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52 石化机械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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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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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8-09-10│ 4.75│ 2.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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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5-19│ 30.14│ 17.78亿│
├───────────┼───────────┼───────────┼───────────┤
│增发 │ 2022-03-24│ 6.12│ 9.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23│ 4.08│ 5982.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5│ 4.08│ 193.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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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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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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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钻海杰特金刚│ 201.95│ ---│ 100.00│ ---│ 10.65│ 人民币│
│石钻头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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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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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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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压裂装备一体化│ 3.20亿│ 0.00│ 2.25亿│ 100.00│ 1154.42万│ ---│
│服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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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 2.35亿│ 3174.11万│ 3174.11万│ 13.50│ ---│ ---│
│测试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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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焊管机组升级更│ 7280.00万│ 0.00│ 7276.29万│ 99.95│ -837.97万│ ---│
│新改造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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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焊管机组升级更│ 1.27亿│ 0.00│ 0.00│ ---│ ---│ ---│
│新改造二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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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增压采收压缩│ 1.80亿│ 4682.87万│ 1.41亿│ 78.32│ 387.06万│ ---│
│机产线智能化升级改│ │ │ │ │ │ │
│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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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3.71万│ 2.96亿│ 98.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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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 ---│ 3174.11万│ 3174.11万│ 13.50│ ---│ ---│
│测试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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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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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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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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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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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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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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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名称 │
│ │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 │
│ │ (二)签约主体 │
│ │ 甲方一: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甲方三: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乙方: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 │ (三)合作内容 │
│ │ 1、甲方一作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平台,拥有充足的资金和资本运作人才。甲方二和甲 │
│ │方三作为中国石化集团下属的核心研究院,拥有多项先进氢能技术。乙方是中国石化集团控│
│ │股的上市公司,乙方100%控股目标公司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 │ 2、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国石化集团氢能产业链引领力,增强氢能机械公司核 │
│ │心竞争力,各方经充分协商,拟对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入甲│
│ │方一、甲方二、甲方三成为丙方新股东。甲方一拟以现金出资;甲方二和甲方三拟以氢能技│
│ │术出资,具体出资技术经各方协商并经批准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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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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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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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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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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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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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名称 │
│ │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 │
│ │ (二)签约主体 │
│ │ 甲方一: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甲方三: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乙方: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 │ (三)合作内容 │
│ │ 1、甲方一作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平台,拥有充足的资金和资本运作人才。甲方二和甲 │
│ │方三作为中国石化集团下属的核心研究院,拥有多项先进氢能技术。乙方是中国石化集团控│
│ │股的上市公司,乙方100%控股目标公司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 │ 2、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国石化集团氢能产业链引领力,增强氢能机械公司核 │
│ │心竞争力,各方经充分协商,拟对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入甲│
│ │方一、甲方二、甲方三成为丙方新股东。甲方一拟以现金出资;甲方二和甲方三拟以氢能技│
│ │术出资,具体出资技术经各方协商并经批准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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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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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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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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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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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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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名称 │
│ │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意向书》 │
│ │ (二)签约主体 │
│ │ 甲方一: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 │ 甲方二: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甲方三: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乙方: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 │ (三)合作内容 │
│ │ 1、甲方一作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平台,拥有充足的资金和资本运作人才。甲方二和甲 │
│ │方三作为中国石化集团下属的核心研究院,拥有多项先进氢能技术。乙方是中国石化集团控│
│ │股的上市公司,乙方100%控股目标公司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 │ 2、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国石化集团氢能产业链引领力,增强氢能机械公司核 │
│ │心竞争力,各方经充分协商,拟对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入甲│
│ │方一、甲方二、甲方三成为丙方新股东。甲方一拟以现金出资;甲方二和甲方三拟以氢能技│
│ │术出资,具体出资技术经各方协商并经批准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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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30 │交易金额(元)│1.4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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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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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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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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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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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 │
│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机公司”)进行增资。 │
│ │ 为顺应氢能装备市场需求,提升氢机公司市场开拓能力,快速发展壮大氢能装备新产业│
│ │,公司拟将3098万元已拨付募集资金作为出资,实缴氢机公司注册资本,并将剩余5902万元│
│ │未实缴的注册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全部出资到位,同时对氢机公司再增资14519万元,将“氢 │
│ │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一次性全部注入氢机公司,增资完成后氢│
│ │机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变为245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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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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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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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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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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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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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进一步拓宽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
│ │道,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于2026年向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中石化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委托贷款规模不高于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不超过1.│
│ │08%。 │
│ │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中石化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
│ │时,关晓东董事、章丽莉董事、孙丙向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中石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51.71%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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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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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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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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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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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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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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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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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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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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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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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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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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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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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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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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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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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联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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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其他单位之合联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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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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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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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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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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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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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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