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62 东方钽业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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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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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9-11-22│ 9.40│ 5.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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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11-10-25│ 10.68│ 8.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5│ 4.59│ 2292.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8│ 6.20│ 74.40万│
├───────────┼───────────┼───────────┼───────────┤
│增发 │ 2023-09-15│ 11.38│ 6.70亿│
├───────────┼───────────┼───────────┼───────────┤
│增发 │ 2026-03-03│ 52.66│ 11.8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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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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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智造科技有│ 1358.00│ ---│ 90.53│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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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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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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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 3.05亿│ 9436.20万│ 2.58亿│ 84.75│ 0.00│ 2026-06-30│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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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 1.20亿│ 1468.58万│ 1.20亿│ 100.09│ 2515.87万│ 2024-12-31│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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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只铌超导腔 │ 4705.36万│ 779.46万│ 3455.12万│ 93.48│ 776.01万│ 2024-12-31│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98亿│ 0.00│ 1.98亿│ 100.06│ 0.00│ 2024-12-3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009.29万│ 1009.29万│ 100.00│ 0.00│ 2025-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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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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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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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北京市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Mineracao Taboca S.A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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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北京市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7 │
├──────┼────────────────────────────────────────┤
│关联方 │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宁夏东方钽│中色(宁夏)│ 5000.00万│人民币 │2015-03-13│2018-03-12│连带责任│是 │是 │
│业股份有限│东方集团有│ │ │ │ │担保,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宁夏东方钽│中色(宁夏)│ 3000.00万│人民币 │2015-01-30│2018-01-29│连带责任│是 │是 │
│业股份有限│东方集团有│ │ │ │ │担保,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宁夏东方钽│宁夏有色金│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属进出口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夏东方钽│中色(宁夏)│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业股份有限│东方集团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15│其他事项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于2026
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号)。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1.11元(含税)。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4864268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56039933.75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6-06-10│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业务布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中色关键金
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上均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根据《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本次投
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中色关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火车站街道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23号厂区1号320办
公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6、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为暂定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
2026-05-2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于明董事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448人,代表股份239162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5.3422%。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1031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0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7人,代表股份28130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3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7人,代表股份28130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3331%。
4、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
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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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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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7500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75006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27460166股减少至52
7385160股,注册资本将由527460166元减少至52738516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
告,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
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年5月23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联系人:孙立喆
4、联系电话:0952-2098563、0952-2098564
5、邮箱:zhqb@otic.com.cn
6、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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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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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钽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11294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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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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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1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评价为“合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00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4%。
(二)回购价格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
司任职,或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在
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
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
组织调动不在公司任职,在2024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可继续保留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60282股按照此条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
市场价格的孰低值。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在公司任职,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199股按照此条进行回购注销。
3、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
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
的解除限售比例。
鉴于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评价为“合格”,本次实
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的80%,其余20%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25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5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5年6月24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7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5年11月11日,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故公司应对本次所涉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
整为:P=4.59-0.055-0.077-0.05=4.408元/股。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预计为3306
26.45(不含利息)元。
综上所述,由于个人主动辞职失去激励资格、个人绩效考评评价为“合格”的激励对象所
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408元/股;由于组织安排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
系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408元/股加上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
率计算的利息。
2、其他说明
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回购注销期间内,若公司进行
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11元(含税),则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情况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4.408-0.111=4.297元/股。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预计为322300.78(不含利息)元。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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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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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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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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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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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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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
度董事薪酬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
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其中,董事长的年度薪酬拟定为40-85万元(税前)。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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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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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256103.0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2675174.07元。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和发展需要,公司按2025年母公司税后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4267517.41元
,拟按2025年母公司税后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盈余公积24267517.41元,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
已计提任意盈余公积14270672.16元,现需补充计提任意盈余公积9996845.25元。截至2025年1
2月31日,扣除2025年拟补充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及2025年中期已实际分配现金股利25243213.
