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67 盈峰环境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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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3-10│ 6.62│ 2.86亿│
├───────────┼───────────┼───────────┼───────────┤
│增发 │ 2014-06-30│ 7.20│ 4.22亿│
├───────────┼───────────┼───────────┼───────────┤
│增发 │ 2015-09-15│ 9.78│ 17.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25│ 12.49│ 2562.95万│
├───────────┼───────────┼───────────┼───────────┤
│增发 │ 2017-12-05│ 8.53│ 6.09亿│
├───────────┼───────────┼───────────┼───────────┤
│增发 │ 2018-11-27│ 7.64│ 152.50亿│
├───────────┼───────────┼───────────┼───────────┤
│可转债 │ 2020-11-04│ 100.00│ 14.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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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夏幸福 │ 301.95│ ---│ ---│ 0.00│ -7597.18│ 人民币│
├─────────┼─────┼─────┼─────┼─────┼──────┼──────┤
│远望谷 │ 166.23│ ---│ ---│ 0.00│ -6.43│ 人民币│
├─────────┼─────┼─────┼─────┼─────┼──────┼──────┤
│富春染织 │ 0.30│ ---│ ---│ 0.00│ 0.12│ 人民币│
├─────────┼─────┼─────┼─────┼─────┼──────┼──────┤
│一鸣食品 │ 0.27│ ---│ ---│ 0.00│ 0.20│ 人民币│
├─────────┼─────┼─────┼─────┼─────┼──────┼──────┤
│新亚电子 │ 0.23│ ---│ ---│ 0.00│ 0.05│ 人民币│
├─────────┼─────┼─────┼─────┼─────┼──────┼──────┤
│西大门 │ 0.21│ ---│ ---│ 0.00│ -0.0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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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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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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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 12.96亿│ 8511.22万│ 3.45亿│ 26.63│ 6558.23万│ 2026-12-31│
│心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1.61亿│ 0.00│ 1.6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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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5.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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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
│ │ 2025年12月23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产权交│
│ │易所以公开挂牌形式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星│
│ │舟”)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底价为75191.02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49971.22万元,│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转让价款为25219.80万元。 │
│ │ 2025年12月29日,经广州产权交易所确认,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
│ │境”)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并根据挂牌条件缴纳了保证金,成为本次挂牌的受让方│
│ │,其拟以挂牌底价受让广东星舟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 2025年12月30日,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城发环境为最终受让方│
│ │,在本次交易中以人民币75191.02万元受让交易标的。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2.5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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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债│标的类型 │债权 │
│ │权 │ │ │
├──────┼────────────────┴──────┴────────────────┤
│买方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
│ │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在广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形式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舟│
│ │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星舟”)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底价为75191.02│
│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49971.22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转让价款为25219.80万元│
│ │。 │
│ │ 2025年12月29日,经广州产权交易所确认,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
│ │境”)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并根据挂牌条件缴纳了保证金,成为本次挂牌的受让方│
│ │,其拟以挂牌底价受让广东星舟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 2025年12月30日,根据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城发环境为最终受让方│
│ │,在本次交易中以人民币75191.02万元受让交易标的。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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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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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同意在资 │
│ │金充裕的情况下,2026年拟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
│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拆借资金,在│
│ │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该资金主要用于│
│ │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盈峰集团的资金拆借│
│ │余额为0.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盈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
│ │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
│ │公司向公司提供2026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 │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杨榕桦先生、魏霆先生、何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 │ 3、上述交易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 │
│ │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
│ │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 │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2026年4月20日,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16%股份,通过全资子 │
│ │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60%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 │1.97%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盈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72亿 18.05 56.16 2025-08-19
Zara Green Hong Kong Lim 7310.63万 10.05 --- 2016-10-25
ited
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 3205.52万 6.61 --- 2016-04-01
司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2.00亿 6.32 55.62 2026-01-07
─────────────────────────────────────────────────
合计 8.77亿 41.03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0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5.62 │质押占总股本(%) │6.32 │
├────────┼──────────────┴────────┴──────────────┤
│股东名称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5日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0.0万股给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82 │质押占总股本(%) │3.16 │
├────────┼──────────────┴────────┴──────────────┤
│股东名称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4 │质押截止日 │2030-12-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4日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0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质押股数(万股) │6446.10 │
├────────┼──────────────┼────────┼──────────────┤
│质押占所持股(%) │6.33 │质押占总股本(%) │2.04 │
├────────┼──────────────┴────────┴──────────────┤
│股东名称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5 │质押截止日 │2030-12-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5日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6446.1047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8-22 │质押股数(万股) │6446.1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93 │质押占总股本(%) │2.03 │
├────────┼──────────────┴────────┴──────────────┤
│股东名称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16 │质押截止日 │2031-01-0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1 │解押股数(万股) │6446.1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16日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6446.1047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佛山市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1日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446.1047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22 │质押股数(万股) │9734.90 │
├────────┼──────────────┼────────┼──────────────┤
│质押占所持股(%) │9.56 │质押占总股本(%) │3.07 │
├────────┼──────────────┴────────┴──────────────┤
│股东名称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29 │质押截止日 │2031-01-0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盈峰资产│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盈峰集团”)的函告,获悉盈峰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及宁波│
│ │盈峰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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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广东盈峰智│ 22.9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能清洁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仙桃绿色东│ 2.1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方环保发电│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上风高│ 2.1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科专风实业│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鄱阳县绿色│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东方再生能│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源有限公司│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泌阳县丰和│ 1.9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新能源电力│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上风高│ 1.4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科专风实业│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上风高│ 1.0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科专风实业│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醴陵兆阳环│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保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醴陵兆阳环│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保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常德泽联环│ 9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境服务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仙桃盈和环│ 8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保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茂名市盈峰│ 7449.0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环境水处理│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上风高│ 7415.5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科专风实业│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上风高│ 7283.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科专风实业│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六安中峰城│ 6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市环境服务│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买方信贷业│ 6254.3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务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淮安盈合环│ 522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上风高│ 4115.7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科专风实业│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湖北峰和新│ 3531.6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湘潭盈联环│ 34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境产业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买方信贷业│ 1823.6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务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永顺中峰经│ 94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投环境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买方信贷业│ 934.2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务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长沙盈峰新│ 903.6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能源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上风高│ 567.9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科专风实业│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盈峰中联城│ 461.5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市环境服务│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优力仕│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电驱动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买方信贷业│ 189.3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务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广东盈峰科│ 155.