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92 欢瑞世纪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8-10-26│ 5.00│ 2.42亿│
├───────────┼───────────┼───────────┼───────────┤
│增发 │ 2016-11-11│ 7.66│ 30.00亿│
├───────────┼───────────┼───────────┼───────────┤
│增发 │ 2016-12-13│ 8.72│ 14.9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魔力空间 │ 3000.00│ ---│ 100.00│ ---│ -13.27│ 人民币│
├─────────┼─────┼─────┼─────┼─────┼──────┼──────┤
│七娱世纪 │ 2539.12│ ---│ 27.60│ ---│ -63.49│ 人民币│
├─────────┼─────┼─────┼─────┼─────┼──────┼──────┤
│欢瑞时代 │ 150.00│ ---│ 75.00│ ---│ -97.92│ 人民币│
├─────────┼─────┼─────┼─────┼─────┼──────┼──────┤
│东阳品格 │ 102.00│ ---│ 51.00│ ---│ -39.14│ 人民币│
├─────────┼─────┼─────┼─────┼─────┼──────┼──────┤
│品瑞东阳 │ 98.00│ ---│ 49.00│ ---│ -44.10│ 人民币│
├─────────┼─────┼─────┼─────┼─────┼──────┼──────┤
│欢瑞文娱 │ 0.00│ ---│ 100.00│ ---│ -0.46│ 人民币│
├─────────┼─────┼─────┼─────┼─────┼──────┼──────┤
│欢瑞广州 │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欢瑞投资 │ 0.00│ ---│ 100.00│ ---│ -112.9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影《诛仙I》 │ 2.00亿│ ---│ ---│ ---│ ---│ ---│
├─────────┼──────┼─────┼─────┼─────┼─────┼──────┤
│电影《新蜀山I》 │ 7500.00万│ ---│ ---│ ---│ ---│ ---│
├─────────┼──────┼─────┼─────┼─────┼─────┼──────┤
│电视剧《昆仑》 │ 1.20亿│ ---│ ---│ ---│ ---│ ---│
├─────────┼──────┼─────┼─────┼─────┼─────┼──────┤
│电视剧《新蜀山系列│ 2.00亿│ ---│ ---│ ---│ ---│ ---│
│(1-2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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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楼兰I》 │ 1.50亿│ ---│ ---│ ---│ ---│ ---│
├─────────┼──────┼─────┼─────┼─────┼─────┼──────┤
│电影《天子传说》 │ 7500.00万│ ---│ ---│ ---│ ---│ ---│
├─────────┼──────┼─────┼─────┼─────┼─────┼──────┤
│电视剧《盗情》 │ 1.00亿│ ---│ ---│ ---│ ---│ ---│
├─────────┼──────┼─────┼─────┼─────┼─────┼──────┤
│电视剧《失恋阵线联│ 4000.00万│ ---│ ---│ ---│ ---│ ---│
│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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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吉祥纹莲花│ 1.00亿│ 460.37万│ 9981.15万│ 99.81│ 7668.35万│ ---│
│楼》 │ │ │ │ │ │ │
├─────────┼──────┼─────┼─────┼─────┼─────┼──────┤
│电影《蚀心者》 │ 3500.00万│ ---│ ---│ ---│ ---│ ---│
├─────────┼──────┼─────┼─────┼─────┼─────┼──────┤
│电视剧《蚀心者》 │ 4000.00万│ ---│ ---│ ---│ ---│ ---│
├─────────┼──────┼─────┼─────┼─────┼─────┼──────┤
│电视剧《沧海》 │ 1.20亿│ ---│ ---│ ---│ ---│ ---│
├─────────┼──────┼─────┼─────┼─────┼─────┼──────┤
│特效后期制作中心 │ 1.00亿│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5亿│ ---│ 1.44亿│ 100.00│ ---│ ---│
├─────────┼──────┼─────┼─────┼─────┼─────┼──────┤
│电视剧《江山永乐》│ ---│ ---│ 2.45亿│ 98.08│ 6.23万│ ---│
├─────────┼──────┼─────┼─────┼─────┼─────┼──────┤
│电视剧《南风知我意│ ---│ 304.05万│ 5680.87万│ 94.68│-6817.24万│ ---│
│》 │ │ │ │ │ │ │
├─────────┼──────┼─────┼─────┼─────┼─────┼──────┤
│电视剧《迷局破之深│ ---│ 0.00│ 4000.00万│ 100.00│ 0.00│ ---│
│潜》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9.0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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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 1.06亿 10.76 --- 2017-02-08
伙企业(有限合伙)
钟君艳 6056.93万 6.17 100.00 2019-12-25
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 4919.41万 6.11 --- 2016-12-16
有限公司
陈援 1046.31万 1.07 100.00 2023-07-18
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 1034.69万 1.05 50.00 2020-10-16
公司
赵枳程 474.38万 0.48 100.00 2021-09-30
钟金章 235.74万 0.24 --- 2017-05-16
─────────────────────────────────────────────────
合计 2.43亿 25.8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09 │质押股数(万股) │9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99 │
├────────┼──────────────┴────────┴──────────────┤
│股东名称 │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17-0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24 │解押股数(万股) │970.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10日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解除质押700.0万股 │
│ │2026年03月19日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23.5921万股并质押970.0000│
│ │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24日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7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2-12 │质押股数(万股) │1593.58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62 │
├────────┼──────────────┴────────┴──────────────┤
│股东名称 │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17-0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08 │解押股数(万股) │1593.58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10日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解除质押7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3月19日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23.5921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1-25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61 │
├────────┼──────────────┴────────┴──────────────┤
│股东名称 │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17-0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2 │解押股数(万股) │1325.85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24日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725.8474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2日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325.847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9-30 │质押股数(万股) │1325.85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35 │
├────────┼──────────────┴────────┴──────────────┤
│股东名称 │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17-0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24 │解押股数(万股) │1325.85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6日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967.7305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24日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725.847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20 │质押股数(万股) │1522.6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55 │
├────────┼──────────────┴────────┴──────────────┤
│股东名称 │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17-0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6 │解押股数(万股) │1522.6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9日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770.9805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6日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967.7305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欢瑞世纪联│欢瑞影视 │ 1.6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合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欢瑞世纪联│欢瑞影视 │ 1.3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合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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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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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股权冻结
──────┴──────────────────────────────────
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黑0104执恢731号
之十一),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宥仟和”)持有的公司股份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88%,其中裁定载明卖
出价格不得低于4.00元/股。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5]黑0104执恢731号之十二)。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青宥仟和
持有的公司股份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88%,其中裁定载明卖出价格不得低于2.00元
/股。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通知》,在本
