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95 双汇发展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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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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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12.00│ 5.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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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8-09-16│ 6.24│ 3.00亿│
├───────────┼───────────┼───────────┼───────────┤
│增发 │ 2012-07-09│ 49.89│ 246.60亿│
├───────────┼───────────┼───────────┼───────────┤
│增发 │ 2019-09-05│ 19.79│ 390.91亿│
├───────────┼───────────┼───────────┼───────────┤
│增发 │ 2020-09-14│ 48.15│ 69.6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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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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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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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金山”收益凭│ 10000.00│ ---│ ---│ 10162.79│ 119.29│ 人民币│
│证12540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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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樽专项325期收益 │ 10000.00│ ---│ ---│ 10162.63│ 121.63│ 人民币│
│凭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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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金山”收益凭│ 10000.00│ ---│ ---│ 10159.59│ 123.97│ 人民币│
│证12652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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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金山”收益凭│ 10000.00│ ---│ ---│ 10220.73│ 130.99│ 人民币│
│证12145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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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金山”收益凭│ 10000.00│ ---│ ---│ 10182.86│ 116.96│ 人民币│
│证12313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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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樽专项324期收益 │ 5000.00│ ---│ ---│ 5085.68│ 60.82│ 人民币│
│凭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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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添利D297号 │ 5000.00│ ---│ ---│ 5085.29│ 77.1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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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添利D298号 │ 5000.00│ ---│ ---│ 5084.87│ 77.1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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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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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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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鸡产业化产能建设│ 33.30亿│ ---│ 34.55亿│ 103.75│ -3.08亿│ 2023-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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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产能建设项│ 9.90亿│ ---│ 10.26亿│ 103.59│-7229.30万│ 2023-08-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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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及调理制品│ 3.60亿│ ---│ 3.68亿│ 102.35│ -584.93万│ 2022-04-30│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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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加工技术改造│ 2.70亿│ 201.62万│ 2.39亿│ 88.36│ 2.66亿│ 2021-11-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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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双汇总部项目 │ 7.18亿│ 6291.13万│ 7.59亿│ 105.79│ ---│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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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00亿│ ---│ 1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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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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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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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汇康合创养殖有限公司、漯河淘小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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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间接持股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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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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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河南双汇│
│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双汇发展)全资子公司河南双汇集团财务│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分别与河南汇康合创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康合创)│
│ │、漯河淘小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淘小胖)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
│ │财务公司在《金融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为其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
│ │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派出机构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
│ │ 汇康合创、漯河淘小胖均为本公司间接持股的联营企业,本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两│
│ │家联营企业担任董事,因此,汇康合创、漯河淘小胖(以下统称关联方)为本公司关联方,│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
│ │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三)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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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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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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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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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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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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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商标使用许可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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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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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商标使用许可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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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双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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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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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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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万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全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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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丹尼士科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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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丹尼士科双汇漯河豆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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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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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万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全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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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万通博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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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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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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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尔滨鹏达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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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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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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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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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丹尼士科双汇漯河豆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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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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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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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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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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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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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和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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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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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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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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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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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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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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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商标使用许可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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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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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万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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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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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商标使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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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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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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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南双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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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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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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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万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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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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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深圳万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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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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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河南好烤克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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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丹尼士科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丹尼士科双汇漯河豆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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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288号双汇总部大楼一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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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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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河南双汇投
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双汇发展)全资子公司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分别与河南汇康合创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康合创)、漯河
淘小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淘小胖)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
在《金融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为其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及派出机构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汇康合创、漯河淘小胖均为本公司间接持股的联营企业,本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两家
联营企业担任董事,因此,汇康合创、漯河淘小胖(以下统称关联方)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河南汇康合创养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25年12月1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K267D93F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姚海龙
(6)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河南省漯河市示范区牡丹江路288号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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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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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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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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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
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
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
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
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
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
注册会计师张跃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
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过2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
,涉及的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现场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松先生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新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过3
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零售业、农副食
品加工业等。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
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35万元,与2025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一致。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
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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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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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
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促进公司价值提升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
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专注主业扎实经营,做强企业做大品牌
公司前身是漯河肉联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经营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后
来,公司抓住国家改革开放的机遇,专注肉类主业,坚持改革求突破、创新谋发展,四十多年
来,逐步发展成为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
目前,公司已构建贯穿肉类全产业链的业务布局,主要产业涵盖饲料业、养殖业、屠宰业
