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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药景峰(00090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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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908 石药景峰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8-11-18│ 5.79│ 2.49亿│ ├───────────┼───────────┼───────────┼───────────┤ │增发 │ 2014-12-03│ 7.52│ 34.48亿│ ├───────────┼───────────┼───────────┼───────────┤ │增发 │ 2015-02-05│ 14.51│ 8.7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璟泽生物医药有│ 2500.00│ ---│ 32.44│ ---│ -462.5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景峰制药玻璃酸钠注│ 1.24亿│ ---│ 1645.94万│ 55.75│ ---│ 2017-10-31│ │射剂生产线技改及产│ │ │ │ │ │ │ │能扩建项目 │ │ │ │ │ │ │ ├─────────┼──────┼─────┼─────┼─────┼─────┼──────┤ │景峰注射剂大容量注│ 1.90亿│ ---│ 1.89亿│ 99.48│ ---│ 2017-03-31│ │射液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景峰注射剂固体制剂│ 8291.36万│ ---│ 2714.60万│ 82.57│ ---│ 2017-03-31│ │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景峰注射剂小容量注│ 8449.57万│ ---│ 4503.25万│ 53.30│ ---│ 2017-07-31│ │射液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安泰药业中药提取生│ 1.05亿│ ---│ 3936.34万│ 97.99│ ---│ 2017-03-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安泰药业固体制剂生│ 9387.84万│ ---│ 1982.30万│ 53.92│ ---│ 2017-07-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 9716.19万│ ---│ 1.12亿│ 100.00│ ---│ 2021-10-31│ │心项目 │ │ │ │ │ │ │ ├─────────┼──────┼─────┼─────┼─────┼─────┼──────┤ │景峰制药营销网络及│ 9520.02万│ ---│ 9520.02万│ 100.00│ ---│ 2018-03-31│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上海景峰生物药品生│ ---│ ---│ 9406.18万│ 77.13│ ---│ 2018-12-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0.00│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7-28 │转让比例(%) │0.14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250.0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6-08-12 │转让比例(%) │1.26 │ ├──────┼────────────────┼──────┼────────────────┤ │交易金额(元)│1.31亿 │转让价格(元)│5.81 │ ├──────┼────────────────┼──────┼────────────────┤ │转让股数(股)│22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叶湘武 │ ├──────┼────────────────────────────────────────┤ │受让方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6-09-16 │转让比例(%) │0.14 │ ├──────┼────────────────┼──────┼────────────────┤ │交易金额(元)│1401.00万 │转让价格(元)│5.60 │ ├──────┼────────────────┼──────┼────────────────┤ │转让股数(股)│2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叶湘武 │ ├──────┼────────────────────────────────────────┤ │受让方 │姚洁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09 │交易金额(元)│1168.61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专利、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生│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产用原材料等资产 │ │ │ ├──────┼────────────────┴──────┴────────────────┤ │买方 │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 │ ├──────┼────────────────────────────────────────┤ │卖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泽”)成立于1998年7月。2015年1月,湖南景峰│ │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大连德泽53%股权,大连德泽自此开始纳入公 │ │ │司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11月,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州法院”)裁定受理│ │ │申请人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大连德泽因经营期│ │ │限届满而进入清算程序,自2023年12月起大连德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参│ │ │股公司。 │ │ │ 鉴于大连德泽终止强制清算继续存续经营,因生产经营需要,大连德泽拟购买大连金港│ │ │的专利、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生产用原材料等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转│ │ │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168.61万元。 │ │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双方拟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 │ │ 甲方(出让方):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 │ │ │ 1、转让内容 │ │ │ 甲方于2025年5月28日自常德景泽处受让原乙方名下的无形资产(交易价为10,700,000.│ │ │00元)、厂区内固定资产(交易价为975,284.00元)、生产用原材料(交易价为10,780.00 │ │ │元)转让给乙方 │ │ │ 甲方将生产资产,按上述交易价转让给乙方,共计11,686,064.00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8-21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21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污水处理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21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21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21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21 │ ├──────┼────────────────────────────────────────┤ │关联方 │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药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21 │ ├──────┼────────────────────────────────────────┤ │关联方 │石药集团泰州果维康保健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8-21 │ ├──────┼────────────────────────────────────────┤ │关联方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药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09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09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09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09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09 │ ├──────┼────────────────────────────────────────┤ │关联方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职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背景概述 │ │ │ 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泽”)成立于1998年7月。2015年1月,湖南│ │ │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大连德泽53%股权,大连德泽自此开始纳 │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11月,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州法院”)裁定│ │ │受理申请人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大连德泽因经│ │ │营期限届满而进入清算程序,自2023年12月起大连德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 │ │司参股公司。 │ │ │ 清算期间,大连德泽部分资产进行清算拍卖,主要标的资产包括大连德泽持有的大连华│ │ │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港”)100%的股权、大连德泽名下的无形资产、大│ │ │连德泽厂区内固定资产、生产用原材料等整体打包。 │ │ │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 │ │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关联交易议案》,同│ │ │意公司子公司常德景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景诚”)与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石药集团”)、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石药国方先导一期创业│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向常德景诚子公司常德景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常德景泽”)增资,并由常德景泽参与大连德泽资产的竞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 │ │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 │ │ │号:2025-022)。 │ │ │ 2025年5月8日,竞买人常德景泽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大连德泽所涉│ │ │部分固定资产、长投股权资产及无形资产整体打包的清算资产,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12857│ │ │118.6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暨 │ │ │公司放弃权利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后续常德景泽将前述无形资│ │ │产、固定资产、生产用原材料等资产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大连金港。 │ │ │ 2025年9月15日,公司收到金州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0213强清2号之 │ │ │一],金州法院准予申请人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撤回对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 │ │ │强制清算申请。大连德泽继续存续经营并重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清算的进展 │ │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持│ │ │有大连德泽49.20%的股份。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1、鉴于大连德泽终止强制清算继续存续经营,因生产经营需要,大连德泽拟购买大连 │ │ │金港的专利、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生产用原材料等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 │ │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168.61万元。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大连金港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经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 │ │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 │ │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 │联董事杨栋先生、刘树林先生回避表决。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6048258717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承恩街8号 │ │ │ 注册资本:888万元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杨栋 │ │ │ 主要股东:常德景泽持股100%,常德景泽的控股股东为石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蔡东晨│ │ │先生。 │ │ │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房屋租赁(限│ │ │自有房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展经营活动。)