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785 居然智家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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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2-05-17│ 2.80│ 2408.00万│
├───────────┼───────────┼───────────┼───────────┤
│配股 │ 1998-12-29│ 11.00│ 8489.91万│
├───────────┼───────────┼───────────┼───────────┤
│增发 │ 2019-12-04│ 6.18│ 356.50亿│
├───────────┼───────────┼───────────┼───────────┤
│增发 │ 2020-10-30│ 7.06│ 35.6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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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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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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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设计家 │ ---│ ---│ 0.43│ ---│ -457.2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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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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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改造升级项目 │ 14.75亿│ 1555.17万│ 4.67亿│ 100.00│ ---│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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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10.08亿│ 10.08亿│ 10.0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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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3.41亿│ 3.41亿│ 3.4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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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超市智慧零售建│ 4.00亿│ 164.75万│ 5874.48万│ 100.00│ ---│ 2023-05-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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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2.70亿│ 1169.47万│ 5168.04万│ 100.00│ ---│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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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2.18亿│ 2.18亿│ 2.1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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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 │ 1.66亿│ 1.66亿│ 1.6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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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京津冀智慧│ 4.50亿│ 5732.79万│ 2.84亿│ 100.00│ ---│ 2022-05-31│
│物流园项目(二期)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00亿│ 18.00亿│ 27.73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5-09 │转让比例(%) │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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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3.72亿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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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1-29 │交易金额(元)│2674.2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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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天津居然智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标的类型 │股权 │
│ │(有限合伙)2,388.66万元财产份额│ │ │
│ │(对应32.87%财产份额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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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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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转让方: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以2,674.21万元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天津居然智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居然智居”)2,388.66万元财产份额(对应32.87%财产份额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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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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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房屋租赁(出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房屋租赁(出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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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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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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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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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房屋租赁(出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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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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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房屋租赁(出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房屋租赁(出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房屋租赁(承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房屋租赁(出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房屋租赁(承租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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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促进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
│ │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期限12个月。其中,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 │
│ │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并且不高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
│ │为准);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未来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前述│
│ │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居 │
│ │然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会议审议情况 │
│ │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
│ │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2026年4月2│
│ │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 │
│ │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 │
│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
│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杨芳女士、居然控股、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 │。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36,357.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 │本的37.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居 │
│ │然控股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 6.00亿 9.64 83.90 2025-06-24
司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 4.82亿 7.75 29.26 2026-06-06
有限公司
─────────────────────────────────────────────────
合计 10.82亿 17.3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06 │质押股数(万股) │32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7 │质押占总股本(%) │0.52 │
├────────┼──────────────┴────────┴──────────────┤
│股东名称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4日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240.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4 │质押股数(万股) │37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75 │质押占总股本(%) │6.03 │
├────────┼──────────────┴────────┴──────────────┤
│股东名称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天津信京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7500.0万股给天津信京然 │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4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3.90 │质押占总股本(%) │9.64 │
├────────┼──────────────┴────────┴──────────────┤
│股东名称 │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天津信京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质押了60000.0万股给天津信京然企业管 │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质押股数(万股) │59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1 │质押占总股本(%) │0.96 │
├────────┼──────────────┴────────┴──────────────┤
│股东名称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30 │解押股数(万股) │59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7日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595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
│ │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30日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9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质押股数(万股) │7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55 │质押占总股本(%) │1.20 │
├────────┼──────────────┴────────┴──────────────┤
│股东名称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7日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5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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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9.25亿│人民币 │--- │2030-06-05│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公司、北京│ 7.98亿│人民币 │--- │2028-02-19│抵押、质│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居然之家家│ │ │ │ │押 │ │ │
│份有限公司│居连锁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7.04亿│人民币 │--- │2026-12-23│抵押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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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武汉中商鹏│ 4.96亿│人民币 │--- │2026-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程销品茂管│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 │ │ │ │ │ │ │
│ │、武汉中商│ │ │ │ │ │ │ │
│ │集团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4.55亿│人民币 │--- │2030-03-19│抵押、质│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押、连带│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责任保证│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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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3.66亿│人民币 │--- │2028-03-14│抵押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3.51亿│人民币 │--- │2033-09-30│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玉泉营商│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业管理有限│ │ │ │ │ │ │ │
