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29 兰州黄河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国巨石 │ 25049.78│ ---│ ---│ 22490.51│ 1579.61│ 人民币│
├─────────┼─────┼─────┼─────┼─────┼──────┼──────┤
│甘肃能化 │ 767.21│ ---│ ---│ 694.00│ 104.00│ 人民币│
├─────────┼─────┼─────┼─────┼─────┼──────┼──────┤
│巴安水务 │ 699.75│ ---│ ---│ 46.92│ -178.02│ 人民币│
├─────────┼─────┼─────┼─────┼─────┼──────┼──────┤
│深圳机场 │ 625.47│ ---│ ---│ 503.53│ 4.73│ 人民币│
├─────────┼─────┼─────┼─────┼─────┼──────┼──────┤
│吴通控股 │ 259.18│ ---│ ---│ 177.50│ -8.5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8 │
├──────┼────────────────────────────────────────┤
│关联方 │兰州精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亲属关系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包装物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8 │
├──────┼────────────────────────────────────────┤
│关联方 │兰州精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亲属关系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包装物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兰州黄河企│兰州黄河(│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业股份有限│金昌)麦芽│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18│其他事项
──────┴──────────────────────────────────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华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
经验和专业能力。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按照公司审计工作量、市场行情
及公允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所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
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
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
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
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大华所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
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大华所获得的业务资质有:1992年首批获得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
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大华所已加入大华国际
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并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良好的
专业服务能力。
截止2023年末,大华所拥有合伙人270名,注册会计师147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名。
大华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公司数量为488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务,房地产,建筑业等,具
备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与公司同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
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
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
,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
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宝,中国注册会计师,大华所合伙人,1998年12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鱼海波,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凯利,2006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
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凯利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鱼
海波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
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所收取的审计费用是按照公司审计工作量、市场行情及公允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3年,公司向大华所支付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
──────┬──────────────────────────────────
2024-04-1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
024年4月3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9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梅花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
2024-04-18│其他事项
──────┴──────────────────────────────────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
将该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该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46,720,689.86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15,926,605.74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
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该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近年来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近年
来整体经营状况以及为保障后续新品研发、市场开拓等业务资金需求后提出的,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与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4-18│其他事项
──────┴──────────────────────────────────
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针对近年来主要产品产销量下滑、产能利用率
不足的情况,经与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商榷,为确保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20
23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子公司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可
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与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人民币1951.52万元。
──────┬──────────────────────────────────
2023-12-14│其他事项
──────┴──────────────────────────────────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29
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钱梅花、齐金忠、郭永超三位同志为职工
代表出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钱梅花女士、齐金忠先生和郭永超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临)-26)。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