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37 冀中能源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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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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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08-06│ 7.83│ 7.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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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04-08-11│ 100.00│ 6.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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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09-12-05│ 12.28│ 45.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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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07-03│ 7.65│ 30.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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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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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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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 89800.00│ ---│ 20.02│ ---│ 4005.66│ 人民币│
│团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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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 66856.82│ ---│ 49.00│ ---│ 3970.8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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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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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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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15.53亿│ 15.53亿│ 15.5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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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38亿│ 15.38亿│ 15.38亿│ 100.00│ 176.4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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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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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7 │转让比例(%)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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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261.50万 │转让价格(元)│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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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5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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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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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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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转让比例(%)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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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261.50万 │转让价格(元)│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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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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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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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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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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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交易金额(元)│3261.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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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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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500,00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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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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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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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26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冀中能源张家口│
│ │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的通知,张矿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矿集团拟通过非公│
│ │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5,500,000股转让给冀中能源集团,占公司总股本0.156│
│ │%。 │
│ │ 转让价格为5.93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叁仟贰佰陆拾壹万伍仟元整(小写 │
│ │:32,615,000元)。 │
│ │ 2026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张矿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
│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年4 │
│ │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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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0 │交易金额(元)│6.6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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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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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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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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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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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煤电联营及上下游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持│
│ │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现金收购冀中能源│
│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持有的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标的公司”或“锡林能源”)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 │
│ │次股权收购”或“本次关联交易”)。经协商,本次股权收购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标│
│ │的股权收购价格为66,856.8201万元。 │
│ │ 近日,锡林能源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
│ │持有锡林能源49%股权,峰峰集团不再持有锡林能源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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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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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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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
│ │公司、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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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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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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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1、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通过冀中能 │
│ │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81亿 │
│ │元的委托贷款,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提供│
│ │委托贷款不超过2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峰公司” │
│ │)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1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 │
│ │煤业”)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7.81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段王煤业”)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 │
│ │相关合同和协议。 │
│ │ 青龙煤业的另一股东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冀中”)将│
│ │同比例提供担保。因段王煤业的其他股东不能同比例提供委托贷款,也不能按照持股比例提│
│ │供担保,公司将要求段王煤业提供反担保。 │
│ │ 2、同时,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 │
│ │”)的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向公司收取贷款金额万分之一的手续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构│
│ │成关联交易。 │
│ │ (二)本次交易事项决策程序 │
│ │ 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 │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
│ │、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
│ │意见。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关联方及被提供贷款方介绍 │
│ │ 名称: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
│ │规则》第6.3.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公司名称: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冀中新材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公司名称: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邯峰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名称: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系:目前,公司持有青龙煤业90%股权,关联方山西冀中持有青龙煤业10%股│
│ │权。 │
│ │ 名称: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系:目前,公司直接持有段王煤业83.21%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冀中能源内│
│ │蒙古有限公司持有段王煤业0.7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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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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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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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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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票据贴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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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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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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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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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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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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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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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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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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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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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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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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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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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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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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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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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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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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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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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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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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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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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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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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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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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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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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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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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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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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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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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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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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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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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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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邢台章泰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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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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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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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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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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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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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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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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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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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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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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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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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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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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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邯郸市陶一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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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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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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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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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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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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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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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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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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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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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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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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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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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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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北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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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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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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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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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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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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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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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充填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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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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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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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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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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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际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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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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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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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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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供应链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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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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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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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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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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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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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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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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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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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邢台德旺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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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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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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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北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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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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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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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2 │
├──────┼────────────────────────────────────────┤
│关联方 │国际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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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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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
│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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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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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
│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
│关联方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
│关联方 │华北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
│关联方 │邢台章泰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2.99亿 8.45 50.00 2020-09-26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 8477.32万 2.40 34.85 2026-03-03
公司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 4943.00万 1.40 --- 2016-09-30
限公司
─────────────────────────────────────────────────
合计 4.33亿 12.2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2-14 │质押股数(万股) │458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86 │质押占总股本(%) │1.30 │
├────────┼──────────────┴────────┴──────────────┤
