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02 新洋丰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9-01-21│ 4.73│ 2.98亿│
├───────────┼───────────┼───────────┼───────────┤
│增发 │ 2014-02-11│ 6.57│ 22.59亿│
├───────────┼───────────┼───────────┼───────────┤
│增发 │ 2015-04-30│ 24.50│ 11.7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8-21│ 14.33│ 1.25亿│
├───────────┼───────────┼───────────┼───────────┤
│可转债 │ 2021-03-25│ 100.00│ 9.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北夷磷联丰矿业有│ 32000.00│ ---│ 4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万吨合成氨技│ 9.91亿│ 2.78亿│ 9.97亿│ 100.61│ ---│ ---│
│改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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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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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众为钙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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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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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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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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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众为钙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宜昌圆融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湖北众为钙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湖北众为钙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宜昌圆融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洋丰农业│保康竹园沟│ 3.00亿│人民币 │2024-10-08│2029-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矿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夷磷联│ 8640.00万│人民币 │2025-06-30│2055-06-29│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丰矿业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洋丰美│ 7800.00万│人民币 │2023-03-29│2028-03-28│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楚乾氟│ 5206.25万│人民币 │2024-03-29│2029-01-29│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保康竹园沟│ 4000.00万│人民币 │2025-11-14│2029-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矿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楚乾氟│ 3718.75万│人民币 │2024-01-22│2029-01-09│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楚乾氟│ 3400.00万│人民币 │2024-03-27│2028-12-25│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保康竹园沟│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8-26│2029-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矿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洋丰美│ 2730.00万│人民币 │2023-03-29│2025-10-20│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保康竹园沟│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6│2029-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矿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保康竹园沟│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1-14│2029-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矿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725.00万│人民币 │2022-05-17│2025-05-27│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洋丰美│ 1560.00万│人民币 │2023-03-29│2025-04-20│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宜昌新洋丰│ 1550.00万│人民币 │2025-06-25│2025-12-25│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肥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宜昌新洋丰│ 1500.00万│人民币 │2025-07-30│2026-01-30│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肥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楚乾氟│ 1360.00万│人民币 │2023-12-26│2028-12-25│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200.00万│人民币 │2025-06-04│2026-06-04│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200.00万│人民币 │2024-05-31│2025-06-03│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宜昌新洋丰│ 900.00万│人民币 │2025-08-07│2026-02-07│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肥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900.00万│人民币 │2024-01-10│2025-01-10│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900.00万│人民币 │2025-01-14│2026-01-14│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宜昌新洋丰│ 810.00万│人民币 │2024-12-12│2026-08-14│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肥业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楚乾氟│ 743.75万│人民币 │2024-03-29│2025-07-09│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楚乾氟│ 531.25万│人民币 │2024-01-22│2025-07-09│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525.00万│人民币 │2022-05-17│2025-05-27│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450.00万│人民币 │2022-05-17│2025-05-27│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楚乾氟│ 425.00万│人民币 │2023-12-26│2025-12-21│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楚乾氟│ 425.00万│人民币 │2023-12-26│2025-06-21│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硅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330.00万│人民币 │2025-04-10│2026-04-10│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300.00万│人民币 │2022-05-17│2025-05-27│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240.00万│人民币 │2025-02-18│2026-02-18│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210.00万│人民币 │2025-03-07│2026-03-07│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80.00万│人民币 │2024-03-26│2025-03-26│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80.00万│人民币 │2024-03-06│2025-03-06│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80.00万│人民币 │2024-02-18│2025-02-18│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80.00万│人民币 │2024-01-25│2025-01-26│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80.00万│人民币 │2024-01-17│2025-01-17│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120.00万│人民币 │2025-04-02│2026-04-02│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洋丰美│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科技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湖北丰锂新│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科技股份有│能源科技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洋丰农业│宜昌新洋丰│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科技股份有│磷化科技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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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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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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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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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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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宜昌新洋丰磷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洋丰磷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不超过340000万元,并由公司及宜昌新洋丰磷化其他股东宜昌夷陵国控实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高新投
资”)提供担保,同时由公司向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进行反担保,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新洋丰磷化因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及未来资金需求
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40000万元(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
的信用额度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
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
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公司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针对上述融资事项,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宜昌新洋丰磷化
提供不超过272000万元的担保,其他股东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分别按持股比例各自提
供不超过34000万元的担保。同时由公司向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分别提供不超过34000
万元的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3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宜昌新洋丰磷化提供担保未超出担保额度预计的范围,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向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提供反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26年5
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管理层人员全权办理本次融资及反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及变更、终止相关合同,办理与本次融资及反担保事项相关的其他手续。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授信金额、担保及反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
公司与各相关主体协商后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授信额度、担保及反担保金额将不超
过审议通过的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新洋丰磷化本次申请融资不超过340000万元,系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
要,有助于保障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分
别提供不超过34000万元的反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经营需求。本次融资及担保
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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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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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
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
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不会
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
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
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精细磷化工产业链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对外投资及协议签署概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控
股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精细磷化工产业园项目,并与钟祥市人
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精细磷化工产业链项目合同书》,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
与钟祥市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精细磷化工产业链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
、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精细磷化工产业链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本次项目的合作方为钟祥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关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钟祥市人民政府
乙方: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名称:新洋丰精细磷化工产业链项目(暂定,具体名称以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登记的
项目名称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投资10.5亿元。
项目用地: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00亩,其中存量土地约280亩(用于一期项目建设);新
征用地面积约520亩,选址位于胡集化工园区丽阳社区(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以测量出具的用地
红线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主要建设内容为:150万吨/年选矿项目、精细化工升级改造及配套
项目、15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资源化利用磷石膏生产60万吨硫酸联产60万吨水泥熟
料项目、1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项目。其中一期建设150万吨/年选矿项目、精细化工升级改
造及配套项目。
项目计划于甲方供地且获得施工许可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从项
目开工建设之日起计算。
项目内容、投资额等可根据政策、市场行情变化做适当调整,以最终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
或备案的项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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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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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
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
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不会
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
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
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对外投资及协议签署概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拟
对外投资建设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并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
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的
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
施等。
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本次项目的合作方为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关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协议主体
甲方: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
乙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建设内容为30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及配套20万吨/年磷酸铁
等上游装置,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8亿元,建设10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自获得开
工许可后18个月内投产,投产后年产值及税收等达到省级工业园相关要求;二期项目根据一期
项目运行情况及市场等因素适时推进(实际以最终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准)。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国家规定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规划预留约700亩工业用地(含代征地),乙方
按照招拍挂程序竞拍土地使用权。
(2)在乙方与甲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及相关税费后2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将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办到
乙方名下。
(3)甲方负责项目用地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工作,负责协调将施工生产给排水、路、气、
网、热力、电或总装机容量8000KVA以下生产用电通达至项目用地红线外50米范围内(总装机
容量8000KVA以上专线按照供电部门规定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度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按照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不