次强制执行期间,青宥仟和累计被强制执行97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8
8%。本次强制执行后,青宥仟和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0股。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弘道
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
天华”)合计持股4914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95%。
一、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青宥仟和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于2016年重组上市时募集配套资金增发的股份。通过集中
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3.29元/股-3.40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
间为3.16元/股-3.25元/股。
2、本次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强制执行期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5.9983%
变动为5.0095%。
三、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青宥仟和所持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司法冻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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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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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8日,其
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09:15~9:25、0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30层。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7、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98名,代表股份222451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2.6764%。其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213325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6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1人,代表股份9125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3%。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聘请
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3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92%;反对263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6%;弃权3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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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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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8396.37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2%。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或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本次公告的
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09│股权质押
──────┴──────────────────────────────────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持
有本公司股份2293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81%)的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
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22935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81%)。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
解除质押及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宥仟和于2026
年2月10日-2月1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7136%。
一、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通知》,青宥
仟和于2026年2月10日-5月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卖出公司股份6235921股,大
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7000000股,合计股份1323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93%。本次
卖出股份后,青宥仟和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88%。青宥
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
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天华”)合计持股5884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983%
。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分别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
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存货、商誉、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拟对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4903
.32万元。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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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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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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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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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52,279,741.17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81,150,775.98元;公司实收
股本金额为980,980,473.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980,980,473.00股,股本金额为1元,详见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3、股本”
),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9到2025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主要原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
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主要来源于历史年度开拍或投
资的影视剧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亏损主要来源于影视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业务投入期
亏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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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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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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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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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5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
立案。
据公司了解,本次立案涉及2022年计提加计抵减额并确认为其他收益事项。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结论为准。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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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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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持
有本公司股份22935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81%)的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
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22935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81%)。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通知》,青宥仟和
于2026年2月10日-2月1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7136%。本次卖出股份后,青宥仟和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1593592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45%;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
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天华”)合计持股6507826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340%。在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
动已触及1%的整数倍。
青宥仟和所持的上述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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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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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3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3日,其中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3日09:15~9:25、09:30~11:30、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30层。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7、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15名,代表股份231,826,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6321%。其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226,576
,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7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07人,代表股份5,2
4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1%。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聘请
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提案》。本
