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97 津滨发展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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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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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堡房地产开发│ 1843.00│ ---│ 51.00│ ---│ -426.4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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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海海鑫地产有│ ---│ ---│ 32.00│ ---│ -499.4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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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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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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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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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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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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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储备需要,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简称“泰达建设集团”)商议,由泰达建设集团为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本金30000万元,公司│
│ │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1个月。由于借款期限较短,为体现 │
│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泰达建设集团对本次借款不收取利息。 │
│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和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 │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我公司控股股东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借款额│
│ │度,预计本金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
│ │(2021年4月22日)三年。审议过程中,公司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详见2│
│ │021-12号和2021-17号公告。 │
│ │ 泰达建设集团持有我公司总股本的20.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泰达建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但│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
│ │审批。 │
│ │ 二、关联方概述 │
│ │ (一)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 │ 1.名称: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法定代表人:华志忠 │
│ │ 4.注册地址: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76号 │
│ │ 5.注册资本:壹拾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
│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0682277 │
│ │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
│ │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装│
│ │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豆及薯类│
│ │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销售;新能│
│ │源汽车整车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
│ │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
│ │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二)关联关系 │
│ │ 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我公司338312340股股票,持股比例20.92% │
│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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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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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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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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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在当前房地产行业运行压力的背景下,公司本着把“困难和问题想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和│
│ │预案准备得更充足一些”的运营思路,提前做好风险应对,充分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经与│
│ │公司控股股东协商,出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的需要,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
│ │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拟继续为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公司可在该额度范│
│ │围内,在公司确需的情况下,向泰达建设集团申请借款。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建设集团本次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本金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为体现控 │
│ │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使关联交易的利率定价具有公开可查的依据,本次借款利息按照│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且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本次│
│ │交易授权有效期为三年。 │
│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志忠、 │
│ │谭文通、彭渤、崔铭伟回避表决。 │
│ │ 泰达建设集团持有我公司总股本的20.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建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
│ │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符合“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
│ │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豁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
│ │ 二、关联方概述 │
│ │ (一)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 │ 1.名称: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 │
│ │ 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84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我公司338,│
│ │312,340股股票,持股比例20.92%,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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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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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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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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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 │,融资工作系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在我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实际操作中,由第三方向金融机│
│ │构提供担保是金融机构出借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协商,出于进一步加强│
│ │保障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的需要,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 │
│ │团”)拟在2024年度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经询问有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的意见,均表示 │
│ │由控股股东泰达建设向公司提供担保既符合市场惯例、担保效力,也足以满足其融资审核要│
│ │求。在充分估计满足融资保障的情况下,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最高担│
│ │保额度需求在20亿元以内。 │
│ │ 根据《天津市市管企业担保事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市管│
│ │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不得提供担保:(八)被担保人与担保人发生担保纠纷且仍未妥善解决的│
│ │,或不能按约定及时足额交纳担保费用的”。据此,我公司须支付建设集团担保费用。公司│
│ │经与泰达建设协商,为支持我公司的运营,参照可询到的市场担保费率的下限,双方议定担│
│ │保费率为1%-1.5%,按照实际担保额度执行。故我公司拟向其支付本期间内担保费用最高在3│
│ │000万元人民币以内。 │
│ │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持有我公司总股本的20.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建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
│ │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最大金额为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
│ │过了《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志忠、谭文通、彭渤、│
│ │崔铭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概述 │
│ │ (一)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 │ 1.名称: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 │
│ │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84年,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我公│
│ │司338,312,340股股票,持股比例20.92%,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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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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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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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天津津滨时│ 95.00万│人民币 │2023-08-24│2027-06-18│连带责任│否 │否 │
│展股份有限│代置业投资│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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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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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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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储备需要,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泰达建设集团”)商议,由泰达建设集团为公司提供短期借款,本金30000万元,公司无须
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1个月。由于借款期限较短,为体现控股股
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泰达建设集团对本次借款不收取利息。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和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接
