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776 广发证券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发活期宝B │ 863799.43│ ---│ ---│ 864893.93│ 8883.91│ 人民币│
├─────────┼─────┼─────┼─────┼─────┼──────┼──────┤
│广发货币B │ 571975.45│ ---│ ---│ 572039.62│ 5274.97│ 人民币│
├─────────┼─────┼─────┼─────┼─────┼──────┼──────┤
│24浦发银行CD174 │ 362674.00│ ---│ ---│ 362986.46│ 296.23│ 人民币│
├─────────┼─────┼─────┼─────┼─────┼──────┼──────┤
│易方达现金增利B │ 353518.52│ ---│ ---│ 353582.29│ 3418.37│ 人民币│
├─────────┼─────┼─────┼─────┼─────┼──────┼──────┤
│银华活钱宝F │ 353391.02│ ---│ ---│ 353442.57│ 3374.05│ 人民币│
├─────────┼─────┼─────┼─────┼─────┼──────┼──────┤
│建信天添益C │ 348495.10│ ---│ ---│ 348554.46│ 2959.66│ 人民币│
├─────────┼─────┼─────┼─────┼─────┼──────┼──────┤
│20附息国债05 │ 315931.51│ ---│ ---│ 321501.91│ 4225.76│ 人民币│
├─────────┼─────┼─────┼─────┼─────┼──────┼──────┤
│永安中国机会投资2 │ 315632.94│ ---│ ---│ 348151.62│ 24440.04│ 人民币│
│号QFII专户-外币 │ │ │ │ │ │ │
├─────────┼─────┼─────┼─────┼─────┼──────┼──────┤
│24平安银行CD079 │ 313633.28│ ---│ ---│ 313917.77│ 285.03│ 人民币│
├─────────┼─────┼─────┼─────┼─────┼──────┼──────┤
│新分享资产管理QFII│ 312449.73│ ---│ ---│ 343364.74│ 30760.65│ 人民币│
│专户-GF-外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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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增加公司资本金,补│ 120.00亿│ 8.32亿│ 120.86亿│ 100.72│ ---│ ---│
│充公司营运资金 │ │ │ │ │ │ │
├─────────┼──────┼─────┼─────┼─────┼─────┼──────┤
│其中1. 扩大承销准 │ ---│ ---│ 6000.00万│ ---│ ---│ ---│
│备金规模,增强投资│ │ │ │ │ │ │
│银行承销业务实力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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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融资融券业 │ ---│ ---│ 4.00亿│ ---│ ---│ ---│
│务准备金,全面开展│ │ │ │ │ │ │
│融资融券业务… │ │ │ │ │ │ │
├─────────┼──────┼─────┼─────┼─────┼─────┼──────┤
│3、优化经纪业务网 │ ---│ ---│ 6500.00万│ ---│ ---│ ---│
│点布局,拓展业务渠│ │ │ │ │ │ │
│道,促进服务产品销│ │ │ │ │ │ │
│售 │ │ │ │ │ │ │
├─────────┼──────┼─────┼─────┼─────┼─────┼──────┤
│4、提高证券投资业 │ ---│ 596.70万│ 72.17亿│ ---│ ---│ ---│
│务规模 │ │ │ │ │ │ │
├─────────┼──────┼─────┼─────┼─────┼─────┼──────┤
│5、扩大资产管理业 │ ---│ ---│ ---│ ---│ ---│ ---│
│务规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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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大对子公司投 │ ---│ 7.00亿│ 37.00亿│ ---│ ---│ ---│
│入,扩大直接投资、│ │ │ │ │ │ │
│国际业务、股指期货│ │ │ │ │ │ │
│等业务规模 │ │ │ │ │ │ │
├─────────┼──────┼─────┼─────┼─────┼─────┼──────┤
│7、加大信息系统的 │ ---│ 1.26亿│ 6.44亿│ ---│ ---│ ---│
│资金投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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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资金安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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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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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控股香│广发全球资│ 189.8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港 │本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广发证券股│广发金融交│ 7000.0000│美元 │--- │2025-09-0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易(英国)│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将根据│ │ │ │ │ │ │ │
│ │最终实际开│ │ │ │ │ │ │ │
│ │立保函的金│ │ │ │ │ │ │ │
│ │额为限承担│ │ │ │ │ │ │ │
│ │担保责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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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广发金融交│ 3100.0000│美元 │--- │2024-08-2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易(英国)│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将根据│ │ │ │ │ │ │ │
│ │最终实际开│ │ │ │ │ │ │ │
│ │立保函的金│ │ │ │ │ │ │ │
│ │额为限承担│ │ │ │ │ │ │ │
│ │担保责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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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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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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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04号文注册。根据《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含),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时间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1日,最终发行规模为35亿元,最终票面
利率为1.95%,认购倍数为2.19倍。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
认购情况。
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券的
认购,最终获配金额分别为3.5亿元及3.5亿元。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
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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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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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
(四)召开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五)异议反馈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
025年3月12日(六)召开方式: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会议召开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5
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
见下文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
(七)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
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
议;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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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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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广发04”、“21广发06”、“21广发07”、
“21广发11”、“21广发12”、“21广发20”、“21广发21”、“24广D10”、“24广D12”、
“24广D13”、“24广D14”和“25广发D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
(四)召开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
(五)异议反馈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
(六)召开方式: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会议召开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5
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
见下文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
(七)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
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
议;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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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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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广发C1”、“22广发C2”、“22广发C3”、
“22广发C4”、“23广发C1”和“24广发C1”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
(四)召开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五)异议反馈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
025年3月12日(六)召开方式: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会议召开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5
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
见下文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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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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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
超过200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04号
文同意注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5亿元(含)。
2025年2月19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
询价区间为1.10%-2.1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
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5广发D3”,债券
