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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车(0009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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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957 中通客车 更新日期:2026-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9-09-20│ 5.94│ 2.57亿│ ├───────────┼───────────┼───────────┼───────────┤ │增发 │ 2015-09-23│ 12.08│ 6.9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法国巴黎银行 │ 0.00│ ---│ 0.51│ 1372.64│ -2341.1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归还银行贷款 │ 4.40亿│ 4.40亿│ 4.4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54亿│ 2.54亿│ 2.54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22 │交易金额(元)│1.2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西、纬一路北侧,实际收储面积为23│ │ │ │ │8.8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 │ │ │ │物(不含职工公寓) │ │ │ ├──────┼────────────────┴──────┴────────────────┤ │买方 │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嘉明管委会 │ ├──────┼────────────────────────────────────────┤ │卖方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响应聊城市东昌府区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盘活企业现有资产及优化资产结构,│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或“公司”)拟与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嘉明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部分土地收储、搬迁与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 │ │事宜展开合作。 │ │ │ 1.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嘉明管委会拟对中通客车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盛汽车”)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路北侧│ │ │,实际收储面积为238.8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不含职工公寓)进行协商收储│ │ │。根据政府土地收储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土地价值评估报告,预计本次土│ │ │地收储及搬迁等补偿金约为人民币119837564.00元,最终以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公司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公司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公司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公司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山东通洋氢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2500.00万│人民币 │2019-03-28│2019-09-28│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2500.00万│人民币 │2019-05-31│2019-11-30│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2500.00万│人民币 │2019-03-28│2019-09-27│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2000.00万│人民币 │2019-02-28│2019-08-28│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2000.00万│人民币 │2019-02-28│2019-08-30│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1400.00万│人民币 │2019-01-31│2019-08-02│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1400.00万│人民币 │2019-01-31│2019-07-31│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山东通盛制│ 500.00万│人民币 │2019-05-09│2019-11-08│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冷设备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山东通盛制│ 500.00万│人民币 │2019-05-09│2019-11-09│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冷设备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200.00万│人民币 │2019-01-18│2019-07-18│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中通轻│ 200.00万│人民币 │2019-01-18│2019-07-20│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型客车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中通客车控│聊城交通汽│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股股份有限│运集团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责任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审计会计师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5-3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 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自2020年4月7日起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2026年4月6日,王晓明先生因连续任职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 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全部职务。具体详见刊登于2026年 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到期离任的公告》(编号2026-016)。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在徐伟先生正式就任独立董事前,王晓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按照相关规定 ,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大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徐伟先生,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山东科技大学交通学院副院长等职 务。现任山东科技大学交通学院院长、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交通教育研究 会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物流工程组成员。 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 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快速拓展,为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中通客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汇率风险,降低外汇敞口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确保主营业务成本和收入的稳定性,提升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及方式:公司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品种包 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前述业务的组合等方式。交易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或其 他等值货币。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董事 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 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持有的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 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经营密切相关 ,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 2、交易额度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董事会批准新的议案取代本次议案时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及前述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4、交易期限 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周期相匹配,单笔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出口业务为背景,其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收款预期相匹配,不涉 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5│其他事项 ──────┴────────────────────────────────── 1.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2.续聘立信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云刚(项目合伙人),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加入立信事务所,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17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属采矿及相关贸 易、各类制造业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晓妮,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4家,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行业、房地产业、各类制造业等。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石爱红,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3家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20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5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 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暂确认2026年度审计费用58万元,其中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 2026-04-25│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从金融机构购买风险低、本金保本型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宏观市场波 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经营 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 2、投资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限从金融机构购买风险低、本金保 本型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同时,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2026-04-25│对外担保 ──────┴────────────────────────────────── 2026年4月23日,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 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按照行业通用模式,通过与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合作,为客 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车辆买方信贷、下游供应链融资业务等合作模式 。 公司根据符合条件客户的融资需要,按照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的要求,为购买本公司 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服务。2026年度为客户 提供汽车回购担保责任总余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 按相关制度流程开展业务审批及签署担保授信等相关法律文件。该授权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在公司后续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经过股 东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执行。 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所采取的模式,是国内目前普遍采用的客车按揭贷款方式, 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缓解资金压力,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本公司客车产品、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条件的法人及自然人客户。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有董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确认董 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具体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适用期限: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自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 过之日止。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全职职务以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其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基础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 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 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经绩效评价后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支付。