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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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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973 佛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4-20│ 6.28│ 5.80亿│ ├───────────┼───────────┼───────────┼───────────┤ │配股 │ 2004-03-30│ 6.19│ 2.07亿│ ├───────────┼───────────┼───────────┼───────────┤ │增发 │ 2013-12-11│ 3.89│ 1.89亿│ ├───────────┼───────────┼───────────┼───────────┤ │增发 │ 2026-01-21│ 3.81│ 46.80亿│ ├───────────┼───────────┼───────────┼───────────┤ │增发 │ 2026-01-27│ 3.81│ 9.8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 57600.00│ ---│ 60.00│ ---│ ---│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 │佛山佛塑新材料有限│ 4500.00│ ---│ 60.00│ ---│ -4.42│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04 │交易金额(元)│7542.9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四川源源山富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 │ │情况,为了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优势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 │ │量发展,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成都东盛)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不低于公司持有的成都东盛51%股权(以│ │ │下简称标的股权)评估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 │ │牌价格为7,542.90万元。 │ │ │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5日,本次交易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子平台南方联合产│ │ │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四川源源山富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源源山富),已按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确定其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26年6月3日,公司│ │ │与源源山富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将标的股权转让给源源山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 │7,542.9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5-09 │交易金额(元)│3.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以│ │ │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 │ │ │新能源)增资,补充金力新能源流动资金。 │ └──────┴────────────────────────────────────────┘ ┌──────┬────────────────┬──────┬────────────────┐ │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50.8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份、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 │ ├──────┼────────────────────────────────────────┤ │卖方 │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 │ │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 │ │股份。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508000.00万元。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力新能源100%股份。根据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2│ │ │1日核发的金力新能源《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邯)登字〔2026〕第68号],金力 │ │ │新能源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名称变更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由│ │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目前已直接持│ │ │有金力新能源100%股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宁波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宁波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宁波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宁波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4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紫金矿业)下属子公司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锂元)、厦门│ │ │紫金新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紫金)以及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在福建省龙岩市上│ │ │杭工业区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电池级硫化锂中试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 │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万元,股权比例为5%,紫金锂元 │ │ │出资6,0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厦门紫金出资1,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广新研究院出│ │ │资2,500万元,股权比例为25%。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围。 │ │ │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1,339万元(含增值税),建设100吨/年硫化锂生产线,主要研│ │ │发、生产、经营高纯度电池级硫化锂产品。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 │ │控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 │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2024年1月10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 │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 │ │水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在佛│ │ │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电容 │ │ │膜项目),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 │ │。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 │ │ │日,公司正积极推进电容膜项目厂房建设工程、生产线以及相关设备采购。 │ │ │ 为进一步加强超薄电容器薄膜新产品开发能力,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与项目投资│ │ │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购置电容膜项目的│ │ │部分设备,与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共同开展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运营,降低电│ │ │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和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 │ │ │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5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广新研 │ │ │究院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 │报表范围。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 │ │控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 │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1.76亿 7.18 100.00 2026-05-21 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 9725.01万 3.96 100.00 2026-05-21 企业(有限合伙) 袁海朝 3472.48万 1.41 100.00 2026-05-21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1315.11万 0.53 100.00 2026-05-21 (有限合伙)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 251.88万 0.10 100.00 2026-05-21 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3.24亿 13.1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17648.79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7.18 │ ├────────┼──────────────┴────────┴──────────────┤ │股东名称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7648.7943万股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 │ │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9725.01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3.96 │ ├────────┼──────────────┴────────┴──────────────┤ │股东名称 │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9725.0148万股给 │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3472.48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1 │ ├────────┼──────────────┴────────┴──────────────┤ │股东名称 │袁海朝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袁海朝质押了3472.4825万股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1315.11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53 │ ├────────┼──────────────┴────────┴──────────────┤ │股东名称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1315.1061万股给广东 │ │ │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251.88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10 │ ├────────┼──────────────┴────────┴──────────────┤ │股东名称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51.878万股给广 │ │ │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佛山佛塑科│广东合捷国│ 2498.87万│人民币 │2023-01-12│2023-05-15│连带责任│是 │否 │ │技集团股份│际供应链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佛山佛塑科│广东合捷国│ 1641.06万│人民币 │2022-05-16│2023-05-15│连带责任│是 │否 │ │技集团股份│际供应链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 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有关规定,当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应同时列示重组前、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上 表中,上年同期(重组前)的数据系公司2025年半年度数据,上年同期(重组后)的数据为公 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25年1-6月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下午3:00。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5-21│股权质押 ──────┴────────────────────────────────── 2026年2月6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 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 议约定,为进一步担保华浩世纪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业绩补偿协议》项下补偿责任的履行,华 浩世纪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其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全部佛塑科技股票质押 给广新集团,后续将按华浩世纪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佛塑科技股票解禁进度及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解除其股票质押。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浩世纪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 全部佛塑科技股票已质押给广新集团。 ──────┬────────────────────────────────── 2026-05-09│增资 ──────┴──────────────────────────────────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 能源)增资,补充金力新能源流动资金。 (二)本次增资的审批程序 2026年5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 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 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荣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 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周荣先生不是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荣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周荣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周荣先生的 辞职报告须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才能生效。