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48 承德露露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露露植饮(淳安)有│ 10000.00│ ---│ 100.00│ ---│ 102.5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7 │
├──────┼────────────────────────────────────────┤
│关联方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
│ │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
│ │银行批准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185000万元人民│
│ │币,其中:万向集团公司出资122254.17万元,占66.08%;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出资32991.67 │
│ │万元,占17.83%;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7729.16万元,占9.59%;德农种业股份公司 │
│ │出资12025万元,占6.50%。 │
│ │ 2、财务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000742903006P;金融许可证编码:L0045H2330100│
│ │01;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弈琳;经营范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的业务。 │
│ │ 3、财务公司财务数据: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2367606.52万元,净资产287513.55万元。202│
│ │3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00.85万元,净利润26898.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
│ │ 4、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为最终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 │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5、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财务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票 │
│ │据贴现、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财务顾问及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的业务。│
│ │2024年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万向财务账户的日各类存款余额最高不超 │
│ │过人民币叁拾贰亿元。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1、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 │
│ │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必须对各方都│
│ │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 │ 2、双方约定,严格按照合作互利和公平合理为前提开展双方业务,价格严格遵循市场 │
│ │公允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
│ │签订有关交易合同。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相 │
│ │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委│
│ │托理财、财务顾问等服务。其中:2024年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乙方账 │
│ │户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贰亿元。 │
│ │ 2、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 │
│ │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
│ │款必须对协议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 │ 3、严格按照合作互利和公平合理为前提开展双方业务,价格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
│ │同时甲乙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交│
│ │易合同。 │
│ │ 4、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 │
│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04│股权回购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
超过人民币11.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数量不低
于3000万股(含)且不高于60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500万元(含)
,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据为准。回购股份
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78852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11.75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2-31│其他事项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汪建明女士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毕金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介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换
届之日止,独立董事津贴与其他独立董事相同。毕金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
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毕
金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进行调整,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调整后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婷(主任委员)、黄剑锋、毕金峰
提名委员会:黄剑锋(主任委员)、毕金峰、梁启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毕金峰(主任委
员)、刘婷、刘志刚特此公告。
附:毕金峰先生简介
毕金峰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
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果蔬加工制造与营养健康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国家桃产业技术
体系桃加工岗位科学家(兼加工研究室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创新型领军人才,
云南省和昆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中国食品科技学会杰出青年奖、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兼
任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休闲食品加工技术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冻干
果品国家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国家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联盟果蔬加工与智能制造专业
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休闲食品加工技术与智能装备委员会常务副会
长、北京食品学会休闲食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农学会食物与营养专业委员会委员、农
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果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
会认证专家等。
截至目前,毕金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4-12-20│银行授信
──────┴──────────────────────────────────
一、投资事项变更情况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
项目(一期)”),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
期)>的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
司资金收益,公司拟变更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其中银行贷款部分的利率将低
于公司存款利率,公司可通过息差获取财务收益,同时公司将积极争取享受国家关于设备更新
贷款的财政贴息政策。
二、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上述项目(一期)贷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4.9亿
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项目(一期)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利率、授信期限等以
签署的具体融资合同的约定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投资事项变更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2-20│其他事项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元龙先
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元龙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
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沈志军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为:刘婷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
员)、汪建明女士(独立董事、委员)、沈志军先生(董事长、委员)。
──────┬──────────────────────────────────
2024-11-12│股权回购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A股
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数量不
低于3000万股(含)且不高于60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75元/股(含),回
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5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
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
: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承德露
露股份公司综合管理部(证券)联系人:修志新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2128181
传真号码:0314-2059100
电子邮箱:lolozq@lolo.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10-31│股权回购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24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
──────┬──────────────────────────────────
2024-10-25│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方式、资金总额、价格区间、回购数量、回购期限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人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本次回购的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含)且不高于60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1.7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5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
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
项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
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4-09-10│其他事项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孙威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工作调整后,孙威先生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万股,均为公司2024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20万股股份对应的份额。上述股份后续将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孙威先生将在规定期限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
2024-08-08│其他事项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廊坊露露饮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廊坊露露
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露露”)进行解散清算。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廊坊露露饮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近日,公司收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廊坊露露的注销
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次解散清算不会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
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
2024-07-09│其他事项
──────┴──────────────────────────────────
鉴于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董晓鹏先生已退休,
并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秦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4年7月8日起至新一届监事会换届完
成之日止。
附件:张秦先生简历
张秦,男,河北承德人,白族,1986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承德露露股份
公司生产车间杀菌机手、配制机手、品管员、车间领班、品管领班,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品
管部主管、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品质管理部研发(体系)主管,现任承德露露股份公司技术研发
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秦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4-04-29│其他事项
──────┴──────────────────────────────────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4月17日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4月26日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00.00
万股,约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1.24%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0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5人
6、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与审批情况
1、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4年3月14日,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4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
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4月17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00.00万股,占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1.24%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0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5人。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
、2024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0.
23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