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若需改变土地用途,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报批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重新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乙方在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
产;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需依法缴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税费及依法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
(4)若根据需要乙方设立项目公司的,乙方的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项目公司。
4、违约责任
(1)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在条
件允许下,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2)项目土地登记至乙方名下后,因乙方原因未按照约定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
甲方不得受理乙方新的用地申请,乙方不得办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和变更登记。获得施工
许可证后未动工开发满12个月的,甲方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乙方土地闲置费;
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土地使用权。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若因乙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
乙方赔偿,乙方损失由自己承担,甲方将土地原价收回。
(4)因乙方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达到合同约定的项目投资规模,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
整改时间,整改时间不少于6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
(5)乙方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环保、安全、能耗等标准要求,乙方在甲方
区域内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破坏周边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得恶意超标排放或违规偷排污染物
,如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一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经另一方书面提出不能限期改正的,另
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约方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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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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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
业特点、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未来发展目标及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环境等重要因素,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
政策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意
见,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
(三)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选
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
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并保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20%(含20%)的重大投资计划等。
董事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当年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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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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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投资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优化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提升收益水平,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而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得参与高风
险投资类业务。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四)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
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投资事项:鉴于理财产品的时效性特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层负责该投资事项的决策及合同签署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灵活调配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合格的发行机构、选择适宜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金
额、期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
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
(六)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具体投资产品,本次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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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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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及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公司业绩情况,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
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及长期发展需要。
(二)中期分红金额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条件、时间和金额范
围内,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分红金额、实施
时间等。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中期分红方案执行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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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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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洋丰”)拟向湖北夷陵经发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夷陵经发”)、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
昌高新投资”)分别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6个
月,资金占用利息按照年化利率2.78%,双方以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3.公司已充分考虑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资助
对象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新洋丰磷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洋丰磷化”)由公司与
宜昌夷陵国控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夷陵国控投资”)、宜昌高新投资共同出资
设立,其中:公司持有宜昌新洋丰磷化80%的股权,宜昌夷陵国控投资持有宜昌新洋丰磷化10%
股权,宜昌高新投资持有宜昌新洋丰磷化10%的股权。湖北夷陵经发为夷陵国控投资的控股股
东。
湖北夷陵经发、宜昌高新投资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公司申请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拟为湖北
夷陵经发、宜昌高新投资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二)财务资助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借款用途
用于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人民币,湖北夷陵经发、宜昌高新投资分别借款4000万元(合计80
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以借款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实际收到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
(三)借款利率
借款年利率2.78%,双方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四)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一次性向出借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借款人也可提前还款。提前偿还
借款的,按实际借款时间计息。
──────┬──────────────────────────────────
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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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612303568.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338363064.99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44669088.61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376419950.40元,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52
9577594.97元,股本基数为1254733675股。
(三)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54
733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
(四)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250946735.0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15.56%
。
(五)鉴于目前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洋丰转债”)转股期,截至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如因“洋丰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变,将
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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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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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
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因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江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于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自2004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并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凌朝晖先生,于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自2017年
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并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于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自2013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并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为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
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
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7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
用20万元(含税)。
2026年度审计费用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
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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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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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
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磊、杨华锋、
杨小红、宋帆回避表决。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位标准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7.
14万元人民币/年(含税),其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按照各自履行的职责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并参考所处行业状况、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
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
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为7.14万元/年(含税),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不享受绩效薪酬;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
酬、考核和激励方案(如有)领取薪酬。该等人员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如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行业薪酬水平和
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评
估确定。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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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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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
9日14: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
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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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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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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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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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
年3月23日(星期一)14: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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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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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
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颁发的新版《营业执照》,其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764100001A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注册资本:1254733383元
成立日期:1986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农药零售;农药批发;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土壤污染治理
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肥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
;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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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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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副总裁宋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宋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宋帆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帆先生的辞职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宋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宋帆先生原定任期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帆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57349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宋帆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宋帆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帆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宋帆
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宋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3,490 股。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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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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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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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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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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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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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以书面和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
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
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
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8日登载于《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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