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793 *ST华闻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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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7-14│ 5.74│ 2.78亿│
├───────────┼───────────┼───────────┼───────────┤
│配股 │ 2000-03-14│ 11.00│ 4.00亿│
├───────────┼───────────┼───────────┼───────────┤
│配股 │ 2003-09-29│ 11.59│ 5.46亿│
├───────────┼───────────┼───────────┼───────────┤
│增发 │ 2013-11-26│ 6.48│ 31.50亿│
├───────────┼───────────┼───────────┼───────────┤
│增发 │ 2014-10-22│ 13.68│ 18.44亿│
├───────────┼───────────┼───────────┼───────────┤
│增发 │ 2015-02-09│ 12.31│ 9.0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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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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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 │ 900.00│ ---│ ---│ 276.5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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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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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4.96亿│ 4.96亿│ 4.96亿│ 100.00│ 1.29亿│ 2014-10-22│
│购买掌视亿通100股 │ │ │ │ │ │ │
│权 │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37亿│ 1.27亿│ 1.27亿│ 100.00│ 4714.06万│ 2014-10-24│
│购买精视文化60股权│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2.02亿│ 2.02亿│ 2.02亿│ 100.00│ 7668.58万│ 2014-10-21│
│购买邦富软件100股 │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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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8561.00万│ 8561.00万│ 8561.00万│ 100.00│ 3075.80万│ 2014-11-10│
│购买漫友文化85.61 │ │ │ │ │ │ │
│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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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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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3098.0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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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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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华闻京数(上海)技术有限公司5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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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口西枫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海南华闻民享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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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全资子公司海南│
│ │华闻民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享投资”)与海口西枫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海口西枫篱”)于2025年12月26日在海口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民│
│ │享投资将其持有的华闻京数(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京数”)55%股权以309│
│ │8.01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海口西枫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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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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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亿 7.87 ---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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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9亿 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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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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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海南文旅 │ 1.3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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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凤凰岭文旅│ 8620.0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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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凤凰岭文旅│ 86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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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海南文旅 │ 75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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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华闻金诚 │ 728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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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民享投资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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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丰泽投资 │ 1485.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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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车音智能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民享投资 │ 0.0000│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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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成都车音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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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南海明珠游│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轮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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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成都车音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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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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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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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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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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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股
票交易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如本次
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交所的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
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3月2日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2)。
(二)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重整计划已在执行期内执行完毕,公司已向公司管理人出具了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等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的撤销
第9.4.1条第(九)项所涉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8条、第9.4.14条、第9.4.15条规定,公司
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
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
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如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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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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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
6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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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亚凯利”)的申请书,三亚凯利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
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
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6)。
202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
利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
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及《决定书》
,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
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
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4月27日,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华闻
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1)。
2026年4月27日,华闻集团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召开,会议表决通
过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2)。
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琼01破16号],批准
华闻集团重整计划,终止华闻集团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2026年5月12日,
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通知》,全体重整投资人应支
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已经全部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026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2026)琼01
破16号之二],海口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6年6月28日止;同日,公司管
理人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三],海口中院裁定将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延长至2026年6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6年6月18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2396694548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本
次转增的2396694548股股票中的1693000000股股票为首发后限售股、703694548股股票为无限
售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997245457股增至4393940005股。前述2396694548股转增股票已全部
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
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向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重整计
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情况的监督报告》,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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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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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管理人于2026年6
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169300
0000股转增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393940005股的38.53%)已于2026年6月23日由华闻传媒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分别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
一、向重整投资人过户转增股票的情况
根据《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华闻集团原有总股本199724545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
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396694548股,转增后华闻集团的总股本增至439394
0005股。前述转增的2396694548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
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和《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2396694548股
转增股票中的1693000000股转增股票已于2026年6月23日由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
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分别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过户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38.53%。
本次转增过户完成后,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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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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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的《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华闻集团”)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724545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396694548股,转增后华闻集团的总股本增至4393940005股[
最终转增股票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
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华闻集团重整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
》第4.4.2条的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
式拟进行调整。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2.41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高于2.41元/股,公司股票按照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
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
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2.41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
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3.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
026年6月18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6年6月22日。4.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26年6月18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6年6月22日复牌。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
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
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
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及《决定书》
,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
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
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4月27日,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华闻
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1)。
2026年4月27日,华闻集团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召开,会议表决通
过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2)。
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琼01破16号],批准
华闻集团重整计划,终止华闻集团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通知》
,全体重整投资人应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已经全部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3)。
2026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2026)琼01
破16号之二],海口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6年6月28日止;同日,公司管
理人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三],海口中院裁定将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延长至2026年6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华闻集团现有总股本199724545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共计转增2396694548股,转增后华闻集团的总股本增至4393940005股[最终转增股票
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6年6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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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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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如果股权登记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41元/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
需根据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
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41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
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2.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
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
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
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华闻集团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华闻集团现有总股本199724545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共计转增2396694548股,转增后华闻集团的总股本增至4393940005股[最终转增股票
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
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4.4.2条
的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
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
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
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
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以下简称“调整公式”)。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0。转增股份抵
偿公司重整债务的金额为703694548股×股票抵偿价格5元/股=3518472740.00元,重整投资人
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610450000.00元+1646340000.00元=2256790000.00元。转增前总股
本为1997245457股,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为703694548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
数为1693000000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为0股。综合计算下,本次华闻集团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
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
股增加数)=(3518472740.00元+2256790000.00元)/(703694548股+1693000000股+0股)=2.