在此之前,周荣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周荣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 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周荣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成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相关公告。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客观、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总额2386.90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 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 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 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 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 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 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 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 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经公司评估,2026年1-3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547.1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准备1562.87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0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02万元,转 回坏账准备33.2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 12.31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73万元。本期其他增加,主要是公司自2026年2月起将河北金 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 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839.71万元。 (1)按类别列示: (2)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773.79万元。 (3)本期其他增加额,主要是本期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 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17│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 能源)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6年1月21日 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交易公司新增股份1490813595股于2026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2026年2月12日上市,金力新能源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乾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 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梓赫、袁 梓豪、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 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5年度、2026 年度及2027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金力新能源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 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承诺 净利润数”)。 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 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 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公司将在业绩补偿期间逐年 测算各年度金力新能源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实现净利润数由公司聘请 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确认。 二、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6年1月21日完成过户且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完成对价支付,根据 《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至2028年。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 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6]25 013520158号)。 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实现金额为44971.48万元,业绩承诺金额为23000.00万 元,已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 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有关规定,当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应同时列示重组前、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上 表中,上年同期(重组前)的数据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上年同期(重组后)的数据为 模拟重组完成后测算所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3-28│仲裁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佛塑科技)分别于2024年11月 14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9月8日、2025年5月20日、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 司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 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北金力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2026年1月21日,河北金力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直接持有金力新能源10 0%股权,金力新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6年2月12日,公司新增发行上市1490813595 股股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 市公告书》及相关公告。 ──────┬────────────────────────────────── 2026-03-28│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以及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 00万元(含本数)。 3.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4.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经营和 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使用暂时 闲置资金不定期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万元(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授权公司财务资金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 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 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业务不超过3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 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与短期中低风险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 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 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 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2026-03-28│其他事项 ──────┴────────────────────────────────── 1.为了满足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涉 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情况。 2.2026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 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 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 ,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 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 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 、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 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在股东会批准的 期限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 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 下: 1.远期结售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 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 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 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利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名义本金)和利 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核 定的额度范围内,财务资金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内部调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的交易 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客观、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2,692.70万元。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一)核销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433620.89元。上述应收 账款为应收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销货款,依据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明确该公 司已无财产可执行,并终结执行程序,该笔应收账款账龄已超5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该笔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拟进行核销。 (二)核销全资子公司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77076.24元。 其中包括:惠州大亚湾金晖电子有限公司86864.13元、富通电子(东莞)有限公司47882. 74元、扬州凯普电子有限公司24900.37元、深圳声鑫电容器有限公司10447.97元、铜陵市汇特 电子有限责任公司6981.03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在5年以上。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显示,上述单位已经注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拟进行核销。 (三)核销母公司应收账款2081222.14元。其中包括:安徽飞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4662. 78元、大连海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965839.27元、佛山市基顺印务有限公司92.75元、佛山市 禅城区禅凯薄膜分切厂50627.34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在5年以上,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显示,上述单位已经注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拟进行核销。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合计4691919.27元,已于以往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资产核 销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3-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42670883.89 元,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778961344.1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267088.39元,扣除当 年现金分配股利33855022.73元,公司2025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73510116.89元。拟定公司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458236766股为基数(注),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0.12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分配29498841.19元,剩余844011275.70元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 2026-03-20│股权转让 ──────┴────────────────────────────────── 1.本公告中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金额为预测数,仅作为履行公司审批程序的依据,最 终以实际成交金额以及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2.本次交易将在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以及成交时间 、成交价格、交易对方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股权转 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为 了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优势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拟 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 盛)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不低于公司持有的成都东盛51%股权评估值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牌价格为7542.9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 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 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受让 方为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3-20│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 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为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 一、聚焦主业,锚定战略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注于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隔膜、光学薄 膜、双向拉伸薄膜、渗析防护材料、塑编阻隔材料等。