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赵枳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4,382,71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83,902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赵枳程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赵会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9,250,05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82,68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赵会强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王轶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79,246,1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78,792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王轶欢女士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提案》。本次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张佩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7,616,91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72,399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张佩华先生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王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7,618,80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74,29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王玲女士当选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总表决
情况:
同意231,003,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2%;反对735,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2%;弃权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521%;反对73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04%;弃权87,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01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9%;反对717,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弃权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28%;反对71
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73%;弃权89,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为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062,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4%;反对68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6%;弃权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30%;反对68
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3%;弃权76,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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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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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对本次
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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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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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欢瑞
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拟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美银行”)申请授信壹亿元整,授信期限自《授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到十
八个月届满之日。本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和质押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的额度和期限与用途以银行批准
为准。具体内容以欢瑞影视与华美银行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详情
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因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
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作出决议。因本次担保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7%,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欢瑞影视的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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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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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3日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9:15至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8日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富泽人寿大厦3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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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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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青宥瑞禾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通知》,在本
次强制执行期间,青宥瑞禾累计被强制执行1325847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
16%。本次强制执行后,青宥瑞禾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0股。
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北
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弘道天华”)合计持股72078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476%。
一、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青宥瑞禾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于2016年重组上市时募集配套资金增发的股份。通过集中
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6.65元/股-9.75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
间为6.69元/股-8.78元/股。
2、本次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强制执行期间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1月9日。2025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50),其中股东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8.6991%变动
为7.95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8.6991%
变动为7.3476%。
三、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青宥瑞禾所持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司法冻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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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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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概述
2021年11月11日,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
(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与海南爱奇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爱奇艺”)签订了影视剧合作协议,累计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59)。该重大合同后续签订补充协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以下统称“原协议”),合同总金额由60000万元调整为54000万元,该事项以及合同的履约
情况披露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后续各期定期报告中。
二、合同进展情况
本次合同进展主要是协议签署方由原协议中甲方“海南爱奇艺”变更为:甲方1“海南爱
奇艺”和甲方2“成都爱奇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爱奇艺”)。2025年10月2
7日,欢瑞影视(乙方)与海南爱奇艺、成都爱奇艺签订关于剧目B的《版权采购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原协议约定,甲方1版权采购总费用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现各方确认,原协议版
权采购总费用中,由甲方1承担人民币120000000.00元版权采购费用,甲方2承担人民币180000
000.00元版权采购费用。
2、原协议下的版权采购费用首款及第二款由甲方1支付并直至付清,原协议剩余版权采购
费用第三款至尾款由甲方2按原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继续向乙方支付,并由乙方向甲方2开具等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按甲方1及甲方2要求出具相关文件等。
3、原协议项下甲方1就连续剧及其剧本、素材享有的知识产权,由甲方1与甲方2按投入比
例(即:40%:60%)共同享有,并由甲方2成都爱奇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独家代为行使。
4、本补充协议是甲乙双方对原协议的有效变更,原协议条款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
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就本补充协议未提及内容,各方仍应遵守原协议规定(包括原协议约
定的适用法律与纠纷解决条款)。
5、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将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甲方2按投入比例承担甲方1在原协议项下的责任及义务。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联关系:公司与海南爱奇艺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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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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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需补偿113259178股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股票(若股份不足,
现金补偿金额为:7.66元/股×应过户股份数不足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由原告注