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广东盈峰科│ 144.9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集团股份│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买方信贷业│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务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其他控股子│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广东盈峰智│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能清洁科技│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醴陵兆阳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保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六安中峰城│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市环境服务│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常德泽联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境服务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通山县星舟│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水治理技术│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通山县通大│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水治理技术│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永顺中峰经│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投环境科技│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广东盈峰低│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碳再生科技│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广东盈峰智│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能清洁科技│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广东盈峰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技有限公司│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优力仕│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电驱动科技│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浙江上风高│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科专风实业│ │ │ │ │ │ │ │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长沙中标环│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境产业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广东盈峰智│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能环卫科技│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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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廉江市绿色│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东方新能源│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廉江市绿色│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东方新能源│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盈峰环境科│寿县绿色东│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方新能源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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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6-06-09│其他事项
──────┴──────────────────────────────────
1、“盈峰转债”赎回数量:14975张
2、“盈峰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1514406.30元(不含赎回手续费)3、“盈峰转债”投
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6月5日
4、“盈峰转债”摘牌日:2026年6月9日
一、“盈峰转债”基本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618.96万元,期限6年。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7618.9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SZ”。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号),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3086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
34股后的3104109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
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8.31元/股调整为8.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7月8日起生效。
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4号),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4999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
234股后的3120523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20日起由原来的8.1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0日起生效。
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5号),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5066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565
382股后的3166941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18日起由原来的8.09元/股调整为7.98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起生效。
2024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号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16694153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6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16日起由原来的7
.98元/股调整为7.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
2025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7号),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166943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8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28日起由原来的7.86元/
股调整为7.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
5、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盈峰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盈峰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
果明细表》,“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张,回售金额为
1002.22元(含息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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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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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代码:127024
2、债券简称:盈峰转债
3、“盈峰转债”赎回日:2026年5月29日
4、“盈峰转债”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6月5日
5、“盈峰转债”摘牌日:2026年6月9日
6、“盈峰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盈峰转债”基本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618.96万元,期限6年。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7618.9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SZ”。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号),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3086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
34股后的3104109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
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8.31元/股调整为8.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7月8日起生效。
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4号),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4999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
234股后的3120523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20日起由原来的8.1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0日起生效。
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5号),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5066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565
382股后的3166941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18日起由原来的8.09元/股调整为7.98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起生效。
2024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号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16694153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6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16日起由原来的7
.98元/股调整为7.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
2025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7号),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166943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8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28日起由原来的7.86元/
股调整为7.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
5、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盈峰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盈峰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
果明细表》,“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张,回售金额为
1002.22元(含息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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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以下统称“承诺人”)出具的《关于不主动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承诺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承诺人自愿承诺自2026年
6月1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除因可交换公司债券减持之外,不
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新增的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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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
2026年5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股份变
动比例为1.37%,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7.44%。
宁波盈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
取得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
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
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后,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8.82%减少至37.44%,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3,836,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2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6,704,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4%
,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5-26│其他事项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中联重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6
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中联重科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股
份变动比例为1.05%,变动后持股比例为8.95%。
中联重科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
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
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
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联重科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中联重科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后,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0.00%减少至8.95%,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减持前,中联重科持有公司股份32444785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0%。本次减
持后,中联重科持有公司股份298267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
──────┬──────────────────────────────────
2026-05-26│其他事项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以下合计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
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026年5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股份变
动比例为1.18%,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8.82%。
宁波盈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
取得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
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
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0.00%减少至38.82%,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4836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3836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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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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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
票567272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1%,成交均价约为8.18元/股,成交总金额464264543.
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
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认购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
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2个月,即2026年5月23日至2027年5月22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公布、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持续关
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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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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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
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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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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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
