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76 智度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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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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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资本优先级基金│ 11085.97│ ---│ ---│ ---│ 47.4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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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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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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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Spigot公司的现│ 16.11亿│ 3.18亿│ 16.66亿│ 103.44│ 3.87亿│ 2016-05-23│
│金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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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重组相关费用 │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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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athTradingDesk │ 5729.94万│ ---│ 1913.82万│ 100.00│ ---│ ---│
│开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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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数字营销体│ 4.30亿│ ---│ ---│ ---│ ---│ ---│
│系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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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项目 │ 8600.0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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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项目 │ 5900.0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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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平台(胜效通)│ 9359.85万│ ---│ 1100.34万│ 100.00│ ---│ ---│
│的升级及功能完善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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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业务的海外发行│ 1.48亿│ ---│ 799.92万│ 100.00│ ---│ ---│
│及推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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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游戏项目的研发项│ 1.19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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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超级App项目 │ 1.74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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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媒体资源采购项│ ---│ ---│ 11.00亿│ 100.00│ ---│ 2018-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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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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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30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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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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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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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瑞泰众和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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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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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转让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
│ │ 受让方:北京瑞泰众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
│ │ 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在上海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571.4299万│
│ │人民币。甲方持有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 │ 甲方同意将持有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3571.4299万元人民币 │
│ │,实缴出资额3571.4299万元人民币)以一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 │
│ │购买该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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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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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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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掌酷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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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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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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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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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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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智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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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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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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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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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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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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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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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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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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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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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邑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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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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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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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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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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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智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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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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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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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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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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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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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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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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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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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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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清 1200.00万 3.82 --- 2016-03-25
上海今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993.10万 3.01 98.28 2019-09-18
上海易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831.00万 2.93 --- 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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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024.10万 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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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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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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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西藏亦复广│ 2.00亿│人民币 │2020-09-28│---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告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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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上海智度公│ 1.00亿│人民币 │2022-01-14│---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司、西藏亦│ │ │ │ │担保 │ │ │
│ │复广告有限│ │ │ │ │ │ │ │
│ │公司、上海│ │ │ │ │ │ │ │
│ │佑迎广告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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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西藏亦复广│ 1.00亿│人民币 │2019-12-02│---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告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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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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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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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下属海外公司清盘的议案》,同意下属海外公司PositionMobile
LtdSEZC(以下简称“PM公司”)清盘,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PM公司当地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代表公司具体执行PM公司清盘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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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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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智
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
过10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
更大价值,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
超过10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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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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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于2023年1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调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5元/股,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为自2024年4月19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
起3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19日。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前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07)。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1775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最高成交价为6.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8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71388445.4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8)。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积极实施股份回购,但由于回购实施期
间内共248个交易日中超过60%的交易日为当天股票交易最低价高于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50
元/股)或根据当时适用的回购规则属于定期报告窗口期不能实施回购的情况,截至回购股份
方案的回购期届满(2024年1月30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未达到回购股份方案的下限,
占回购股份方案的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的47.6%。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关于
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政策号召,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在回购股份方案未履行完毕的回购金额内(不低于人民币7861.16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2861.1
6万元)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具体为: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8.05元/股,未超过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延期为自2024年4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
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19日,除此之外,回
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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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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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
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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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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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股份”)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23年2月2日,你公司发布《回购报告书》称,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
购公司股票,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3年1月30日
)起12个月内,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截至2024年1月30日,本次回购期限届
满,你公司回购金额仅为7138.84万元,回购金额显著低于回购报告书约定的回购总额下限。
你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
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的情形,根据《证券法》第
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
监管措施,你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
报送整改方案。你公司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诚实守信,杜绝此类行为再
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相关情况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同时将根据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整改方案并积极进行整改。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
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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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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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股份”)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现
公告如下:
一、关于回购金额低于约定的回购总额下限的整改措施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2023年回购股份
方案的实施期限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关于回购期
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24年1月30日,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期限届
满,回购公司股份11217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回购金额为人民币7138.84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回购金额低于约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上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
约定实施回购”的情形。
为此,公司制定如下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
(一)整改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
6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深
证上〔2023〕1142号),公司拟于2024年4月内尽快依法召集董事会,并尽快召集股东大会(
如需),审议有关延长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补充回购方案(以下简称“2024年回购
股份方案”)。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在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未履行完毕的额度范围内(不低于人民币7861.16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22861.16万元)继续实施股份回购;(2)结合目前市场情况,依法提高回购价格上
限;
(3)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如需);(4)为尽快完成整
改,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该方案之日
起3个月内;
(5)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同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
为切实履行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制定详细的资金计划,提前安排并预留资金,积
极落实本次股份回购整改事宜;同时,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强化相关人员内控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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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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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南先生
的书面卸任报告,赵南先生因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申请卸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南先生的卸任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南先生卸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法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赵南先生卸任董事会秘书不会影响公司依
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赵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
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赵南先生为公司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和信息披露等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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