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86 海南高速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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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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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 10497.46│ ---│ 2.02│ ---│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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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 6985.47│ ---│ 0.53│ ---│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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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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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4 │交易金额(元)│9267.2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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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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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4%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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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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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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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考虑,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
│ │议通过《关于受让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4%股权的议案》,同意海南高速公路股份 │
│ │有限公司 以92672227.60元的价格受让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 │渔业”)持有的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标的公司”)2.54% │
│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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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6 │交易金额(元)│7092.8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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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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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南│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的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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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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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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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土地有偿回收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
│ │称“市资规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市资规局以7092.8705万元(人 │
│ │民币,下同)回收公司持有的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南的土地使用权,回收土地│
│ │面积为143.51亩。 │
│ │ 本次被有偿回收的地块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南,土地证号为琼(2023)琼│
│ │海市不动产权第0014687号、第0014688号,面积143.51亩,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 │
│ │ 《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双方 │
│ │ 甲方: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乙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收回土地补偿款金额 │
│ │ 甲乙双方同意以信永中和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参考依据,并按照乙方203.82亩│
│ │用地支出成本扣减已收回60.3亩用地补偿款确定143.51亩用地补偿价格为7,092.87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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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交易金额(元)│4073.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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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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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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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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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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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回归交通主业的步伐,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 │
│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 │
│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
│ │以4073.421万元(人民币,下同)受让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工程公司”│
│ │)持有的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51%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 │
│ │告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
│ │ 为加快公司回归交通主业,提升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集团于20│
│ │24年8月27日与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路工程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
│ │协议》,以4073.421万元受让公路工程公司持有的检测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检 │
│ │测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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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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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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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资产,整合资源,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
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海南儋
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海南儋州东坡雅居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公司”)100%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背景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开发瑞海·
新里城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儋州公司投资79199.06万元开发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国盛路北侧
的瑞海·新里城一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随后,公司积
极筹划项目开发建设,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政策调控以及市场供需
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开发建设节奏放慢。2024年以来,公司加快回归交通主业,推动转型发
展,因此亟需盘活项目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2、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盘活资产,整合现有资源,公司拟委托海南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
)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儋州公司100%股权。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股权涉及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5102号)》(以下简称《资产评
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儋州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8257.61万元。公
司以上述评估值38257.61万元作为首次挂牌底价。此外,受让方需对儋州公司的负债总额3523
3.27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同意海南产交所
对标的股权进行降价挂牌,第二次挂牌价为该净资产评估值38257.61万元的90%,即34431.85
万元。本次挂牌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儋州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转让价格和受让方以海南产交所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
3、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2025年1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亦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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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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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
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对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等进行了变更,公司全
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名称、经营范围等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取得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海南高速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202816325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谭国兴
4、注册资本金:1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5年3月2日
6、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6号金银岛大酒店副楼六楼
7、登记机关: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发证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二)海南省云翼数字交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840845162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孙昭元
4、注册资本金:1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3年12月8日
6、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6号
7、登记机关: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发证日期: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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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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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海南省金城安居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城”)发来《关于转让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征求优先受
让权意见的函》,海南金城拟将其持有的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
)12.35682%股权对外转让,就其转让股权事宜征求公司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于2024年1
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放弃海南金城对外转让的海南联合12.35682%股权优先购
买权。
(一)基本情况
海南联合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97114.305824万元,其中公司持有24.35135%股
权,海南金城持有12.35682%股权。
近日,海南金城发来《关于转让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征求优先受让权意见的函
》,海南金城拟将其持有的海南联合12.35682%股权对外转让,就其转让股权事宜征求公司是
