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52 广济药业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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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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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2现代化升级│ 1.13亿│ ---│ 1.13亿│ 100.34│ 0.00│ 2022-12-30│
│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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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1%)维│ 1.72亿│ 27.66万│ 1.81亿│ 104.91│ ---│ 2023-06-30│
│生素B12综合利用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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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339.36万│ ---│ 7339.3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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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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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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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长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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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与其母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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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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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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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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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长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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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与其母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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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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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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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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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长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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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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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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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概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 │
│ │”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
│ │、控股子公司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科技公司”)拟以专利权质押担│
│ │保,分别向湖北长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小额贷”)申请2000万元的贷款额│
│ │度。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广济药业拟为研究院本次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
│ │带责任保证担保;广济药业按其持股比例拟为医药科技公司本次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
│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2、关联关系情况:长江小额贷是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
│ │)的全资子公司,长江产业持有广济药业24.7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规定,长江小额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
│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拟向控股股东孙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海涛先生、关联监事蒋涛先│
│ │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该协议。本次关│
│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 │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 │ (一)出借方 │
│ │ 1、企业名称:湖北长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0679X6 │
│ │ 3、成立日期:2011-08-24 │
│ │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
│ │ 5、法定代表人:林志东 │
│ │ 6、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凌家山南路1号湖北华科项目基地7、经营范围: │
│ │小额贷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8、股东情况: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长江小额贷100%股份,长江产 │
│ │业持有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
│ │业100%股份。 │
│ │ 9、关联关系:长江小额贷是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 │
│ │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江产业的全资子公司,长江产业持有广济药业24.75%的│
│ │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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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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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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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广济药业(│ 4000.00万│人民币 │2022-12-30│2027-12-30│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孟州)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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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广济药业(│ 3200.00万│人民币 │2023-04-13│2024-04-13│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孟州)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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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广济药业(│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2-03│2024-02-03│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孟州)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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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广济药业(│ 3000.00万│人民币 │2022-08-30│2027-08-30│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孟州)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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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广济药业(│ 2800.00万│人民币 │2023-03-13│2024-03-13│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孟州)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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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广济药业(│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3-27│2024-03-27│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孟州)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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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广济药业(│ 300.00万│人民币 │2023-06-28│2024-06-28│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孟州)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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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湖北长投安│ 245.00万│人民币 │2021-11-15│2024-11-15│--- │否 │是 │
│业股份有限│华酒店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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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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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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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
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开展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济药业控股子公司孟州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拟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焦作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的授
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申请
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证、反向保理等,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可用于国内信用证、反向
保理。广济药业拟对上述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额度以
公司与建设银行焦作分行、中原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实际约定为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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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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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1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其中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支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期限不超
过2年),担保方式为以公司位于武穴市大金镇张榜村宋煜村刘元村大金产业园土地面积52392
5.49平方米、建筑面积总计79354.1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不动产抵押权证抵押。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及资产抵押情况由公司视实际需
求情况与银行签订业务合同进行约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
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此次授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上述授信可以保证公司
的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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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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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000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3%。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8000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65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43910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353973939股减少至353860939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获授本激励计划权益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7)。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
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
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
-008)。
(四)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青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
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3页共7页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64.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
司实际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64.9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
,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43999939股增加至352648939股。
(八)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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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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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获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的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3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1.3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53973939股减少至3
53860939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53973939元减少至353860939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彬、吴爱珍
联系电话:17371575571、0713-6211112
电子邮箱:gjyystock@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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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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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为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湖北
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康公司”)开展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广济药业子公司济康公司大力发展武汉医疗器械配送业务及商业贸易业务,向湖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穴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武穴支行”)申请授信2年期1.2亿元综合授信,
批复明细如下:授信批复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包贴等,借款期限1
年期,年利率不超过3.5%(实际利率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额度在2年内循环使用。广济药
业拟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额度以公司与湖北银行武穴支行
签署的担保协议实际约定为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相
关的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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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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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因经营需要,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作为租
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贸租赁”)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租赁期限3年。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外贸租赁签署本次融
资租赁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二)广济药业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与中外贸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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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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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
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控
股子公司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科技公司”)拟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分
别向湖北长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小额贷”)申请2000万元的贷款额度。为增
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广济药业拟为研究院本次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广济药业按其持股比例拟为医药科技公司本次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2、关联关系情况:长江小额贷是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
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的
全资子公司,长江产业持有广济药业24.7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长江小额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拟向控股股东孙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海涛先生、关联监事蒋涛先生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该协议。本次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出借方
1、企业名称:湖北长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0679X6
3、成立日期:2011-08-24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林志东
6、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凌家山南路1号湖北华科项目基地7、经营范围:小
额贷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长江小额贷100%股份,长江产业
持有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10
0%股份。
9、关联关系:长江小额贷是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长
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江产业的全资子公司,长江产业持有广济药业24.75%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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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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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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