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90 宝新能源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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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 │ 6232.66│ ---│ ---│ 6767.00│ -1196.8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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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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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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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0.65亿│ 1.76亿│ 31.27亿│ 102.03│ 1624.03万│ 2019-04-15│
│新建工程项目(2×1│ │ │ │ │ │ │
│000MW 超超临界机组│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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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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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3 │交易金额(元)│7.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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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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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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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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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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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 │
│ │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事宜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及公司第九届董 │
│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
│ │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负责建设,项目资本金为156600万元,。 │
│ │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陆丰电力增资156600万元。增资完成后│
│ │,陆丰电力的注册资本将由338501.80万元增至495101.8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不│
│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截至目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已向陆丰电力分步增资共计70,000万元│
│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38501.8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408501.8万元。陆丰电│
│ │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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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3 │交易金额(元)│8.6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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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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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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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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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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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 │
│ │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事宜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及公司第九届董 │
│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
│ │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负责建设,项目资本金为156600万元,。 │
│ │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陆丰电力增资156600万元。增资完成后│
│ │,陆丰电力的注册资本将由338501.80万元增至495101.8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不│
│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截至目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已向陆丰电力分步增资共计70,000万元│
│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38501.8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408501.8万元。陆丰电│
│ │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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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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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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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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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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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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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概述 │
│ │ 1、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 │
│ │范围内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
│ │”)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 │)。 │
│ │ 预计2025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
│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
│ │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同│
│ │类金融机构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类│
│ │服务的收费标准。 │
│ │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
│ │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
│ │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 │
│ │存款、办理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 │
│ │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余额为2180850719.76元。 │
│ │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 │
│ │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
│ │董事邹锦开先生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5、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15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 │
│ │、贷款等业务,应当以存款或者贷款的利息为准,适用第6.3.6条和第6.3.7条的规定”,本│
│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不构成借壳。 │
│ │ 7、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办理有 │
│ │关事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
│ │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
│ │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
│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
│ │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
│ │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关联│
│ │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3、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梅 │
│ │州客商银行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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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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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 1.09亿 5.00 91.43 2020-11-10
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 1.02亿 4.69 93.50 2020-11-17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远喜 7139.00万 3.28 65.62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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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2亿 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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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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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30.69亿│人民币 │--- │2031-04-18│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18.83亿│人民币 │--- │2043-06-24│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宝丽华│广东宝丽华│ 6.23亿│人民币 │--- │2026-01-18│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电力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4.43亿│人民币 │--- │2027-04-10│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宝丽华│广东宝丽华│ 2.73亿│人民币 │--- │2025-03-12│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电力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宝丽华│广东宝丽华│ 1.94亿│人民币 │--- │2024-12-16│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电力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1.80亿│人民币 │--- │2025-03-20│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宝丽华│陆丰宝丽华│ 1.79亿│人民币 │--- │2024-12-26│连带责任│否 │是 │
│新能源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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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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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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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通讯线路调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管理中心的投
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拟变更调整如下:
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办
公地址、梅州联系电话及传真、官方网站、电子信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
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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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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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保障陆丰宝丽华
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
分步向陆丰电力增资156600万元。
2、截至目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已向陆丰电力分步增资共计70000万元
。陆丰电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38501.8万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408501.8万元
除上述变更外,陆丰电力《营业执照》的其余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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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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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售电”)因业务开
展需要,拟以银行保函方式,向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人民币2亿元整。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董事会审议通过,宝丽华电力拟为宝新售电上述授信提供质
押担保;担保物为100%定期存款质押。
2、本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宝丽华电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新售电提供担保,宝丽
华电力已经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宝新售电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1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李荣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能源管理服
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电力销售代理;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咨询服务;网络信
息技术推广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批
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2、宝新售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单位:元
3、宝丽华电力、宝新售电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新售电财务及经营情况良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宝丽华电力以定期存款质押形式为宝新售电2亿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3、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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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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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1、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
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预计2025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
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
机构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
费标准。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
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关联
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存
款、办理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梅
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余额为2180850719.76元。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董事
邹锦开先生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15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
贷款等业务,应当以存款或者贷款的利息为准,适用第6.3.6条和第6.3.7条的规定”,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借壳。
7、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办理有关
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
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梅州
客商银行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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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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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尽管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投资者仍应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陆丰宝丽
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新售电”)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为宝丽华电
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
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均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应付票据、国际信用证、国内信
用证、保函、押汇、外汇衍生品等。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超过上述
额度。
截止2024年9月30日,股份公司为宝丽华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8亿元,实
际担保金额为12.64亿元;为陆丰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
为9.75亿元;为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0亿元。
2、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
决,0票弃权。董事李荣康先生已回避表决。
3、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4、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
构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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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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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
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
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
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
2、投资金额:证券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其中衍生品交易内
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0.6亿元)、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业务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上述衍
生品交易额度均包含在证券投资28亿额度之内,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强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2025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投资
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
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
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
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远期结售
汇及外汇掉期业务(业务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均包含在证券投资28亿额度之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止。相关财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
掉期业务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
、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
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
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审慎选择投资标的,主要配置低风险产品,优选业绩增长潜力大、
公司治理运作相对规范、财务情况良好、合乎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标的,不选择公司章程或其
他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的股权标的,也不选择对方公司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股权标的。
上述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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