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20 *ST节能 更新日期:2025-08-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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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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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8-05-11│ 4.29│ 1.84亿│
├───────────┼───────────┼───────────┼───────────┤
│增发 │ 2016-08-17│ 9.29│ 32.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28│ 3.77│ 1668.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3│ 2.93│ 571.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3.77│ 1106.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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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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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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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孚尧绿色电力有│ 3920.00│ ---│ 100.00│ ---│ 855.7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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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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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8 │交易金额(元)│4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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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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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江苏院”)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中清孚│
│ │尧电力(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清孚尧”)。神雾节能、江苏院、江苏院的少数股│
│ │东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君成”)及南京旭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南京旭阳”)、中清孚尧五方拟计划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中清孚尧以其持│
│ │有的湖北孚尧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孚尧”)100%的股权(交易价款3,920万 │
│ │元)增资入股江苏院。神雾节能同意中清孚尧对江苏院的本次增资,并且计划以现金人民币│
│ │4,200万元向江苏院增资,武汉君成、南京旭阳放弃优先出资权。 │
│ │ (一)增资扩股协议 │
│ │ 江苏院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5,572万元,由神雾节能以人民币4,200万元认购,其中2,88│
│ │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1,31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中清孚尧以其持有的股权资产出资2,│
│ │69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1,2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江苏院16.93%股权。 │
│ │ (二)股权转让协议 │
│ │ 转让方:中清孚尧电力(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中清孚尧”或“转让方”) │
│ │ 受让方: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院”或“受让方”) │
│ │ 目标公司:湖北孚尧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孚尧”或“目标公司”) │
│ │ 标的股权:中清孚尧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出资│
│ │额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4,100万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院的通知,其已完成上述增资扩股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神│
│ │雾节能已完成现金人民币4200万元向江苏院增资的事项,中清孚尧已将其持有的湖北孚尧10│
│ │0%的股权增资入股江苏院。交割完成后,江苏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320万元增至15892万元│
│ │,并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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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8 │交易金额(元)│39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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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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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16.93%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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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清孚尧电力(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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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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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江苏院”)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中清孚│
│ │尧电力(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清孚尧”)。神雾节能、江苏院、江苏院的少数股│
│ │东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君成”)及南京旭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南京旭阳”)、中清孚尧五方拟计划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中清孚尧以其持│
│ │有的湖北孚尧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孚尧”)100%的股权(交易价款3,920万 │
│ │元)增资入股江苏院。神雾节能同意中清孚尧对江苏院的本次增资,并且计划以现金人民币│
│ │4,200万元向江苏院增资,武汉君成、南京旭阳放弃优先出资权。 │
│ │ (一)增资扩股协议 │
│ │ 江苏院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5,572万元,由神雾节能以人民币4,200万元认购,其中2,88│
│ │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1,31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中清孚尧以其持有的股权资产出资2,│
│ │69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1,2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江苏院16.93%股权。 │
│ │ (二)股权转让协议 │
│ │ 转让方:中清孚尧电力(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中清孚尧”或“转让方”) │
│ │ 受让方: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院”或“受让方”) │
│ │ 目标公司:湖北孚尧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孚尧”或“目标公司”) │
│ │ 标的股权:中清孚尧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出资│
│ │额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4,100万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院的通知,其已完成上述增资扩股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神│
│ │雾节能已完成现金人民币4200万元向江苏院增资的事项,中清孚尧已将其持有的湖北孚尧10│
│ │0%的股权增资入股江苏院。交割完成后,江苏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320万元增至15892万元│
│ │,并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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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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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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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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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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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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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
│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
│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银行授信进展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
│ │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
│ │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 │
│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为推进授信业务办理,公司董事肖敏先生同意为上│
│ │述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无偿担保。 │
│ │ 二、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董事肖敏先生同意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
│ │保。该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 │提供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期内、在担│
│ │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实际担保形式、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
│ │议为准。 │
│ │ 公司董事肖敏先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本议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 │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审批通过。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
│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自然人为肖敏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6.3.3条第三款第(二)项对关联自然人的规定。 │
│ │ 肖敏先生系公司子公司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经公开信│
│ │息查询,肖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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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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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0亿 53.31 97.22 2018-02-06
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7600.00万 11.93 100.00 2024-01-25
公司
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 2230.36万 7.75 --- 2016-05-03
文菁华 810.44万 1.27 --- 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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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46亿 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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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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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5 │质押股数(万股) │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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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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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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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武汉天泰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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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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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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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2日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了7600万股给武汉天泰悦企业管理│
│ │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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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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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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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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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联合立本 │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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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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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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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5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了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
年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票据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并根据会计准则对相关款项按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59376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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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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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神雾节能”)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
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神雾节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神雾节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肖文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神雾节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肖文涛和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最近3年未受
到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文涛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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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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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21日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15楼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林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398647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30%。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88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44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15118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
3%。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方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式表决;董事朱林、董郭静、肖敏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崔博、郭永生,独立董事丁晓殊、
钱传海、王绍佳视频出席会议,董事候选人余良程现场出席会议。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523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6%;反对72550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6%;弃权1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790%;反对725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52%;弃权108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8%。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51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4%;反对72810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弃权1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1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764%;反对728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21%;弃权106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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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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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
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563366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4.64%,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
披露的单个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1、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结果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审计结果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二级子公司联合立本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共计6137115.4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年末余额的比
例分别为1.64%、4.34%、80.36%。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主要为二级子公司联合立本银行的一
般账户;公司被冻结账户近期基本无发生额或发生额较小,从账户性质来看并不属于主要经营
结算账户。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解除冻结事宜。因此,公司预计本次被冻结的资金暂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
3、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积极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
相关法律措施,尽快解决上述诉讼和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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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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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选举余良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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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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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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