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73 佛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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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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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04-20│ 6.28│ 5.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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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4-03-30│ 6.19│ 2.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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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12-11│ 3.89│ 1.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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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6-01-21│ 3.81│ 46.80亿│
├───────────┼───────────┼───────────┼───────────┤
│增发 │ 2026-01-27│ 3.81│ 9.8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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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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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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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新能源 │ ---│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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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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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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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对价 │ 4.00亿│ 4.00亿│ 4.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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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5.83亿│ 5.83亿│ 5.83亿│ 100.00│ ---│ ---│
│债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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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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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4 │交易金额(元)│7542.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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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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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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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源源山富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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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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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
│ │情况,为了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优势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
│ │量发展,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成都东盛)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不低于公司持有的成都东盛51%股权(以│
│ │下简称标的股权)评估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产市场价值等情况,拟定本次交易的首次挂│
│ │牌价格为7,542.90万元。 │
│ │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5日,本次交易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子平台南方联合产│
│ │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四川源源山富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源源山富),已按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确定其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26年6月3日,公司│
│ │与源源山富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将标的股权转让给源源山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 │7,542.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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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09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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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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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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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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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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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以│
│ │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 │
│ │新能源)增资,补充金力新能源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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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50.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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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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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份、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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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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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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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
│ │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
│ │股份。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508000.00万元。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力新能源100%股份。根据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2│
│ │1日核发的金力新能源《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邯)登字〔2026〕第68号],金力 │
│ │新能源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名称变更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由│
│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目前已直接持│
│ │有金力新能源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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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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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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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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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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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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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37,471,029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 │
│ │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 │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广新集团拟以不低于4亿元(含本数)且不高于10亿元(含本数)的│
│ │金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且认购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韶│
│ │关基地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武安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
│ │色高端涂覆隔膜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
│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 │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 │资产。 │
│ │ 2026年9月3日,公司与广新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广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2026年修订)》6.3.3条之规定,广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 │
│ │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1.2026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
│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关 │
│ │联交易有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发展战略│
│ │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
│ │ 2.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
│ │表决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 │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二)股权控制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新集团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
│ │ (三)主营业务情况 │
│ │ 广新集团是一家主业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连续四年上榜《│
│ │财富》世界500强(2026年位列406位),在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年度评估中获评标杆│
│ │等级。广新集团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与食品健康、数字服务与供应链服务三大│
│ │主业。 │
│ │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新集团总资产1,290.20亿元,净资产441.46亿元,20│
│ │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7.52亿元,净利润19.51亿元 │
│ │ (四)广新集团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广新集团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 │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
│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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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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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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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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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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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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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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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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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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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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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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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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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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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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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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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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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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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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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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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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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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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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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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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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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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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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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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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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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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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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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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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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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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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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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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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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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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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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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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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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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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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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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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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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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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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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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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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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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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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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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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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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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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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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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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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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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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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