│ │公司、北京│ │ │ │ │ │ │ │
│ │居然之家玉│ │ │ │ │ │ │ │
│ │泉营家居建│ │ │ │ │ │ │ │
│ │材市场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武汉中商鹏│ 2.58亿│人民币 │--- │2033-12-26│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程销品茂管│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 │ │ │ │押、质押│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2.00亿│人民币 │--- │2025-12-31│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居然智│ │ │ │ │ │ │ │
│ │慧家教育科│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居然│ │ │ │ │ │ │ │
│ │智慧家艾谱│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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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2.00亿│人民币 │--- │2025-09-04│抵押、质│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商业物业│ │ │ │ │押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98亿│人民币 │--- │2025-09-15│抵押 │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78亿│人民币 │--- │2025-12-29│抵押 │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60亿│人民币 │--- │2027-10-16│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商业物业│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60亿│人民币 │--- │2025-11-19│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50亿│人民币 │--- │2025-12-05│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50亿│人民币 │--- │2025-06-16│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15亿│人民币 │--- │2025-09-24│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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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武汉中商集│ 1.10亿│人民币 │--- │2026-12-19│抵押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团有限公司│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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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01亿│人民币 │--- │2027-04-27│抵押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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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9436.40万│人民币 │--- │2025-12-08│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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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武汉中商集│ 9000.00万│人民币 │--- │2026-06-11│抵押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团有限公司│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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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8000.00万│人民币 │--- │2026-04-16│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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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7862.12万│人民币 │--- │2025-09-25│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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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7502.00万│人民币 │--- │2025-09-20│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质押│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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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5843.88万│人民币 │--- │2026-06-30│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居然智│ │ │ │ │ │ │ │
│ │慧家教育科│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居然│ │ │ │ │ │ │ │
│ │智慧家艾谱│ │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5442.12万│人民币 │--- │2026-08-31│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5000.00万│人民币 │--- │2026-03-25│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5000.00万│人民币 │--- │2025-12-19│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5000.00万│人民币 │--- │2025-10-17│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商业物业│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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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3638.59万│人民币 │--- │2025-07-13│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玉泉营商│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业管理有限│ │ │ │ │ │ │ │
│ │公司、北京│ │ │ │ │ │ │ │
│ │居然之家玉│ │ │ │ │ │ │ │
│ │泉营家居建│ │ │ │ │ │ │ │
│ │材市场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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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3150.00万│人民币 │--- │2025-10-27│抵押 │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武汉中商鹏│ 2550.00万│人民币 │--- │2025-11-20│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程销品茂管│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 │ │ │ │ │ │ │
│ │、武汉中商│ │ │ │ │ │ │ │
│ │集团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武汉中商鹏│ 2003.12万│人民币 │--- │2025-12-29│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程销品茂管│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 │ │ │ │押、质押│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2000.00万│人民币 │--- │2026-06-30│---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艾谱科│ │ │ │ │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2000.00万│人民币 │--- │2025-09-28│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艾谱科│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家居连锁下│ 1918.00万│人民币 │--- │--- │质押、一│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游优质商户│ │ │ │ │般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1000.00万│人民币 │--- │2025-03-25│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艾谱科│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8-31│---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智能科技│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3-28│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智能互│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联科技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1000.00万│人民币 │--- │2025-03-25│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智能互│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联科技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1000.00万│人民币 │--- │2025-04-15│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智能互│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联科技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3-28│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艾谱科│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12-24│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教育科│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4-23│连带责任│否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智能互│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联科技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700.00万│人民币 │--- │2025-04-22│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智能互│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联科技有限│ │ │ │ │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智│ 700.00万│人民币 │--- │2025-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慧家艾谱科│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369.90万│人民币 │--- │2026-09-28│---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洞建工程│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349.63万│人民币 │--- │2026-12-30│--- │否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洞建工程│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家居连锁下│ 86.00万│人民币 │--- │--- │质押、一│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游优质商户│ │ │ │ │般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82.50万│人民币 │--- │2025-01-31│--- │是 │否 │
│零售集团股│家洞建工程│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家居连锁下│ 16.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游优质商户│ │ │ │ │、质押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家居连锁下│ 0.0000│人民币 │--- │--- │质押、一│是 │否 │
│零售集团股│游优质商户│ │ │ │ │般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居然智慧家│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零售集团股│或“人、车│ │ │ │ │ │ │ │
│份有限公司│、家”融合│ │ │ │ │ │ │ │
│ │店购车优质│ │ │ │ │ │ │ │
│ │客户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零售集团股│家洞建工程│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居然智家新│武汉中商鹏│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零售集团股│程销品茂管│ │ │ │ │ │ │ │
│份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 │ │ │ │ │ │ │
├─────┼─────┼─────┼────┼─────┼─────┼────┼───┼───┤
│居然智家新│北京居然之│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零售集团股│家家居连锁│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1│其他事项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议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优化整体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剥离非核心金融类业务,降
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
之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注销小额贷款资质
,变更小贷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删除企业名称中“小额贷款”特定字样,剔除经营范围中“
发放贷款”等全部类金融相关业务条目(最终以工商登记变更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包括退出审核、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报备等相关手续。
──────┬──────────────────────────────────
2026-07-0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罗田居然之家商业物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罗田居然”)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家居连锁拟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下
简称“主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5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授信”、“主债权”),授
信期限为1年。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罗田居然拟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
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大别山大道与余三胜大道西北侧3-101F等35处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4月30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16层1601
4、法定代表人:王宁
5、注册资本:12755.102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食品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
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
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
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礼品花卉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
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
