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757 浩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6-16│ 6.19│ 1.77亿│
├───────────┼───────────┼───────────┼───────────┤
│配股 │ 1999-07-30│ 8.00│ 9683.08万│
├───────────┼───────────┼───────────┼───────────┤
│增发 │ 2014-05-30│ 4.69│ 3.88亿│
├───────────┼───────────┼───────────┼───────────┤
│增发 │ 2019-07-03│ 6.18│ 9.49亿│
├───────────┼───────────┼───────────┼───────────┤
│增发 │ 2019-12-16│ 3.98│ 2.2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融诚嘉禾 │ 500.00│ ---│ 100.00│ ---│ -66.46│ 人民币│
├─────────┼─────┼─────┼─────┼─────┼──────┼──────┤
│千里科技 │ 7.61│ ---│ ---│ 11.78│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2.27亿│ 2.27亿│ 2.27亿│ 100.00│ ---│ ---│
├─────────┼──────┼─────┼─────┼─────┼─────┼──────┤
│重组中介机构费用及│ 996.04万│ 996.04万│ 996.04万│ 100.00│ ---│ ---│
│相关税费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高德│ 5703.9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汽车贸易有│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远德│ 3823.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汽车贸易有│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高德│ 3135.7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嘉泰汽车贸│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骏濠│ 2018.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汽车销售服│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务有限公司│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浩众汽│ 1737.5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车贸易服务│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浩物│ 1708.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名宣汽车销│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售服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名达│ 464.9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汽车销售服│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务有限公司│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汇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行汽车销售│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浩众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车贸易服务│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浩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股份有限│名宣汽车销│ │ │ │ │保证 │ │ │
│公司 │售服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汇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股份有限│行汽车销售│ │ │ │ │保证 │ │ │
│公司 │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内江金鸿曲│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轴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融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飞凡汽车贸│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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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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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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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担保人天津融诚安为德科技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公司天津融诚安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
为德”)业务发展需要,天津安为德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额度
为2,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拟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天津安为德
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协助天津安为德办理本次融资事项,并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署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鉴于天津安为德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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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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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及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
”)下属公司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众”)业务发展需要,金鸿
曲轴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天津浩众拟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拟为上述融
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8000万元、325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均为自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
据金鸿曲轴、天津浩众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协助上述2家公司办理本次融资事项,并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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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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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
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
年度审计费用为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8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人民币,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7家,审计费用总额7.2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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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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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为下属公司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
丰行”)向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田金融”)申请的2500万元融资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0年12月11日与丰田金融签署了《保证与赔偿》。鉴于天津
汇丰行已向丰田金融足额结清融资款项,且内江鹏翔于2025年4月23日向丰田金融发出《关于
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丰田金融回函确认天津汇丰行已结清全部融资款项,
同意内江鹏翔终止担保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
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
足天津汇丰行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内江鹏翔为天津汇丰行向丰田金融申请的2500万元融资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经销商融资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五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57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
号)、《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62号)。2、2020年12
月11日,内江鹏翔与丰田金融签署了《保证与赔偿》,为天津汇丰行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经销商融资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70
号)。
二、终止担保的情况
鉴于天津汇丰行已于2022年10月13日前结清了丰田金融2500万元额度内的融资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等,且未再向丰田金融申请融资,《经销商融资协议》已终止。内江鹏
翔于2025年4月23日向丰田金融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并于2025
年5月12日收到回函,丰田金融确认天津汇丰行已结清全部融资款,同意内江鹏翔终止担保责
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天津汇丰行已于2024年完成资产等转让并退网,因此内江鹏翔终止对其提供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天津汇丰行、内江鹏翔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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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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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根据清查及测试结果,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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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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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公司2025年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
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
清查和减值测试,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根据清查及测试结果,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9.15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969.25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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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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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十届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做出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符合公司现状,适应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4、《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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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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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
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0元/股
(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
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0号)。
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
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9%,最高成交价为3.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5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29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号)。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股份进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百分之一时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6月4日、7月2日、7月11日、8月2日、9月3日、10月9日
、11月2日、12月3日,2025年1月3日、1月27日、3月4日、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25号、2024-30号、2024-34号、2024-37号、2024-38号、2024-43号、2024-45号、202
4-53号、2024-55号、2025-01号、2025-14号、2025-21号、2025-26号)。
3、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24%,最高成交价为4.26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44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
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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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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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鸿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能60万件的新能源汽车曲轴
生产线。
2、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曲轴生产线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1558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田斌
5、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柴油机及配件、碎石机及配件、曲轴;批发、零
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电器设备(不含汽车)、化工原料(不含易
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五金、交电(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仪器仪表;仓
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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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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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濠”)
与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骏驰”)已分别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
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4》(以上协议统称“原租赁协议”),天津新濠承租浩物骏驰位于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纬路4号房屋,用于经营东风日产品牌4S店,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
至2028年6月22日止。天津新濠根据原租赁协议的约定,已将租金预付至2028年6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新濠4S店已终止经营。经天津新濠与浩物骏驰友好协商,提前终止原
租赁协议并签订了《房屋租赁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
天津新濠与浩物骏驰于2025年2月20日签订了《房屋租赁终止协议》。
二、《房屋租赁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天津市新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同意原租赁协议于2025年1月31日(以下简称“终止日”)终止,租金仅
计算至终止日,乙方需付清终止日前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甲方需向乙方返还终止日后的剩余租
金共计4579986.74元。
(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83681.82元(11个月的租金标准)作为提前终止原租赁协议的
补偿金。
(三)甲方应在按照上级单位天津融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完申报手续且
收到下拨款项后十日内扣除约定的补偿金后向乙方返还剩余租金,即3496304.92元。
(四)乙方收到甲方扣除第二条约定的补偿金后退还的剩余租金(3496304.92元),视为
双方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再有其他任何法律纠纷,双方互不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五)《房屋租赁终止协议》签章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办理租赁房产的交接手续。交接
手续未办理完结期间的房产安全责任及相关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房屋租赁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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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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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十届一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禄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6号
)。
根据《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
代表人变更为刘禄先生。
公司已于2025年2月11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营业执照》。除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信息不变。变更后
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0020642014XY
2、名称: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伍亿叁仟贰佰柒拾壹万陆仟零玖拾伍元整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7年06月23日
6、法定代表人:刘禄
7、住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1558号
8、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工程机械、电子设备、金属材料、
汽车装饰材料、农用机械、机电产品;二手车收购、销售;汽车、机械设备租赁;汽车保养技
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柴油机、柴油机发电机组、柴油机配件、农用三轮车、农用四轮车
、汽车配件、摩托车、筑路机械及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农用机械、柴油机零配件的加工、生产、
批发、零售及代购代销;制造、销售:集成电路、晶元、电脑及附属设备、电脑软件技术开发
及晶元研发、检测;出口本企业自产的计算机显示器、计算机网络产品、计算机外部设备、机
械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制造和销售塑料制品;建筑工程施工及建筑装饰施工;批发与零售建
筑材料、五金(不含消防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煤炭及
其制品、铁矿石、铁矿粉;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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