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我公司控股股东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
预计本金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2021
年4月22日)三年。审议过程中,公司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详见2021-12号
和2021-17号公告。
泰达建设集团持有我公司总股本的20.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泰达建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概述
(一)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华志忠
4.注册地址: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76号
5.注册资本:壹拾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0682277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
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
车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
场建设);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
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我公司338312340股股票,持股比例20.92%,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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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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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房地产行业运行压力的背景下,公司本着把“困难和问题想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
和预案准备得更充足一些”的运营思路,提前做好风险应对,充分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经与
公司控股股东协商,出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的需要,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拟继续为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公司可在该额度范围内
,在公司确需的情况下,向泰达建设集团申请借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建设集团本次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本金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为体现控股
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使关联交易的利率定价具有公开可查的依据,本次借款利息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且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授
权有效期为三年。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志忠、谭文通
、彭渤、崔铭伟回避表决。
泰达建设集团持有我公司总股本的20.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建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符合“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
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豁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一)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华志忠
4.注册地址: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76号
5.注册资本:壹拾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0682277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
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
车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
场建设);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经核查,泰达建设集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末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泰达建设集团负债总额178940
1.38万元,所有者权益342397.5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津泰达建设集团负债
总额128975.42万元,所有者权益393491.12万元。
(二)关联关系
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84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我公司338312
340股股票,持股比例20.92%,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我公司控股股东泰达建设集团拟为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本金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不
超过24个月,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
提供抵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授权有效期三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我公司控股股东泰达建设集团拟为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定价依据充分公允;借款额度满足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保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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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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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融资工作系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在我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实际操作中,由第三方向金融机构提
供担保是金融机构出借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协商,出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公
司资金计划安排的需要,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集团”)拟在
2024年度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经询问有合作意向的金融机构的意见,均表示由控股股东泰
达建设向公司提供担保既符合市场惯例、担保效力,也足以满足其融资审核要求。在充分估计
满足融资保障的情况下,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最高担保额度需求在20亿
元以内。
根据《天津市市管企业担保事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市管企
业及其所属企业不得提供担保:(八)被担保人与担保人发生担保纠纷且仍未妥善解决的,或
不能按约定及时足额交纳担保费用的”。据此,我公司须支付建设集团担保费用。公司经与泰
达建设协商,为支持我公司的运营,参照可询到的市场担保费率的下限,双方议定担保费率为
1%—1.5%,按照实际担保额度执行。故我公司拟向其支付本期间内担保费用最高在3000万元人
民币以内。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持有我公司总股本的20.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建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最大金额为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志忠、谭文通、彭渤、崔铭伟回
避表决。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华志忠
4.注册地: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76号
5.注册资本:贰拾亿零柒仟玖佰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0682277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
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
车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
场建设);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末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泰达建设集团负债总额178940
1.38万元,所有者权益342397.5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津泰达建设集团负债
总额128975.42万元,所有者权益393491.12万元。经核查,泰达建设集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84年,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我公司
338312340股股票,持股比例20.92%,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依据公司初步测算,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建设集团拟为我公司提供20亿元以内的
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为1%—1.5%。为此,我公司拟支付其2024年度担保费用在3000万元人民币
以内。担保费率为公司和泰达建设集团协商确定,处于市场费率下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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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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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预计在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后,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总额度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担保额度上限高于净资产的100%主要是考虑到在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实际操作中,普遍
存在“借新还旧”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融资重叠造成短期担保额峰值成倍增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下属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银行申请
贷款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38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额度,具体详见预计融资担保情况表。
以上担保额度上限高于当前担保额度一倍以上是考虑到在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实际操作中,
须借新还旧造成过渡期担保额度成倍增加所致。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该子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同时提
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为公司向超出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提供再担保。
3.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4.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内
的事项进行决策和调剂,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决
策并及时披露。
5.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董
事会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
保总额度,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以
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提供流动
性支持、提供补足义务、提供回购义务等。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授权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内的
事项进行决策和调剂,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决策
并及时披露。
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2022年度单位:元
2023年度单位:元
天津滨和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年度新成立公司。
3.上述被担保方均是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
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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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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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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