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20 沃顿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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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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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沃顿微碳科技有│ 19200.00│ ---│ 8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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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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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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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文工业园三期项目│ 1.55亿│ 4367.31万│ 1.55亿│ 100.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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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 2.48亿│ 2.50亿│ 2.50亿│ 100.82│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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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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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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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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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举办单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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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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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大自然”)于2024年11月18日与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常铁校”│
│ │)签署了《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学生宿舍连体床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合同》。│
│ │ 常铁校的举办单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签署连体床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 │权通过了《关于签署连体床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单位名称: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40046728393XP │
│ │ 法定代表人:陈永平 │
│ │ 住所:常州市戚墅堰铁路北十区 │
│ │ 开办资金:人民币11,318.4899万元 │
│ │ 举办单位: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
│ │ 登记管理机关: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技工职业技术教育;中级技术人才的培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教│
│ │育。 │
│ │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年末总资产238,728,231.72元,净资产142,157,882.62元,2023│
│ │年营业收入48,525,306.23元,净利润1,977,653.57元。2024年三季度末总资产266,955,244│
│ │.38元,净资产142,920,660.19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0,774,570.21元,净利润578,│
│ │051.82元,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 关联关系:常铁校与公司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常铁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58546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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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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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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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时代沃顿科│ 2.00亿│人民币 │2021-04-30│---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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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时代沃顿科│ 1.00亿│人民币 │2020-12-23│---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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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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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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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
〔2023〕21号),明确了企业对于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
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该等契约条件影响资产
负债表日流动性的划分。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
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
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该
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
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
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
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
〔2024〕24号),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
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
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解释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
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发布的解释17号和解释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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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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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683033.9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9406026.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19940602.64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45154204.11元。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为472621118股
。
3.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7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红金额
69475304.3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14%。
4.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3106360.25元(含2024年9月现金分红23631055.90元和本
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69475304.3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10%。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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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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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
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实施持续、稳定、积极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
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
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
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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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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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向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1),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
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选举戴前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
历见附件2),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1: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向鹏,男,出生于1974年3月,铸造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向鹏先生于1998年8月
至2005年1月历任铁道部株洲车辆厂铸钢车间见习生、技术员、厂长办公室秘书;2005年1月至
2007年11月任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厂长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11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中车
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人事劳资处处长、纪委副书记
;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5
月任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综合管理部部长、纪检监察部部长;2019年6月至202
0年5月任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兼综合管理部、党委干部部部长;20
20年5月至2021年9月任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党委干部部部长
;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任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综合管理部部长、党委干部
部部长;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党
委干部部部长;2016年11月至2025年1月任中车株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1月
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向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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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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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新签订的膜分离工
程业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70.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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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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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情况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日向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蔡志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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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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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2)大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
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3)大信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4次、监督
管理措施18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2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大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7人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15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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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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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自然”)于2024年11月18日与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常铁校”)签
署了《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学生宿舍连体床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合同》。常铁校
的举办单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连体床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
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了《关于签署连体床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40046728393XP
法定代表人:陈永平
住所:常州市戚墅堰铁路北十区
开办资金:人民币11318.4899万元
举办单位: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登记管理机关:常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宗旨和业务范围:技工职业技术教育;中级技
术人才的培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教育。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年末总资产238728231.72元,净资产142157882.62元,2023年营业
收入48525306.23元,净利润1977653.57元。2024年三季度末总资产266955244.38元,净资产1
42920660.19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0774570.21元,净利润578051.82元,2024年三季
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常铁校与公司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常铁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公允,不存
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58546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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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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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新签订的膜分离工程
业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56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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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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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新签订的膜分离工程
业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796.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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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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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新签订的膜分离工程
业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6613.2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执行完毕的在手合同金额合计约5.375亿元。上述在手订单
数据源自合同金额统计,各项目交付周期差异较大,不能以此直接推算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在手合同可能根据客户需求或项目实际发生一定变动,也可能因统计口径
差异、税收等各种因素导致财务核算存在一定差异。以上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膜分离
工程业务日常经营概况,公司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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