41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4
1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
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41元/股
,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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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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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因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
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
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
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
请撤销于2025年3月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
)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所涉情形而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
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2)、《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
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
所审核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
除。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仍为“*ST华闻”,证券
代码仍为“00079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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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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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诉5000万元及相关资金使用费、违约金,反诉18165.22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
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于2026年6月5日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下发的《民
事判决书》[(2025)琼01民初31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诉林广茂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被林广茂提起反诉并变更诉讼请求之案件情况详见公司
于2025年5月7日、8月20日及1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关于公司被提起反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公司重大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一审判决情况
海口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返还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及资金使
用费12043835.62元;
(二)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
以62043835.62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计算
);
(三)限林广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支付律师服务费50000元及保函保
险费23340元;
(四)华闻集团对林广茂质押的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42%股权的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在林广茂欠付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驳回华闻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林广茂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430791.95元,由本诉原告华闻集团负担54365.94元,本诉被告林广茂负
担376426.0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75030.39元,由反诉原告林广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口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
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其他单项小额
诉讼累计金额约3140.46万元,主要涉及业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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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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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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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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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30日
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金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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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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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
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通知》,全体重整投资人应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
已经全部到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5月6日,公司与中选产业投资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
有限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根据该协议,产业投资人在本次
重整投资中应支付重整投资款合计610,4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确定产业投资人暨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3)。
2025年10月31日、11月2日,公司与中选财务投资人以及(临时)管理人签署《(预)重
整投资协议》及《(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议,18家财务投资人在本次
重整投资中应支付重整投资款合计1,646,34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确定(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暨签署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二、收到重整投资款的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2日,全体重整投资人应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已经全部到账,合计2,256
,790,000.00元。
后续,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和管理人落实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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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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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因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
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
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
简称“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
已满十二个月。
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
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
部消除。即使本次被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
警示,证券简称仍为“*ST华闻”,证券代码仍为“00079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3.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交所的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由于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海
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
,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18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8)。
(二)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于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
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4年4月
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两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出具
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4
)第01110033号)。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此外,海南证监局于2024年4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就包含前期会计差错在内的相关事项落实整改措
施。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形成相关报告,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
编号:2024-036)。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
〕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满十二个月。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受理立案的投资者索
赔案件3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34.31万元。
为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7条、第9.8.8条的规定,公司向深交
所申请撤销于2025年3月因触及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
排第七条所涉情形而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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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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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海南证监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09〕61号
)及《关于做好海南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13〕22号)要求,加强华
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充分尊重和保障投资者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
2.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3.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4.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双赢结果
。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将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000793)202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
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将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
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将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
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将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
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人及部门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
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
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运营管理部、财务部、战略投资部、行政人事部等与投
资者关系管理有关的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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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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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
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 票已于2025年3月18日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收到海口中院向
公司送达受理立案的投资者索赔案件3件,基于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34.31万元。公
司将审慎判断该项其他风险警示所涉情形的消除情况,并适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如审议通过,
公司将向深交所提交撤销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亦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已于2025
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因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
026年3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
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所述,前期公司相关风险警示尚未申请撤销或所涉情形尚未消除,且本次公司股票将
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故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
三、相关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仍为
“*ST华闻”,证券代码仍为“00079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无需停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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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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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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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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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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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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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
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
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
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
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28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
)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年4月9日,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
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7)。2026年4月9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公司债权人发出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6年4月27日,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华
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
s://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包括以下三项议程:
1.管理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规则进行说明;
2.管理人简要介绍《重整计划(草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3.管理人回答债权人
的提问。
出席及列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员包括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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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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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
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
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
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
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28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
)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
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年4月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确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人员及相关议程等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6)。
2026年4月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
s://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二、参会人员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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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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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
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3.表决议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
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
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
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
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
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
召集并定于2026年4月27日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召集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
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管理人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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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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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
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
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
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
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28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
)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年4月9日,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
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
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
://huiyi.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十一项议程:
1.宣读本案受理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及有关事项;3.