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
售;模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软
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7、与本公司的关系:家居连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3750417.94万元,负债总额2176901.80万
元,银行贷款总额360538.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42423.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27
295.6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954777.36万元,利润总额-69523.25万元,净利润-58812.3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3737713.79万元,负债总额2155911.39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352636.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99445.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36969.
31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210915.84万元,利润总额11657.46万元,净利润8792.43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家居连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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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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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
月22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
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
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516763389.93元,盈余公积571042280.14元,资本公积3485000
4236.49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根据《公司
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
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571042280.14元和资本
公积16945721109.79元,两项合计17516763389.9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
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
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
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1790428
3126.70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0元。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提升投资
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推动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7)。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
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就本次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
亏损事宜,特此通知债权人。本次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或者实收资本
变更,不影响债权人现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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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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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关于其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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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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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智慧家艾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慧家艾谱科技”)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近日,智慧家艾谱科技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向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
,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
签署《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以下简
称“本次授信”),授信期限为3年。居然智能为本次借款及本次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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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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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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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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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
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期限12个月。其中,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
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并且不高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未来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前述提供财务资
助及/或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居然控股为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
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2026年4月24日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关联方杨芳女士、居然控股、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芳
注册资本:9055.3345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6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
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6515572.1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25561.58
万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居然控股营业收入为1332875.36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1258.31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6070800.42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为1609360.58万元人民币;2025年1-9月,居然控股营业收入为938599.95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37.66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36357.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37.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居然控
股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政策
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及/或担
保,期限12个月。居然控股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且不高
于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居然控股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
供担保,本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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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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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
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规定,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已经2026年4月2
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
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516,763,389.93元,盈余公积571,042,280.14元,资本公积34
,850,004,236.49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
根据《公司法》、《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571,042,280.14元和
资本公积16,945,721,109.79元,两项合计17,516,763,389.9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
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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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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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
期已于2026年3月2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持有人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与实施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
3年3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
票。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
的41011653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1011653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具
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三)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3月24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及4293名持有人的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已成就,满足解锁条件,对应公司股票860343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的0.14%。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3月24日届满,解锁条件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目标为2024年度销售额(GMV)增长率同比不低于10%。公司2024年度销售额(GMV)较2023年
度销售额(GMV)同比增长3.9%,增长率同比低于10%。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成就,可解锁的股票数量为0股,相应的权益可递延至第三个锁定期
,在第三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同时行使相应权益,以此类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3月22日、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3月24日届满,公司已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
性公告》。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
告》,公司2025年度销售额(GMV)总额为744亿元,较2024年度销售额(GMV)同比下降39.12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成就,可解锁的股票数量
为0股,同时结合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成就未解锁对应股票的情形,第二个
锁定期和第三个锁定期对应的相应权益递延至第四个锁定期,在第四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达
标时同时行使相应权益。若第四个锁定期公司业绩仍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行使,由本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择机出售,对应权益归
公司所有。
三、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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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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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立信持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在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
司进行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
请立信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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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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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
228343230.08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
。具体明细如下: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824738862.35元,本项计提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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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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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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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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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998975336.5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年度公司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数为
6227048814股,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95833326.18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17516763389.93元。
3、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注销回购股份24791313股,对应回购金额89702877.