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所持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243570647.96元,股权转让价格为453485990.60
元。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13日,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海南联合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南联合的股权比例未发
生变化。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金额为4.5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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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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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考虑,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4%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92672227.60
元的价格受让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渔业”)持有的海南联合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标的公司”)2.5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海南联合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97114.305824万元,其中公司持有24.35135%股
权,海南渔业持有7.86604%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海南渔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
让海南渔业持有的海南联合2.54%股权,交易价格为92672227.6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
有海南联合的股权比例提升至26.89135%,海南联合仍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投资履行的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2024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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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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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推动公司平稳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海南省企业应急续贷资金管理服务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海南高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资本”)出资8000万元,与海南省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结算”)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省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小微贷款”)共同投资设立海南省企业应急续贷资金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暂定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推动公司平稳持续发展,高速资本拟出资8000万元与海南结算及其
全资子公司小微贷款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募集总规模为10010万元,其中高速资本认缴8000万元,为有限合伙人;海南结
算认缴2000万元,为有限合伙人,小微贷款认缴10万元,为普通合伙人。设立后,由合伙企业
运营应急续贷资金池,以较低资金使用成本,为实体经济领域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
营能力、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条件、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解决续贷
难题,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应急资金成本。
(二)本次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形成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该合伙企业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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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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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基本情况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
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贷款额度。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海南省公共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数智
高速智算中心(陵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智高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南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0.3亿元的融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0.98%。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
以公网公司与海南银行最终协商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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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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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养护专业化和管理现代化的相关
要求,夯实公司交通主业,近日,公司与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签订《
海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化移交管理协议书》,该协议为总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1、由公司承接对海口、文昌、琼海、万宁、澄迈、临高、定安、屯昌等8个市县省养公路
的日常养护管理。
2、公司在实施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中要以实现良好的公路技术状况为目标,贯彻“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公路日常养护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养护,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标
准》(JTG5110-2023)、《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等规范对公路进行养护作业,保
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按照《海南省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技术指南(试行)》
(琼路管养〔2023〕306号)和《海南省普通国省干线日常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日常养护
管理。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公司与省公路局将于上级部门下达年度预算批复后再签订具体
的年度合同。公司与省公路局正有序推进移交事宜,后续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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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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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98882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2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1977656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若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海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人民币59741992.5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339
84576.71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9959037.4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33984576.71元。为了稳定投资
者预期,持续地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98882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
.2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1977656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经营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
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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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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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土地有偿回收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
称“市资规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市资规局以7092.8705万元(人民
币,下同)回收公司持有的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南的土地使用权,回收土地面积
为143.51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土地基本情况
2011年1月,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了原海南省琼海丝绸厂和海南丝绸印染厂共计203
.82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详见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1-002)。
2023年5月、11月公司分别与市资规局签订21.6亩土地置换及60.3亩土地回收协议,并于2
023年12月按原土地用途办理了置换、回收后剩余的143.51亩不动产权证。截止2024年7月31日
,公司对203.82亩土地投入约8639.91万元,主要包括土地取得成本、持有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以及持有期间其他支出等。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及盘活低效用地需要,同时落实补偿金额覆盖土地投入,
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公司与市资规局于2024年9月5日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补偿协议》,市资规局按公司203.82亩土地支出成本扣减已收回60.3亩土地补偿款确定土地补
偿价格方式,以7092.8705万元的价格有偿回收公司持有的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城南片区兴工路
南的用地使用权,回收面积为143.51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土地有偿回收事
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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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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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公司回归交通主业的步伐,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以
4073.421万元(人民币,下同)受让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工程公司”)持
有的海南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51%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回归交通主业,提升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集团于2024
年8月27日与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路工程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以4073.421万元受让公路工程公司持有的检测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检测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志华
3.成立日期:1989年6月26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注册资本:18000万元
6.注册地:海口市金盘路27号A幢-楼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46648J
8.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壹级),工程信息与技术咨询,建材、建筑机械零配件、仪器仪表
、汽配销售,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普通机械租赁,市政工程,公路及
城市道路工程监理,桥隧工程监理,公路与桥梁试验检测(由海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
室承办)。
9.股东结构: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公司与公路工程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公路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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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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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2024年第
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陵水智算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数智高速智算中心(陵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智高速”)投资约1.
04亿元建设海南陵水智算中心项目,现将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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