、肉制品加工业、外贸业、调味品业、包装业、商业等。其中,屠宰业与肉制品加工业作为公
司两大支柱产业,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了“主业突出、配套完善、高效协同”
的产业生态体系,并打造了中国肉类行业知名品牌——“双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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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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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结果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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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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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
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财务情况: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8)客户情况: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江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
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
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
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孙政军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友彬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
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一致,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数、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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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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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
理财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公司等发行
管理的风险较低、等级为R1-R2的理财产品等。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
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遵循风险可控及兼顾收益性的
原则,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但不排除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操
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
投资理财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
前述额度。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投资理财业务
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仅限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理财
产品主要选择风险较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理财产品,审慎选择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公司等发行管理的风险较低、等级为R1-R2的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
行投资理财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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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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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6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时间
公司计划于2026年下半年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金额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条件、时间和金额范
围内,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执行,授权期
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且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公司董事
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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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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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
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5104609986.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808175
548.3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31487835.04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64661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71728970.4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
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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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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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
中应当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胡育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胡育红女士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决定的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胡育红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此前,胡育红女士已作出书面承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其符合任职资格,其向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
证当选公司董事后将切实履行职责。
胡育红女士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胡育红女士,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审计中心主任、职工代表董事,亦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
或联营公司监事,兼任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监
事。
截至目前,胡育红女士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持有
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
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胡育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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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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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288号双汇总部大楼一楼报告厅。(四)现场会
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6:00。
(五)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宏伟先生。
(七)会议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28人,代表股份252211507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95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2437692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0.358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517人,代表股份8442285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19人,代表股份8478838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2%。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
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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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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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8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288号双汇总部大楼一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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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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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双汇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双汇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主要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为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保理公司拟与哈尔滨鹏达种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鹏达种业)及其子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并签订《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约定保理公
司在其业务范围内,为鹏达种业及其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鹏达种业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鉴于本公司董事兼总裁马相杰先生
、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刘松涛先生在鹏达种业担任董事,因此,鹏达种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双汇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与哈尔滨鹏达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保理业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马相杰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哈尔滨鹏达种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1月1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5MA1CEGH08B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谭国义
7、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西大街8号
8、经营范围:农作物种子经营;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肥料生产;饲料
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子);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9、下属子公司:哈尔滨伟昌种业有限公司、宾县伟昌种业有限公司为鹏达种业全资子公
司。
(三)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兼总裁马相杰先生、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刘松涛先生在鹏达种业担任董事,
因此鹏达种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鹏达种业及其子公司将其对双汇发展及其子公司的合格的现有的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全部转
让至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受让该应收账款后对鹏达种业及其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保理公司为鹏达种业及其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服务的利率,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
参照保理行业市场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
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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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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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障及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
2、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仅限在境内期货
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品种仅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
主要包括:生猪、玉米、淀粉、棕榈油、大豆、豆油、豆粕、白糖、铝锭、纸浆等品种。
3、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时点动用的交易保
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该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5、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
产品,并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但相关套期保值
业务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
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品种越来越多,期货交易越来越活跃,期货市场定价越来
越成熟,通过期货交易锁定经营利润、规避经营风险,已成为企业稳定经营的重要手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和肉鸡屠宰、肉类食品的加工及销售等业务,配套有饲料
、养殖、进口、化工包装等产业,经营受生猪、玉米、豆粕、淀粉、白糖、大豆、豆油、棕榈
油、铝锭、纸浆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大宗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辅
助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障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只限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并严格遵
循套期保值原则,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本次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预期管理的最大风险敞
口为公司每年生产预期所需主要原材料的用量,以及每年预计的生猪出栏量、冻猪肉库存量、
生产所用原料库存量。生猪、玉米、豆粕、淀粉、白糖、大豆、豆油、棕榈油、铝锭、纸浆等
产品相关的期货合约价格与公司日常采购的相关原料价格、出栏生猪价格及冻猪肉销售价格等
有高度相关性,存在风险互相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将对生产中所需原材料预期采购量进行适
当比例的买入套期保值,预计可以实现降低综合采购成本的效果;对生猪、冻猪肉等产品的计
划销量、库存量进行适当比例的卖出套期保值,预计可以实现锁定部分产品利润的效果。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时点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
超过2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
超过前述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决策委员会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按照公司建
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仅限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
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主要包括:生猪、玉米、豆粕、淀
粉、白糖、大豆、豆油、棕榈油、铝锭、纸浆等品种。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
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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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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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加强外汇风险管理,降低汇率、利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与境内具有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
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
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的组合。
3、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时点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不超过18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
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该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5、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
不从事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开展进出口业务,有时需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在人民币汇
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加强外汇风险管理,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锁定成本、防范汇率、
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不进行投机交易。本次
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
常的业务背景为依托,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具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对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合
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的汇率、利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
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与被套
期项目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
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互相对冲的经
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时点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
18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
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操
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与境内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
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
利率互换等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的组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其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
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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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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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河南双汇投
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双汇发展)全资子公司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河南好烤克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好烤
克)于2025年8月11日在漯河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在《金融许可证》规
定的业务范围内,为河南好烤克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及派出机构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河南好烤克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鉴于本公司副总裁孟少华先生在
河南好烤克担任董事,因此,河南好烤克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河南好烤克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好烤克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5年6月16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ENCA591L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美京
7.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漯上路南侧,普陀山路东侧4幢10
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
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
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三)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总裁孟少华先生在河南好烤克担任董事,因此河南好烤克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河南好烤克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及派出机构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河南好烤克提供贷款服务的利率,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参照相应的市
场利率(指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
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财务公司为河南好烤克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参照存款基准利率及相应的市场利率(指独
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存
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财务公司为河南好烤克提供结算服务等其
他金融服务的服务费用,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不低于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向河
南好烤克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相同信用
评级第三方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的原则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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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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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以电话方式向公
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运功先生主持。
(五)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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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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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3,162,303.94元,截至20
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329,196,989.9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
64,588,050.11元。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64,661,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52,029,788.45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
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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