73元,即本年度现金分红和注销股份回购总额为89702877.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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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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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
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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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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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已故)所持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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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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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025年股本发生变动事项:截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股份24791313股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6251840127股变更为6227048814股。
二、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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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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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私募
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专项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及基本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提出
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
宽社会投资渠道等具有重要意义,并鼓励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
2、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增强资金
统筹能力,公司拟以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睿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鸿商业”)、
四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作为标的项目公司
,并以睿鸿商业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73号院1号的北四环智能家居体验中心物
业作为底层资产,开展中信建投-居然智家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下简
称“本次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工作。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上述股东
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内,全权决定境内外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
关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即至2027年
1月16日止。本次专项计划属于上述议案中的“资产支持证券”,对外拟发行规模(不含本公
司通过原始权益人认购的部分)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方案基本要素
本次专项计划初步交易要素如下:
1、专项计划名称:中信建投-居然智家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
2、原始权益人:北京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建材”)、北京
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3、底层资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73号院1号的北四环智能家居体验中心物业
4、项目公司:睿鸿商业、居然智能
5、发行规模:具体规模根据底层资产估值和最终发行结果确认
6、发行对象:专业机构投资者
7、公司及关联方初始持有比例:原始权益人初始合计认购并持有不低于34%(暂定)的资
产支持证券份额
8、专项计划存续期:与底层资产对应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相匹配,预计约21年
9、挂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上为发行初步方案,后续将根据监管审核、投资人意见等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确定,以
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二)底层资产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拟选取北四环智能家居体验中心物业作为底层资产,该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
区北四环东路73号院1号,建筑面积约为64978平方米。
(三)交易结构
1、公司拟由相关主体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公司),作为本次专项计划下承接相关投资
安排及项目股权整合的特殊目的主体,并通过一系列交易,最终完成专项计划对项目公司即睿
鸿商业和居然智能的100%股权的持有。
2、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拟由公司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家居建材作为运营管理实
施机构,负责项目公司及底层物业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及维护等工作,保障底层资产持续稳
定运营。
3、公司将根据与投资者商谈情况在专项计划下设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开放退出支持、倾
斜分配等措施和机制安排。
4、上述交易结构、实施步骤及具体安排以最终签署的专项计划交易文件以及实际发行情
况为准。
三、专项计划授权事宜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专项计划总
体方案框架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需要,全权办理与本次专
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
确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产品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条款、增信措施、流动性支
持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相关事项;聘请或更换承销机构、计划管理人、审计机构、律师
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修订、补充、递交、执行与本次专项计
划发行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申报、备案、
挂牌、发行、转让、信息披露及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
条件变化,对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必要调整;以及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
有关的其他全部事项。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发行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资金支持,增强资金统筹能力,提升现金流安全性和
财务稳健性;有利于公司依托资产证券化平台,进一步探索存量资产盘活及后续资本运作路径
;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地体现公司优质自持资产价值、运营能力和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本市
场对公司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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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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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智慧家智能互联”)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近期,智慧家智能互联由于业务需要,拟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向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
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12个月。居然智能拟为智慧家智能互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
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居然智慧家智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24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15层
4、法定代表人:贺宇英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具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智慧家智能互联为居然智能全资子公司,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全资
子公司,智慧家智能互联为本公司三级子公司。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智慧家智能互联资产总额13,017.06万元,负债总额8,128.78万
元,银行贷款总额2,007.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128.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888.
