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97 炼石航空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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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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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2-25│ 5.95│ 6323.80万│
├───────────┼───────────┼───────────┼───────────┤
│配股 │ 1999-12-03│ 12.00│ 1.97亿│
├───────────┼───────────┼───────────┼───────────┤
│增发 │ 2011-12-31│ 2.24│ 6.60亿│
├───────────┼───────────┼───────────┼───────────┤
│增发 │ 2014-03-21│ 10.18│ 7.89亿│
├───────────┼───────────┼───────────┼───────────┤
│增发 │ 2018-10-10│ 14.26│ 15.76亿│
├───────────┼───────────┼───────────┼───────────┤
│增发 │ 2023-12-19│ 5.41│ 10.7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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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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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成都航宇 │ 6500.00│ ---│ 100.00│ ---│ 3936.7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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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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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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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有息负债 │ 9.00亿│ 3.00亿│ 9.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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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8亿│ 1.41亿│ 1.79亿│ 10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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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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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1 │转让比例(%) │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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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29亿 │转让价格(元)│1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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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211.77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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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申万菱信基金-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
│ │-引领资本1号大股东增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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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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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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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30 │交易金额(元)│2.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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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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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62.8│标的类型 │股权 │
│ │536%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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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新得利电子有限公司、四川欣安瑞环保科技有限公│
│ │司、西安晓田盛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蓉创(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合泰信合富产业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三盈开利股权投资│
│ │基金(有限合伙)、庞文龙、朱占军、杨勇、宋晓平、袁群利、周子轩、艾剑英、廖晖、王│
│ │廷廷、庞珊珊、钱毅、庞雷、魏寂、田青青 │
├──────┼────────────────────────────────────────┤
│交易概述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
│ │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增资暨对│
│ │外投资的议案》。 │
│ │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航空航天产业领域的发展基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决定按照35│
│ │,000万元的整体估值,以现金21,998.7547万元收购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天科航空"或"标的公司")62.8536%股份(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收购,但存量股份收购比例│
│ │不超过70%),并同步对其增资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天科航 │
│ │空67.4969%股份(考虑前述可能的进一步收购后,最终持股比例不超过75%),为天科航空控 │
│ │股股东,天科航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交易对手: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新得利电子有限公司、四川欣安瑞│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晓田盛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蓉创(淄博)股权投资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泰信合富产业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三│
│ │盈开利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庞文龙、朱占军、杨勇、宋晓平、袁群利、周子轩、艾│
│ │剑英、廖晖、王廷廷、庞珊珊、钱毅、庞雷、魏寂、田青青。 │
│ │ 近日,天科航空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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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30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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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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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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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
│ │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增资暨对│
│ │外投资的议案》。 │
│ │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航空航天产业领域的发展基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决定按照35│
│ │,000万元的整体估值,以现金21,998.7547万元收购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天科航空"或"标的公司")62.8536%股份(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收购,但存量股份收购比例│
│ │不超过70%),并同步对其增资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天科航 │
│ │空67.4969%股份(考虑前述可能的进一步收购后,最终持股比例不超过75%),为天科航空控 │
│ │股股东,天科航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交易对手: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新得利电子有限公司、四川欣安瑞│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晓田盛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蓉创(淄博)股权投资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泰信合富产业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三│
│ │盈开利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庞文龙、朱占军、杨勇、宋晓平、袁群利、周子轩、艾│
│ │剑英、廖晖、王廷廷、庞珊珊、钱毅、庞雷、魏寂、田青青。 │
│ │ 近日,天科航空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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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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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省自主可控电子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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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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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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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 │
│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智改数转”一期项目改造的关联交│
│ │易议案》,批准公司子公司加德纳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选定四川省自主可控电子信息产业有限│
│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可控电子”)为“智改数转”一期项目建设单位,合同含税包干价为│
│ │1,268,000.00元。 │
│ │ 2、鉴于可控电子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 │
│ │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3、2026年3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的表决结果,批准了该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
│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作出一致同意的决议。 │
│ │ 4、由于过去12个月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同一主体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 │
│ │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3.04万元(未包含经2025年3月24日第十 │
│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过的金额为385.80万元关联交易),交易主要涉及人力资源外│
│ │包服务、餐饮提供服务、项目咨询等,加上本项目拟发生的金额,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29.84│
│ │万元(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因此,本次交易 │
│ │需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 │
│ │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四川省自主可控电子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可控电子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为│
│ │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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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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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 1.26亿 18.81 100.00 2022-10-11
─────────────────────────────────────────────────
合计 1.26亿 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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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炼石航空科│Gardner │ 2.3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炼石航空科│川发航投 │ 2.3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炼石航空科│川发航投 │ 2.3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炼石航空科│川发航投 │ 1.8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炼石航空科│川发航投 │ 1.8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炼石航空科│成都航宇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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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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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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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以确数进行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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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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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李铁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749920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