。 │ │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2024年8月25日,石药集团中选为公司预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 │ │。大连金港的唯一股东常德景泽的控股股东为石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蔡东晨先生。同时,│ │ │公司董事杨栋先生任大连金港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职务,公司董事刘树林先生任大连金港董事│ │ │职务。基于前述情形,公司认定石药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大连金港为石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 │,因此大连金港为公司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刘华 4383.79万 4.98 --- 2018-01-17 北京洲裕能科技有限责任公 3500.00万 3.98 79.57 2022-05-07 司 简卫光 3308.00万 3.76 --- 2017-11-21 叶湘武 4158.00万 2.36 38.06 2026-07-30 李彤 1641.00万 1.87 --- 2016-07-14 ───────────────────────────────────────────────── 合计 1.70亿 16.9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30 │质押股数(万股) │321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45 │质押占总股本(%) │1.83 │ ├────────┼──────────────┴────────┴──────────────┤ │股东名称 │叶湘武 │ ├────────┼──────────────────────────────────────┤ │质押方 │山东鸢实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8日叶湘武质押了3217.0万股给山东鸢实贸易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11 │质押股数(万股) │96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60 │质押占总股本(%) │1.10 │ ├────────┼──────────────┴────────┴──────────────┤ │股东名称 │叶湘武 │ ├────────┼──────────────────────────────────────┤ │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0-08-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 │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存在解除质押、冻│ │ │结类型由司法再冻结变更为司法冻结的情况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26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3 │质押占总股本(%) │0.17 │ ├────────┼──────────────┴────────┴──────────────┤ │股东名称 │叶湘武 │ ├────────┼──────────────────────────────────────┤ │质押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1日叶湘武质押了150.0万股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26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8 │质押占总股本(%) │0.45 │ ├────────┼──────────────┴────────┴──────────────┤ │股东名称 │叶湘武 │ ├────────┼──────────────────────────────────────┤ │质押方 │邱文英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2日叶湘武质押了400.0万股给邱文英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石药集团湖│贵州景峰 │ 7600.00万│人民币 │--- │2026-03-31│连带责任│是 │否 │ │南景峰医药│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石药集团湖│贵州景峰 │ 7600.00万│人民币 │--- │2026-03-31│连带责任│是 │是 │ │南景峰医药│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石药集团湖│贵州景诚 │ 976.00万│人民币 │--- │2026-03-04│连带责任│是 │否 │ │南景峰医药│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石药集团湖│贵州景诚 │ 976.00万│人民币 │--- │2026-03-04│连带责任│是 │是 │ │南景峰医药│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0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1楼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8-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8-19│仲裁事项 ──────┴────────────────────────────────── 一、违规情况说明 近日,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药景峰”)持股5% 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一致行动人叶湘伦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叶湘伦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措施的决定》(〔2026〕29号 )(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叶湘伦作为石药景峰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7月3日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石药景峰250000股。叶湘伦在减持之前未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 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以下简称 《减持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减持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 叶湘伦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叶湘伦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减持的股份并向石药景 峰上缴价差,同时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 次发生,并于上述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执行完毕后15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 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致歉与承诺回购情况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均已就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锁定情况、减持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披露。 此次违规主要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叶湘伦先生对于法律法规中 一致行动人和权益变动相关条款理解不深刻,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相关人员已深刻认识到 此次错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叶湘伦先生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后高度重视其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将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并就上述事项进行深刻 自查和反省,对该行为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对于本次违规行为,叶湘伦先生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纠正错误,消除影响,按照《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违规减持的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回购,并承诺若回购均价 低于违规减持股票均价则将价差对应的金额上缴给公司。 三、其他说明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及整改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组织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升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 ──────┬────────────────────────────────── 2026-08-12│其他事项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7日和7月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6-069),叶湘武先生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司22500000股股份于近日 已完成过户。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88934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减少至5.05%,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2026-08-01│股权冻结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司法冻结 解除。 ──────┬────────────────────────────────── 2026-07-30│股权质押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7-02│其他事项 ──────┴────────────────────────────────── 1、变更后的证券简称:石药景峰 2、新证券简称的启用日期:2026年7月2日 3、证券代码“000908”保持不变,公司名称保持不变。 一、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中 文简称由“景峰医药”变更为“石药景峰”,英文简称由“JingfengPharmaceuti”变更为“C SPCJingfeng”,公司名称、英文名称、证券代码均保持不变。 二、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因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统一品牌形象,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对公司名称进行了相应变更,公司已于2026年4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 宜,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暨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来源于公司名称,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误导投资者等情形,变更后的公司简称不存在与其他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相同、相似或者 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8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5-07│其他事项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董事会于2026 年5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出具的《关于提出石 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石药控股提议将《关 于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截至 临时提案提出之日,控股股东石药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57,482,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具 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经自查,若郭策先生被选 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一、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提案名称:《关于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景峰医药的 内部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利益,石药控股提议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郭策先生的简历如下: 郭策先生,中国国籍,199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项目经理,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经中心工程结算审计、资本 运营中心分析师、资本运营中心总监。现任景峰医药董事会秘书。 