2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1,615.65万元,利润总额-375.44万元,净利润-375.49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慧家智能互联资产总额12,901.87万元,负债总额8,238.34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238.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060.66万
元,2025年1-9月份营业收入51,755.66万元,利润总额-834.74万元,净利润-834.74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智慧家智能互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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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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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收购北京睿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睿鸿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等相关资产需要,家居连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沈阳分行”)申请117000万元并购贷款(以下简称“本次
借款”),借款期限为7年。家居连锁以其持有的睿鸿公司100%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睿鸿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73号院1号楼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
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0106489号,以下简称“
主体物业”)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其应收账款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家居连锁
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物业”)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以下统称“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公司信息披露
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37)、《关于孙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目前,上述主体物业已建成公司北四环店智能家居体验中心(以下简称“经营物业”),
并已投入使用,由家居连锁三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
家居公司”)运营管理。
近期,经与平安银行沈阳分行友好协商,平安银行沈阳分行、家居连锁及智能家居公司三
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约定智能家居公司在平安银行沈阳分行开立资金专用监管专户(以
下简称监管账户),经营物业所有承租户的租金收入等资金应划入此监管账户,通过此监管账
户进行资金收付、结算、代收代付等资金运用。智能家居公司不可撤销的授权平安银行沈阳分
行对经营物业获得的收入和资金进行监管(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4月30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16层1601
4.法定代表人:王宁
5.注册资本:12755.102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
品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
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
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
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礼品花卉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
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
;模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软件
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7.与本公司的关系:家居连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4210665.07万元,负债总额2577054.87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421267.4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32375.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8599
7.3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89434.30万元,利润总额180680.71万元,净利润128116.87万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3964797.94万元,负债总额2274303.00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375057.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1414.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45418.
4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81925.69万元,利润总额78214.10万元,净利润57557.75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家居连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贷款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乙方(借款人)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3.丙方:北京居然之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4.监管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专用监管专户,进行资金收付、结算、代
收代付等资金运用。丙方同意以监管专户作为物业收入的监控账户,所有承租户的租金收入等
资金须全部划入上述账户。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对丙方经营物业获得的收入和资金进行监
管。
5.资金封闭管理:丙方同意甲方对丙方资金进行封闭式监管,同意甲方对监管账户使用情
况进行监控,直至乙方所有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为止。如乙方在甲方的监管账户资金
超过甲方贷款2个季度利息,丙方在甲方的监管账户资金可用于项目日常运营支出,其他需专
项用于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6.合同生效条件:《资金监管协议》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以及乙方、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为免疑义,乙方、丙方签署时,如其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为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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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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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
,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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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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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
市居然之家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市居然”)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因业务发展
需要,家居连锁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签订《融资额度协议》,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授信”或“主债
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拟与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呼市居然拟与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
的位于呼和浩特市主干道鄂尔多斯大街与锡林郭勒南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
押担保。前述被担保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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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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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集团”)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江公司”)为中商集团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商集团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19000万元授信(以下简称“本次授信”
、“主债权”),授信期限12个月。中江公司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7-
9号1-9层的房产、武昌区中南路7-9号写字楼25-43层共计159套的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
保,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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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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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
工董事选任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投票表决,选举张万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张万新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9名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万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
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
职工董事张万新先生简历
张万新,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室主管、副主任,武汉中商平价连锁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徐东店店长
、总经理;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董事副总经理兼武汉中商平价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居然智家新零售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总经
理。
张万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991股,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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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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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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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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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况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所持合伙企业相关权益
及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等公告,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商业咨询”)以人民币6080.29万元的对
价收购居然之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居然智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津居然智居”)全部合伙份额,并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2024年7月4日,天津居然智居退出远超智慧(CBD家居)项目,并就该等投资所得收益
向其合伙人进行分配;居然商业咨询分别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2日收到天津居然智居
的分配的投资收益2795.84万元及512.37万元,合计3308.21万元。
3、天津居然智居于2019年8月29日向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珠集团”
)增资,现持有新明珠集团12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305%。
