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793 华闻集团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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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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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1 │ 3100.00│ ---│ ---│ 3018.0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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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 │ 1800.00│ ---│ ---│ 1093.11│ -378.02│ 人民币│
├─────────┼─────┼─────┼─────┼─────┼──────┼──────┤
│信托计划2 │ 900.00│ ---│ ---│ 239.8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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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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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4.96亿│ 4.96亿│ 4.96亿│ 100.00│ 1.29亿│ 2014-10-22│
│购买掌视亿通100股 │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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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37亿│ 1.27亿│ 1.27亿│ 100.00│ 4714.06万│ 2014-10-24│
│购买精视文化60股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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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2.02亿│ 2.02亿│ 2.02亿│ 100.00│ 7668.58万│ 2014-10-21│
│购买邦富软件100股 │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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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8561.00万│ 8561.00万│ 8561.00万│ 100.00│ 3075.80万│ 2014-11-10│
│购买漫友文化85.61 │ │ │ │ │ │ │
│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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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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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亿 7.87 ---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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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9亿 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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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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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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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海南文旅 │ 1.3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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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凤凰岭文旅│ 86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凤凰岭文旅│ 8670.0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海南文旅 │ 76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华闻金诚5 │ 728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车音智能1 │ 2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民享投资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丰泽投资 │ 1487.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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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成都车音3 │ 4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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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南海明珠游│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轮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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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成都车音4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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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车音智能2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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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民享投资5 │ 0.0000│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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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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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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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11月1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目前,公司再次发生中期票据本息未能按期兑付的情形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再次发生中期票据本息未能按期兑付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7华闻传媒MTN001,债务融资工具代
码:101761046)应于2024年11月8日兑付到期本息,该期应偿付本金4519.03万元,应偿付利
息1376.31万元,公司未能按期兑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7华闻传媒MTN001发行余额为25253
.38万元。
公司未按期兑付的17华闻传媒MTN001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
money.com.cn)、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https://www.nafmii.org.cn/)及北京金融资
产交易所(https://www.cfae.cn/)上的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累计约37690.8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5497.30万元的39.47%。
(二)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债务
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
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或拍卖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与主要债权人积极协商可行、有效
的重整草案,为后续重整工作奠定基础,努力推动重整事项顺利实施,进而缓解偿付压力,压
缩债务规模,保障经营现金流,推动业务发展。
(四)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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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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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或“公司”)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
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相
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预
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了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
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一、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网络债权申报系统(https://lawporter.com)
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提供相关
证据材料,并按系统提示向临时管理人邮寄申报单。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
(仅接收邮寄申报单,不接受现场申报及现场咨询);邮政编码:570203,联系人:临时管理
人,联系电话:13215894093,电子邮箱:hwjtglr@163.com。
为高效开展债权审查等相关工作,临时管理人接收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至12:0
0,下午14:30至17:30。网络申报操作指引等具体文件详见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
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上发布的公告。
二、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其他说明
目前海口中院在重整申请审查期间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如未来海口中院依法裁定受理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间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就已申报部分重复申
报;正式重整程序中,如债权人需就未申报部分进行补充申报的,请按届时债权申报公告的要
求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否则管理人将仅根据预重整期间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海口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记载为准。公司预
重整期间是否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将根据案件实际需要另行决定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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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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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现对上述公告中涉及的银行贷款逾期情
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况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向公司发来
的《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公司在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的贷款本息共计13015.89万元(利息
暂计至2024年10月21日)于2024年10月31日提前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偿付该笔贷款
本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累计约31795.5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5497.30万元的33.29%。
(二)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债务
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存-1-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或拍卖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与主要债权人积极协商可行、有效
的重整草案,为后续重整工作奠定基础,努力推动重整事项顺利实施,进而缓解偿付压力,压
缩债务规模,保障经营现金流,推动业务发展。
(四)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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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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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3.涉案的金额
:就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2024)琼01民初202号民事判决
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在最高债权额限额2.3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对公司损益
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
定性。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于2024年10月28日
收到了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琼01民初20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意资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9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4)、《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一审判决情况
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琼01民初203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新意资本就海口中院(2024)琼01民初202号民事判
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在最高债权额限额2.3亿元范围内向原告华闻集团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被告新意资本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向海口中院(2024)琼01民初202号民事判决第
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人进行追偿;
(二)驳回原告华闻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
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海口中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
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本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可按照
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
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受理费1184182元,由被告新意资本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口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
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在《股权转让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中,除了公司本次提起诉讼的购
买公司股票承诺事项外,还有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业绩承诺、资
产减值等事项。鉴于车音智能业绩承诺期已届满,公司已委托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向拉萨子栋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及新意资本发送《律师函》,要求子栋科技、鼎金
实业支付补偿金,并要求新意资本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子栋科技、鼎金
实业购买公司股票事项相关司法追偿程序的进展情况,努力推动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收回工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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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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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现中期票据本息未能按期
兑付以及银行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此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出现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债务逾期、债务提前到期情况
(一)公司未能按期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8华闻传媒MTN001,债务融资工具代
码:101800353)应于2024年10月28日兑付到期本息,该期应偿付本金3946.34万元,应偿付利
息134.28万元,公司未能按期兑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8华闻传媒MTN001发行余额为27377.
75万元。
公司未按期兑付的18华闻传媒MTN001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
money.com.cn)、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https://www.nafmii.org.cn/)及北京金融资
产交易所(https://www.cfae.cn/)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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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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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闻民享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民享”)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申请展
期一年的2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担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展期及担保情况
2023年10月,公司为华闻民享向海南银行办理的2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4日、10月2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00万
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该笔贷款已于近日到期,华闻民享向海南银行申请对2000.00万元贷款本金展期一年,公
司将为该笔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1.10条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审议批准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00万元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华闻民享向海南银行办理的2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为《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授
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保证担保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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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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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10月25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海
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凯利”或“
申请人”)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3.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
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
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情况概述
(一)背景概述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的申请书,申请人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
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二)进行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具体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为准确识别华闻集团的重整价值和重
整可行性,海口中院决定在审查期间对华闻集团进行预重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
之规定,海口中院决定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开展相关工作
。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债务人及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义务;
2.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诉讼及执行案件情况;
3.初步判断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
4.根据需要,协助债务人引进意向投资人;
5.组织并引导债务人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草案
;
6.向人民法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
7.人民法院要求临时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进入预重整程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将提前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与审计等工作,同时,与
广大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征询并收集各方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与认可情况,并结
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草案,为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提升重整实
施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
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
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
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全力推动公司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
常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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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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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92024003号),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
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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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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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2847.64万元及相关违约金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于2024年8月30日
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
)琼01民初20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
“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与
该案对应的公司诉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意资本”)保证合同纠
纷一案,因新意资本提起的管辖权异议上诉未能如期开庭审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
年8月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驳回新意资本提起的上诉,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收到海口中院
的开庭传票,海口中院将于2024年10月14日开庭审理,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一审判决情况
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琼01民初202号]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子栋科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闻集
团支付赔偿金114238196元及逾期支付赔偿金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赔偿金11423
8196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标准,自2024年1月31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限被告鼎金实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闻集
团支付赔偿金114238196元及逾期支付赔偿金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赔偿金11423
8196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标准,自2024年2月2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华闻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
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海口中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
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本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可按照
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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