函》,宁波盈峰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
84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002%。同时,因公司“盈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0037%。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1384074227股减少至1327231927股,合计持股比例
由42.12517%减少至40.39478%,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宁波盈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
取得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
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
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宁波盈峰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407422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2.12517%。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1327231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9478%,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
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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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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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
函》,宁波盈峰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57047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同时,因公司“盈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2%。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1441121828股减少至1384074227股,合计持股比
例由43.98%减少至42.13%,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宁波盈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
取得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
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
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宁波盈峰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112182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3.98%。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384074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3%,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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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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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日:2026年5月29日
2、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人民币101.129元/张(含息税,当期年利率为2.00%),扣
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
的价格为准。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年6月3日
4、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6月5日
5、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日:2026年5月26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转股日:2026年5月29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日:2026年4月30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峰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5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盈峰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
赎回完成后,“盈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盈峰转债”存在被质押
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
形。
12、风险提示:本次“盈峰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
峰环境”或“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盈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7.67元/股)的130%(即9.971元/股)的情形。根据《盈
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盈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盈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和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
定本次行使“盈峰转债”提前赎回的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盈峰转债
”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盈峰转债”基本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618.96万元,期限6年。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7618.9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SZ”。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号),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3086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
34股后的3104109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
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8.31元/股调整为8.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7月8日起生效。
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4号),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4999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
234股后的3120523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20日起由原来的8.1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0日起生效。
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5号),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5066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565
382股后的3166941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18日起由原来的8.09元/股调整为7.98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起生效。
2024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号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16694153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6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16日起由原来的7
.98元/股调整为7.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
2025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7号),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166943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8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28日起由原来的7.86元/
股调整为7.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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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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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同意在资金
充裕的情况下,2026年拟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拆借资金,在前述额
度内循环使用,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其
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盈峰集团的资金拆借余额为0.0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盈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2026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杨榕桦先生、魏霆先生、何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上述交易尚须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
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
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408308358
注册资本:44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二十四楼之
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何剑锋先生持有盈峰集团88.09%股权,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盈峰集团5.056%股权,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5.056%股
权,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盈峰集团1.798%股权。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咨询
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
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等。
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盈峰集团资产总额8643318.74万元,负债总额5722
667.02万元,净资产2920651.7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33571.71万元,净利润185585
.82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2026年4月20日,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16%股份,通过全资子公
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60%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7
%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盈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盈峰集团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6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日均余额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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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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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向子
公司提供授权担保额度为1294230.57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5
65730.5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3%,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7
28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40%。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
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
相关事宜。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
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因业务需
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
2、担保额度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日。
3、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
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0920.54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法定代表人:卢志槔
经营范围: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
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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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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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
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
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买方信贷模式购买产品或偿还未到期的买方信贷余额(买方信贷
模式指客户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产品,卖方为买方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销售模式)
。上年度实际向买方提供担保总额为9201.59万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公司预
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
保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
相关担保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
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
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
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金融机构、客户将签署三
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差额补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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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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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融资总金额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
继续与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余额为252.66万元,上年度实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金额为0.00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本年度继续授权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保理融
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2、保理方式
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上述机构基
于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向公司提供与应收账款期限匹配的金融服务。
3、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
体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5、保理费率
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按照同业拆借利率适当浮动,具体费率由双方根据市场费率水平及实
际业务情况协商确定。
二、保理业务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含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工
程款项、销售设备或服务等应收账款,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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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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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
资产,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1亿
元的资产池(含额度共享)专项授信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
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
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
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
2、业务模式
资产池将公司资产与短期融资业务融于一体,消除了不同种类、不同币种、不同余期的资
产之间的差异和错配问题。公司可将持有的金融机构认可的资产随时入池质押,自动分类生成
资产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各类银行融资业务。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包括云信、保理等)、票据池融资