40元后,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0285463.4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0980971.05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
0285463.4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1元
(含税)。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4864268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
6039933.75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情况:2025年中期以总股本504864268股为基数,已按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243213.40元(含税)。如该预案获
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1283147.15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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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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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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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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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议案2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会上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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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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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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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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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续聘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
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
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谭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武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总审计费用与2024年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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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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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
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于明董事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585人,代表股份218175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3.2146%。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1957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2人,代表股份16217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2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4人,代表股份16258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204%。
4、公司部分董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
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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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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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于20
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号)。现将利
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04968262股,以此计算本次
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248413.10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时,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由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
司总股本由504968262股调整为504864268股,拟派发现金股利调整为人民币25243213.40元(含
税)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和调整原则
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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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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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
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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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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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借款主体委托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受托方:有
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借款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合计6000.00万元
3、委托贷款期限:36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5%
5、公司申请的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已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
色集团账户,将用于钽铌熔炼及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有色集团将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发放并分别签
署委托贷款协议。受托人将积极配合国拨资金权益落实事宜,若在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启动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发生其他增资扩股事项,且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注册,或其他增资扩股事项通过相关机构审批后,借款人将根据委托人要求提前偿还本合
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借款,以便委托人以国拨资金认购借款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转为对借款
人的其他股权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有色集团拟将其收到的6000.00万元国拨资金委托给财务公司借给公司用于钽铌熔炼
及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建设。
根据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2号)文件“投
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属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应及时落实国有
权益,并根据明确的支出投向和目标,及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活动,推进有关事项的实施
。”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文件“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
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涉及股权多元化子
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
投资。”的规定,中国有色集团、财务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与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约定以专项贷款方式向公司发放上述国有资本金600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年利率1
.5%,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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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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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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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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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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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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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钽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60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8%。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2023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3】67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3、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等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
单。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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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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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白轶明董事的书面辞职报告。白轶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
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白轶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轶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
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白轶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白轶明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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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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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深证上审〔2025〕179号),深交所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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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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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招商证券作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张俊果和陈
春昕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法定持续督导期间至2024年12月31日。但鉴于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招商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募集资
金使用完毕。现由于陈春昕工作调整将不再负责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招商证券委派李俊卿(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陈春昕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俊果
和李俊卿,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
束为止。
附件:李俊卿先生简历
李俊卿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金融硕士,
先后参与或负责了通裕重工2023年可转债项目和通裕重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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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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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3994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共
涉及激励对象3名,根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回购价格为4.458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46.36万元加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4968262股调整为50486
4268股。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3994股。目前,公司董事会按照《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办理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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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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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主体委托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受托方:有
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借款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合计4527.42万元
3、委托贷款期限:36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5%
5、公司申请的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已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
色集团账户,将用于钽铌相关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有色集团将通过财务公司以
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发放并分别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受托人将积极配合国拨资金权益落实事
宜,若在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发生其他增资扩股事项,且在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或其他增资扩股事项通过相关机构审批后,借
款人将根据委托人要求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借款,以便委托人以国拨资金认购借款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转为对借款人的其他股权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有色集团拟将其收到的4527.42万元资本性拨款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委托给
财务公司借给公司用于公司钽铌相关项目建设。
根据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2号)文件“投
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属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应及时落实国有
权益,并根据明确的支出投向和目标,及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活动,推进有关事项的实施
。”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文件“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
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涉及股权多元化子
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
投资。”的规定,中国有色集团、财务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与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约定以专项贷款方式向公司发放上述国有资本金4527.42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年利率1
.5%,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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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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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
、短信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李毛毛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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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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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44743633.3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706721.6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0551242.0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4790766.80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发展需要,公司按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税后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
余公积14270672.16元、计提10%的任意盈余公积14270672.16元后,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为152009897.6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6249422.4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2009897.6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利润
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
元(含税)。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04968262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248413.10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该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5248413.10元,占2
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44%。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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