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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节能(0008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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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820 *ST节能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8-05-11│ 4.29│ 1.84亿│ ├───────────┼───────────┼───────────┼───────────┤ │增发 │ 2016-08-17│ 9.29│ 32.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28│ 3.77│ 1668.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3│ 2.93│ 571.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3.77│ 1106.4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北孚尧绿色电力有│ 3920.00│ ---│ 100.00│ ---│ 855.7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5-21 │ ├──────┼────────────────────────────────────────┤ │关联方 │肖敏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 │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 │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银行授信进展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 │ │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 │ │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 │ │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为推进授信业务办理,公司董事肖敏先生同意为上│ │ │述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无偿担保。 │ │ │ 二、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董事肖敏先生同意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 │ │保。该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 │提供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期内、在担│ │ │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实际担保形式、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 │ │议为准。 │ │ │ 公司董事肖敏先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本议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 │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审批通过。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自然人为肖敏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6.3.3条第三款第(二)项对关联自然人的规定。 │ │ │ 肖敏先生系公司子公司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经公开信│ │ │息查询,肖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0亿 53.31 97.22 2018-02-06 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7600.00万 11.93 100.00 2024-01-25 公司 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 2230.36万 7.75 --- 2016-05-03 文菁华 810.44万 1.27 --- 2017-04-25 ───────────────────────────────────────────────── 合计 4.46亿 74.2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1-25 │质押股数(万股) │7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1.93 │ ├────────┼──────────────┴────────┴──────────────┤ │股东名称 │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武汉天泰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2日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了7600万股给武汉天泰悦企业管理│ │ │咨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神雾节能股│联合立本 │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1-04│其他事项 ──────┴──────────────────────────────────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47%;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 司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30%。上述两个业绩指标公司均未达到,因此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786226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1月 3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审 议及注销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 2025-10-28│其他事项 ──────┴────────────────────────────────── 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 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 不低于47%;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30 %。上述两个业绩指标公司均未达到,因此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共计2786226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 2025-10-28│其他事项 ──────┴──────────────────────────────────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5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了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前三 季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票据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并根据会计准则对相关款项按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14,959,379.77元。 ──────┬────────────────────────────────── 2025-08-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14:30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 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15楼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公司董事 长朱林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860332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3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561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88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2298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5 4%。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表决;董事朱 林、余良程、董郭静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崔博、丁晓殊、钱传海、王绍佳、郭永生、肖敏视频 出席会议。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5-08-09│重要合同 ──────┴────────────────────────────────── 风险提示: 1、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项目推进和实施情 况而定。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的《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中 关于项目计划投资额等数据为预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中所涉及的铜冶炼行业普遍存在毛利率水平偏低且波动性较大的现象,可能对 公司盈利稳定性带来挑战。此外,再生铜产品价格与国际铜价高度接轨,易受全球经济形势、 货币政策及大宗商品周期波动的影响。若未来铜价大幅下行或市场需求萎缩,将对项目收益产 生重大不确定性。再生资源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提高,但区域产能扩张及规模化企业竞争加剧, 可能导致市场份额争夺激烈,影响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3、本协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 可能会受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市场变化、经营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程和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总额范围内对拟新设的合资公司适 时增资、确定增资金额并与地方政府签署本协议及其他与本次拟投资事项相关的具体文件。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通山县人民政府签署《低碳材料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通山县经济开发 区南林工业园内投资1.2亿元(实际投资以审计结算、决算为准),神雾节能根据实际持股比 例51%,需履行的实际出资金额约6120万元。为保证再生铜低碳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的顺利、高效地实施,公司拟与通山县同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泰供应链”)、湖北中益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铜业”)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通山神 雾低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推进项目相关事宜。该合资公司预计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神雾节 能以现金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比51%,通山同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360万元 ,占比36%,湖北中益铜业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30万元,占比13%。 本次拟对外投资总额为1.2亿元,三方股东根据各自持股比例实际进行投资。神雾节能据 实际持股比例51%,需履行的实际出资金额约6120万元;同泰供应链需负责出资约4320万元; 中益铜业需负责出资约1560万元,所有资金来源均由股东单位自筹。 截止目前,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公司的出资资金来源为现金及银行贷款。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对方为通山县人民政府,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8-09│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项目推进和实施情 况而定。本协议中关于项目计划投资额等数据为预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本投资中所涉及的铜冶炼行业普遍存在毛利率水平偏低且波动性较大的现象,可能对 公司盈利稳定性带来挑战。此外,再生铜产品价格与国际铜价高度接轨,易受全球经济形势、 货币政策及大宗商品周期波动的影响。若未来铜价大幅下行或市场需求萎缩,将对项目收益产 生重大不确定性。再生资源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提高,但区域产能扩张及规模化企业竞争加剧, 可能导致市场份额争夺激烈,影响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3、协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 批工作,可能会受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市场变化、经营管理变化等诸多不 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程和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并设立控股子公司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设立控股子公 司相关手续及签署协议等。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控股子 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保证5万吨再生铜循环经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标的项目”)的顺利推进, 助力公司完善产业链和产能布局,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通山县同泰供 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泰供应链”)、湖北中益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铜业” )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通山神雾低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通山神雾”)。通山神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神雾节能以现金、实物出 资人民币51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1%;同泰供应链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60万元,占项 目公司注册资本的36%;中益铜业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3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3%。 本次拟对外投资总额项目投资1.2亿元,三方股东根据各自持股比例实际进行投资。神雾 节能据实际持股比例51%,需履行的实际出资金额约6120万元;同泰供应链需负责出资约4320 万元;中益铜业需负责出资约1560万元,所有资金来源均由股东单位自筹。 截止目前,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公司的出资资金来源为现金及银行贷款。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事宜无需提交股 东会,但项目投资1.2亿元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 2025-08-0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至15:0 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8月20日(股权登记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 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15楼。 ──────┬────────────────────────────────── 2025-08-02│其他事项 ──────┴──────────────────────────────────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5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了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 年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票据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并根据会计准则对相关款项按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5937625.50元。 ──────┬────────────────────────────────── 2025-08-02│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神雾节能”)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 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神雾节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神雾节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肖文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神雾节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肖文涛和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最近3年未受 到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文涛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2025-07-2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21日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15楼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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