代码:524135)票面利率为1.9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1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5年2月18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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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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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
超过200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04号
文同意注册。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
行公告》,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原定于2025年2月19日14:00-17: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专
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考虑到簿记建档当日市场情况,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及其他簿记参与方协商一致,现将
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2025年2月19日17:00延长至2025年2月19日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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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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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于2023年10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4号),获批可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
发行的方式,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在该批复项下累计发行公开短期公司债券425亿
元,已偿还275亿元,存续规模为150亿元。本期债券为前述注册批复下第十一期发行,发行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期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起息后,发行人在该注册批复项下存续
的公开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20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35000
000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本期债券期限为198天。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场所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场所,簿记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14:
00-17:00。
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1.10%-2.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2月19日(T-1日)向
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年2月19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
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
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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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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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5年2月19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
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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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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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份。截至2022年5月11
日,公司本次A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A股股份1524215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2%。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股票
价值的高度认可,上述回购A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
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即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5242153股A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
份注销手续。上述回购A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15242153元,由人民
币7621087664元变更为人民币760584551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A股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
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1.申报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2.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申报日期: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30日
4.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
5.传真:020-87554163
6.邮编:510627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
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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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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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04号文注册。根据《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
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时间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3日,最终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最终票面
利率为1.79%,认购倍数为3.37倍。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
认购情况。
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券的认购
,最终获配总金额0.5亿元;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券的认购,最终获配总金额2亿元。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
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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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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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
超过200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04号
文同意注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0亿元(含)。
2025年2月1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
询价区间为1.10%-2.10%。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
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5广发D2”,债券
代码:524124)票面利率为1.7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3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5年2月1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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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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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
超过200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04号
文同意注册。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
行公告》,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原定于2025年2月11日14:00-17: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专
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考虑到簿记建档当日市场情况,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及其他簿记参与方协商一致,现将
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2025年2月11日17:00延长至2025年2月11日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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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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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4号),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的短期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
债券”。因涉及跨年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调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后续发行名称依次为“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如有)、“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如有)等,不再另行
公告。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
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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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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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5年1月27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
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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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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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公
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10号文注册。根据《广发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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