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55 欣龙控股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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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 │ 280.12│ ---│ ---│ 64.12│ -48.09│ 人民币│
├─────────┼─────┼─────┼─────┼─────┼──────┼──────┤
│英飞特 │ 0.74│ ---│ ---│ 0.96│ -0.3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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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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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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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吨水刺非 │ 1.53亿│ -339.57万│ 1.53亿│ 100.00│ 603.17万│ 2014-01-31│
│织造材料生产线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10亿│ 3.11亿│ 3.11亿│ 100.17│ 0.00│ 2014-05-15│
├─────────┼──────┼─────┼─────┼─────┼─────┼──────┤
│年产12,000 吨高档S│ 2.94亿│ ---│ ---│ ---│ 0.00│ ---│
│XMMS 医疗卫生防护 │ │ │ │ │ │ │
│材料生产线项目 │ │ │ │ │ │ │
├─────────┼──────┼─────┼─────┼─────┼─────┼──────┤
│偿还逾期借款 │ 7400.00万│ ---│ 74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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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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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4545.00万 8.44 99.88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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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545.00万 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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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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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2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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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7.36 │质押占总股本(%) │3.16 │
├────────┼──────────────┴────────┴──────────────┤
│股东名称 │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9日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质押了1700.0万股给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海口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1-22 │质押股数(万股) │127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95 │质押占总股本(%) │2.36 │
├────────┼──────────────┴────────┴──────────────┤
│股东名称 │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
│ │华)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又再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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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海南欣龙无│ 301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集团)股份│纺股份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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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宜昌市欣龙│ 20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集团)股份│卫生材料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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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海南欣龙无│ 18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集团)股份│纺股份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欣龙控股(│宜昌市欣龙│ 15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集团)股份│卫生材料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欣龙控股(│宜昌市欣龙│ 13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集团)股份│卫生材料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欣龙控股(│海南欣龙无│ 99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集团)股份│纺股份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欣龙控股(│海南欣龙无│ 99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集团)股份│纺股份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欣龙控股(│海南欣龙无│ 77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集团)股份│纺股份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欣龙控股(│海南欣龙无│ 7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集团)股份│纺股份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欣龙控股(│宜昌市欣龙│ 5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集团)股份│卫生材料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欣龙控股(│宜昌市欣龙│ 0.0000│人民币 │--- │--- │--- │是 │否 │
│集团)股份│卫生材料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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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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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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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在海口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
额抵押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无纺”)向兴业银
行海口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亿元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担保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其中对
欣龙无纺的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该担保事项已于
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经授权,本次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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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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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3579943元;
4、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被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控股”或“公司”或“被告”)于2024
年12月5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琼0106民初18577
号)以及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或“原告”)的《民事起诉状》等
文件。
《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了海南筑华诉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
原告: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口市海秀西路160号金湾花园B2011房
法定代表人:郭颖嘉
2、被告
被告: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于春山
(二)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海南筑华《民事起诉状》诉称:
1、2015年底,经案外人田高翔推荐,欣龙控股将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业(简称“百花集团”)作为并购标的,展开收购尽职调查。2016年2月,深圳市红棉二期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二期”)作为投资人,与百花集团等关联方作为
借款人签订了《投资协议》《债转股投资协议》等多份协议。红棉二期向百花集团提供投资款
共计1800万元。2016年4月,欣龙控股与两名自然人共同设立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基金”)。2016年6月,红棉基金通过受让红棉二期所持有的
百花集团及其关联方《投资协议》《债转股投资协议》等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涉
案投资债权”)。
海南筑华和欣龙控股共同的实控人郭开铸(案外人)[已逝],在未通知其他小股东的情况下
召开股东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导致最终由原告代替欣龙控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6年6
月29日,原告对红棉基金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红棉基金的涉案投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4月24日,原告向红棉基金出具《关于担保<承诺函>延期的确认函》,同意将2016年6
月29日前述的原担保期限延至2021年4月25日。
2021年3月5日,红棉基金对海南筑华提起诉讼,要求海南筑华承担保证责任,支付涉案投
资债权本金1800万及收益,法院最终判令海南筑华向其支付本金1800万元及收益4827945元,
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共计316770元。截止2024年7月5日,原告已累计向红棉基金实际支付
1960万元。
2、本案中,被告欣龙控股为了自身对百花集团收并购的商业目的,向原告隐瞒了百花集
团严重的经营危机,并滥用其与原告属同一实控人的特殊关系(在本案主要法律事实发生的20
15年至2020年6月期间,原告和欣龙控股的实控人均是案外人郭开铸),使得原告违反公司法
作出股东会决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投资风险转嫁原告,导致原告承担了巨额损失。
3、欣龙控股出于为自身的风险投资兜底的目的,利用双方属同一个实控人(郭开铸[已逝
])的有利地位操纵海南筑华出具涉案连带责任担保,最终导致了双方利益严重失衡,构成滥
用民事权利。
4、海南筑华本次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23579943元(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暂计至2024年7月5日):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若有)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目前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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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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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所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又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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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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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告了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公司日前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海南筑华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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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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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今年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在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登陆。欣龙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台风预警发布后,事先启动应急预案,事后组织力
量全力进行抗灾减灾,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自救及相应的补救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台风灾害
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
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工业开发区,受到了此
次台风与暴雨叠加的灾害影响,受损资产主要包括厂房、围墙、设备及存货等,未发生人员伤
亡。截至目前,初步估算经济损失约720余万元(未考虑扣减保险公司后续赔付金额,目前保
险公司正在测算定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复工复产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本次台风灾害预计会对公司2024年
度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金额需待财务部门进一步核算,最终结果以经审计的年度
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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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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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拟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良好信用给具备融资条件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
效率,公司在2024年度拟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前述担保事项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担保累计额度包括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
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金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含)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人民币。
是否关联: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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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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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
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
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
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
.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
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制造业)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向芳芸,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洪春,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
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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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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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363,371,863.43元,实
收股本为538,395,0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产生的原因
(1)未弥补亏损产生的时间主要是在2007年至2018年期间。在这段期间内,受2008年全
球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无纺主业的产品市场需求出现萎缩,在之后的较长一段时期,无纺
产品价格竞争激烈,毛利空间有限,导致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同时,公司位于湖北宜昌基地
的磷化工项目因工程和工艺不匹配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一直未能正常投产,导致设备腐
蚀严重,其功能性和经济性大幅贬值,固定资产出现了巨额的减值损失;后虽经大额投资改造
已能生产出磷酸二氢钾产品,但在2015年因受国家环保新政的限制,再次处于停产状态。在此
期间,单就上述磷化工项目累计产生的亏损额就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公司下属宜昌基地4条纯棉水刺生产线自建成以来一直无法达到设计技术指标,生产
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经过多次检修改造仍未有改观,产能利用率远远达不到预期;与此同时,
2022年以来,纯棉水刺无纺布市场和需求不足,订单面临被其他产品替代的境况,因而在现在
或未来一段时间,宜昌基地纯棉水刺生产线实现盈利可能性较小,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纯
棉水刺生产线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出现较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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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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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资金使用情况,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七、上述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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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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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
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
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23层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3人,实际参加人数3人
。会议由监事长刘泽尧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投票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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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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