.71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76454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
9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173465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51%
。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0人,代表股份72126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0人,代表股份72126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
3%。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会
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下属的全资公司
GardnerAerospaceLimited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200万英镑(折算人民币不
超过2.2亿元)授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007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9%;反对473232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0%;弃权1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13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89%;反对4732
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11%;弃权180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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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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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李铁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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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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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增资暨
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航空航天产业领域的发展基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决定按照3500
0万元的整体估值,以现金21998.7547万元收购成都天科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科航空”或“标的公司”)62.8536%股份(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收购,但存量股份收购比例不超
过70%),并同步对其增资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天科航空67.496
9%股份(考虑前述可能的进一步收购后,最终持股比例不超过75%),为天科航空控股股东,天
科航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上述收购、增资以及后续存量股份收购相关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终止后续收购事项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手方为合计持有天科航空62.8536%股份的21名股东。
(一)交易对手方一: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西安创客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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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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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下属的全资公司GardnerAerospaceLimited(以下简称“Gardner”)拟向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200万英镑(折算人民币不超过2.2亿元)授信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2、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3、由于被担保人Gardner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担保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Gardner成立于2012年3月6日,注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号7978111),截至目前注册
资本为80001013.6英镑。主要业务为航空航天零部件的生产、加工、装配、维护等,总部位于
英国德比,旗下拥有9个生产工厂,其中英国3个,法国1个,波兰3个,印度1个及中国1个,员
工总数超2000人。
1、Gardner财务概况
Gardner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Gardner借款情况
截至2026年3月底,加德纳主要借款余额折合为人民币约11.03亿元,其中银行借款约4097
万英镑,股东借款分别约5417万英镑和3400万美元,明细见下表:
3、本次拟借款情况
本次2200万英镑授信为3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贷款银行在境内,Gardner需要在兴业银行成
都分行开立NRA账户(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外汇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借款人:GardnerAerospaceLimited
(2)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借款金额:2200万英镑(折算人民币不超过2.2亿元)
(4)借款期限:3年
(5)资金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6)还款来源:借款人及其下属主体经营所得、金融机构贷款、股东借款等
(7)借款成本:浮动利率,成本为不超过SONIA(3个月)+1.75%
(8)还本付息方式:按季付息,分期还款(本金还款不低于第一年10%、第二年20%、第三
年70%的比例分期)
(9)提款方式:一次性或分次提款
(10)增信措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Gardner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
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2200万英镑;
5、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
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满之日起三年。
(5)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
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Gardner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其正常经营,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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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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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7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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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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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378万元,审计范围包括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闵丹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雷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37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
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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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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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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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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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代董事长王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743794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
.2770%。
2、现场会议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7660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167189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55%
。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65850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7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65849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6
7%。
5、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会
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456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3%;反对32957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1%;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13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22%;反对3295
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49%;弃权41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00关于选举李铁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457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5%;反对32942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9%;弃权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14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38%;反对3294
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6%;弃权41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获得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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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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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铁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在李铁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附件:李铁军先生个人简历
李铁军先生个人简历
李铁军男,中共党员,198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李铁军先生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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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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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长离任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董事长熊
辉然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熊辉然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熊辉然先生
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熊辉然先生原定任期至2027年1月18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熊辉然先生辞职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辉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熊辉然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董事会和经营层凝心
聚力发展主业,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熊辉然
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
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
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董事王虎先生代行董事长
职责,代理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
董事长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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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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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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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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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518017174.9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4091256
