为三家主债务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所欠中国长城河北分公 司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原保证人中油金鸿的担保责任 ,在公司担保合法有效为前提下,由8.52亿元豁免至5亿元。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担保人 应偿付1000万元现金,该款项将直接冲减债务本金。此外,本次债务重组仅为对中油金鸿的部 分保证责任有条件免除,并不导致主债权相应减免。 (二)交易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 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尚需经协议签署方决策部门审 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 3、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除协议签署方外其他第三方同意 。 ──────┬────────────────────────────────── 2026-04-0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3日 ──────┬────────────────────────────────── 2026-03-27│其他事项 ──────┴────────────────────────────────── 鉴于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因债务人/被担保人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决策机构未予 同意,无法继续推进,所涉事项已不具备审议基础。对此,公司前期已进行相应风险提示,公 司在2026年3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债务重组及 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中,就本次债务重组协议尚需经协议签署方决 策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存在不确定性等事项予以提示。同时,为节约会议资源,经董事会审 慎决定,取消原定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取消原定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 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股东会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取消股东会会议的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3-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3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2026-03-13│债务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00%,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及相关担保事项:在重组期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以1.33亿元本金为固定计算基数,按年化8%计收重组收益,债务人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 日支付收益,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若债务人按期足额清偿全部本金及收益,债权人同意豁免 其余债务。保证人中油金鸿的保证责任相应限定于本次债务重组确定的等额于重组收益计算基 数初始数额的金额(即本金1.33亿元)。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务重组事项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经协 议签署方决策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6 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债务重组及相 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债务重组及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及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河北分公司”)受让 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以下简称“原债权人”或“沙河建行”)对沙河中油 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沙河金通”)所享有的贷款债权。金鸿控股全 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就上述贷款债权向原债权人 提供的保证担保随同贷款债权转移至中国东方河北分公司。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系在重组期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以1.33亿元本金 为固定计算基数,按年化8%计收重组收益,债务人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收益,到 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若债务人按期足额清偿全部本金及收益,债权人同意豁免其余债务。保证 人中油金鸿的保证责任相应限定于本次债务重组确定的等额于重组收益计算基数初始数额的金 额(即本金1.33亿元)。 (二)交易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债务重组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 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 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尚需经协议签署方决策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 3、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除协议签署方外其他第三方同意 。 (一)债权人 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723355016G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贾海峰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7日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20层)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中国东 方河北分公司与其母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 易,债务重组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核查,中国东方河北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东方河北分公司母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13185.93亿元,净资产1624.18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058.33亿元,净利润31.66亿元 。 ──────┬────────────────────────────────── 2026-03-04│其他事项 ──────┴────────────────────────────────── 1、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本次招募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 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性。 2、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或“法院”)同意金鸿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 重整,庭外重组是为了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本次业 绩预告相关数据系基于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应修正的情况。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预告数据与最终审 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尤其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管理费用”“信 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等项目的确认与计量,部分事项涉及会计估计及相关专业判断, 其最终认定尚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报中发布的 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等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实际计提金额将需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 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确定,不排除经审计后业绩预告相关金额进一步重大不利变动,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根据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在2025年度报告披 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2-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或“法院”)同意金鸿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 重整,庭外重组是为了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根据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在2025年度报告披 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24年被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 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2月9日,公司收到债权人苏州乾泓鑫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 由,向衡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 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6)。 2026年2月10日,公司致函衡阳中院,恳请同意公司根据《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 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号)第26条等相关规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基 本原则,先行实施以衔接庭内重整为目的的庭外重组,并同意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 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公司庭外重组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公司将在 辅助机构监督指导下,自行开展清产核资、招募重整投资人、与相关方协商谈判、维持日常经 营、自主管理财产及营业事务、制定庭外重组方案等各项工作。 2026年2月24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函》,衡阳中 院同意由清算组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院同意庭外重组申请及指定辅助机构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函》,衡阳中 院同意由清算组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具体内容如下: 经研究,为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根据《全国 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切实审理好上 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文件精神,衡阳中院同意由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清算组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 ──────┬────────────────────────────────── 2026-02-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或“法院”)同意金鸿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 重整,庭外重组是为了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根据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在2025年度报告披 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24年被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 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2月24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函》,同意金 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 外重组。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清算组担任辅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 进行庭外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为加快推动金鸿控股庭外重组及重整相关工 作,辅助机构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金鸿控股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26日前(含当日),根据《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 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辅助机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 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债权申报仅采取线上申报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应通过债权申报系统网 站https://lawporter.com进行线上申报。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债权人无须前往 辅助机构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可登录上述 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 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辅助机 构申报债权。辅助机构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 的债权申报材料,辅助机构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不予以登记。 二、辅助机构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律师、石律师 联系电话:0734-8174107、16681910669(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联系邮箱:jhkgfzjg@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 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辅助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 2026-01-31│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系基于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预告数据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尤其涉及“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管理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等项目的确认与计 量,部分事项涉及会计估计及相关专业判断,其最终认定尚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存在不 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报中发布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未决诉讼 确认的预计负债等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实际计提金额将需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数据确定,不排除经审计后业绩预告相关金额进一步变动。 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24年被出具 “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按照本次业绩预告,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在2025年度报告 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 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 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 计结果为准。 ──────┬────────────────────────────────── 2026-01-22│以资抵债 ──────┴──────────────────────────────────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 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 保,以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2021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7)。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于2023年1月16 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7,600万元整,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重为205.12%,借款期限为36个月。按照 协议约定,中油金鸿应于2026年1月19日支付到期本金,截至本公告日仍未偿付,尚在协商解 决方案。 ──────┬────────────────────────────────── 2025-12-11│对外担保 ──────┴────────────────────────────────── 本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0%,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持 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投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油新兴 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新兴”),交易发生时点中油新兴为公司关联方,故 公司为原华北投资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转为了为关联公司提供的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截至披露日中油新兴已不再为公司关 联方,上述担保不再为关联担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 保,随着相关借款到期,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不再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截至 目前,因华北投资股权仍属于质押状态,相关解质押手续仍在办理中,暂无法办理股权变更手 续,且上述借款尚存在部分借款暂未到期,公司已就相应事项多次与相关银行协商,但对方均 暂不同意撤销或替换相关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中涉及公司及其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张家口市宣化 金鸿燃气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627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主债务人张家口市宣化 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与债权人协商,就上述担保涉及的借款展期二年,需重新签署担保协议(和 解协议),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169.22%。 本次对外担保及该担保对应的借款详细情况如下: 此项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 准。 ──────┬────────────────────────────────── 2025-12-11│债务重组 ──────┴────────────────────────────────── 1、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担保方,以分期支付现金的方式代偿部分债务;债权人将相 应豁免公司对原债务中部分本金及特定期间利息的担保责任。 2、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务重组事项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经 债权人决策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5 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 。现将相关债务重组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资”)受让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原债权人”)对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所享有的贷款债权。金鸿控股就上述贷款债权向原债权人提供的保证担保随同贷款债权转 移至山东金资。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事项是综合考虑各方资金、经营等因素,金鸿控股作为担保方,现自愿 承担担保责任,承诺代债务人向山东金资偿还债务人民币3600万元,将首笔代偿款项按时足额 偿还至山东金资后,山东金资豁免金鸿控股部分担保责任。 (二)交易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尚需经债权人决策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 3、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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