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56 冀东装备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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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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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8-05-18│ 3.58│ 1.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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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0-07-17│ 8.80│ 1.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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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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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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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 ---│ ---│ 100.00│ ---│ 3698.27│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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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 ---│ ---│ 100.00│ ---│ 1690.47│ 人民币│
│山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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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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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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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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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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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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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本公告是补充披露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 │司”)2024年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
│ │共计363.84万元的关联交易和对“2024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
│ │元,公司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所作的补充披露。 │
│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
│ │)出具的《关于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焦留军、李洪波、│
│ │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 │《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5-43)。根据河北证监局相关监 │
│ │管要求,现将公司与盾石机械的关联交易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名称: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 盾石机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的子│
│ │公司,盾石机械的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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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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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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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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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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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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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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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焦作金隅冀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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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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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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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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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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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沧州临港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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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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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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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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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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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内蒙古伊东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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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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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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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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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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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州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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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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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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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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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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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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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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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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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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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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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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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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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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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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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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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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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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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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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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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内蒙古冀东汇达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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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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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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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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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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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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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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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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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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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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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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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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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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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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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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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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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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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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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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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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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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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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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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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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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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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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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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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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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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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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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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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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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环渤海(天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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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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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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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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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金隅津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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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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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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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唐山金隅盾石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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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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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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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唐山冀东发展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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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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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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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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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唐山冀东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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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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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隅日彰风机节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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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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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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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金隅热加工唐山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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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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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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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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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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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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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京才人才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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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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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环渤海(天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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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
├──────┼────────────────────────────────────────┤
│关联方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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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唐山盾石建│ 1.00亿│人民币 │2024-07-25│2025-07-24│连带责任│是 │否 │
│备工程股份│筑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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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唐山盾石建│ 1.00亿│人民币 │2024-06-24│2025-06-23│连带责任│是 │否 │
│备工程股份│筑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唐山冀东装│唐山盾石建│ 1.00亿│人民币 │2025-07-21│2026-07-20│连带责任│否 │否 │
│备工程股份│筑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唐山冀东装│唐山盾石建│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5-12│2026-05-11│连带责任│否 │否 │
│备工程股份│筑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唐山冀东装│冀东发展集│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8-12│2026-08-11│连带责任│否 │否 │
│备工程股份│团河北矿山│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唐山冀东装│唐山盾石建│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4-30│2025-04-29│连带责任│是 │否 │
│备工程股份│筑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唐山冀东装│金隅电气(│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备工程股份│唐山)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唐山冀东装│冀东发展集│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备工程股份│团河北矿山│ │ │ │ │ │ │ │
│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唐山冀东装│唐山盾石建│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备工程股份│筑工程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唐山冀东装│金隅电气(│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备工程股份│唐山)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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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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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本次案件金额4140.20万元,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涉案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
和解或进行诉讼、仲裁,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2日,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振
新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4140.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9.58%。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唐山丰润区林荫路
被告一: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火岔沟村南
880米
被告二: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辉县市高庄乡火岔沟村
被告三: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辉县市新辉路李固站东998米
(二)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一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合计41402037.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判令确认原告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未付工程款
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二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被告三新
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对工程款30873662.22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唐山盾石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二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设备(评估价值48
259550.00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工程款30873662.22元及利息债务范围内享有优
先受偿权;判令三被告连带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原告支付的律师费等原告
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
(三)起因和依据
2022年10月26日,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与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日产5500吨协同处置10万吨/年垃圾发电飞灰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技
改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共分三个标段,由原告负责工程施工。2022年12月30日,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与原告签
订《担保合同》,为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第二、三标段工程款、利息、违约金及
实现债权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与
原告签订《设备抵押合同》,以公司所有设备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第二、三标段工程款、利
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截至起诉日,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41402037.4
元。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河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
有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河
南省环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
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河南省太阳石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市振新水泥有限公
司对工程款30873662.22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设备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
,在工程款30873662.22元及利息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披露的诉
讼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计38起,累计
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3419.23万元(部分案件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
费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1%。其中:主动诉讼、仲裁案件9起,涉案
金额1747.64万元,已调解或结案1551.75万元;被动诉讼、仲裁案件27起,涉案金额1585.99
万元,已调解或结案662.93万元;作为第三人、协助执行人案件2起,涉案金额85.6万元,已
结案24.3万元。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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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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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的股票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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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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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
任主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
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主体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包括人民币5,00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
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年(包括人民币12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董责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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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6年4月28日,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德勤”)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该项议案已取得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审议同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