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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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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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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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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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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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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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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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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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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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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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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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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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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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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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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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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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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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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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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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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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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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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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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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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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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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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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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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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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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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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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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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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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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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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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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紫金矿业)下属子公司福建紫金锂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锂元)、厦门│
│ │紫金新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紫金)以及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在福建省龙岩市上│
│ │杭工业区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电池级硫化锂中试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 │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万元,股权比例为5%,紫金锂元 │
│ │出资6,0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厦门紫金出资1,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广新研究院出│
│ │资2,500万元,股权比例为25%。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围。 │
│ │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1,339万元(含增值税),建设100吨/年硫化锂生产线,主要研│
│ │发、生产、经营高纯度电池级硫化锂产品。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
│ │控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
│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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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2024年1月10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
│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
│ │水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在佛│
│ │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电容 │
│ │膜项目),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
│ │。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 │
│ │日,公司正积极推进电容膜项目厂房建设工程、生产线以及相关设备采购。 │
│ │ 为进一步加强超薄电容器薄膜新产品开发能力,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与项目投资│
│ │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购置电容膜项目的│
│ │部分设备,与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共同开展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运营,降低电│
│ │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和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 │
│ │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5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广新研 │
│ │究院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 │报表范围。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
│ │控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
│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1.76亿 7.18 100.00 2026-05-21
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 9725.01万 3.96 100.00 2026-05-21
企业(有限合伙)
袁海朝 3472.48万 1.41 100.00 2026-05-21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1315.11万 0.53 100.00 2026-05-21
(有限合伙)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 251.88万 0.10 100.00 2026-05-21
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3.24亿 13.1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17648.79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7.18 │
├────────┼──────────────┴────────┴──────────────┤
│股东名称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7648.7943万股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
│ │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9725.01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3.96 │
├────────┼──────────────┴────────┴──────────────┤
│股东名称 │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9725.0148万股给 │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3472.48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1 │
├────────┼──────────────┴────────┴──────────────┤
│股东名称 │袁海朝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袁海朝质押了3472.4825万股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1315.11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53 │
├────────┼──────────────┴────────┴──────────────┤
│股东名称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1315.1061万股给广东 │
│ │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251.88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10 │
├────────┼──────────────┴────────┴──────────────┤
│股东名称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51.878万股给广 │
│ │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佛山佛塑科│合肥金力新│ 16.6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佛山佛塑科│湖北金力新│ 16.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佛山佛塑科│安徽金力新│ 5.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佛山佛塑科│湖北江升新│ 3.4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佛山佛塑科│天津东皋膜│ 2.7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技术有限公│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佛山佛塑科│金力新能源│ 2.6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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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其他事项
──────┴──────────────────────────────────
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
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
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7年—
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
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
2026-09-04│其他事项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项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
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
2026-09-04│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可能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1.假设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末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
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不考虑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或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或其他因素对公司股本变化的影响;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6.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
7.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9.公司与业绩承诺方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德州海乾瀚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
心(有限合伙)、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
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金力新能源在2025至2027年度业绩承诺
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
元。如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
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
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
──────┬──────────────────────────────────
2026-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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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
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
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
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广新集
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
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广新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
2026-09-04│对外投资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
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投入建设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
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因上述经营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绿色高端基膜及涂覆隔膜产能,提升公司锂电池隔膜业务规模化供应能力、
成本竞争力和客户配套能力,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拟
以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出资分别在广东韶关、河
北武安设立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韶关基地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武安金力
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涂覆隔膜项目(以下合称本次投资项目)。
2026年9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建设韶关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
武安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涂覆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投资项目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026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韶关金
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武安金力新
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涂覆隔膜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二、金力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法定代表人:袁海朝
注册资本:58216.5629万元
主营业务:锂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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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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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
2026-09-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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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37,471,029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
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30%,其中广新集团拟以不低于4亿元(含本数)且不高于10亿元(含本数)的金额认
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且认购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本次发
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韶关基地年产
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武安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涂覆隔
膜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
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026年9月3日,公司与广新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广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年修订)》6.3.3条之规定,广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1.2026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关联交
易有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
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发展战略与投资审
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
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
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新集团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三)主营业务情况
广新集团是一家主业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连续四年上榜《财
富》世界500强(2026年位列406位),在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年度评估中获评标杆等级
。广新集团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与食品健康、数字服务与供应链服务三大主业。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新集团总资产1,290.20亿元,净资产441.46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7.52亿元,净利润19.51亿元
(四)广新集团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广新集团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2026-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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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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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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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
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
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涉及证券相关审计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
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
6万元,其中与本公司同属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
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
纪律处分。
──────┬──────────────────────────────────
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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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2026年半年度拟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9,536.79万元(以下简称本次
计提减值损失);公司已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386.