根据增资时签署的股东协议等交易文件的约定,叶德林、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明珠企业集团”)于近日受让居然商业咨询、中源怡居(北京)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温世权、娄彦华持有的天津居然智居全部财产份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
中居然商业咨询将其持有的天津居然智居2388.66万元财产份额(对应32.87%财产份额比例)
转让给新明珠企业集团,转让价格为2674.2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居然商业咨询不再持有
天津居然智居的合伙份额。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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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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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集团”)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
超市”)为中商集团全资子公司。前期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商集团已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18000万元授信(以下简称“本次授信”)
,授信期限36个月。近期,中商超市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南湖中央花
园购物中心A区1层1号、2层1号、3层1号的房地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6月28日
3、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
4、法定代表人:郝健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
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打字复印;文艺创作;洗染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
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中商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商集团的资产总额585924.20万元,负债总额406625.95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42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9562.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7954.
3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73455.17万元,利润总额-3255.18万元,净利润-2547.73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商集团的资产总额554727.72万元,负债总额3751
88.4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2547.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155762.9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13955.93万元,利润总额1432.32万元,净利润241.
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中商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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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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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3、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普华永道
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
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
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立信进行了事
前沟通,普华永道中天、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改聘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对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确认无异议。
6、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01-24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296人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249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人数为
743人。
3、业务规模
1)2024年经审计收入总额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2024年度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审计收费8.54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永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起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2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起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4年起在立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永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
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人民币74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
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立信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
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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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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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物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商业物业”)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信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
尔滨信源”)、吉林太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太阳城”)、内江居然之家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居然”)为商业物业全资子公司。
前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家居连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订《电子供应链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
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为家居连锁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7.4亿元的保理融资服务(以下简称“
本次主债权”)。哈尔滨信源以其持有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168号地产、吉林太
阳城以其持有的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杭州路41、56号地产为本次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详
见公司2025年9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近期,经与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友好协商,内江居然拟以其持有的位于四川省内江市东
兴区汉安大道西段89号四楼1号的地产对本次主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4月30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16层1601
4、法定代表人:王宁
5、注册资本:12,755.102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食品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
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
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
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礼品花卉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
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
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
售;模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软
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家居连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4,210,665.07万元,负债总额2,577,054.8
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21,267.4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32,375.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1,585,997.3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89,434.30万元,利润总额180,680.71万元,净利
润128,116.8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3,964,797
.94万元,负债总额2,274,303.0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75,057.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31,414
.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45,418.4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81,925.69万元,
利润总额78,214.10万元,净利润57,557.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家居连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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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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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春居然之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居然企管公司”)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近日,公司因业务发展
需要,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北京石景
山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以下简称“
本次主债权”),期限为10年。长春居然企管公司拟与邮储银行北京石景山区支行签署《最高
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长春中商·世界里购物中心房产为本次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长春居然企管公司已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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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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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信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哈尔滨信源”)、吉林太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太阳城”)为家居连
锁全资二级子公司。前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家居连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
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订《电子供应链数字信用凭据融资业务合作协议
》等相关协议,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为家居连锁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7.4亿元的保理融资服
务(以下简称“本次主债权”)。近期,哈尔滨信源拟以其持有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先
锋路168号地产、吉林太阳城以其持有的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杭州路41、56号地产为本次主债
权提供抵押担保。
家居连锁、哈尔滨信源、吉林太阳城已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本次抵押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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