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专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基础薪 酬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绩 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经绩效评价后按公 司薪酬管理制度支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 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中通客 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 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海外市场持续扩展,市场需求、产品特性以及使用环境日趋复杂,预 计售后服务费将逐步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历史年度售后服务费用发生情况,估算未来的售后服 务费率,以该售后服务费率计算各类型车辆可能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同时结合市场需求、产 品特性以及地域环境等特殊情况专项计提售后服务费用。此举能够更好的反映本公司产品的质 量保证趋势,不断提升车辆运营的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市场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更加客观合 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通客车”)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 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 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6877.61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 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026-04-22│股权回购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 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1日起,公司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14.95元/股(含)。因实施2025年度中 期权益分派,自2025年11月12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95元/股(含)调整至 人民币14.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2025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首次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 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2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 92903936股的1.56%,最高成交价为11.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 0014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4-03│其他事项 ──────┴──────────────────────────────────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自2020年4月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 会委员职务。截至2026年4月6日,在公司连续任职将满六年。为此,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王晓明先生特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王晓明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制度要 求,其辞职申请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晓明先生仍将继续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独立董事。王晓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晓明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2-0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兴富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审计会计师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22│扩建改造 ──────┴────────────────────────────────── 一、交易概述 为响应聊城市东昌府区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盘活企业现有资产及优化资产结构,中 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客车”或“公司”)拟与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明管 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部分土地收储、搬迁与新能源项目升级建设事宜展开 合作。 1.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嘉明管委会拟对中通客车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通盛汽车”)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路北侧,实 际收储面积为238.8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不含职工公寓)进行协商收储。根据 政府土地收储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土地价值评估报告,预计本次土地收储及 搬迁等补偿金约为人民币119837564.00元,最终以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按照中通客车的相关规划设计需求,由嘉明管委会和安泰公司负责位于纬三路以南、经 四路以西、纬四路以北、光岳南路以东,对应公司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482145平方米土地上 的新能源项目厂房建设移交。 3.由土地收储管理部门直接将上述土地收储对应的补偿金支付给安泰公司用于新能源项目 升级建设;除另有约定外,各方无需基于上述土地收储及厂房建设移交及确权事宜向其他方支 付任何款项。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安泰 公司和嘉明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 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嘉明管委会为政府管理机构,安泰公司为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全资国有企 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土地为中通客车及通盛汽车位于聊位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翡翠城以西、纬一 路北侧的共三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中,本次中通客车被收储两处地块及地上建 筑物(土地面积为105824平方米),通盛汽车被收储一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6371 7平方米)。本次收储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妨碍其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升级建设的新能源项目厂房位于纬三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四路以北、光岳南路以 东,对应的中通客车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482145平方米。新能源项目厂房指上述对应土地使 用权上建造的生产厂房及设备基础、厂区道路、管路以及相关配套站房等所有工程建筑物。 ──────┬────────────────────────────────── 2026-01-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1-22│其他事项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的《中通客 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 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 免。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赵洪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赵洪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赵洪清先生当 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赵洪清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改革改制推进部 部长,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部副 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赵洪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 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 2025-11-13│价格调整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95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90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 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14.95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290393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521000 股后的586382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293 19146.8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除权前总股本*10=29319146.80元/592903936股*10=0.49450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2日。详细内 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上述约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4.9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4.90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为: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4.95元/股-0.0494500元/股≈14.90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1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2025-10-28│其他事项 ──────┴──────────────────────────────────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中 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会产生影响。 2、根据公司2025年9月底数据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2025年净利润1369.58万 元,减少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58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 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金额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对部分客户选择通过合适的融资方式融资 购车承担回购担保责任,根据整体业务开展情况,发生担保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且以往年度实 际发生损失的金额较小。公司根据重要性原则,未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近年来,随着公 司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担保余额逐年增长,且近期涉及的买方信贷担保业 务逾期代垫款项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结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为了更准确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结合业务开展情况适当计提预计担保损 失,以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买方信贷担保余额的可能损失。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根据下列情形计量预计担保损失: 款项未逾期信用风险也没显著增加,或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 参考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按照正常担保余额的0.9%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已经发生 信用减值的,即针对已出现逾期的担保余额,公司参考最近三年逾期还款、代垫或回购款项的 收回情况,按照逾期担保余额的10%计提相应的预计担保损失。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变更自2025年10月31日起适用。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抵御和防范市场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自身的抗 风险能力,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 2025年9月底数据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2025年净利润1369.58万元,减少2025年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58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 计,最终影响金额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属于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1-9月份合并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808649.60元,母公司2025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245229539.38 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 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战略前提下,提出公司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提取法定公积金24522953.94元;以公司总股本592903936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6521000股股份后的586382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 金红利0.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9319146.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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