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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0008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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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887 中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8-09-22│ 6.68│ 2.56亿│ ├───────────┼───────────┼───────────┼───────────┤ │配股 │ 2001-01-10│ 10.00│ 2.02亿│ ├───────────┼───────────┼───────────┼───────────┤ │增发 │ 2009-02-04│ 6.16│ 2.33亿│ ├───────────┼───────────┼───────────┼───────────┤ │可转债 │ 2011-02-11│ 100.00│ 2.83亿│ ├───────────┼───────────┼───────────┼───────────┤ │增发 │ 2016-04-12│ 19.75│ 19.1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8-30│ 11.99│ 2.2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0-28│ 11.97│ 1302.93万│ ├───────────┼───────────┼───────────┼───────────┤ │可转债 │ 2019-03-07│ 100.00│ 11.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青岛火眼瑞祥一号产│ 12480.00│ ---│ 9.15│ ---│ -121.97│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珠海充能挚鼎立股权│ 2618.00│ ---│ 83.94│ ---│ -26.12│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安徽民生新能智车股│ 350.00│ ---│ 35.00│ ---│ 0.00│ 人民币│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 8.00亿│ 2709.06万│ 4.35亿│ 87.31│ 4.05亿│ 2021-07-01│ │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 │ │ │ │ │ │ │扩建项目(一期) │ │ │ │ │ │ │ ├─────────┼──────┼─────┼─────┼─────┼─────┼──────┤ │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 1588.06万│ ---│ 1588.06万│ ---│ 0.00│ ---│ │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 3476.00万│ ---│ 3487.28万│ ---│ 0.00│ ---│ │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3.87亿│ ---│ 186.02万│ ---│ ---│ ---│ │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 │ │ │ │ │ │ │目 │ │ │ │ │ │ │ ├─────────┼──────┼─────┼─────┼─────┼─────┼──────┤ │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 ---│ ---│ 1588.06万│ ---│ ---│ ---│ │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 2.00亿│ ---│ 2.01亿│ 100.74│ 1205.44万│ 2023-06-01│ │项目 │ │ │ │ │ │ │ ├─────────┼──────┼─────┼─────┼─────┼─────┼──────┤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 2.57亿│ 4507.06万│ 1.85亿│ 72.11│ 0.00│ 2027-12-01│ │目 │ │ │ │ │ │ │ ├─────────┼──────┼─────┼─────┼─────┼─────┼──────┤ │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 ---│ ---│ 3487.28万│ ---│ ---│ ---│ │项目 │ │ │ │ │ │ │ ├─────────┼──────┼─────┼─────┼─────┼─────┼──────┤ │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 ---│ ---│ 2.01亿│ 100.74│ 1205.44万│ 2023-06-01│ │项目 │ │ │ │ │ │ │ ├─────────┼──────┼─────┼─────┼─────┼─────┼──────┤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 ---│ 4507.06万│ 1.85亿│ 72.11│ ---│ 2025-04-01│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08亿│ 115.99│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挚达中鼎汽车充电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洲际高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ProspiraAmericaCorporation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Prospira(Thailand)Co.,Ltd.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慧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湖北中鼎天宇汽车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中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宁国市锦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省广德中鼎汽车工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中鼎资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中翰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武汉尚鼎涂层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普洛斯派(常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宁国市弘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鑫电子(安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迎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施密特汽车管件(安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要影响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徽慧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湖北中鼎天宇汽车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ProspiraCorporation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洲际高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东鑫电子(安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上海鼎鸿越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普洛斯派(常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南宁科天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 1.63亿 12.34 30.50 2026-01-15 限公司 ───────────────────────────────────────────────── 合计 1.63亿 12.3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15 │质押股数(万股) │16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0.50 │质押占总股本(%) │12.34 │ ├────────┼──────────────┴────────┴──────────────┤ │股东名称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2日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16250.0万股给中国进出口银 │ │ │行安徽省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中鼎密│中鼎(香港│ 20.5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奥地利ADG │ 20.5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安徽中鼎减│ 5.9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震橡胶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Schmitt er│ 1.2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Group GmbH│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安徽望锦汽│ 5940.2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封件股份有│车部件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中鼎美国公│ 3190.6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司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安徽鼎源新│ 2874.2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中鼎欧洲公│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司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Tristone F│ 1046.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lowtech It│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aly SPA │ │ │ │ │ │ │ │ │司 │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嘉科(无锡│ 10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密封技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中鼎密│安徽中鼎智│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封件股份有│能热系统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1│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安徽华 创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创”)及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华众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众鑫东莞”)及华众鑫(嘉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鑫嘉兴”)日常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上述三家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 、保函等,下同)及向供应商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有效期 为自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安徽华创股东王鹍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安徽华创、华众鑫东莞、华众鑫嘉兴合计提供不超过1900万元的担保 额度,鉴于担保文件未签署,担保未生效,此项担保额度将不再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 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有关银行和单位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期 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有关银行和单位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 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 2026-07-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0 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迎松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2026-04-29│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子公司)拟为下属公司的贷款、承兑 、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租赁等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 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4.8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 度合计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有效期均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 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 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 超过上述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与各银行、单位 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各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最高担保额,并签署相关业务 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公司对有关银行和单位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 依据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和单位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 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 2026-04-29│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持股比例拟为参股公司 安徽华创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创”)及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华众鑫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众鑫东莞”)及华众鑫(嘉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鑫嘉兴”) 分别提供不超过450万元、1200万元、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 生之日起1年。