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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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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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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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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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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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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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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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联营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其他单位之合联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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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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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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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联营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其他单位之合联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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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9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联营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其他单位之合联营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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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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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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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属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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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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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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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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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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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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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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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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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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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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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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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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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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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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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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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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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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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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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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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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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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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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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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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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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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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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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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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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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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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中石化四机│ 2.60亿│人民币 │2025-04-27│2026-04-30│连带责任│否 │否 │
│机械股份有│石油机械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中石化石油│中石化四机│ 1.70亿│人民币 │2025-09-22│2026-09-22│连带责任│否 │否 │
│机械股份有│石油机械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中石化石油│中石化江钻│ 8500.00万│人民币 │2025-09-22│2026-09-22│连带责任│否 │否 │
│机械股份有│石油机械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中石化石油│中石化江钻│ 7200.00万│人民币 │2023-06-06│2026-12-31│一般保证│否 │否 │
│机械股份有│石油机械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中石化石油│中石化氢能│ 300.00万│人民币 │2025-09-22│2026-09-22│连带责任│否 │否 │
│机械股份有│机械(武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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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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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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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
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受上游油气勘探投资放缓影
响,油气设备及工具服务的市场需求释放缓慢,公司订货、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二是受人民币
升值影响,汇兑损失同比大幅增加;三是货款回收不及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四是因
减值准备变化等导致递延所得税同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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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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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科技园二路6号石化
机械公司7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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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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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
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6
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5082338.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以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5770136.00股减少至950687798.00股
,注册资本将由955770136.00元减少至950687798.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6年6月17日)起45日内,有权依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科技园二路6号石化
机械公司财务计划部
2.申报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联系人:许卫纲
4.联系电话:027-52306833
5.电子邮箱:xuwg.oset@sinopec.com
6.邮政编码:430223
7.其他说明: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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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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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3人因退休原因离职,该3名退休人员
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060股;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该主动离职人
员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880股;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部
解除限售的条件,需回购注销861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755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占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050%,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07%。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
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未达到解锁期的,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全
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并注
销。
故上述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和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4.08元/股)回购注销。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按照授予价格(4.08元/股)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需支付价款合计838035.35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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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股权回购
──────┴──────────────────────────────────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及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
职、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归属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全部解除限
售条件的情况,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82338.00
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实施情况
1、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4、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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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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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7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4636962.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851%。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于2026年5月13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中
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或“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限售期已经届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次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73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36962.00股,占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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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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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2025年年度股
东会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及发布股东会通知等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工作安排,现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日为2026年6月16日。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
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9:15至2026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工科技园二路6号石化机械
公司710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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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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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公司办公地址
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除上述变更外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事项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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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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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道
,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于2026年向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石化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委托贷款规模不高于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不超过1.08%。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中石化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
关晓东董事、章丽莉董事、孙丙向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86X1注册资本:32654722.2万元成立时间:1983年09
月14日法定代表人:侯启军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经营期限:长期股东及持股比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经营范围
: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组织所
属企业石油炼制;组织所属企业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
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经营活动;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
、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
发、应用、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总资产27389.5亿元、净资产12848.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8134.0亿元,净利润510.5
亿元。
