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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发展(00083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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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838 *ST发展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01-01│ 1.25│ 2062.50万│ ├───────────┼───────────┼───────────┼───────────┤ │增发 │ 2007-09-20│ 8.97│ 2.28亿│ ├───────────┼───────────┼───────────┼───────────┤ │增发 │ 2015-09-17│ 7.87│ 10.4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徽诚和物业服务有│ 198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国兴·北岸江山 │ 10.41亿│ 5157.51万│ 10.41亿│ 100.00│ 1.49亿│ 2015-06-17│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 3.99亿 36.25 100.00 2023-04-14 限公司 张栋梁 5600.00万 5.09 100.00 2022-11-10 ───────────────────────────────────────────────── 合计 4.55亿 41.3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财信地产发│镇江鑫城公│ 2.11亿│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镇江鑫城公│ 2.1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惠州腾大公│ 9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惠州腾大公│ 9800.0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星界置业公│ 4460.40万│人民币 │--- │--- │--- │是 │是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连云港财信│ 27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展集团股份│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连云港财信│ 2765.00万│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展集团股份│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重庆瀚渝公│ 252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重庆瀚渝公│ 25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重庆瀚渝公│ 2153.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重庆瀚渝公│ 2153.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连云港财信│ 98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是 │否 │ │展集团股份│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连云港财信│ 9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展集团股份│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重庆瀚渝公│ 732.2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重庆瀚渝公│ 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财信地产发│重庆瀚渝公│ 4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展集团股份│司 │ │ │ │ │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7-09│其他事项 ──────┴────────────────────────────────── 根据重庆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重庆五中院已完成 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针对债权申报、审查 工作有关事项,公司及预重整辅助机构通知如下:一、债权申报通知 为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以及债权审查工作的顺利推进,请财信发展的债权人在2026年8月7日 前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 证据材料。 二、债权申报方式 为节省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成本,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效率,本次债权申报通过“律泊 智破系统”(网址:www.lawporter.com)进行线上申报。具体路径为:登录前述网站,选择 “我是债权人”栏目,输入项目编号2650000002,按照指引完成注册并登录平台,获取本债权 申报指引后,按照指引及时申报债权。具体详见《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 权申报指引》。 三、公司及辅助机构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律师、张律师 联系电话:15823582869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黄路1号1幢兴业大厦26楼联系邮箱:cxfzzqsb@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公司预重整期间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安排将由公司及辅助机构另行通知。 五、风险提示 1、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重庆 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 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 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 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 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 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 2026-07-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2026年7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对财信地产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公司已于20 26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预重整辅助机构” )。 3、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 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4、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 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 3.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若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 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 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07│其他事项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重整 管理人通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已作出裁定,终止公司控股股 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件概述 2026年7月6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收到五中院民事裁定书[(2025)渝05破71号之二],五 中院裁定终止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重整程序,宣告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 ──────┬────────────────────────────────── 2026-07-0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2026年7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对财信地产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预重整备案登记。 2、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登记备案,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 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 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 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预重整辅助机构相关重整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4、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母净资产为-200131538.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 56189.56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2155640.4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 3.1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 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 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情况 2026年7月6日,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重 整管理人《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 ”)、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重庆财信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及 《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的再次表决工作已于2026年6月29日18时截止,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一、具体表决结果 2025年12月16日,财信集团等13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提请债 权人针对《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及《关于设 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进行表决。但截止表决期限届满,前述议案均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2026年6月26日,管理人针对前述两议案启动再次表决,截至2026年6月29日18时表决通道 关闭时,前述两议案仍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因《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重整投资人、财信集团等13 家公司后于2026年6月29日签署《重庆财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解除协 议》,重整投资协议已解除。 ──────┬────────────────────────────────── 2026-06-13│其他事项 ──────┴──────────────────────────────────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财 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因与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 索权纠纷一案,于2026年6月11日收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 令》【(2026)渝0157执10379号】,公司及财信弘业未履行相关给付义务,被重庆市两江新 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相关情况 1、被执行人:财信发展、财信弘业 2、执行法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3、执行依据文号:(2023)渝0105民初31268号 4、案号:(2026)渝0157执10379号 5、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21,399元 7、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8、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的情况 1、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财信发 展、财信弘业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 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财信发展、财信弘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 2、被限制消费情况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04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 请执行财信发展、财信弘业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财信发展、财信弘业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 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 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 规定,对财信发展、财信弘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财信发展、财信弘业及法定代表人鲜先 念、赵久富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2026-06-06│其他事项 ──────┴────────────────────────────────── 一、融资事项及担保情况概述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 子公司融资担保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瀚渝再生 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渝公司”)、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兴南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楠商贸公司”) 、镇江市鑫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凯公司”)及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镇江鑫城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市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 融”)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对原《债务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中剩余债务本金17944.50万元的还款期限进行展期调整,展期期限一年。 