043.74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3712579679.53元,实收股本1396088300.00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389.19万元,营业利润-46671.74万元,利润总额-46737.9
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51801.72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7.08%,但
由于营业成本相应增加9.72%以及计提商誉减值、减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归属于上市公司的
股东净利润比上年减少97.78%。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司法重整,随着重整计划的实施,公司财
务状况较上年有了极大的改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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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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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
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商誉及对
应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因收购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金额为人民币24.45亿元,账面价
值为5.56亿元。具体由两部分组成:
A、2017年6月公司收购GardnerAerospaceLimited(以下简称“Gardner”)时产生商誉人
民币21.77亿元;
B、2018年7月Gardner收购NorthernAerospaceLimited(后更名为GardnerAerospaceConse
ttLimited,以下简称“Consett”)产生商誉人民币
2.本年商誉所在资产组合并情况
2025年度,Gardner因业务重组对商誉所在资产组进行架构调整,经2025年3月26日Gardne
r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取得英国公司注册处的批准,合并位于英国的原三家全资子公司Gardner
AerospaceDerbyLimited(德比)、GardnerAerospaceBasildonLimited(巴西尔登)和GardnerA
erospaceConsettLimited(康塞特),将此三家子公司作为GardnerAerospaceOperationsUKLi
mited(原GardnerGroupLimited)的业务单元而非独立法人主体。自2024年三季度起,境外管
理层与公司积极讨论减少管理层级、合并生产经营事项,至2025年12月31日已从组织架构调整
、生产经营合并、融资资金统一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加强人员融合管理等多方面完成境外管
理层级压降及集团化管理工作。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统一考核;境外子公司整体制定年度预算及
战略计划并统一上报;资产改扩建决策均由境外董事会进行并视金额大小及时上报股东;Gard
ner资产组及CONSETT资产组共用生产、销售、供应链、客户渠道,业务强协同、无法单独产生
独立现金流入。
经过上述整合,原非同一控制下的单体子公司产生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已发生变化,各资
产组未能独立产生现金流或未能体现其实际经营情况,需考虑整体协同效应的影响,故本年将
原Gardner、CONSETT资产组统一合并为Gardner资产组,作为商誉所在资产组进行整体测试减
值。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
》的有关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
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
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其中,Gardner资产组(CGU)可收回金额小于包含商誉的
资产组账面价值,因此本公司在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20112.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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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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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充分尊重和保障投资者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
2、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3、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4、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双赢结果
。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将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
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将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
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将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
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将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
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资本
运营部(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开展投资
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配合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部)实施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
三、202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2026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
定期报告,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重要信息。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组织筹备股东大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记、安排组织、召开、信息披露等
各项工作。公司股东大会积极采用累积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重视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并及时披露计票结果,增加股东大会的透明度,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畅通无阻。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在符合信息披露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认真、耐心地解答投资者的咨询,详细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
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3、对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在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原则下,及时予以回复或解答。
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
息,及时进行求证、核实,避免股价由于传闻而出现较大波动。在符合保密管理规定和信息披
露合规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充分展现公司业务的良好
发展态势,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及时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核实求证,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
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工作
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培训,及时学习并
落实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提高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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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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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述申请审核批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此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年4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
报表附注二、2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人民币21.38亿元,流动资产合计人
民币12.80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人民币8.58亿元。炼石航空2024年度已到期及2025年
度将到期债务本金合计为人民币10.52亿元,涉及利息人民币0.36亿元,炼石航空已无法清偿
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另我们注意到,2025年1月21日,炼石航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
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
重整价值为由,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炼石航空申请重整及预重
整事项目前处于材料准备阶段,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
定受理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财务报表附注十五、1披露了炼石航空将采取积极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但综合上述
描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炼石航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
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8.1条
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其股票交
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5年4月21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简称由“炼石航空”变更为“ST炼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389.19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86745.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801.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661.24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34378.74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出具了《关于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期非标审计意见本期为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明确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7条第四款“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
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之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对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其他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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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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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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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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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8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主持人:董事长熊辉然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5人,代表股份744193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
.3056%。
2、现场会议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80436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163757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97%
。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1人,代表股份6274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2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9人,代表股份62417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
9%。
5、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会
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00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的全资公司Gardne
rAerospaceLimited为满足自身及下属主体资金需求,向汇丰银行伦敦分行申请不超过5300万
英镑借款。其中:GardnerAerospaceLimited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500万英镑,GardnerAe
rospaceOperationsUKLimited申请应收账款质押借款金额不超过2800万英镑。以汇丰银行最终
审批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59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49154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1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50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47%;反对4915
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3%;弃权107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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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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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智改数转”一期项目改造的关联交易议
案》,批准公司子公司加德纳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选定四川省自主可控电子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可控电子”)为“智改数转”一期项目建设单位,合同含税包干价为1268000.
