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20 沃顿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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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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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4-23│ 5.55│ 3.7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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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3-06-23│ 10.98│ 2.19亿│
├───────────┼───────────┼───────────┼───────────┤
│增发 │ 2022-12-02│ 8.05│ 4.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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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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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南京)有│ 3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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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沙文工业园三期项目│ 1.55亿│ 4367.31万│ 1.55亿│ 100.34│ ---│ ---│
├─────────┼──────┼─────┼─────┼─────┼─────┼──────┤
│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 2.48亿│ 2.50亿│ 2.50亿│ 100.82│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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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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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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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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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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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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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与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中车环境”)签署了《高盐水资源化系统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
│ │”)。 │
│ │ 中车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签署高盐水资源化系统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署高盐水资源 │
│ │化系统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7880000元 │
│ │ (三)乙方向甲方销售高盐水装备资源化系统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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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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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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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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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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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与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车环境”)签署了《废水回用膜浓缩工程项目采购合同》(以下│
│ │简称“采购合同”)。 │
│ │ 湖南中车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产投”)控股孙│
│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签署废水回用膜浓缩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20 │
│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署废水回 │
│ │用膜浓缩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合同总金额:人民币5,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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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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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时代沃顿科│ 2.00亿│人民币 │2021-04-30│---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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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时代沃顿科│ 1.00亿│人民币 │2020-12-23│---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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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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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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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新签订的膜分离工程
业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301.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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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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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与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车环境”)签署了《高盐水资源化系统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
。
中车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高盐水资源化系统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署高盐水资源化系统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7880000元
(三)乙方向甲方销售高盐水装备资源化系统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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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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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质量
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切实提升经营质量和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膜分离技术是传统工业水资源利用系统升级改造、环境污染治理、海水淡化、特种浓缩分
离等领域的主流解决方案和技术路径之一,并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成熟和配套产业链的完善,
以其高效节能、使用灵活等优点,深入拓展应用场景,满足产业绿色化低碳化需求,助力社会
高质量发展。
公司创立于1999年,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膜业务为主、膜分离工程业务及植物纤
维业务为辅的业务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公司坚持“聚焦膜技术全产业链一体化协同创新”发
展战略和“大批量、低成本、高品质、强研发、强标准”经营战略,充分发挥各业务单元之间
的协同效应,积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持续巩固核心竞争力和市场领先地位。
膜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已形成二十多个产品系列两百多种规格的膜产品体系,技术水
平及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销售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国产品牌首位,销往全
球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印染、造纸、钢铁、电力、化工、市政供水等行业拥有上千个
应用案例,公司多年来荣获全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的“优质配件供应商”、中
国膜工业协会“领军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慧聪网的“明星膜企业”及“优质配件领军
品牌”、全国净水行业金鼎奖活动组委会“畅销品牌”及“优质配件供应商”等称号。
未来公司将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依托领先的技术创新优势和成熟的销售运营体系,聚焦膜
业务主业,加强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挥膜分离工程典型案例标杆效应,深耕工业废水处理、
零排放、特种浓缩分离、海水淡化等细分领域市场,积极向高端应用领域拓展,推进膜材料国
产化替代。丰富产品体系,优化产品结构,完善国内外区域市场布局,推动数智化、高端化、
绿色化、国际化、融合化、品牌化发展。
二、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具备从基础理论研究、全流程检测、到产品工艺和装
备设计优化的全流程持续创新能力,拥有国内一流的膜产品生产制造体系和检测试验平台,牵
头承担了包括“863计划”“国家振兴装备制造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耐温型有机膜制备与应用关键技术研究”等多个国家级项目,参与了“城市污水资源
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国家级项目,牵头制订了《卷式聚酰胺复合反渗透膜元件》
《反渗透膜测试方法》《纳滤膜测试方法》三项国家标准,参与起草多项国家、行业及团体标
准,获得“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级专
精特新“小巨人”等多项认定。
未来,公司将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和自主创新生态完善,根据市场化需求和前瞻技术储备需
要,持续推动制造工艺优化和产品更新迭代,提升研发成果转化效率,促进产能规模化发展,
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关键技术攻关,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团队价值创造力,以创新
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夯实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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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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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情况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4日向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蔡志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实有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独立董事贺福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
议,委托独立董事王立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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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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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
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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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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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
称“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
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
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发布的解释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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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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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新签订的膜分离工程
业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41.86万元。
数据源自公司内部合同金额统计,各项目交付周期差异较大,不能以此直接推算公司本年
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合同可能根据客户需求或项目实际情况发生一定变动,也可
能因统计口径差异、税收等各种因素导致财务核算存在一定差异。以上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
解公司膜分离工程业务日常经营概况,公司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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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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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
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后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相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实施中期分红等。授权期限自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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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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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薪酬方案
1、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为8.4万元/年。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
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薪酬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
公司董事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
予以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薪酬标准
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薪酬发放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主要依据,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
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
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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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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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547443.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466067.7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20246606.78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29541101.33元。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为472621118股
。
3.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4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分红金额
77509863.3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14%。
4.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5867130.43元(含2025年10月现金分红28357267.08元和