2、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债务 本金、重组收益、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镇江鑫城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江 苏省镇江市润州区的“尚书坊”项目面积约为18068.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面积约为16127.59 平方米在建工程及现房提供抵押担保;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镇江鑫城 公司7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镇江鑫城公司的另一股东溧阳市筑品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镇 江鑫城公司2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溧阳市筑品贸易有限公司按25%的出资比例对公司提供 反担保,担保形式为信用担保。 3、按照《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之约定,镇江鑫城公司及其他共同债务人已 向中信金融归还共计495万元的债务重组本金及利息,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有本金及利息20508 .95万元(其中本金17549.50万元,应付利息2959.45万元)未偿还(利息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归 还债务重组本金时间确定)。 二、融资事项本金及利息归还的逾期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镇江鑫城公司及其他共同债务人未能按《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 议(三)》之约定,向中信金融归还已于2026年5月30日到期的债务重组本金款项中的1900万 元,该笔款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9.49%。 2、根据《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相关约定,自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任何一期 重组债务本金的,自到期日的次日起,中信金融有权宣布全部债务立即到期,并要求债务人立 即偿还全部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等。有权将全部未还债务的重整收益比例提高至24%/年, 并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收违约金,直至债务人清偿完毕全部债务之日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融资逾期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 2026-05-15│其他事项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 2026-05-12│对外担保 ──────┴──────────────────────────────────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此次担保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腾大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腾大实业公司”)、深圳财信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投资控 股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签署了《续 期协议书》,约定对原《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中的贷款金额9177万元续期36个月。原贷款项下 的担保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继续有效,公司继续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 不超过20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 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 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不超过5亿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权 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对外担保 ──────┴────────────────────────────────── 鉴于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 会批准公司2026年度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公司预计至2026年度股东会前新增对子公司对外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 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 提交股东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不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由控股子公 司自行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提请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 (含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 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在股东会批准上述事项后,在上述担保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 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授权,是基于子公司 业务需要,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 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将采 取按股权比例担保或者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等措施进一步控制风险。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450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630,107,671.54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99,716,197.29元,实 收股本为1,100,462,17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累计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如下: 受房地产市场情况持续走低、公司存量可售资产售价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按照谨慎性原 则,近三年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6.04亿元,其中2023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3.81亿元,2024 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0.56亿元,2025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67亿元。2025年7月23日,重 庆市财政局印发渝财规(2025)2号,废止了渝财税(2015)93号文件,关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 发成本按照建筑面积占比法分摊,所指的“建筑面积占比法”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占比法”解 释条款作废。适用建筑面积法后,公司对受此影响的个别项目公司补提土增税,影响公司2025 年归母净利润-3.35亿元。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末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 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 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8693510.50元,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148693510.50元。 ──────┬────────────────────────────────── 2026-04-24│委托理财 ──────┴──────────────────────────────────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不 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董事会批准上述 事项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上述授权为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投资事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二、本次投资主要内容: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包含风险等级为R1及R2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不涉及使用募 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七)关联关系规避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现场股东 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 决。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7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69,634,363.7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0元后, 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876,039,453.66元,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245, 673,817.36元。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026-04-17│仲裁事项 ──────┴────────────────────────────────── 1、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 00%权益):原告 2、涉案的金额:5000万元; 3、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控股子公司财信弘业作为原告对持股51%的子公司兴财茂的股 东九龙城乡集团提起诉讼,财信弘业已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 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 重大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与重庆九 龙城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城乡集团”)于2018年9月28日签订《九龙坡区大 杨石组团Q分区QF3-4-106、QF3-6-3-205号宗地之合作开发协议》,并成立重庆兴财茂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财茂”,财信弘业持股51%,九龙城乡集团持股49%),开发“财信·蟠 龙”项目。因双方就项目合作产生争议,财信弘业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近期收到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渝0105民初67027号 】,本次诉讼涉案金额为50000000元。该案件于2026年4月14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 2026-03-24│其他事项 ──────┴──────────────────────────────────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 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 行。 ──────┬────────────────────────────────── 2026-03-24│其他事项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3月23日14: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贾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5人,代表股份421173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 .27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 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2225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4人,代表股份2225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2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4人,代表股份2225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 1%。 ──────┬────────────────────────────────── 2026-03-11│其他事项 ──────┴──────────────────────────────────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051092291 名称: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鲜先念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程和 技术研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零肆拾陆万贰仟壹佰柒拾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29日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4楼 ──────┬────────────────────────────────── 2026-03-06│其他事项 ──────┴──────────────────────────────────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3-0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6日 ──────┬────────────────────────────────── 2026-01-31│其他事项 ──────┴──────────────────────────────────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公司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 入低于3亿元,或者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 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6年1月30日,重庆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 干征管口径的公告》。