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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0008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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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815 美利云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 120000.00│ ---│ 97.56│ ---│ 995.11│ 人民币│ │资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誉成云创数据中心项│ 12.00亿│ 921.00万│ 12.45亿│ 103.78│ 4162.00万│ ---│ │目 │ │ │ │ │ │ │ ├─────────┼──────┼─────┼─────┼─────┼─────┼──────┤ │归还债务 │ 6.94亿│ ---│ 6.94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含发│ 3440.00万│ ---│ 3440.00万│ 100.00│ ---│ ---│ │行费用)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2-29 │ ├──────┼────────────────────────────────────────┤ │关联方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 │ │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申请│ │ │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交易各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并向深圳│ │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 │的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募│ │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 │ │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重组报│ │ │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 │文件等相关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开展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组│ │ │织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主要进程如下: │ │ │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披露《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 │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股票自2022年10月31日开市时起停牌,停│ │ │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 │ │ │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 │ │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冶 │ │ │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 │ │ │公告。同时,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14日开市起复牌。 │ │ │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 │ │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14日、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14日和2023 │ │ │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 │ │3-011、2023-035、2023-038、2023-041)。 │ │ │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 │ │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 │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 │ │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 │ │于2023年6月17日向深交所报送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关于受│ │ │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 │ │〔2023〕454号)。 │ │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 │ │ │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 │ │,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 │ │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 │ │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 │案》《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 │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申请恢复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与│ │ │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本次交易审核的通知。 │ │ │ 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 │ │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 │2023〕13001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 │ │ 2023年10月11日,公司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露了《中冶美利│ │ │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 │ │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2023年11月15 │ │ │日,公司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冶美利云 │ │ │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 │>之回复(修订稿)》。 │ │ │ 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所记载的相关评估资料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至│ │ │2023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 │ │交所于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中止审核。 │ │ │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 │,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综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交易各方认│ │ │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确定性较大。 │ │ │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和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 │ │重大资产重组。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 7250.00万 10.43 --- 2016-12-20 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09.34万 9.79 --- 2016-04-22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3956.55万 5.69 --- 2017-12-28 宁波赛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307.39万 4.76 --- 2016-06-29 (有限合伙) 宁波赛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264.59万 1.82 --- 2016-06-29 (有限合伙) ───────────────────────────────────────────────── 合计 2.26亿 32.4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冶美利云│宁夏星河新│ 22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产业投资股│材料科技有│ │ │ │ │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中冶美利云│宁夏中冶美│ 685.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产业投资股│利云新能源│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冶美利云│宁夏中冶美│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产业投资股│利云新能源│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中冶美利云│宁夏誉成云│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产业投资股│创数据投资│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2-11│其他事项 ──────┴────────────────────────────────── 一、概述 根据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结合公司造 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公司拟 停止经营造纸业务、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科技 ”)。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4日和12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经营造纸业务、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本次关停造纸业务、清算注 销子公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4-11-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会议室 ──────┬────────────────────────────────── 2024-11-16│其他事项 ──────┴──────────────────────────────────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2.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 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拟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诉讼额1800万元)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 2024-07-1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 2024-03-19│对外担保 ──────┴──────────────────────────────────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1、概述 为提高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河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20 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质押等。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 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誉成云创提供担保时,誉成云创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 不超过7.2亿元。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适用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担保额度之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 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 2024-03-19│其他事项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2月2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 2、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 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4-03-1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或转回相 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公司2023年 度减值准备转回金额合计为2124.25万元,其中:转回信用减值准备323.72万元,转回资产减 值准备1800.53万元。具 ──────┬────────────────────────────────── 2024-02-29│其他事项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申 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交易各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重组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等相关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开展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组织各方 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主要进程如下: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披露《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股票自2022年10月31日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时 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冶美 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同时,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14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14日、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14日和2023年4 月14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3-011 、2023-035、2023-038、2023-041)。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于2 023年6月17日向深交所报送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关于受理中 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 〕454号)。 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已 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 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 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公告。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本次交易审核的通知。 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13001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2023年10月11日,公司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露了《中冶美利云 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2023年11月15日,公 司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修订稿)》。 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所记载的相关评估资料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至20 23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 于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中止审核。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综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交易各方认为现 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确定性较大。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和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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