公司将持续深耕主责主业,构建兼具增 长动能与抗风险韧性的业务体系,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 产业领军企业。 (一)制定“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强化战略引领 在“十四五”期间,公司坚守主责主业,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持 续提升,经营质效稳中向好,为公司“十五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围绕新材料主业发 展定位,深入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挖掘自身竞争优势,科学研究制定“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 ,明确分阶段发展目标及实施路径,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前瞻性引领和系统性支撑。 (二)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厚植发展优势 公司将全力推进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效1 应,提升公司BOPA薄膜业务产销规模和市场地位;全面落实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融合工作,在业务成长、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客户资源等方面实现有效整合;加快推进其 他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优势产品产销规模,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未来,公司将紧密围绕发展战略规划,立足优势业务领域,持续深耕高分子薄膜材料赛道 ,探索通过混改、上下游延伸等方式对存量优势业务强链、补链,内生外延融合发展,进一步 巩固提升公司在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 ──────┬────────────────────────────────── 2026-02-13│资产租赁 ──────┴────────────────────────────────── 一、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产权交 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72号南座、70号首层、南善街29号3至9层 的自有物业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总出租面积为8182.1平方米,租赁挂牌价格为 23.50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为10年,免租期6个月。 2026年2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物业公 开挂牌出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租赁事项采取公开挂牌方式,目前尚未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2-13│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 2.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金力新能源成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6年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新增“锂电池湿法基膜、涂覆 隔膜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为有效涵盖金力新能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组合划分、固定 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方法,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应收账款信用减值组合划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 摊销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6年2月6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估计的变化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 变更前: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 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 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塑料制品业务款项组合和供应链业务款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 司认为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 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 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变更后: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 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 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塑料制品业务款项组合、新能源业务款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 司认为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 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 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 2025-11-14│对外投资 ──────┴────────────────────────────────── 风险提示 1.本项目主要研发、生产、经营高纯度电池级硫化锂产品,硫化锂是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的 主要原料之一。本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因素影响, 也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路线、市场竞争与固态电池产业化进程等方面的风险,存在 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2.项目公司成立后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较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紫金矿业)下属子公司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锂元)、厦门紫金 新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紫金)以及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在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工业区 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电池级硫化锂中试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万元,股权比例为5%,紫金锂元出资 60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厦门紫金出资1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广新研究院出资2500万 元,股权比例为25%。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1339万元(含增值税),建设100吨/年硫化锂生产线,主要研发 、生产、经营高纯度电池级硫化锂产品。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控 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 经全体独立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非关联委员(关联委员唐强回避表决)一 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强、成有江、熊勇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四)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 ──────┬────────────────────────────────── 2025-11-05│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5 年11月3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0-30│对外投资 ──────┴──────────────────────────────────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 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在佛山市三 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电容膜项目), 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具体情况详 见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 推进电容膜项目厂房建设工程、生产线以及相关设备采购。 为进一步加强超薄电容器薄膜新产品开发能力,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与项目投资风 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 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购置电容膜项目的部分设 备,与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共同开展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运营,降低电容膜新产 品研发风险和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5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广新研究院 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控 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 经全体独立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非关联委员(关联委员唐强回避表决)一 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 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强、成有江、熊勇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 ──────┬────────────────────────────────── 2025-10-15│其他事项 ──────┴──────────────────────────────────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 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 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09-27│对外投资 ──────┴────────────────────────────────── 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 因素影响,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 2.本项目投入建设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 风险,可能存在因上述经营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新材料主业发展定位,为了做强做 大高分子功能薄膜业务,推动尼龙薄膜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与中石 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石化)拟在湖南省岳阳市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 称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96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76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湖南石化 出资384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46911万元(含增值税、经营流动资金;不含增值税、不含经营流 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为279150万元),建设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生产线,主要生产经营聚酰胺 切片和尼龙薄膜产品。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 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62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王妙云 注册资本:733279.44万元 主营业务:湖南石化现有炼油、己内酰胺-聚酰胺、弹性体、环氧树脂、环氧丙烷、沥青- 碳材料等产品链,主要产品100余种。 股权结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石化74.69%股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石化25.31%股权;湖南石化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石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湖南石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9-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时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下午3: 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09-25│其他事项 ──────┴──────────────────────────────────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 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下午3:00。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09-23│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荣先生自2019年9月1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已连任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 需要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等 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更换选举独立董事工作将适当 延期。 在公司独立董事更换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周荣先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和义务。本次延期更换选举独 立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更换选 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9-0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时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 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 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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