公司按持有安徽华创38%的股权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时,由上述公司对公司 提供反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持有安徽华创38%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夏迎松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何仕生先生为安 徽华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此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迎松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协议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绿色算力布局,推动公司数据中心业务高速发展,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绿算”)于 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3MADKJ3FP0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 中区南川工业园锦川大道200号4号楼3楼法定代表人:郭守龙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 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集成电路设 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 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互 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 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人 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 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 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 及办公设备维修;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 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企业管理咨询;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 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 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 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公司与联通绿算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联通绿算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双方围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各自 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的产业运营产品及服务,承诺给予乙 方特殊优惠与合作方式。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网络传输、云计算和物联网、 绿色算力产品及服务,承诺给予甲方特殊优惠与合作方式。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 服务,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从审计工作持 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6年的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 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塑 股份、口子窖、铜峰电子、同庆楼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 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鼎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华塑股份、口子窖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同心,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鼎股份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施琪璋,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广信股份、洽洽食品、巨一科 技、鑫铂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陈同心、项目质量复核人施琪璋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熊明峰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口头警示1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1次,除此之外,未 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 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 计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 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境外销售和采购多以美元、 欧元等外币结算,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英镑等。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利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 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以及资金来源: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累 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5亿美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 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 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自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 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 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 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 4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会议召开的合法、 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 2026-04-29│其他事项 ──────┴──────────────────────────────────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任何承诺。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 司中期现金分红,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 分红,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589396047.1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94547151.50元;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9130428727.32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 194516162.11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473462.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 红总额预计为263297949.40元(含2025年中期分红65824487.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16.57%。 ──────┬────────────────────────────────── 2026-04-27│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87号)。 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 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5│其他事项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 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担任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前次可转债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0 年12月31日止。截至法定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前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联民生 需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兴业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并与兴业证券 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 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联民生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承接,国联民生不 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已委派陈尧先生 和张坤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后 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联民生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 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1-15│股权质押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 2025-12-26│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鼎股份”)全资子公司安徽睿思 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思博”)于近期与深圳逐际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逐际动力”)、合肥柔性科天机器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柔性科天”)签订《项目 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待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作开展人形机器人制造代工业务以及打造核心零部件供应能力。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睿思博以现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6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逐际动力以技术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柔性科天以现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 ──────┬────────────────────────────────── 2025-12-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 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3、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迎松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2025-12-11│其他事项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介绍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睿思博机器人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思博”)与陕西拓普达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拓普达”) 在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肥鼎拓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其中,睿思博认缴出资人民币51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51%;陕西拓普达认缴出资人 民币49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现将有关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二、合资公司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鼎拓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K237K83G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沈阳路与巢湖南路交口联东U 谷滨湖国际企业港二期1# 5、法定代表人:蒋伟坚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微特电机及 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 路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登记机关: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12-03│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 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底完成发行,分别假设于2026年12月末全部转股(即转股率 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截至2026年12月末全部未转股(上述完成发行和转股时间仅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 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以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31648.97万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股权激励授予和行权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因素(如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为量化分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 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即2025年12月1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中孰高值,即21.31元/股(该转股价格仅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5170.9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7524.99万元。 