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77509863.3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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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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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情况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3日向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蔡志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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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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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和
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计提或转回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71
.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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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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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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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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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新签订的膜分离工
程业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45.37万元。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内部合同金额统计,各项目交付周期差异较大,不能以此直接推算公司
本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合同可能根据客户需求或项目实际情况发生一定变动,
也可能因统计口径差异、税收等各种因素导致财务核算存在一定差异。以上数据仅供投资者及
时了解公司膜分离工程业务日常经营概况,公司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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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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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
: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1518号102五楼会
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金焱先生。
董事长蔡志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总经理金焱先生主
持会议。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沃
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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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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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近日,公司完成了沃顿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江北新区管
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沃顿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K42N7J0T
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E栋936室
法定代表人:赵峰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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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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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沃顿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沃顿”,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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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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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2)大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
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3)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
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民事赔偿责任。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6次、
纪律处分3次。公司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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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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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情况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3日向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蔡志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实有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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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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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2)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1518号102五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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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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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新签订的膜分离工程
业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4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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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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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
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法人: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
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
本次公告事项仅为获得政府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备案,项目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内部审批等程
序,且受到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终项目投资方案以
公司最终审议通过为准。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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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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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情况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5日向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蔡志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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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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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
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1518号102五楼会
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蔡志奇先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沃
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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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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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
)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
议将《关于选举侯波先生为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
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龙源环保提名侯波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会选举。
侯波先生简历如下:
侯波,男,出生于1975年10月,热能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侯波先生
于2005年1月至2月任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5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北京
国电科环洁净燃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7年2月历任烟台龙源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二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管理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低氮事业部经
理,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9
月历任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低氮事业部经理、副总经理,2019年9月
至2021年5月任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国能龙源
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废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及中华环
保联合会“一带一路”生态产业合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6月至今任国能龙源环保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侯波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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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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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情况概述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智德盛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共同投
资设立贵州智汇节能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详见公司刊
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
15-019)、《关于与相关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智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暨出资设立节能环保产
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关于与北京智德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
意向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关于产业并购基金完成注册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关于延长产业并购基金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6)。
二、基金延期情况
公司在基金投资期的全部认购出资额为人民币6742万元,目前基金处于退出期,有部分项
目尚未完成退出,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拟将基金存续期由十年延长至十二年,即延长至20
27年9月16日。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符合基金经营运作及项目投资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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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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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情况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蔡志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实有董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决议及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贵州智汇节能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存续期限的议案
》。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产业并购基金存续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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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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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与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车环境”)签署了《废水回用膜浓缩工程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
“采购合同”)。
湖南中车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产投”)控股孙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废水回用膜浓缩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署废水回用膜浓
缩工程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27496195X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党永平
注册资本:10062.17473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8月29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A座1301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生
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农、林、牧、副、渔
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末总资产2093097792.98元,净资产217440827.73元,2024年营业收入1497950531.
06元,净利润29739668.09元。2025年一季度末总资产2127721344.69元,净资产219186489.78
元,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76067439.15元,净利润4557930.84元。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湖南中车环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湖南中车环境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及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
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5,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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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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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情况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8日向全体监事及相关人
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前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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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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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13:30。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
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2、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1518号102五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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