9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包含了前述2026年一季度已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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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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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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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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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
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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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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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叶志超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
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同期。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叶志超先生,196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叶志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
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
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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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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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
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下午3:00。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上
述累积投票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联系人:陈健文、黄家泳电话:0757-8
3988189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2.选举独立
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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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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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
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有关规定,当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应同时列示重组前、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上
表中,上年同期(重组前)的数据系公司2025年半年度数据,上年同期(重组后)的数据为公
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25年1-6月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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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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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下午3:00。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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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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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
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
议约定,为进一步担保华浩世纪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业绩补偿协议》项下补偿责任的履行,华
浩世纪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其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全部佛塑科技股票质押
给广新集团,后续将按华浩世纪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佛塑科技股票解禁进度及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解除其股票质押。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浩世纪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
全部佛塑科技股票已质押给广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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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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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拟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
能源)增资,补充金力新能源流动资金。
(二)本次增资的审批程序
2026年5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
全资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
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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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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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荣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
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务。周荣先生不是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荣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周荣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周荣先生的
辞职报告须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才能生效。在此之前,周荣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周荣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
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周荣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成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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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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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客观、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总额2386.90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
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
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
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
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
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
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
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
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经公司评估,2026年1-3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547.1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准备1562.87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0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02万元,转
回坏账准备33.2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
12.31万元,转回坏账准备0.73万元。本期其他增加,主要是公司自2026年2月起将河北金
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
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839.71万元。
(1)按类别列示:
(2)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773.79万元。
(3)本期其他增加额,主要是本期金力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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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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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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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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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
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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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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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
能源)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6年1月21日
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交易公司新增股份1490813595股于2026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2026年2月12日上市,金力新能源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乾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
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梓赫、袁
梓豪、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
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5年度、2026
年度及2027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金力新能源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
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承诺
净利润数”)。
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
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
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公司将在业绩补偿期间逐年
测算各年度金力新能源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实现净利润数由公司聘请
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确认。
二、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6年1月21日完成过户且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完成对价支付,根据
《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至2028年。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
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6]25
013520158号)。
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实现金额为44971.48万元,业绩承诺金额为23000.00万
元,已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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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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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
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有关规定,当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应同时列示重组前、后的上年同期数据。上
表中,上年同期(重组前)的数据系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上年同期(重组后)的数据为
模拟重组完成后测算所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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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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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佛塑科技)分别于2024年11月
14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9月8日、2025年5月20日、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
司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
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北金力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2026年1月21日,河北金力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直接持有金力新能源10
0%股权,金力新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6年2月12日,公司新增发行上市1490813595
股股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
市公告书》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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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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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以及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
00万元(含本数)。
3.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4.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经营和
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使用暂时
闲置资金不定期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万元(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授权公司财务资金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
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
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业务不超过3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
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与短期中低风险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
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
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
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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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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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满足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涉
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情况。
2.2026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
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
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
,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
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
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
、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
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在股东会批准的
期限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
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
下:
1.远期结售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
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
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
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利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名义本金)和利
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核
定的额度范围内,财务资金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内部调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的交易
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6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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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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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客观、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2,69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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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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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一)核销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433620.89元。上述应收
账款为应收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销货款,依据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明确该公
司已无财产可执行,并终结执行程序,该笔应收账款账龄已超5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该笔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拟进行核销。
(二)核销全资子公司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77076.24元。
其中包括:惠州大亚湾金晖电子有限公司86864.13元、富通电子(东莞)有限公司47882.
74元、扬州凯普电子有限公司24900.37元、深圳声鑫电容器有限公司10447.97元、铜陵市汇特
电子有限责任公司6981.03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在5年以上。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显示,上述单位已经注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拟进行核销。
(三)核销母公司应收账款2081222.14元。其中包括:安徽飞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4662.
78元、大连海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965839.27元、佛山市基顺印务有限公司92.75元、佛山市
禅城区禅凯薄膜分切厂50627.34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在5年以上,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显示,上述单位已经注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拟进行核销。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合计4691919.27元,已于以往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资产核
销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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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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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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