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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讯(0006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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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000687 华讯退 更新日期:2022-06-15◇ 通达信沪深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南京澳讯人工智能 50.00 --- 20.00 --- -26.29 人民币 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南邮通信网络 15.00 --- 10.00 --- -15.00 人民币 产业研究院有限公 司 ───────────────────────────────────────── 【2.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1-10-16 │ ├─────┼─────────────────────────────────┤ │关联方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1、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 │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追加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在两年内向公司无偿提供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 │ │ │财务资助。上述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即将到期,华讯科技为支持公司经│ │ │营发展,同意将上述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延续,本次续期的额度为不超│ │ │过5亿元,资助的期限为一年。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 │ │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 │ │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华讯科技(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 │ │ │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3、关联董事骆睿先生、关联董事李承刚先生、关联监事黄志杰先生、 │ │ │关联监事何国林先生对《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 │ │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 4、因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无偿向公 │ │ │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讯方舟股份│ │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需经过有关部│ │ │门批准。 │ └─────┴─────────────────────────────────┘ 【3.重大事项】 ──────┬────────────────────────────────── 2022-06-15│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广东省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3日10时至2022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 s://sifa.jd.com/2577)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讯科技”)所 持有的公司125695802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 据上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本次拍卖结果为流拍。 根据2022年6月14日上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网上拍卖因无人 出价已流拍。 本次拍卖流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公司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 2022-06-03│其他事项 ──────┴────────────────────────────────── 一、拟聘任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 决定》(深证上〔2022〕48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 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进行挂牌转 让。公司应当聘请主办券商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相关业务, 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 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城国 瑞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及授权办理退市挂牌相关业务的议案》,同意聘请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担任推荐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主 办券商暨持续督导券商,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并委托长城国瑞提供股份转让服务, 办理股份在中登深圳分公司退出登记,股份确权,股份在中登北京分公司登记和在退市板块挂 牌转让等有关事宜。公司管理层将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尽快与长城国瑞完成《委托股票转让协 议书》等签署。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 二、拟聘任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80611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2月28日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李鹏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交易服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 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 券承销与保荐)。 ──────┬────────────────────────────────── 2022-05-19│其他事项 ──────┴──────────────────────────────────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华讯;证券代码:000687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26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 易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4.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 、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 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华讯方舟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482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简称:*ST华讯 证券代码:000687。 ──────┬────────────────────────────────── 2022-05-10│其他事项 ──────┴──────────────────────────────────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20023号),因公司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 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 意投资风险。 ──────┬────────────────────────────────── 2022-05-06│其他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20 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经审计的2 021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拟终止公司 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138号),深交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 022年修订)》9.3.14条的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 询获悉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公司 诉讼金额:81.81万元 案由:郭明利与公司合同纠纷,由于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新增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2-04-25│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 厦A8层; 吴光胜,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沈卫,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兼董事; 张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王巍,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湘平,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 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潘忠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赵术开,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曹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宋晏,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谢维信,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张玉川,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李晓丛,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刘琳,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路威,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余勇,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汤琪,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陆建国,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诸志超,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黄立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经查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 号)及本所查明的事实,*ST华讯《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 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华讯之子公司南京华讯 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购销交易,虚增*ST华讯201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267.48万元, 占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6.1%;虚增*ST华讯2016年利润总额2881.16万元,占201 6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4.44%;虚增*ST华讯2017年上半年利润总额7641.02万元,占201 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94%;虚增*ST华讯2017年利润总额11831万元,占2017年年度报 告披露利润总额的71.52%;虚增*ST华讯2018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771.79万元,占2018年半年度 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8.09%。 *ST华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 规定。 *ST华讯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光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 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华讯时任总经理兼董事张沈卫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 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华讯时任财务总监张峥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ST华讯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巍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上述 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ST华讯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湘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责任。 *ST华讯时任董事潘忠祥、赵术开,时任独立董事曹健、谢维信、张玉川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 .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ST华讯时任独立董事宋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责任。 *ST华讯时任监事李晓丛、刘琳、路威、余勇、汤琪,时任副总经理陆建国、诸志超、黄 立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 .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 条、第17.4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光胜、时任总经理兼董事张沈卫、时 任财务总监张峥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巍,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湘平, 时任董事潘忠祥、赵术开,时任独立董事曹健、宋晏、谢维信、张玉川,时任监事李晓丛、刘 琳、路威、余勇、汤琪,时任副总经理陆建国、诸志超、黄立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光胜给予公开认定10年内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吴光胜、张沈卫、张峥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 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华 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 本所指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5-88668240)。 