、国内外贸易融资(基于信用证L/C,托收D/P或D/A或赊销O/A等结算方式下的融资业务),具
体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票据质押
融资、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信用证、福费廷等业务品种。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
4、合作金融机构及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
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向合作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该额度由公司及
子公司共享,即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的资产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即期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
、保证金质押、信用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
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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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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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
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5年度,公司对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29384.97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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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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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8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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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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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
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本次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549799271.9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6376402.1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2637640.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74577
94.12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598552287.10元,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842644268.96元。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
分红总额为407852832.14元。
4、上市公司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下列内容:
(1)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
(2)2025年度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为204410648.11元(含交易费用);(3)2025年公司
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612263480.25元(含税),预计占本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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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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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翠娟,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祖荣,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为公司提供
多年审计服务,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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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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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
的议案》,同意公司日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投资于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转,需留存充足流动资金以保证业务能及时落地,导致公司自有资
金存在阶段性闲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日常经营节余的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日均不超过人民币35亿
元(含),在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均为短期投资,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中低风险投
资理财,优先选择商业银行,参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资产
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产品。
4、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挤占公司
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和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
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
金安全。
(2)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3)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做好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
下获取投资收益。
(4)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自有闲置资金较为充裕,对短期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
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6年度
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
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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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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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创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不担任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
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
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弘创投资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前,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737335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6.93%。本次减持后,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8716177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5.70%,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
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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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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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
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
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
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中联重科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
露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前,中联重科持有公司股份39921465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2.72%。本次减持后,中联重科持有公司股份352823659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1.25%,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
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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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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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创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不担任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
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
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弘创投资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前,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752315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7.57%。本次减持后,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7373359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6.9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
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二、其他说明
弘创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所得,此次减持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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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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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创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不担任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
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
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
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弘创投资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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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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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创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不担任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
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
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
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
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弘创投资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前,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1042381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9.80%。本次减持
后,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780878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股份总数的8.86%,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弘创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所得,此次减持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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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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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一致同意
选举赖智耀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选举产生的其他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赖智耀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赖智耀先生:现任盈峰环境顺德装备公司营销管理部副部长,历任盈峰环境第十届监事会
主席(已离任),本科学历。曾任江西省龙南县武当镇中学教师、中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
师。2006年4月加入美的集团,历任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
赖智耀先生与盈峰环境及盈峰环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
有直接持有盈峰环境股份,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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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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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4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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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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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
稳健性,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及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中期票据
,最终注册额度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符合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相
关规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及中期票据不超过
人民币24亿元(含),最终注册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
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拟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并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规模有效期内,根
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确定发行期限。
4、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5、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择机一次
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7、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发行期限相当的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市场利率,由公司和
承销商共同商定。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9、承销机构:公司将选择具备主承销资格、熟悉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程序
并具备一定承销能力的机构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10、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
效期到期日止。
三、审议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
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
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稳健性,同时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保证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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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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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
026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4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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