情形一:假设2025年度、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 较2024年持平; 情形二:假设2025年度、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 较上一年度增长10%; 情形三:假设2025年度、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 较上一年度增长20%。 (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 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8、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年度至2026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至2026年度经营情 况及趋势的判断。 ──────┬────────────────────────────────── 2025-12-03│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投资者合理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的盈利能力 、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 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 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如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利润分配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非因 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 分配。 当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 (2)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七十; (3)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3、利润分配的条件 现金分配条件及比例: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 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 提出,报股东会批准。重大投资计划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计 划。 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 例现金分红。 股票股利发放条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快速增长时,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 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 2025-12-0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AustriaDruckgussGmbH&Co.KG(以下简称“ADG”)日常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ZhongdingEuropeGMBH(以下简称“欧洲中鼎”)拟为ADG申请银 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保函等,下同)及向供应商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2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 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与相关银行和单位签订相关文件。 ──────┬────────────────────────────────── 2025-12-03│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 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 2025-12-03│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12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 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 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 ──────┬────────────────────────────────── 2025-11-25│其他事项 ──────┴────────────────────────────────── 一、定点通知概况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鼎智能热系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热系统”)近期收到客户的通知,智能热系统成为国内某两家液冷系统 集成商(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液冷假负载的供应商,预计项 目总金额约为1,500万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中鼎流体及中鼎智能热系统主导热管理系统总成业务的发展,在汽车热管理业 务基础上积极布局储能热管理及超算中心热管理。基于自研热管理控制器及控制算法,管路系 统及密封等核心技术,公司在储能领域已推出系列化液冷机组,及浸没式液冷机组;超算中心 热管理领域主要产品为CDU(冷液分配装置)、冷板、管路等液冷系统产品,并积极布局浸没式 液冷产品。此次得到客户的认可,将对公司进一步拓展数据中心热管理业务产生积极作用。 ──────┬────────────────────────────────── 2025-11-24│战略合作 ──────┴──────────────────────────────────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协议基本情况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傅利叶”)拟针对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展开多维度的全方位的战略合作,积极推 动公司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力觉传感器、轻量化骨骼、空心杯电机等部件总成业务发展 ,为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105342X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注册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12幢1层101室、2层 法定代表人:顾捷 注册资本:404.936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 气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系统集成;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健身器材 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 用口罩批发、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专用设备修理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与傅利叶不 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傅利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 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主要内容 鉴于乙方旗下子公司的机器人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力觉传感器、轻量化骨骼、空心 杯电机等部件总成产品业务正在稳步推进,甲方将协助乙方推动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力 觉传感器、轻量化骨骼、空心杯电机等部件总成业务发展,支持乙方完成甲方产品需求的规划 、设计、研发等工作。 在涉及到相关机器人部件产品时,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作为 配套商,若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或无法提供与其他第三方供应商同等的条件 ,甲方可考虑其他第三方配套供应。 ──────┬────────────────────────────────── 2025-11-12│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4)。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 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94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 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5年9月26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 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于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 开发行,发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发行利率1.88%,由中信银行主承销,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联席承销,缴款日为2025年11月11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账。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 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 2025-10-30│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选独立董事 陈忠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选独立董事陈忠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夏鼎湖先生、独立董事唐玮 女士、独立董事张正堂先生、独立董事陈忠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玲女士,其中独立董事唐 玮女士任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2025-09-17│其他事项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正 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表决,同意选举王 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玲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九届董 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5-08-3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Zhongd ingUSAInc.(以下简称“美国中鼎”)、ZhongdingEuropeGmbH(以下简称“欧洲中鼎”)日 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欧洲中鼎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 、保函等,下同)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2年; 公司拟为美国中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 生之日起1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 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与相关银行和单位签订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08-30│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通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 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 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的主持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 ,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5-08-30│其他事项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7,272,916.44元,母 公司净利润为299,937,355.8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8,4 60,271,171.9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3,701,871,941.7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以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含税),共计65,824,487.3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 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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