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77 ST海龙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5.73│ 3.09亿│
├───────────┼───────────┼───────────┼───────────┤
│首发融资 │ 1990-07-05│ 100.00│ 1421.00万│
├───────────┼───────────┼───────────┼───────────┤
│配股 │ 1998-07-30│ 5.90│ 2541.89万│
├───────────┼───────────┼───────────┼───────────┤
│配股 │ 2002-09-16│ 7.20│ 1.6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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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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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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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弗海龙飞控科│ 1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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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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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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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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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安市群健航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不│标的类型 │股权 │
│ │少于4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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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多弗海龙飞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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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洪、王六生、王春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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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多弗海龙飞控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海龙飞控”)以现金方式收购西安市群健航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群健航空”或“目标公司”)不少于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龙飞控将成为目标 │
│ │公司控股股东。 │
│ │ (一)协议各方 │
│ │ 受让方(甲方):北京多弗海龙飞控科技有限公司 │
│ │ 目标公司(丙方):西安市群健航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合称乙方):群健航空现有股东王洪、王六生、王春喜 │
│ │ (二)交易方式 │
│ │ 甲方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通过现金受让方式,合计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不│
│ │少于40%股权并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 │
│ │ 乙方拟同意向甲方出售该等股权并放弃目标公司控制权。 │
│ │ (三)意向收购价格与定价机制 │
│ │ 本次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将结合甲方对丙方的尽职调查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
│ │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中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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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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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乐集团有限公司 2.00亿 23.15 --- 2017-12-25
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 1.36亿 15.68 67.75 2025-04-02
─────────────────────────────────────────────────
合计 3.36亿 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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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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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质押股数(万股) │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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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6.50 │质押占总股本(%) │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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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戴白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天海龙”)于2025年4月1日收到第一│
│ │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南科技”)的书面通知,获悉康南科技所│
│ │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15 │质押股数(万股) │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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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6.50 │质押占总股本(%) │10.77 │
├────────┼──────────────┴────────┴──────────────┤
│股东名称 │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戴白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31 │解押股数(万股) │93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0日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9300.0万股给上海戴白科技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31日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15 │质押股数(万股) │6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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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1.25 │质押占总股本(%) │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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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北京龙昇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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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6月4日康南科技将其中138000000股股票质押给北京龙昇商贸有限公司,并办理 │
│ │了股票质押登记。康南科技于2025年1月10日,将部分已质押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 │
│ │,并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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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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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北京多弗海│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龙能源科技│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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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北京多弗海│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龙能源科技│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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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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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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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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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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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
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兴荣先生已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胡兴荣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各项决策机制运行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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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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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南科技”)的一致行动人玖融普信(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融普
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调整或无法实施的
风险。如在增持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康南科技的一致行动人玖融普信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
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玖融普信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玖融普信(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公司第一大股东康南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3800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97%,玖融普信持有公司股份6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
.18%。玖融普信与康南科技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23.15%。
3.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玖融普信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玖融普信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
计划过程中,玖融普信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不基于玖融普信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相关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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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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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4层402B、403A3.表决方式: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2人,代表股份263632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
.5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050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
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7人,代表股份63122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0人,代表股份63632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36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0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5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7人,代表股份63122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
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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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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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季长彬先生出具的《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季长彬先生于2026年6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季长彬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资金: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
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后无后续增持计划。
二、相关承诺
季长彬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在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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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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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
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6.保障范围:被保险人因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时的不当行为,而于保险期间
遭受赔偿请求所导致的损失(不当行为主要包括疏忽、遗漏、误导、过失、不当陈述、不当雇
佣、违反授权、应作为而不作为等非故意行为)。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
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期限
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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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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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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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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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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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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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天海龙”)于2026年1月28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恒天集团”)计划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2591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
公司近日收到恒天集团《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恒天集团本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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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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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多弗海龙飞控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飞控”)以现金方式收购西安市群健航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群健航空”或“目标公司”)不少于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龙飞控将成为目
标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目前尚未
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本次收购事项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及履行必要决
策审批程序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
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意向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可能存在交易推进不确定
性风险、投资决策调整风险、业务整合与经营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3月12日,海龙飞控与目标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王洪、王六生、王春喜签署《股权收
购意向协议》,海龙飞控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目标公司不少于40%股权,最终股权比例、交易价
格将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收购协议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海龙飞控将成为目标公司的
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
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洪:男,198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目标公司执行董事。
王六生:男,197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目标公司总经理。
王春喜:男,199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目标公司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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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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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恒天集团在20
26年2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本次权益
变动后,恒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2131047股减少至54111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7.19%减少至6.2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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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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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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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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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股份62131047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7.19%)的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91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3.00%)。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作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详情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股东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621310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回收资金用于纺机主业发展。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2012年恒天海龙破产重整司法划转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2591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27日—2026年
5月26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在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指出“(1)中国恒
天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2)恒天集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
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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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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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4层402B、403A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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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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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4层402B、4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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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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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现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机构。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
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
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
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人员信息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
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
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
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王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中审
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涛最近3年未收(受)
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徐瑞松、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永拓担任,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
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
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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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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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恒天集团在20
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627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69%。本次权益变动后,恒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86397747股减少至7177074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0.00%减少至8.3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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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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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决议,与会职
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姜大广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姜大广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姜大广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
职工代表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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