郭策先生未持有景峰医药股份;与持有景峰医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 2026-05-07│其他事项 ──────┴──────────────────────────────────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于2026年4月2 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 2026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 )出具的《关于提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石药控股作为持有公司26%股份的股东,提议将《关于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股东提议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截至 临时提案提出之日,控股股东石药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57482662股,占总股本的26%,具有提出 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本次股东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一、董事离任情况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董事叶 高静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高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叶高 静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叶高静女士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9年4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叶高静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 事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高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作为董事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叶高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业务发展与规范运作 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叶高静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了减 值迹象全面清查与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全面清查,项目包括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开发支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其他非流动资产,经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31.74万元,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825.38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3357.13万元, 合计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50%,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 准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 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公司2021、2022及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七)项的规定,2024年5月6日起,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大信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并于2025年4月27日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而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25年6月16日,该项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因公司2022、2023及2 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继续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自《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13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 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889,814.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480,067.70元。 2、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1-03104号)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经消除。此外,大信出具了《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 字[2026]第1-03136号),确认公司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目前不 存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满足申请撤 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综上,经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 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9.8.7条规定,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2026-04-29│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7日,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提议公司 聘请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设 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 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于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 务从业经验。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大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 ,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 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 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颖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明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建 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佳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河北萌帮水溶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三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许宗谅,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网络 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 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 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目的 根据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 照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信息变更的说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并同步修订《公 司章程》,选举第九届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8日、202 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4)、《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翊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拟变更的名称进行了调整,并最终获准更 名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7121062680 名称: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伍仟玖佰伍拾肆万捌仟柒佰零贰元整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翊维 住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03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 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4-0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8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3-27│股权质押 ──────┴──────────────────────────────────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存在解除质押的情况。 ──────┬────────────────────────────────── 2026-03-26│诉讼事项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一已经一审判决;案件二已立案。 2、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公司为原告;案件二,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038.81万元[包括57项设备赔偿款1023.85万 元,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6.46万元,上海景 峰应负担的评估费8.50万元];案件二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833.82万元[包括装修款850万元 ,违约金242.6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88.22万元(自2021年1月1日起,以850万元为基数,按 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1 月9日),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53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案件一目前已经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案件二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做出预判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一情况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之子公司上海景 峰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 024)沪0113民初8244号],宝山区法院已对上海景峰与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济药业”)关于返还原物纠纷、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如 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上海景峰、宝济药业于2021年9月6日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由上海景峰将其名下编号为 “沪房地宝字(2015)第042185号”的不动产权属转让给宝济药业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针对 上海景峰置放在该处所内的大批设施设备双方又于2021年10月11日签署了《设备、设施资产转 让合同》并达成了交易。 ──────┬────────────────────────────────── 2026-03-25│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 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 ,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20│其他事项 ──────┴────────────────────────────────── 一、终止上市的债券 债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景峰01 债券代码:112468.SZ 二、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年7月2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作出(2024)湘07 破申7号《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4年7月 30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年8月25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药控股集团”)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中选投资人 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石药控股集团及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 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025年10月21日,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 裁定书》和(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 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 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 2026年1月9日,公司、管理人与相关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 议》。 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湖南 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2026年2月3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07 破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 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 投资款。 2026年2月6日,管理人已向9家债权人合计分配了186383890.81元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之“第五章停牌、复牌、终止 上市”之“5.10债券上市交易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在本所上市交易:(二)经人 民法院裁定,批准破产重整计划或者认可破产和解协议的”的要求,鉴于发行人《重整计划》 已经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 2026-03-19│其他事项 ──────┴──────────────────────────────────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峰医药”)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879774351股转增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50.00%)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 至全体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 一、向重整投资人过户转增股票的情况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公司原有总股本879774351股为基数,按照每1 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79774351股股票。