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757 浩物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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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6-16│ 6.19│ 1.77亿│
├───────────┼───────────┼───────────┼───────────┤
│配股 │ 1999-07-30│ 8.00│ 9683.08万│
├───────────┼───────────┼───────────┼───────────┤
│增发 │ 2014-05-30│ 4.69│ 3.88亿│
├───────────┼───────────┼───────────┼───────────┤
│增发 │ 2019-07-03│ 6.18│ 9.49亿│
├───────────┼───────────┼───────────┼───────────┤
│增发 │ 2019-12-16│ 3.98│ 2.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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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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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 │ 7.61│ ---│ ---│ 13.08│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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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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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2.27亿│ 2.27亿│ 2.27亿│ 100.00│ ---│ ---│
├─────────┼──────┼─────┼─────┼─────┼─────┼──────┤
│重组中介机构费用及│ 996.04万│ 996.04万│ 996.04万│ 100.00│ ---│ ---│
│相关税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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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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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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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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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 │津浩众”)与公司关联方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浩公司”)于2024年签│
│ │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已于2025年11月17日到期。为保证天津浩众的日常经营及办公,其将│
│ │继续承租荣浩公司名下房产,租赁面积为5,660.80平方米,租期自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8│
│ │年11月17日止,共计3年,年租金为3,512,526.40元,租赁期租金合计为10,537,579.20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8%。 │
│ │ 2、鉴于荣浩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荣浩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十届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4、公司于同日召开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 │联董事刘禄先生、张君婷女士、陆才垠先生、熊俊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 │
│ │审议。 │
│ │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 │
│ │组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名称: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荣浩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荣浩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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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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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天津市高德│ 5037.2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汽车贸易有│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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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天津市高德│ 2693.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嘉泰汽车贸│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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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天津市远德│ 2496.0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汽车贸易有│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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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天津市骏濠│ 1674.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汽车销售服│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务有限公司│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浩物│ 537.7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名宣汽车销│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售服务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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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天津市名达│ 367.5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汽车销售服│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务有限公司│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浩众汽│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车贸易服务│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浩众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车贸易服务│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内江金鸿曲│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轴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内江金鸿曲│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轴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浩众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车贸易服务│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融诚安│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为德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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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天津市汇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股份有限│行汽车销售│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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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天津市融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股份有限│飞凡汽车贸│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四川浩物机│天津市融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股份有限│飞凡汽车贸│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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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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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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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融诚翔禾汽车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融诚翔禾”,曾用名“天津融诚车行贸易有限公司”)及内江市鹏翔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共同为下属公司天津融诚德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融诚德威”,曾用名“天津融诚飞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4
年1月29日,融诚翔禾及内江鹏翔分别签署《担保函》,担保额度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鉴
于融诚德威已向上汽集团财务公司按时足额结清融资款项,且内江鹏翔于2025年11月11日向上
汽集团财务公司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上汽集团财务公司回函确
认融诚德威已结清全部融资款项,同意内江鹏翔终止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三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融诚
德威业务发展需要,融诚翔禾及内江鹏翔共同为融诚德威向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的1000万元
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融诚翔禾担保金额
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江鹏翔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33号)、《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9号
)。
2、融诚德威与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了《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上汽集团财务公司为融诚德威提供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024年1月29日,融诚翔禾及内江鹏翔分别签署《担保函》,为融诚德威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号)。3、融诚翔禾已于2025年6月24日与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
《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2025年5月7日起解除《担保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终止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号)。
二、终止担保的情况
鉴于融诚德威暂无后续借款需求,上汽集团财务公司与融诚德威签署的《借款合同》于20
25年10月21日已终止,且融诚德威已将上汽集团财务公司1000万元额度内的融资款项全部结清
,内江鹏翔于2025年11月11日向上汽集团财务公司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
证函》,并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回函,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确认融诚德威已结清全部融资款,
同意内江鹏翔终止保证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融诚德威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已经偿还完毕,上汽集团财务公司同
意内江鹏翔终止保证责任。内江鹏翔终止对融诚德威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融诚德
威、内江鹏翔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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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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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
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众”)与公司关联方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浩公司
”)于2024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已于2025年11月17日到期。为保证天津浩众的日常经营
及办公,其将继续承租荣浩公司名下房产,租赁面积为5660.80平方米,租期自2025年11月18
日起至2028年11月17日止,共计3年,年租金为3512526.40元,租赁期租金合计为10537579.2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8%。
2、鉴于荣浩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荣浩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十届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同日召开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刘禄先生、张君婷女士、陆才垠先生、熊俊先生已回避表决。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
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古兆军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44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CFGRRR65
6、住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道睦南道111号
7、成立日期:2023年4月13日
8、营业期限:2023年4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进出
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11、历史沿革:荣浩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13日,注册资本5440万元,天津市浩通物产有
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张荣华女士。
1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13、关联关系:荣浩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荣浩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经查询,荣浩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天津市租赁市场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本次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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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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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
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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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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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10月27日、11月12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八次会议、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57号)、《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9号)及2025年
11月13日披露的《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2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3956237.16元,盈余公积为67948162.86元,资本公积
为1623187729.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
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67948162.86元和资本公积876008074.30元,两项合计943956237.16元
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
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
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
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
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
、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
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起45日内(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27日),9:00-
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
单元9楼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吉杰、张珺、冯梦诗
联系电话:028-63286976
电子邮箱:hwgfdb@163.com
邮政编码:610093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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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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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
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10
月27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八次会议、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3956237.16元,盈余公积为67948162.86元,资本公积
为1623187729.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
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67948162.86元和资本公积876008074.30元,两项合计943956237.16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前身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
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完成后可进一步推动
公司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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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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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
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根据清查及测试结果,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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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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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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