关联关系说明:中石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51.71%的股份。
中石化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申请托贷款,委托贷款规模不高于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不
超过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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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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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
2、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34%。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
同为准。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机械”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有效利用公司整体优势,为下属子公司创造良好的运营条件,根据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
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2026年度公司拟预计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向商业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商业汇票、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等)、投标以及履约担保。
以上额度项下所出具担保均为信用担保,以担保协议实际约定的担保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本次董事会之前正在执行的担保以及之后预计新增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使用有
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会。在超出本次预计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
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授
信银行和招标单位等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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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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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于2026年4月22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
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服务的公司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审计收费
9.16亿元,与石化机械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苗颂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殷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业务和实际工作情况与立信协商
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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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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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
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因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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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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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了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减值测
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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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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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353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42%。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于2026年3月20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中
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或“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限售期即将届满,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30
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42%。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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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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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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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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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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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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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在境内设立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武汉分公司(以下简
称“石化财务公司”),中石化集团持有石化财务公司51%的股权;在香港设立中国石化盛骏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骏公司”),中石化集团持有盛骏公司100%的股权,石化财
务公司与盛骏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
(一)2026年度,关联财务公司对公司预计授信额度44亿元,其中:预计公司在石化财务
公司办理不超过24.5亿元的授信业务,在盛骏公司办理不超过19.5亿元的授信业务。
1、预计公司在人民币34.5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获得上述两家财务公司的贷款。预计公
司2026年平均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预测贷款利率范围为2%至3%,按照石化财务公司
及盛骏公司综合贷款利率2.3%预测,公司2026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预计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公司在9.5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办理商业汇票及非融资类保函业务。
按照商业汇票、保函等业务的综合费率1.7%预测,公司2026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办理商业
汇票、保函的累计手续费和贴现支出预计不超过0.16亿元。
(二)2026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每日在上述两家关联财务公司合计存款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预计2026年活期存款利率范围人民币、美元均为0.1%至0.5%。
(三)2026年度,公司在石化财务公司和盛骏公司办理商业汇票、保函、委存委贷、结算
等业务,由双方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667972471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7号恒融大厦二期3号楼14-15层
负责人:刘亚平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5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907C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中国石化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程忠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88年7月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1995年3月在香港注册成立,持有香港特区政府颁发的
商业登记证、放债人牌照。
盛骏公司目前经营范围:从事中国石化集团境外资金运作和管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
境外企业结算、融资、外汇等业务需求,向银行统一办理开户、存款、收付款、贷款、信用证
、保函、贸易融资、外汇买卖、现金管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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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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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于2025年11月28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期至2028年3月31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9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普通股163398692股,共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5.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135570.74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864424.3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31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07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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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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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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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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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7553股限制性
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和10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和2025-066)。
以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5967689股减少至955770136股,注册
资本将由955967689.00元减少至955770136.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5年11月12日)起45日内,有权依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栋12楼石化
机械公司财务计划部
2.申报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联系人:许卫纲
4.联系电话:027-52306833
5.电子邮箱:xuwg.oset@sinopec.com
6.邮政编码:430205
7.其他说明: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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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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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构成如下: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王峻乔、刘强、关晓东、章丽莉、孙
丙向,其中王峻乔先生为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刘强先生为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副主任
。
审计委员会:郭炜、章丽莉、郑贤玲,其中郭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郑贤玲、王峻乔、王世召,其中郑贤玲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仍为王世召、郭炜、关晓东,其中王世召先生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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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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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3人因退休原因离职,该3名退休人员已授
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060股;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该主动离职人员已
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880股。该4人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上述
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89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481%,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0.0198%。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
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未达到解锁期的,
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故上述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4.08元/股)回购注销。退休离职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4.08元/股)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需支付价款合计802894.31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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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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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和《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免职情况
因公司独立董事周京平正在接受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职,为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决定免去周京平的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免职后,周
京平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京平的原定任职期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7年9月26日。周
京平独立董事职务免职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京平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鉴于公司免去周京平独立董事的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
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需补充选举一名独
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拟补选郑贤玲女士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郑贤玲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贤玲,女,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投资经济学博士
。郑贤玲女士历任湖北车桥股份公司机械工程师,欧亚壁纸武汉公司区域经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鼎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执行董事,曾兼任深圳市富安
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战略
顾问。
郑贤玲女士未持有石化机械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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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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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9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9月28日通过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以募集资金向中石化氢能机械(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机公
司”)增资有利于拓展新兴产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下属氢机公司增
资,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氢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将增强氢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
氢机公司业务的拓展,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意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
投资回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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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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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8月19日通过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
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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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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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中共重庆市纪律检
查委员会、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网站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周京平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周京平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外,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
营发展、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周京平所涉事项与公司业务无关。如周京平后续无法
正常履职,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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