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897 津滨发展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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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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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3.48│ 11.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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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8-12-09│ 4.65│ 3.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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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1-02-19│ 13.00│ 2.6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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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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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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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堡房地产开发│ 1843.00│ ---│ 51.00│ ---│ -426.4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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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海海鑫地产有│ ---│ ---│ 32.00│ ---│ -499.4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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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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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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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天津津滨时│ 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展股份有限│代置业投资│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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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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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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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本次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后,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总额度将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担保额度上限高于净资产的100%主要是考虑到在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实际操作中,普遍
存在“借新还旧”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融资重叠造成短期担保额峰值成倍增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下属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银行申请
贷款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38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额度。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该子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同时提
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为公司向超出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提供再担保。
3.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4.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内
的事项进行决策和调剂,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决
策并及时披露。
5.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董
事会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
保总额度,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以
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提供流动
性支持、提供补足义务、提供回购义务等。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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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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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白雪女士因
离职不再担任职工监事及问责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对白雪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经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王月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王月然先生:1966年10月生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运营中心主任。
王月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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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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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本年度拟实施现金分红,具体预案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508468849.2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5075775.12元。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638189553.51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0688622.16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6197599.45元。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截至本会
议日公司总股本为16172722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640862.23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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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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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在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基础上,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预计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最高额度为8亿元
。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充分、合理利
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金融产品,包括银行结构性存
款、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及金融机构其他理财产品等,但不涉及股
票、公司债券类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高风险产品。
(三)投资额度
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
度不超过8亿元。
(四)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类投资审批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计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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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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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加公司项目储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鸿公
司”),于2025年2月26日以联合竞买方式通过参与公开挂牌获取了津和山(挂)2025-05号地
块项目。
该地块位于和平区山东路与哈密道交口,四至范围为东至沈阳道、南至热河路、西至哈密
道、北至山东路;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规划用地面积为4007.4平米,容积率为1.0<且≤1.7。该地块出让成交价格为29600万元。本
次竞拍的土地出让金总额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土地储备额度授权范围内。
本次联合竞买的合作方为天津津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后续泰
鸿公司将通过与合作方共同成立由泰鸿公司控股的项目子公司的方式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并视
项目资金需求在合作方同等借款前提下按照不高于泰鸿公司持股比例对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
款。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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