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705 浙江震元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3-20│ 4.45│ 1.07亿│
├───────────┼───────────┼───────────┼───────────┤
│配股 │ 2000-12-12│ 8.00│ 2.02亿│
├───────────┼───────────┼───────────┼───────────┤
│增发 │ 2012-10-29│ 12.70│ 5.1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东医药 │ 52.80│ 286.56│ 0.16│ 11304.79│ 266.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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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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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 2.79亿│ 0.00│ 2.76亿│ 102.10│ 4169.18万│ ---│
│司震元科技园区二期│ │ │ │ │ │ │
│升级改造项目(制剂│ │ │ │ │ │ │
│产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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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营门店及营销网络│ 1.07亿│ 3854.89万│ 7939.12万│ 81.89│ -33.85万│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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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中│ 7100.00万│ 0.00│ 7139.00万│ 100.55│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300.00万│ 0.00│ 7299.9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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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2325.57万│ ---│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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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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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浙江震元生│ 3.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华润震元医│ 1.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药(浙江)│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华润震元医│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药(浙江)│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华润震元医│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药(浙江)│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华润震元医│ 4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药(浙江)│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华润震元医│ 3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药(浙江)│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华润震元医│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药(浙江)│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浙江震元生│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浙江震元生│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浙江震元股│浙江震元生│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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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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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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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1、为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制药”)项目建设等需要所借入的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60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
循环使用,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同意日起五
年内。
2、为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生物”)生产经营需要所借入的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2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内。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
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
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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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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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震元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过远航精密、浙江震元、日盈电子、汇通能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华鋆烨,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浙数文化、浙江震元、诺邦股份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晓意,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浙数文化、长信科技、歌力思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签字注册会计师华鋆烨、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晓意、项目质量复核人周
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7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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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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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会计政
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存在跌价
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97641.18元。
其中合成生物业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724883.20元,占比78.87%;原料药、制剂业
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7476.87元,占比14.76%;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批发业务本期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856280.48元,占比6.30%;其他计提9000.63元,占比0.07%。
公司合成生物业务2025年8月底投产,市场化订单及生产尚未凸显规模化,固定成本支出
增加,导致销售毛利率低,相应存货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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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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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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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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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
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
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度,根据公司2025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
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
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第
四部分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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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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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收到监察机关《留置通知
书》和《立案通知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民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魏民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妥善安排,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受到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
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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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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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震元制药”)近期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震元制药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89.5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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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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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并于2024年5月20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
2、2024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7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3、2024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
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有关问题进行了
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并相应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并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
、2025年7月2日披露及更新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4、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十一届七次监事会,并于2025年5月19
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自原届满之日延长12个月。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
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
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
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目前公司经营稳健,项目建设按计
划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利用自有及自
筹资金,保障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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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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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周巧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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