转增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增至1759548702股。前述转增的879774351股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重整投 资人支付现金对价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4日和2026年3月4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和《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 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879774351股 转增股票已于2026年3月17日由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 全体重整投资人的证券账户,过户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转增前后重整投资人具 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情况说明 根据各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提供的材料,各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 行动关系以及股权出资。 本次转增股票由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 证券账户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为景峰医药股东,持 有景峰医药股票数量为113680665股,持股比例为12.92%。景峰医药现任董事谢树青先生现任 长城资产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二部一级业务主管;景峰医药原监事会主席纪纲先生(离任未 满12个月)现任长城资产资产经营六部高级经理。重整投资人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为 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景峰医药现任董事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张莉女 士担任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事务部部长。除此之外,各重整投资人与公司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 2026-03-18│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金额: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16.50亿元(含16.5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防范理财 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 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不超过16.50亿元(含16.5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且任意时点投资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6.50亿 元,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增加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综合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购买银行结构 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 50亿元(含16.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期限内任意时点购 买结构性存款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6.50亿元(含1 6.50亿元)。 3、投资期限: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 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前述批准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 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6-03-18│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重整计划已执行完 毕并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 易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 警示。 2、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 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由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 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1日,因常德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0月23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景峰”变更为“*ST景峰”,证券代码仍为“000908”, 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 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 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2026年2月3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作出的(2025)湘07破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 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湖南 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等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 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 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 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 称由“*ST景峰”变更为“ST景峰”,证券代码仍为“000908”,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仍为5%。 ──────┬────────────────────────────────── 2026-03-1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 026年3月27日,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026-03-17│其他事项 ──────┴──────────────────────────────────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2日,申请人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申请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 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对景峰医药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7月2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 )湘07破申7号】,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年7月30日, 常德中院做出(2024)湘07破申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景峰医 药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年8月25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石药控股集团”)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中选投资人 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石药控股集团及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 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02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 5)湘07破15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 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 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2026年1月9日,景峰医药、管理人与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 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 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2026年2月3日,景峰医药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07破1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026年2月6日,景峰医药收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 重整投资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协议 全部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2026年3月10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而 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879774351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湖南景峰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879774351股增至1759548702股。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近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管 理人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出具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 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03-04│其他事项 ──────┴────────────────────────────────── 1、2026年2月3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收 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07破15号之一《民 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 879774351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797743 51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759548702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分配, 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对价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 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受让股票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公司重整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4.2条的 相关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本次重整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2.34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 无需调整;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2.34元/股,公司需根据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 格的计算公式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买卖,按上 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3、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0日,转增股份上市 日为2026年3月11日。 4、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公积金转增股 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即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26年3月11 日复牌。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 5)湘07破15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 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2月3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07破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 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 投资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协议全部 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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