00元。
2、鉴于可控电子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
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6年3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
表决结果,批准了该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作出一致同意的决议。
4、由于过去12个月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同一主体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03.04万元(未包含经2025年3月24日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过的金额为385.80万元关联交易),交易主要涉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餐饮提供服务、项目咨询等,加上本项目拟发生的金额,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29.84万元(超
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因此,本次交易需获得公司
董事会批准,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自主可控电子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9ACQU4J
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颖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和乐二街150号2栋2单元14、15、16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系
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云计算
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分支机构经营】;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
教育培训活动);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四川川发数字科技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穿透股权属四川发展(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控股)占股90%、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0%。股权结构如下:
2、近3年财务状况如下(万元):
3、可控电子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可控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德纳拟建设“智改数转”一期项目,以通过全域数
据集成搭建生产数据管控中心,实现生产全流程动态管理与生产要素高效协同,提升管理效能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前期对接了多家相关单位研判设计方案、实施计划及项目报价,结合并比较设计及
实施方案契合度、“智改数转”案例实施经验情况、公司综合实力、项目报价等综合因素,选
定可控电子为建设单位,合同含税包干价为126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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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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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累计(含本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对象(Gardner
)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并向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的全资公司GardnerAerospaceLimited(以下简称“Gardner”)及
其下属主体GardnerAerospaceOperationsUKLtd(加德纳航空运营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加德纳运营”)为满足自身及下属主体资金需求,拟向汇丰银行伦敦分行申请不超过5300万英
镑借款。其中:Gardner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500万英镑,加德纳运营申请应收账款质押
借款金额不超过2800万英镑。本次借款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26年2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3、由于该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被担保人Gardner最近一期财务
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Gardner成立于2012年3月6日,注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号7978111),截至目前注册
资本为80001013.6英镑。主要业务为航空航天零部件的生产、加工、装配、维护等,总部位于
英国德比,旗下拥有9个生产工厂,其中英国3个,法国1个,波兰3个,印度1个及中国1个,员
工总数超2000人,其中英国工厂加德纳运营为本次应收账款质押借款的借款人。
1、Gardner财务概况
Gardner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5年存续期借款情况
2025年Gardner与汇丰银行借款存续金额为4500万英镑,其中应收账款质押借款2500万英
镑,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英镑,并由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航
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川发航投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3、本次拟借款情况
本次5300万英镑融资借款分两笔落地,其中应收账款质押借款(ABL借款)金额不超过280
0万英镑、流动资金借款(RCF借款)金额不超过2500万英镑,两笔借款均由汇丰银行相关机构
放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应收账款质押借款方案
ABL借款主体为加德纳运营,借款金额不超过2800万英镑,主要增信条件均为应收账款质
押常见增信措施:一是加德纳运营应收账款质押;二是加德纳运营旗下工厂资产浮动抵押;三
是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借款人:GardnerAerospaceOperationsUKLtd
(2)放款人:HSBCInvoiceFinance(UK)Limited
(3)借款金额:不超过2800万英镑(最终以汇丰银行批复为准)
(4)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6)还款来源:借款人及其下属主体经营所得、金融机构贷款、股东借款等
(7)借款成本:浮动利率,成本为不超过SONIA+1.55%(最终以汇丰银行批复为准)
(8)付息方式:按月付息
(9)提款方式:分次提款
(10)增信措施:a.应收账款质押;b.资产浮动抵押;c.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流动资金借款方案
RCF借款主体为Gardner,借款金额不超过2500万英镑,增信措施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1)借款人:GardnerAerospaceLimited
(2)放款人:HSBCUKBankPLC
(3)借款金额:不超过2500万英镑(最终以汇丰银行批复为准)
(4)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6)还款来源:借款人及其下属主体经营所得、金融机构贷款、股东借款等
(7)借款成本:浮动利率,成本为不超过SONIA+1.8%(最终以汇丰银行批复为准)
(8)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9)提款方式:分次提款
(10)增信措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Gardner及下属企业与汇丰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2、担保方
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违约利息)、及实现债权产生
的合理支出(包括律师费);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5300万英镑,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Gardner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其正常经营,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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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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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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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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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以确数进行业绩预告:
注:因公司2025年度执行了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本报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是按照加
权平均股份数1,014,952,260股计算;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是按照原股本873,100,876股计
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
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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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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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
理公司的重整申请。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一《民
事裁定书》,成都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
阶段。2025年11月27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22987424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公
司总股本由873100876股增至1396088300股,注册资本由873100876元变更为1396088300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026年1月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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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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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被法院裁定
终结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
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5年12月25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炼石”变更为“ST炼石”
,股票代码仍为“000697”,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炼石”变更为“ST炼石”
3、股票代码:000697
4、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
,并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二、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
(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9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
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
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
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同日,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
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
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5年12月25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5年4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
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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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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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
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熊辉然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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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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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炼石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裁定终结炼石航空重整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6月6日,炼石航空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川01破申19号、(2025
)川01破申19号之一,成都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及指
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决定书》,成都
中院指定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
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炼石航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炼石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成
