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793 ST华闻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信托计划1 │ 3100.00│ ---│ ---│ 3018.07│ ---│ 人民币│
├─────────┼─────┼─────┼─────┼─────┼──────┼──────┤
│易点天下 │ 1800.00│ ---│ ---│ 1093.11│ -378.02│ 人民币│
├─────────┼─────┼─────┼─────┼─────┼──────┼──────┤
│信托计划2 │ 900.00│ ---│ ---│ 239.8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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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4.96亿│ 4.96亿│ 4.96亿│ 100.00│ 1.29亿│ 2014-10-22│
│购买掌视亿通100股 │ │ │ │ │ │ │
│权 │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1.37亿│ 1.27亿│ 1.27亿│ 100.00│ 4714.06万│ 2014-10-24│
│购买精视文化60股权│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2.02亿│ 2.02亿│ 2.02亿│ 100.00│ 7668.58万│ 2014-10-21│
│购买邦富软件100股 │ │ │ │ │ │ │
│权 │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8561.00万│ 8561.00万│ 8561.00万│ 100.00│ 3075.80万│ 2014-11-10│
│购买漫友文化85.61 │ │ │ │ │ │ │
│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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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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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亿 7.87 ---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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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9亿 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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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华闻传媒投│海南文旅 │ 1.3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凤凰岭文旅│ 8670.0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凤凰岭文旅│ 86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海南文旅 │ 76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华闻金诚 │ 728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车音智能 │ 2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民享投资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丰泽投资 │ 1487.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成都车音 │ 4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车音智能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成都车音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南海明珠游│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资集团股份│轮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华闻传媒投│民享投资 │ 0.0000│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资集团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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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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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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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因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汪方怀,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总裁金日,时
任副总裁、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小勇,时任财务总监汪波于2025年3月14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2025〕1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
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
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华闻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华闻集团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天津
掌视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造成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而导
致华闻集团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华闻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3188923.48元,虚增营业成本183188923.48元;20
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59736067.20元,虚增营业成本59736067.20元;2022年年度报告
虚增营业收入179340616.25元,虚增营业成本179340616.25元。华闻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20
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15%、15.8
6%、23.62%。
2024年4月30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了相关会计差错
事项。
上述违法事实,有华闻集团相关公告、情况说明、会计凭证、相关合同、相关人员询问笔
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华闻集团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
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华闻集团时任董事长、总裁汪方怀(对华闻集团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时任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董事、总裁金日(分管运营管理部负责子公司管理,且担任总裁期间全面负责华闻
集团日常经营管理),时任副总裁、国广光荣董事长张小勇(全面负责国广光荣的日常经营)
,未勤勉尽责,未审慎关注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签字保证华闻集团2021
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
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华闻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汪波(分管财务部,全面负责华闻集团财务工
作),未勤勉尽责,未审慎关注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签字保证华闻集团
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华闻集团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一、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
万元罚款。
二、对汪方怀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三、对金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张小勇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
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
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
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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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诉讼事项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就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琼01民初20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
二项确定的债务在最高债权额限额2.3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
视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于2025年2月25日
收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琼民
终65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意资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
与该案对应的公司与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
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股权转让纠纷一
案,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4日收到了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民终621号]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
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二、终审判决情况
一审判决认定新意资本就(2024)琼01民初20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在
最高债权额限额2.3亿元范围内向华闻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无不当,海南高院予以维持。
另外,鉴于二审期间华闻集团已致函新意资本,同意新意资本已支付的1000万元保证金可
以作为其履行担保责任款项之一,因此,新意资本可在本案执行程序中另行提出抵减主张。
综上,新意资本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应予维持。海南高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新意资本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在《股权转让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中,除了公司本次提起诉讼的购
买公司股票承诺事项外,还有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业绩承诺、资
产减值等事项。鉴于车音智能业绩承诺期已届满,公司已委托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向子栋科技
、鼎金实业及新意资本发送《律师函》,要求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支付补偿金,并要求新意资
本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子栋科技、鼎金实业购买公司股票事项相关司法
追偿程序的进展情况,努力推动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收回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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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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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或“公司”)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
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相
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预
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中小投资者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推动华闻集团预重整工作,临时
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
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华闻集团成立于1991年9月,原名为“海南石化煤气公司”,于1992年12月整体改制为股
份制企业。1997年7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793。2008年2月,公司
名称变更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5日,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华
闻集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97245457股,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登记机关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2012
502172。
公司经营范围为: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信息集成、多媒体内
容制作与经营,广告策划、制作和经营,多媒体技术开发与投资,电子商务,股权投资,创业
投资,高科技风险投资;贸易及贸易代理。
2.资产概况
根据华闻集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华闻集团合并口径资产总
额3130152365.57元,负债总额1994609207.86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三季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旨在引入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具备实力的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以下合称重整投
资人),为该公司提供产业及增量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一是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
升级,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二是全面化解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
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投资者以及债
务人等各方共赢。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作
为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临时管理人亦不对华闻集团的资产、负债现状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投资意向保证金、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4.本次
公开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所述信息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
有。临时管理人可根据(预)重整程序进展依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
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并进行调整,参与
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意向重整
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临时管理人行使前
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5.海口中院准许对华闻集团进行预重整,不代表该院已受理债权人对华闻集团的重整申请
。如海口中院裁定受理华闻集团重整,则意向重整投资人在预重整期间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
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以及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该公司
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该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重整
投资人应当遵守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四、招募条件
拟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
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企
业征信报告等资信证明,以及授信、银行存款等履约能力证明,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
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是产业投资人还是财务投资人,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
投资取得华闻集团控制权。
5.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政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如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其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
全部责任。意向产业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拥有与华闻集团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
同的经验、技术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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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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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22847.64万元及相关违约金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将
视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收到了海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民终621号],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
“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及本案一审
判决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9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与该案对应的公司诉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意资本”)保证
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4)琼01民初203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
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目前,新意资本已提起上诉,公司将积
极应对。
二、终审裁定情况
本案一审判决送达后,鼎金实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子栋科技提起上诉,但未在指
定期限内交纳上诉费,亦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减交、缓交、免交申请。海南高院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子栋科技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在《股权转让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中,除了公司本次提起诉讼的购
买公司股票承诺事项外,还有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业绩承诺、资
产减值等事项。鉴于车音智能业绩承诺期已届满,公司已委托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向子栋科技
、鼎金实业及新意资本发送《律师函》,要求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支付补偿金,并要求新意资
本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子栋科技、鼎金实业购买公司股票事项相关司法
追偿程序的进展情况,努力推动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收回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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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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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
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
3.2024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
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经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司拟聘任国府嘉
盈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国府嘉盈担任公司2024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府嘉盈合伙人数量为2人(截至2024年10月31日合伙
人数量为2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人(截至2024年10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4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人(截至2024年10月31日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人)。业务信息:国府嘉盈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为210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01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国府嘉盈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国府嘉盈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
罚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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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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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11月1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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