对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 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2022-04-08│其他事项 ──────┴────────────────────────────────── 一、本次公开变卖基本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29日、 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子公司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7)、《关于子公司房 产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关于子公司房产将被第二次拍卖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子公司房产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9)。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2022 年1月20日10时至2022年1月21日10时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子公司成都 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谷”)房产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和第二次拍卖,根据 上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两次拍卖结果均为流拍。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成都天谷发来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21)川0117执2490号 《变卖公告》(以下简称“变卖公告”),根据上述变卖公告,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于2022 年2月6日10时起60日内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下列房产进行公开 变卖: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望丛北路一段266号土地使用权、2栋1-6层科研用房、1栋1-14层 1号科研用房、地下室-1层车库及土地上附着物;不动产权证书号:2017122824D00001、201908 1224F00068、510124003001GB00008F00020001、510124003001GB00008F00010001;建筑面积: 16772.75m2、8375.39m2、25071.89m2、5953.05m2。起拍价:1.033032亿元,预缴款:1.0330 32亿元(含保证金:650万元),增价幅度:300万元(及其整倍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房产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本次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变卖结果,因无人出价,本次变卖流拍。 ──────┬────────────────────────────────── 2022-03-25│其他事项 ──────┴──────────────────────────────────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收到公司子公司成都华讯 天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谷”)发来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22)川0117民 初40号之一、(2022)川0117民初4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成都 万阖云天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成都天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 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29)之“附件:其他诉讼及仲裁案件 情况统计表”,涉诉金额约59.7万元),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将被申请人成都天谷名 下的部分房产、银行账户予以查封、冻结。 ──────┬────────────────────────────────── 2022-03-16│其他事项 ──────┴──────────────────────────────────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事务所”)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2年2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华讯方 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于2022年 3月14日收到旭泰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旭泰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尹擎(项目合伙人)、王平平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旭泰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及年审项目安排的原因,现委派谭 旭明(项目合伙人)、王平平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谭 旭明(项目合伙人)及王平平。 ──────┬────────────────────────────────── 2022-03-02│其他事项 ──────┴──────────────────────────────────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 询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蓉科技”)、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天谷”)于2022年2月28日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2-01-26│其他事项 ──────┴────────────────────────────────── 一、本次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1-076):“针对南京新汇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华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苏0106执841号)、软通动力信息技术( 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华讯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2021)苏0106执1095号),由于南京 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南京华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京华讯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涉案金额合计约164.82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将南京华讯 移出上述案件执行导致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根据公司核查,上述案件法院已执行完毕。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3):“针对娄心坤等17人与南京华讯劳动纠纷案(案号:((2021)苏0106执3797 号、(2021)苏0106执3801号、(2021)苏0106执2953号、(2021)苏0106执1728号、(2021 )苏0106执1991号、(2021)苏0106执2949号、(2021)苏0106执3391号、(2021)苏0106执 2932号、(2021)苏0106执4036号、(2021)苏0106执2942号、(2021)苏0106执2524号、( 2021)苏0106执3368号、(2021)苏0106执2948号、(2021)苏0106执4034号、(2021)苏01 06执2956号、(2021)苏0106执2120号、(2021)苏0106执2566号),由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 法院认为南京华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南京华讯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17条,涉案 金额合计约69.8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除案号(2021)苏0106执3797号案件相关失信记录外 ,其他失信记录16条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将南京华讯移出。根据公司核查,上述17个案件 法院均已执行完毕,后续公司将继续关注案号(2021)苏0106执3797号案件相关失信记录移出 进展。 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6):“针对韩强等6人与南京华讯劳动纠纷案(案号:(2021)苏0106执6136号、(20 21)苏0106执6134号、(2021)苏0106执6135号、(2021)苏0106执5432号、(2021)苏0106执6045 号、(2021)苏0106执6026号),由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南京华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南京华讯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6条,涉案金额约35.19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针对 案号(2021)苏0106执5432号案件相关失信记录,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将南京华讯移出。根 据公司核查,案号(2021)苏0106执5432号案件法院已执行完毕。 ──────┬────────────────────────────────── 2022-01-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 映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 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1年末的应收款项、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分 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初步预计2021年度共计提减值准备32 360.3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预计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2360.33万元。 ──────┬────────────────────────────────── 2022-01-22│其他事项 ──────┴──────────────────────────────────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房产将被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2)。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0日10时至2022年1月21日10时在成 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 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35)对下列房产进行了第二次 拍卖: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望丛北路一段266号土地使用权、2栋1-6层科研用房、1栋1-14层 1号科研用房、地下室-1层车库及土地上附着物;不动产权证书号:2017122824D00001、201908 1224F00068、510124003001GB00008F00020001、510124003001GB00008F00010001;建筑面积: 16772.75m2、8375.39m2、25071.89m2、5953.05m2。根据上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 结果,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拍卖流拍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法院对上述房 产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2-01-05│其他事项 ──────┴──────────────────────────────────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执保865号 《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根据上述通知文书,针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装备”)、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 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吴光胜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21-113)),深圳中院已裁定查封、冻结、扣押公司、 河北装备等被申请人名下价值85021193.05元的财产,深圳中院已依据上述裁定查封河北装备 部分资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中院(2021)粤03执保865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相关当事人 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申请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吴光胜 (二)深圳中院(2021)粤03执保865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 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 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吴光胜、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 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85021193.05元的财产。 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缴纳保全费5000元。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 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深圳中院(2021)粤03执保865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主要内容 关于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申请人吴光胜、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生效的(2021)粤03执保865号民事裁定, 已办理了如下保全措施: 一、查封被申请人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纬一路 北、经十三路东的一宗工业用地(不动产证书号:冀(2019)保定市徐水区不动产权第000341 9号)。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限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止。 二、查封被申请人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纬一路 北、经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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