都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22987424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
至管理人开立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
券账户”)。公司总股本由873100876股增至1396088300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65)。
2025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转增股份中的200000000股首发后限售股公司股票已由管理人证券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
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转增股份中的312853511股公司股票已由管理人证券账户过户至债权人
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其中179290774股为首发后限售股,133562737股为无限售流通股,相关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12月1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情况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成都中院提交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同日,公司及管理人向成都中院提交了《关于提请裁定终结炼石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的报告》,提请成都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相关具体内容详
见《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作出的(2025)川01破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
定终结炼石航空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管理人于2025
年12月1日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
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成都中院经审查后认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已支付完毕或已提存,
重整投资人已完成重整投资款的注入,炼石航空已履行完毕现金清偿义务,同时对投资人及债
权人已完成股票分配以及完成未受领偿债资金、股票的提存等工作,已达到《重整计划》第八
部分第四点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此外,鉴于本案尚有遗留事项
待处理,在本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后,炼石航空管理人应依法继续履职。综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
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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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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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
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
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
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
意见为准。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
(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9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
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成都中院出具了终结公司重整
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等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
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
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
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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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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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3
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
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为2025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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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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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或“法院”)于2025年11月1
2日裁定批准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炼
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现有总股本为873100876股,
以现有总股本作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共计转增522987424股。转增后,炼石航空总股本将增至1396088300股(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
2、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
》第4.4.2条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
公式拟进行调整。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7.26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7.26元/股,公司股票按照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
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
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7.26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7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5年1
1月28日。
4、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25年11月27日公司股
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11月28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5年9月23日,成都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炼石航空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金杜(
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
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炼石航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炼石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成
都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1.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炼石航空现有总股本为873100876股,以现有总股本作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照每10股
转增5.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522987424股。转增后,炼石航空总股本将增
至1396088300股(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登深圳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2.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522987424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
分配和处置。
(1)转增股票中200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重整投资
人总计以1238000000.00元现金受让炼石航空200000000股转增股票,相关受让资金将根据重整
计划的规定用于执行本重整计划及支持炼石航空后续业务发展。
(2)转增股票中322987424股用于偿付债务
转增股票中的322987424股将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给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
按照上述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炼石航空原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
相关权益调整方案的实施而减少。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7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5年1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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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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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或“法院”)于2025年11月1
2日裁定批准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炼
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现有总股本为873100876股,
以现有总股本作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共计转增522987424股。转增后,炼石航空总股本将增至1396088300股(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
2、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
》第4.4.2条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
公式拟进行调整。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7.26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7.26元/股,公司股票按照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
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
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7.26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7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5年1
1月28日。
4、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25年11月27日公司股
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11月28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5年9月23日,成都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炼石航空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金杜(
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
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炼石航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炼石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成
都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1.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炼石航空现有总股本为873100876股,以现有总股本作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照每10股
转增5.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522987424股。转增后,炼石航空总股本将增
至1396088300股(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登深圳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2.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522987424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
分配和处置。
(1)转增股票中200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重整投资
人总计以1238000000.00元现金受让炼石航空200000000股转增股票,相关受让资金将根据重整
计划的规定用于执行本重整计划及支持炼石航空后续业务发展。
(2)转增股票中322987424股用于偿付债务
转增股票中的322987424股将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给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
按照上述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炼石航空原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
相关权益调整方案的实施而减少。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7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5年11月
28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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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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