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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0008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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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886 海南高速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 10497.46│ ---│ 2.02│ ---│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 6985.47│ ---│ 0.53│ ---│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9-06 │交易金额(元)│7092.87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南│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的土地使用权 │ │ │ ├──────┼────────────────┴──────┴────────────────┤ │买方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卖方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土地有偿回收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 │ │称“市资规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市资规局以7092.8705万元(人 │ │ │民币,下同)回收公司持有的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南的土地使用权,回收土地│ │ │面积为143.51亩。 │ │ │ 本次被有偿回收的地块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南,土地证号为琼(2023)琼│ │ │海市不动产权第0014687号、第0014688号,面积143.51亩,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 │ │ │ 《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双方 │ │ │ 甲方: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乙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收回土地补偿款金额 │ │ │ 甲乙双方同意以信永中和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参考依据,并按照乙方203.82亩│ │ │用地支出成本扣减已收回60.3亩用地补偿款确定143.51亩用地补偿价格为7,092.8705万元。│ └──────┴────────────────────────────────────────┘ ┌──────┬────────────────┬──────┬────────────────┐ │公告日期 │2024-08-28 │交易金额(元)│4073.4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海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回归交通主业的步伐,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 │ │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 │ │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 │ │以4073.421万元(人民币,下同)受让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工程公司”│ │ │)持有的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51%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 │ │ │告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 │ │ 为加快公司回归交通主业,提升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集团于20│ │ │24年8月27日与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路工程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 │ │协议》,以4073.421万元受让公路工程公司持有的检测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检 │ │ │测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2│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养护专业化和管理现代化的相关 要求,夯实公司交通主业,近日,公司与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签订《 海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化移交管理协议书》,该协议为总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1、由公司承接对海口、文昌、琼海、万宁、澄迈、临高、定安、屯昌等8个市县省养公路 的日常养护管理。 2、公司在实施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中要以实现良好的公路技术状况为目标,贯彻“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公路日常养护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养护,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标 准》(JTG5110-2023)、《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等规范对公路进行养护作业,保 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按照《海南省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技术指南(试行)》 (琼路管养〔2023〕306号)和《海南省普通国省干线日常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日常养护 管理。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公司与省公路局将于上级部门下达年度预算批复后再签订具体 的年度合同。公司与省公路局正有序推进移交事宜,后续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0-29│其他事项 ──────┴────────────────────────────────── 1、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98882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2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1977656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若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海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人民币59741992.5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339 84576.71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9959037.4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33984576.71元。为了稳定投资 者预期,持续地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98882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 .2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1977656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经营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 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 2024-09-06│其他事项 ──────┴──────────────────────────────────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土地有偿回收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 称“市资规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市资规局以7092.8705万元(人民 币,下同)回收公司持有的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南的土地使用权,回收土地面积 为143.51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土地基本情况 2011年1月,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了原海南省琼海丝绸厂和海南丝绸印染厂共计203 .82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1-002)。 2023年5月、11月公司分别与市资规局签订21.6亩土地置换及60.3亩土地回收协议,并于2 023年12月按原土地用途办理了置换、回收后剩余的143.51亩不动产权证。截止2024年7月31日 ,公司对203.82亩土地投入约8639.91万元,主要包括土地取得成本、持有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以及持有期间其他支出等。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及盘活低效用地需要,同时落实补偿金额覆盖土地投入, 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公司与市资规局于2024年9月5日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补偿协议》,市资规局按公司203.82亩土地支出成本扣减已收回60.3亩土地补偿款确定土地补 偿价格方式,以7092.8705万元的价格有偿回收公司持有的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 南的用地使用权,回收面积为143.51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土地有偿回收事 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28│收购兼并 ──────┴────────────────────────────────── 为加快公司回归交通主业的步伐,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以 4073.421万元(人民币,下同)受让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工程公司”)持 有的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51%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回归交通主业,提升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集团于2024 年8月27日与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路工程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以4073.421万元受让公路工程公司持有的检测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检测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志华 3.成立日期:1989年6月26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注册资本:18000万元 6.注册地:海口市金盘路27号A幢-楼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46648J 8.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壹级),工程信息与技术咨询,建材、建筑机械零配件、仪器仪表 、汽配销售,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普通机械租赁,市政工程,公路及 城市道路工程监理,桥隧工程监理,公路与桥梁试验检测(由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 室承办)。 9.股东结构: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公司与公路工程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公路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4-08-22│对外投资 ──────┴────────────────────────────────── 为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2024年第 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陵水智算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数智高速智算中心(陵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智高速”)投资约1. 04亿元建设海南陵水智算中心项目,现将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加快布局数字经济产业,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数 智高速拟投资建设算力规模约676P的海南陵水智算中心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4亿元。 2、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投资事项已于2024年8月21日经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 二、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数智高速智算中心(陵水)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成立时间:2024年7月5日 4、法定代表人:陈伟 5、注册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号楼A座 F1层1276号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 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 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8-22│其他事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 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公司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王佼佼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7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冯小惠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 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冯小惠女士为 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他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情况未发生变化。 ──────┬────────────────────────────────── 2024-07-10│增资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以股东借款转增资本公积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地产”)对其全资子公司 海南高速瑞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置业”)以股东借款转增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 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升瑞海置业的融资能力,加快公司存量地产业务的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高速地产拟 以其对全资子公司瑞海置业的股东借款190,000,000元转增资本公积。本次股东借款转资本公 积后,高速地产持有瑞海置业的股权比例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增资事项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4-07-10│银行借贷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贷款额度,并在贷款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 该贷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 内贷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贷款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8亿元的贷款额度,并在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融资形式、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不超过贷款总额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贷款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合理使用融资,优化资本 结构,有利于促进公司产业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要求。目前,公司经营 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融资预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 ──────┬────────────────────────────────── 2024-07-10│其他事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王佼佼女士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现经控股股东海南省 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冯小惠女士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以上增补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冯小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附件 冯小惠女士简历 冯小惠,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海南省万宁市人。于200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 学专业。 2009年7月至2013年2月在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厦门分公司先后任职助 理经理。 2013年4月至2016年6月在海南交控置业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助理。 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在海南交控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任管理岗。 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在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助理;兼任海南交控 汇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在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部经理助理、资产管理 部副经理;兼任海南交控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4年3月在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资产管理部副经理。 ──────┬────────────────────────────────── 2024-04-17│其他事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799 3295.2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799329.52元,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11931448.51元, 分配2022年年度普通股股利49441415.00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423683999.2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8882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 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494414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74242584.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 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达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 2024-04-17│委托理财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该额度可在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 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产品品种 购买风险程度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 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1— 4.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 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 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项。 ──────┬────────────────────────────────── 2024-02-22│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为优化业务布局,推动公司转型发展,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物流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 自优势并结合主业发展方向,全方位合作开发物流服务、以园区为主的物流基础设施开发、面 向物流的增值服务运营和物流产业投资与资本项目。 2.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项 目的落实和推进情况,签署相关具体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4.公司与省物流集团开展合作,将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推动公司转型发展。本次协议的 签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为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转型 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海南省物 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省物流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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