│股东名称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11 │质押截止日 │2027-02-0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11日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588.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15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7 │质押占总股本(%) │0.17 │
├────────┼──────────────┴────────┴──────────────┤
│股东名称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5 │质押截止日 │2026-01-1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16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5日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00.0万股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16日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801.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冀中能源股│河北冀中新│ 4.8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
│冀中能源股│河北冀中邯│ 4.0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峰矿业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冀中能源股│河北冀中新│ 2.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
│冀中能源股│河北冀中新│ 1.4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
│冀中能源股│河北冀中新│ 1.3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
│冀中能源股│河北冀中新│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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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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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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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
过的决议;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6年6月30日、7月11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
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闫云胜先生
7、此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王嘉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知卉刘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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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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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
6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
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孟宪营、高晓峰、董兆寒及独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谢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谢宏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
职务。公司对谢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嘉川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嘉川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履职能力与独立性,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王嘉川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举独
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以累
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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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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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于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5日下午2: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的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
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7月8日(星期三)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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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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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5月13日、5月26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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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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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白涧矿业分公司的议案》。为理顺治理结构,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公
司拟在沙河市设立分公司,负责白涧铁矿项目的后续建设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分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宜,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白涧矿业分公司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上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砌块制造;矿
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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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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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
”)《关于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峰峰集团持有公司597,142,9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9%,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峰峰集团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上述新增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其他审
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
026年5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
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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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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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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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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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
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
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的原则
(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
期;
(四)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
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时间间隔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
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
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
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
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5%。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
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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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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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1、为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通过冀中能源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81亿元的
委托贷款,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提供委托贷
款不超过2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峰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不超过1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煤业”)提
供委托贷款不超过7.81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段王
煤业”)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
青龙煤业的另一股东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冀中”)将同
比例提供担保。因段王煤业的其他股东不能同比例提供委托贷款,也不能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
保,公司将要求段王煤业提供反担保。
2、同时,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向公司收取贷款金额万分之一的手续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构成关联
交易。
(二)本次交易事项决策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
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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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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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河北冀中邯峰
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峰公司”)。2、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
6年计划为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1.5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
%,其中计划为全资子公司冀中新材提供担保19.5亿元,计划为全资子公司邯峰公司提供担保1
2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2026年度担保计划,且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因
此不需提供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5、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鉴于上述担保事宜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冀
中新材、邯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故2026年担保事宜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7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担保事宜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6年计划为公司之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1.5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其中计划为冀
中新材提供担保19.5亿元,计划为邯峰公司提供担保12亿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
需要在担保总额度内总额控制、分期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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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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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
下:
(一)发行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效期内可分批次发行。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
超过1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永续中票发行期限不超过5+N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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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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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截至2025年末,利安达从业人员2000余人,其中合伙人70名,注册会计师475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167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5260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3848.
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4702.94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万元;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
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
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
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不影响利安达承接或执行公司审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10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4份。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
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5年,公司支付利安达财务报告审计费1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系根据公司年
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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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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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
026年5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
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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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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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总额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2025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521.18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冀中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全体在职董事,包括内部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
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财务负责
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结构与标准
1.总体结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2.董事薪酬标准
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薪酬按照其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
岗位标准执行,董事职务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其他任何形式报酬,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董事津贴制,人民币10万元/年/人(含税),按月发放。除董事津贴
外,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会保险及福利性待遇。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任具体职务、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
与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并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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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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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分配比例:以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在相
关公告中披露。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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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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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冀中能源张
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的通知,获悉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通知,张矿集团与冀中能源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
矿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公司5500000股股份转让给冀中能源集团,占公司总
股本的0.156%,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64))。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张矿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21
日。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
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
户登记涉及的价款支付。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及规范运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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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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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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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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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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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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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会议指定王万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指定公司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53)
)。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万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
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董事长闫云胜先生将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并完成
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闫云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000937@jzny.com.cn
联系方式: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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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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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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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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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12月26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冀中能
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的通知,张矿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矿集团拟
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5500000股转让给冀中能源集团,占公司总股本0
.156%。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冀中能源集团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196841498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3.87%;张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3、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冀中能源集团批准同意。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
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
户手续。
4、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通知,张矿集团与冀中能源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
矿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5500000股转让给冀中能源集团,占公
司总股本的0.156%,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3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叁仟贰佰陆拾壹万
伍仟元整(小写:32615000元)。
本次股份变动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
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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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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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延长质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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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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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
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进行
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截至2024年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7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52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利安达2024年度业务收入52779.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892.1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
业、住宿和餐饮业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59.32万元;事务所同行业上
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80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1677.32万元。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
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谷国君近三年签署了巨力索具(002342)、
ST先河(300137)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
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年承担过中国高科(600730)、先河环保(300137)、广东
明珠(600382)、鹏都农牧(002505)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
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公司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光华所”)财
务报告审计费1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
确定。2025年,公司财务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续聘光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5年10
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经双方协商,公司解除上述聘任事宜。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经邀请招标
的方式选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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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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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
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
行短期融资券,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
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
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如下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
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注册额度项下分期注册发行安排、
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分期注册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利
率、资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
机构,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外
,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发行短期融资券必备的文件;
4、根据适用的监管政策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上述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
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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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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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张文成先生不再担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张文成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
文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文成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张文成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
,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的稳定及规范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会计师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
董事会聘任王万强先生为总会计师,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对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时,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王万强先生代
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待王万强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
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王万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联系方式: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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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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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
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用
于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
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64)。
近日,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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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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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
日上午11: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3名,张现峰先生、李为民
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现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
定;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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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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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延长质押期限,具体事
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延长质押期限的基本情况
邯矿集团于2023年7月24日将73576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期限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邯矿集团对该笔股份的质押期限延
长至2025年7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2024年7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57)《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延长质押期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临-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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