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90 宝新能源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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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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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 │ 6232.66│ ---│ ---│ 6767.00│ -1196.8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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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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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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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0.65亿│ 1.76亿│ 31.27亿│ 102.03│ 1624.03万│ 2019-04-15│
│新建工程项目(2×1│ │ │ │ │ │ │
│000MW 超超临界机组│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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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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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3 │交易金额(元)│7.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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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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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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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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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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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 │
│ │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事宜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及公司第九届董 │
│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
│ │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负责建设,项目资本金为156600万元,。 │
│ │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陆丰电力增资156600万元。增资完成后│
│ │,陆丰电力的注册资本将由338501.80万元增至495101.8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不│
│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截至目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已向陆丰电力分步增资共计70,000万元│
│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38501.8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408501.8万元。陆丰电│
│ │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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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3 │交易金额(元)│8.6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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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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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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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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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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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 │
│ │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事宜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及公司第九届董 │
│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
│ │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负责建设,项目资本金为156600万元,。 │
│ │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陆丰电力增资156600万元。增资完成后│
│ │,陆丰电力的注册资本将由338501.80万元增至495101.8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不│
│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截至目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已向陆丰电力分步增资共计70,000万元│
│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38501.8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408501.8万元。陆丰电│
│ │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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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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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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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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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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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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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概述 │
│ │ 1、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 │
│ │范围内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
│ │”)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 │)。 │
│ │ 预计2025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
│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
│ │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同│
│ │类金融机构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类│
│ │服务的收费标准。 │
│ │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
│ │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
│ │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 │
│ │存款、办理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 │
│ │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余额为2180850719.76元。 │
│ │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 │
│ │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
│ │董事邹锦开先生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5、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15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 │
│ │、贷款等业务,应当以存款或者贷款的利息为准,适用第6.3.6条和第6.3.7条的规定”,本│
│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不构成借壳。 │
│ │ 7、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办理有 │
│ │关事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
│ │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
│ │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
│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
│ │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
│ │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关联│
│ │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3、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梅 │
│ │州客商银行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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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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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 1.09亿 5.00 91.43 2020-11-10
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 1.02亿 4.69 93.50 2020-11-17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远喜 7139.00万 3.28 65.62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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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2亿 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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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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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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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30.69亿│人民币 │--- │2031-04-18│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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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18.83亿│人民币 │--- │2043-06-24│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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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广东宝丽华│ 6.23亿│人民币 │--- │2026-01-18│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电力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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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4.43亿│人民币 │--- │2027-04-10│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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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广东宝丽华│ 2.73亿│人民币 │--- │2025-03-12│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电力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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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广东宝丽华│ 1.94亿│人民币 │--- │2024-12-16│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电力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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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1.80亿│人民币 │--- │2025-03-20│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1.79亿│人民币 │--- │2024-12-26│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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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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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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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先生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0062025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叶华能先生立案。据悉,中国证监会同
时对公司前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下发了《立案告知书》。
立案调查期间,叶华能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
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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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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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
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宝新能源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刘晶女士(项
目合伙人)、黄玉华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鉴于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玉华先生工作调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现改派柯海洋先生接
替黄玉华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
次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晶女士(项目合伙人
)、柯海洋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柯海洋
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服务,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重回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3月开始为宝新能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次。
2、诚信记录
柯海洋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柯海洋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
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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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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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需要
变更经营范围,并于近日分别取得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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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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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通讯线路调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管理中心的投
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拟变更调整如下:
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办
公地址、梅州联系电话及传真、官方网站、电子信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
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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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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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保障陆丰宝丽华
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
分步向陆丰电力增资156600万元。
2、截至目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已向陆丰电力分步增资共计70000万元
。陆丰电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38501.8万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408501.8万元
除上述变更外,陆丰电力《营业执照》的其余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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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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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售电”)因业务开
展需要,拟以银行保函方式,向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人民币2亿元整。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董事会审议通过,宝丽华电力拟为宝新售电上述授信提供质
押担保;担保物为100%定期存款质押。
2、本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宝丽华电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新售电提供担保,宝丽
华电力已经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宝新售电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1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李荣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能源管理服
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电力销售代理;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咨询服务;网络信
息技术推广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批
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2、宝新售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单位:元
3、宝丽华电力、宝新售电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新售电财务及经营情况良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宝丽华电力以定期存款质押形式为宝新售电2亿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3、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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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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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1、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
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预计2025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
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
机构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
费标准。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
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关联
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存
款、办理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梅
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余额为2180850719.76元。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董事
邹锦开先生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15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
贷款等业务,应当以存款或者贷款的利息为准,适用第6.3.6条和第6.3.7条的规定”,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借壳。
7、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办理有关
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
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梅州
客商银行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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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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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尽管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投资者仍应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陆丰宝丽
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新售电”)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为宝丽华电
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
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均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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