勤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
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德勤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
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
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提供审计服务的
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
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
勤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欣女士自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
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2020年加入德勤。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会员。董欣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徐振先生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或执行质量控制复核,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徐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自2025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韵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4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会员。杨韵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将自202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15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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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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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冀东装备”)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岗位职
责及履职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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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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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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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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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的股票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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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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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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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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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0%;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
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发挥上
市公司良好信用,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2026年,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7.5亿
元的融资授信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4.8亿元、为资产
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7亿元。
上述金额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协议尚未
签订。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
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本事项尚
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
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
,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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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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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
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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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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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公正客观反映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
现状,对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进
行了减值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510.44万元、核销99.58万元,信用减值准备净增加410.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原值余额为5072.09万元,累计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0
.44万元,期初累计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0.00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0.44万元。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原值余额为88175.26万元,累计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
0383.65万元,期初累计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0043.89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39.34万
元,核销信用减值准备99.58万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原值余额为3426.53万元,累计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338.72万元,期初累计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78.06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0.66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合同资产、预付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72.85万元、转销347.56万元、收回或转回136.21万元,资产减值准备净减少410.9
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货原值余额为24597.92万元,累计应计提减值准备393.42万
元,期初累计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70.98万元,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70.00万元,本期转销减少资产减值准备347.56万元
。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原值余额为20557.60万元,累计应计提减值准备703.2
5万元,期初累计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39.46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减值准备136.21万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原值余额为10806.32万元,累计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
.85万元,期初累计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5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提与冲回信用减值准备净增加410.86万元,资产减值准备净减少
410.92万元,合计增加2025年度利润0.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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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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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是补充披露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
共计363.84万元的关联交易和对“2024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元
,公司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所作的补充披露。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焦留军、李洪波、刘福
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
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5-43)。根据河北证监局相关监管要求,现
将公司与盾石机械的关联交易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名称: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陆
注册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大庆道1号
注册资本:2551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45440270K
经营范围: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水
泥机械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许可项目除外)、电子产品的维修、调试;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
货运;大型货物装卸;大型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盾石机械资产总额为80994.56万元,净资产-19334万元;营
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盾石机械资产总额为83690.37
万元,净资产-1933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盾石机械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的子公司,盾石机械的实际控制
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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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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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和2025年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
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出具的《关于变更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陈文龙先生为质量控
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陈文龙先生工作调整,德勤华永指派徐振先生接替陈文
龙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振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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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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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简称冀东装备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当日在《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37)。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司国强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
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查,符合拟任董事条件。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司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4)。
司国强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司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司国强先生当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后,吴建雷先生不再履行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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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星期三)的股票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75361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
198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2612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88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2748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2人,代表股份7261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4512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98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2748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7
%。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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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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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5〕44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
经查,发现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12月,公司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
议共计363.84万元,公司未就该关联交易披露临时报告;2024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取
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元,公司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焦留军、总经
理李洪波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刘福生对未披露临时报告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财务总监陈峰对2024年年报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二)董事对涉及自身的薪酬议案未回避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第
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薪酬,存在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
的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焦留军
、李洪波、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
券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你公司应于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应于2025
年12月18日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1号)接受监管谈话。
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一条规定,我局将该
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
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
,并将严格按照河北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提高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与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部
控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促进公司规范、
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会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
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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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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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子
公司2026年度租赁房屋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677.51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租赁677.51万元,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0.00万元。
公司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租赁房屋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先生、李洪波先生、张建锋先生、吴建雷先生回避表决,其
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本日在《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7)截至本公告日租赁房屋协议尚未签署。
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独立
董事三名,实际参加三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二)
项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在股东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法定代表人:丁培和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注册资本:247950.41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302211047944239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
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
、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
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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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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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
起一年,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无抵押、无担保。公司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向冀东发展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先生、李洪波先
生、张建锋先生、吴建雷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7)。
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独立
董事三名,实际参加三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冀东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0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应当
按照本节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本章第一节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可以向本所
申请豁免按照本规则第6.3.7条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四)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该议案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已获得同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培和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注册资本:247950.4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7944239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
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
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
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
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
;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
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
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2608376.58万元,净资产45874.33万元;营业
收入3474182.52万元,净利润-84427.4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2642045.07万元,净资产-3457.28万元;营业
收入2811359.19万元,净利润-70726.99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30.00%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实际控制
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冀东集团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借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资金市场情况,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无抵押、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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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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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1.非独立董事吴建雷先生辞职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吴建雷先生的辞职报告,吴
建雷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建雷先生不在公司和子公司任职。吴建雷先生确认未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不向公司提出任何
索赔要求,亦无任何有关本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需提呈公司股东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建雷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吴建雷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职责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委员产生。
公司将在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详见公司同日在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42)
吴建雷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进行了工作交接。
2.财务总监陈峰先生辞职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陈峰先生的辞职报告,陈峰先生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公司
财务总监职务。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陈峰先生不在公司
及子公司任职。陈峰先生确认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
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不向公司提出除约定的薪酬以外利益的任何索赔要求,亦无任何有关
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需提呈公司股东注意事项。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了陈峰先生的辞职申请,同意公司财务总监陈峰先生辞职。
陈峰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进行了工作交接。陈峰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3.副经理司国强先生辞职
今日公司收到副经理司国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司国强先生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公司副经
理职务。辞去副经理职务后,司国强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司国
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司国强先生确认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不向公司提出除
约定的薪酬以外利益的任何索赔要求,亦无任何有关辞去公司副经理职务需提呈公司股东注意
事项。司国强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进行了工作交接。司国强先生辞去公司副经理职务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吴建雷先生、陈峰先生和司国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吴建雷先生、陈峰先生和司国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控股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冀东集团)提名司国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202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同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
7)。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司国强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
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查,符合拟任董事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42)
此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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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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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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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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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的股票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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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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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
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
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427163474.98元,其中:实收资本227000000元、资本公积444016469.94元、
盈余公积14578286.19元、未分配利润为-239136914.6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
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母公司盈余公积14578286.19元和资本公积200000000元,两项合计214578286.19元用于弥补母
公司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
价。
二、母公司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系2011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承接的原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亏损
,经后续经营逐渐补亏后剩余未弥补亏损金额。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14578286.19元,资本公积减少2
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增加214578286.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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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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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下午2: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9:15-15
:00(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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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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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
的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的股票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3人,代表股份70323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
979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6810489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2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30人,代表股
份2218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2人,代表股份2223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0人,代表股份2218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3
%。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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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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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
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由车
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
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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