销;以及需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17671624.56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未来业
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
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京74民初2055号]。根据《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公司
与被告钟君艳、陈援、钟金章、陈平、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准合同纠纷
一案,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10月20日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钟君艳
被告二:陈援
被告三:钟金章
被告四:陈平
被告五: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将其持有的原告于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向被告一定向发行
的55427641股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股票(“被告一应过户股票”)以总价1元的价
格转让并过户给原告,由原告注销;实际转让并过户的股份数不足的,以现金形式向原告进行
全额补偿(现金补偿金额=7.66元/股×应过户股份数不足部分)。
2、请求判令被告二将其持有的原告于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向被告二定向发行
的8624633股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股票(“被告二应过户股票”)以总价1元的价格
转让并过户给原告,由原告注销;实际过户股份数不足的,以现金形式向原告进行全额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7.66元/股×应过户股份数不足部分)。
3、请求判令被告三向原告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17671624.56元。
4、请求判令被告四将其持有的原告于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向被告四定向发行
的1064770股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股票(“被告四应过户股票”)以总价1元的价格
转让并过户给原告,且由原告注销;实际过户股份数不足的,以现金形式向原告进行全额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7.66元/股×应过户股份数不足部分)。
5、请求判令被告五将其持有的原告于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向被告五定向发行
的48142134股欢瑞世纪(证券代码:000892)股票(“被告五应过户股票”)以总价1元的价
格转让并过户给原告,且由原告注销;实际过户股份数不足的,以现金形式向原告进行全额补
偿(现金补偿金额=7.66元/股×应过户股份数不足部分)。
6、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7、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
(三)事实与理由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公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明确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期内
,欢瑞影视累计未完成业绩承诺金额为24668.60万元,陈援、钟君艳及其一致行动人应补偿股
份数为115566178股(取整)。
2025年6月11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业绩补偿方案的提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业绩补偿方案后,被告陈援、钟君艳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未履行股票转
让及过户义务,也没有配合办理股票的注销手续。并且,因钟金章已不再持有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票,钟金章依约应当进行现金补偿。
三、其他诉讼累计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为2868.91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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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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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欢瑞世纪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人民币
3000万元至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本数)。截至2022年
10月28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1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13%,最高成交价为3.50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3.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995635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0116700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1.0313%。过户股份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
异。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0116700股已于2025年10月16日以
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313%,过户价格为2.45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1%。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标的股票的
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满12个月后一次性全部解锁。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份额不得解锁,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应规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相应份额的原始
出资金额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或以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四)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的10116700股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成,全部用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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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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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青宥瑞禾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通知》,在本
次强制执行期间,青宥瑞禾累计被强制执行967730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6
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68%。本次强制执行后
,青宥瑞禾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1325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16%,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656%。
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北
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弘道天华”)合计持股85336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9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7898%。
一、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青宥瑞禾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于2016年重组上市时募集配套资金增发的股份。通过集中
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4.49元/股-5.59元/股。
2、本次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强制执行期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2025年8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28),其中股东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9.6856%变动为
8.899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9.7865%变动为8.992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9.6856%
变动为8.69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9.7865%变动为
8.7898%。
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青宥瑞禾所持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司法冻结状态。
股东解除质押股份情况
青宥瑞禾所持的上述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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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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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11: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付雷、武洁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
监事赵翌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雷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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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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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22):持有
本公司股份2293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的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青宥瑞禾”)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以集中
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22935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6%)。近日,公司收到青宥瑞禾出具的《
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通知》,青宥瑞禾于2025年6月27日-8月19日期间,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卖出公司股份7709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59%,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941%。本次卖出股份后,青宥瑞禾剩余
持有公司股份数15225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5%;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青
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
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天华”)合计持股8730424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99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8.9924%。在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已触及1%的整数倍
。
青宥瑞禾所持的上述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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