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89 中嘉博创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10-30│ 3.78│ 1.07亿│
├───────────┼───────────┼───────────┼───────────┤
│配股 │ 2000-06-27│ 13.00│ 3.63亿│
├───────────┼───────────┼───────────┼───────────┤
│增发 │ 2012-10-26│ 5.43│ 5.80亿│
├───────────┼───────────┼───────────┼───────────┤
│增发 │ 2014-11-24│ 4.98│ 8.76亿│
├───────────┼───────────┼───────────┼───────────┤
│增发 │ 2018-09-05│ 15.34│ 7.2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京石鼓文信息技术│ 27.5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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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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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 5700.00万 6.09 27.44 2023-02-01
合伙)
深圳通泰达投资中心(有限 5121.52万 5.47 100.00 2021-03-10
合伙)
─────────────────────────────────────────────────
合计 1.08亿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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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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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广东长实通│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信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嘉博创信│广东长实通│ 4804.0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息技术股份│信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嘉博创信│广东长实通│ 2306.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息技术股份│信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嘉博创信│广东长实通│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息技术股份│信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嘉博创信│广东长实通│ 74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信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嘉博创信│广东长实通│ 294.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息技术股份│信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嘉博创信│广东长实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信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中嘉博创信│广东长实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信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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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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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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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首席合
伙人:顾旭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53人、注册会计师22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49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633.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882.44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经审计)3145.46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5家,涉及的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47.48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涉及的前五大主要行业为: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521.2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2025年度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291.9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59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最近三
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
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会计师事务所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强强,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
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已为公司提供过3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从业期间为两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三家并购重组审计和多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已为公司提供过3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从
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现任尤尼泰
振青管理合伙人,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
泰振青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
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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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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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
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6466119.1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4642790.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56551106.6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24894723.26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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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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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2456551106.68元,未弥补亏损为-2456551106.68元,实收股本为936291116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646.61万元,同比减亏25.31%,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507.80万元,同比减亏30.58%。公司在2025年度虽
经努力整体亏损减少,但仍处于亏损状态。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智能传输业务因市场竞
争激烈、新增客户量减少,总体业务规模下降,尽管公司通过优化业务客户,转变销售策略等
方式提高产品毛利率,同时公司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降低租金等方式减少费用开支,使得净利
润较同期有所上升,但前期业务下滑影响仍在。通信网络维护业务由于新增服务区域,业务规
模上升,营收和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但因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营业成本及各项费用同比增长
较多,导致毛利率同比略有下降。与此同时,本年度母公司持续降本增效整体费用同比下降,
但综合上述业务情况,最终致使公司仍呈现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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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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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
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长兼总裁吴鹰对《关于2026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止。
三、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
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2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除享受2万元/年(含税)的董事津贴
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其年度薪酬主要由津贴、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如有)四部分组成,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
激励方案(如有)执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以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
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如有)三部分组成。
其中,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绩效薪
酬主要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
行考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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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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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办理了名称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近日已完成相关变更登记,并取得北京
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前:
公司名称: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
公司名称:北京中创云道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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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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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立案,等待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未涉及具体金额。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
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公司股东柳西美于2026年1月19日就所持限售股办理解
除限售手续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本案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案号为(2026
)冀0302民初216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柳西美
被告: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起诉状主要内容
2024年9月10日,原告通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阿里司法拍
卖平台,以60,810,521.74元竞得案外人刘英魁所持被告中嘉博创66,185,136股股票,已足额
付款并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北京二中院出具(2021)京02执669号之五《执行裁
定书》,在此过程中,被告、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均未提出异
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为原告完成过户登记。故,原告系被告的合法股东。
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原告所持股份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无任何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转
让限制情形。
原告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后,多次通过书面、口头方式要求上市公司协助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但上市公司拒不予以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已构成侵权,应停止侵害及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事实说明
案涉66,185,136股股票系原告柳西美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从案外人刘英魁处受让,该部分股
份原股东刘英魁就其作出过股份限售相关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
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
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就前述监管规则的适用、案涉股份是否仍受原股东限售承诺约束,公司与原告存在争议,
双方未能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
(四)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柳西美所持有的全部“中嘉博创”(证券代码:000889)限售
流通股股票(共计66,185,136股)办理解除限售的全部手续;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权利所支付的全部合理费用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保险费、评估费等。
二、诉讼进程
本案诉讼申请法院已受理,将于2026年3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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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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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立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告。
3.合计涉案金额(暂计):约2247.84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实通信”)因与广东五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
设工程分包合同引起的纠纷,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近日公司收到通知
,获悉本案已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案号(2026)粤1802民初1272号,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广东五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市五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17400000元;
2.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分两段计算,分别以未付进度款1280
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5年12月11日为4123840元;以未付质保金4600000元
为基数,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5年12月11日为874606.94元;逾期付款利息暂合计为499844
6.94元);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0000元;4.判令被告二在欠付被告一的建设工程
价款范围内,对上述第一、二、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5.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含案件受理费以及保全费)。(以上诉讼
标的合计暂计至2025年12月11日为22478446.94元)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7起,涉案总金额约为125.6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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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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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
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鹰。
6、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0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
1月31日在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后再次发出提示性公告。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9人,代表股份23668563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25.27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22609201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4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257人,代表股份10593612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131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257人,代表股份1059361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14%。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
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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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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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
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6年
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
0—11:30和当日下午13:00至15:00。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30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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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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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6月20日
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
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5日、2025年6月2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近日,公司收到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关于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变更告知函》,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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