基于上述规定的变化及谨慎性原则,按照令行禁止要求,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还未申报土增清算的项目预计补提土增税,补提土增税预计对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 影响约为亏损3亿元至4.5亿元。 公司还需进一步研判该公告涉及的相关政策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若有重大调整, 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三亿元、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预 计净利润为负值。 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且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 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亏损50,000万元至80,000万元,上年 同期亏损26,015.9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萎缩,结转收入大幅减少。2026年1月30 日,重庆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的公告 》,该规定将导致公司部分未申报土增清算的项目需大额补提土地增值税,并对归母利润产生 重大影响;另叠加部分项目计提减值、合营项目亏损和递延所得税转回等原因,相较上年同期 ,亏损大幅增加。截至目前,相关事项尚在审核中,最终金额以年审机构审计后确定。 1、公司还需进一步研判《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口径 的公告》涉及的相关政策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若有重大调整,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 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 ,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 6-004)。 ──────┬────────────────────────────────── 2026-01-30│对外担保 ──────┴──────────────────────────────────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此次担保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信发展”)的全资子公司重庆 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渝公司”)、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兴南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楠商贸 公司”)、镇江市鑫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凯公司”)及镇江鑫城地产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城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金融”)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对原《债务重组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中剩余债务本金17944.5万元的还款期限进行展期调整,展期期限一年。公司与中信 金融签署《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公司继续为债务人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 《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 议(三)》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7944.5万元 ,原《债务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抵押、质押担保协议继续有效。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4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 加不超过20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 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 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 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金楠商贸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国兴南华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 镇江鑫城公司担保余额为17899.5万元,对镇江鑫凯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重庆瀚渝公司担 保余额为2368.37万元;对上述五公司担保累计余额合计为20267.87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对上述五公司担保累计余额合计为20267.87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内 的余额)。 ──────┬────────────────────────────────── 2026-01-10│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财信发展”) 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已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 行)》的规定,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并完成了备案登记。 2025年2月24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分别收到五中院出具的 (2025)渝05破申88号、84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 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5年3月14日,五中院出具了(2025)渝05破71号和(2025)渝05破75号《决定书》,指 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财 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的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 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指定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年6月17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通报》,并披露了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会议全部议案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公 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 股东财信集团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的公告》。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 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召 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25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 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延期的公告》。 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再次延期的情况 2026年1月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通知: 现部分债权人因未完成内部审批流程仍无法在前述期限内完成表决,并向管理人提出申请 再次延长表决期限。鉴于此,为充分尊重并保障债权人权益,针对两项议案的表决期限将延长 至2026年2月9日24时。 管理人将持续跟进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并及时就有关情况予以通知和公告。 ──────┬────────────────────────────────── 2026-01-05│其他事项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贾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2-17│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财信发展”) 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已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 行)》的规定,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并完成了备案登记。 2025年2月24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分别收到五中院出具的 (2025)渝05破申88号、84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 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5年3月14日,五中院出具了(2025)渝05破71号和(2025)渝05破75号《决定书》,指 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财 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的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 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指定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年6月17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通报》,并披露了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会议全部议案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公 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 股东财信集团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的公告》。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 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召 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延期的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通知,因部分债权人反馈无法现场完成对《重庆 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及《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 案》的表决,尚需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申请延长投票时间。为充分尊重与保障债权人权益,本 次会议决定延长债权人表决期限至2026年1月9日24点。管理人将持续跟进前述两项议案的表决 情况,并及时就有关情况予以通知和公告。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12月2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12-12│对外担保 ──────┴──────────────────────────────────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此次担保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渝公司”、“借款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债权人”)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约定瀚渝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153万元,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该笔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棠城公 司”)、重庆财信国兴南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南宾公司”)、重庆兴信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兴信公司”)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 加不超过20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 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 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 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2025-12-03│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4-035),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及间接 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已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向法院申请 预重整并完成了备案登记。 2025年2月24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分别收到五中院出具的编号为(2025)渝05破申88号 、84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 整的进展公告》。 2025年3月14日,五中院公告了编号为(2025)渝05破71号和 (2025)渝05破75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 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指定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年6月17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通报》,并披露了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会议全部议案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公 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 股东财信集团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的公告》。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通过 网络会议形式正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召开财信集团等13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原文内容详见“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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