宣读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4.管理人作执行职务情况报告;5.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
报告;6.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做工作情况说明;7.管理人做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报告,并将
债权审查结果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8.合议庭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书》;9.管理人宣读《管理人报酬方案》;10.管
理人宣读《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11.管理人回答债权人的提问。
出席及列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员包括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
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
二、债权核查情况
管理人审查确认54名债权人的债权,确认金额合计2650475262.08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
权835906649.79元,普通债权1790696951.55元,劣后债权23871660.74元。另,1名债权人因
其债权形成情况复杂,需要债权人进一步补充提交相关证据,并由公司财务及审计机构进一步
协助审核而暂缓确认;4名债权人因申报的债权涉及诉讼而待定;该5名债权人涉及债权申报金
额合计21982728.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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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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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
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2)。2.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
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
)琼0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
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
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管理人组织开展了公司重整相关工作,于2026年2月28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的通知,相关情况如下:
(一)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https://lawporter.com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系统提
示向管理人邮寄申报单。
管理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仅
接收邮寄申报单,不接受现场申报及现场咨询);邮政编码:570203,联系人:管理人,联系
电话:13215894093,电子邮箱:hwjtglr@163.com。
为高效开展债权审查等相关工作,管理人接收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网络申报操作指引等具体文件详见管理人公告:https://pccz.court.gov
.cn。
(二)重整债权申报的其他说明
预重整期间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过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就已申报部分重复申报;如债权人
需就未申报部分进行补充申报的,请在上述期限内提交补充申报材料,否则管理人将仅根据现
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
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
条件行使权利。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公
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
.lawporter.com/)”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
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会议须知、会议议程等事项另行通知。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时间及其他具体
事项,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上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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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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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2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4)琼01破申70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凯
利”)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
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3.2026年2月28日,公司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
.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
于2026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以
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
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4.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1破16号之二]及《决定
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
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的申请书,三亚凯
利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
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
,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01破申70号],裁
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
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
1破16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
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一)《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主要内容如下: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
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模式
1.《复函》[(2026)琼01破16号之二]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01破16号之二]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华闻集团管理人提出的关于华闻集团在破产重整期间继续经营的申请。
2.《决定书》[(2026)琼01破16号之一]的主要内容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
》[(2026)琼01破16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华闻集团主营文旅与传媒业务,具有一定专业特点。
该公司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管理团队相对成熟,具备自行管理的基本条件。同时,管理人
已制定合同审查、账户监管、资金监控、财产保管等具体监管方案,能够对自行管理活动实施
有效监督。故由熟悉自身经营状况的华闻集团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负责日常经营,有利于重
整工作稳妥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华闻集团在华闻集团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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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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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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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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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全资子公司海南华
闻民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享投资”)与海口西枫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海口西枫篱”)于2025年12月26日在海口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民享投资
将其持有的华闻京数(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京数”)55%股权以3098.01万元
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海口西枫篱。
(二)交易各方的关系
公司及民享投资均与海口西枫篱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售的华闻京数股权涉及交易金额为3098.01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1604.75万元的14.34%。
本次出售的华闻京数股权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970.48万元,占公司2
024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9838.50万元的1.19%。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经营班子审议
通过了:(1)控股子公司华闻京数出售其持有的国民信托启航15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以下简称“启航15号信托计划受益权”)第5期信托单元受益权;(2)全资子公司陕西华
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文投”)出售晋大纳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0.46
48%股权;(3)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出售国广环球在线文化传媒(北京)有
限公司44.18%股权、国广联合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47.1836%股权;(4)全资子公司华
商文投出售沈阳市铁西区奖工北街5乙4号门市房一套,加上本次出售华闻京数55%股权的交易
金额3098.01万元,累计出售资产总额6847.2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9838.5
0万元的2.74%。本次交易预计产生当期损益225.07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70824.25万元绝对值的0.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审议批准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华闻京数(上海)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民享投资将其持有的华闻京数55%股权以3098.01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海
口西枫篱。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件、办理相
关手续等。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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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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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3.涉案的金额
:94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
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闻集团”)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海口美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琼0108民初10106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君怡(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怡投资”)之间的诉讼案件情况详
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相关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二、一审判决情况
海口美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琼0108民初10106号]判决如下:
君怡投资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闻集团返还诚意金
94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自2021年9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
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740.16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公告费200元(华闻集团均已预付),均由
君怡投资负担(君怡投资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海口美兰法院缴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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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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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
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
12月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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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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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5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林广茂之间有关其持有的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易信
息”)6.42%股权的转让纠纷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8月20日、11月5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公司被提起反诉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在沟
通过程中,公司结合林广茂提供的信息,通过梳理相关书面材料、与相关人员访谈、向相关方
问询等方式,对随易信息股权交易事项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于2020年11月向林广茂支付股权转让款中的4,700万元流向至公司关联方北
京新蓥石汽车有限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公司认为涉及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该占用金额占交易发生时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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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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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
见类型: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34人;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2人;2024年末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人。
业务信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6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351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3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家,农、林、牧、渔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8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不含本公
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33.7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
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8名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2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均不是执业人
员在国府嘉盈执业期间收到)。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泉水,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于2025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宁,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星成电子(83
5808)、中联橡胶(838665)、宁变科技(430423)、顶峰影业(832927)等签署了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攀,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9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于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近三年,为永鼎股份(600105)、群兴玩具(002575)等签署
了审计报告。2.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泉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宁、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袁攀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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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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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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