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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泰(00098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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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980 众泰汽车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众泰传动科技有限公│ 60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开发项目│ 26.55亿│ 0.00│ 6.32亿│ ---│ 0.00│ ---│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 ---│ ---│ 4.42亿│ ---│ 0.00│ ---│ │久补充公司发展业务│ │ │ │ │ │ │ │所需流动资金 │ │ │ │ │ │ │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暂│ ---│ 16.00亿│ 16.00亿│ ---│ 0.00│ ---│ │时补充公司发展业务│ │ │ │ │ │ │ │所需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0-14 │ ├──────┼────────────────────────────────────────┤ │关联方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为了支持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江苏深商”)签订了《资金借用合同》,江苏深商共计为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6,900.│ │ │00万元。 │ │ │ 2、关联关系 │ │ │ 江苏深商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深│ │ │商系公司关联法人,江苏深商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会议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 │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 │ │联董事叶长青、刘娅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水家湾街84号E栋501室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纪晓娥 │ │ │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2KXH85G │ │ │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9日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 │ │代理;汽车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 │ │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 │ │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代驾服务;机│ │ │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 │ │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 │ │、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4、存在的关联关系 │ │ │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深商持有公司股票7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1%,为公 │ │ │司控股股东。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6.48亿 31.95 --- 2018-09-27 武汉天风智信投资中心(有 1.18亿 5.84 100.00 2021-09-29 限合伙) 金马集团有限公司 1.06亿 5.21 --- 2019-09-04 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 1.04亿 5.10 --- 2017-11-25 ───────────────────────────────────────────────── 合计 9.76亿 48.1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众泰汽车股│湖南江南汽│ 5.50亿│人民币 │2020-03-16│2023-03-16│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车制造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众泰汽车股│杭州益维汽│ 2.96亿│人民币 │2020-07-10│2022-07-10│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车工业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众泰汽车股│湖南江南汽│ 2.00亿│人民币 │2020-03-23│2023-03-23│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车制造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2-29│企业借贷 ──────┴────────────────────────────────── 一、借款的基本情况 前期,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签订了三份《资金借用合同》,江苏深商共计为公司提供 借款人民币69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与江苏深商签订了《资金借用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将原三份《资金借用合同》规定的偿还日期全部延期至2024年2月29日,其 它事项仍以原《资金借用合同》约定为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公司关于归还控股股东借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二、本次延期还款的基本情况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与江苏深商 签订了《资金借用合同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将原 三份《资金借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全部修改为2024年5月31日;在补充协议二约定 的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存续期内,若江苏深商未书面提出还款要求或双方未对借款合同期限 进行调整的,补充协议二继续有效,借款期限届满日依次自动延展3个月;其它事项仍以原《 资金借用合同》约定为准。 ──────┬────────────────────────────────── 2024-02-01│其他事项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喻黎黎女士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喻黎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喻黎黎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喻黎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其负责的工作已顺利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喻黎黎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在公司发展 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财务总监职务。在未聘任新的财 务总监期间,暂由公司副总裁曹敏女士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 2024-01-13│诉讼事项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的金额较大的诉讼共计 7起,涉案金额共计约为36257.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88%。其中 ,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金额合计为700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被 告涉及的诉讼案件金额合计约为29257.04万元。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公告的7起诉讼均未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 2023-12-29│企业借贷 ──────┴────────────────────────────────── 一、借款的基本情况 前期,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深商”)签订了三份《资金借用合同》,江苏深商共计为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6900.00万 元,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延期还款的基本情况 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与江苏深商 签订了《资金借用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原三份《资金借用 合同》规定的偿还日期全部延期至2024年2月29日,其它事项仍以原《资金借用合同》约定为 准。 三、本次延期还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还款有利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根 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3-10-14│企业借贷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 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深商”)签订了《资金借用合同》,江苏深商共计为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6900.00万元 。 2、关联关系 江苏深商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深商 系公司关联法人,江苏深商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叶长青、刘娅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水家湾街84号E栋501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纪晓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2KXH85G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9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汽车租赁;办公设备租 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 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代驾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动汽车充 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深商的股东情况如下所 示: 3、江苏深商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深商的总资产172507.36万元,净资产9553.23万元;2022年度 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978.4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苏深商的总资产172569.20万 元,净资产9496.32万元;2023年1-6月累计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6.91万元。江苏深商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4、存在的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深商持有公司股票7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1%,为公司控 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资金借用合同(一) (1)借款金额:人民币1900.00万元。 (2)借款期限: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2023年8 月3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2023年11月30日。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内 一次性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3)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年利率为0%。 2、资金借用合同(二) (1)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2)借款期限: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2023年9 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2023年12月11日。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内 一次性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3)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年利率为3.45%,乙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利 息。 3、资金借用合同(三) (1)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2)借款期限: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2023年9 月25日至2023年12月24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2023年12月24日。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内 一次性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3)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年利率为6%,乙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利息。 ──────┬────────────────────────────────── 2023-10-14│其他事项 ──────┴────────────────────────────────── 2023年10月13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 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服务过众多上 市公司,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 能力。其为公司提供了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在对公司2022年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 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 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 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聘用期为 一年,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 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 、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 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 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 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 、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 研究等。2023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40位。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业务资质: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 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 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 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8)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 (9)中兴财光华2022年底有合伙人156人,截至2022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 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9人。 (10)2022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 4.50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 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 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 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小刚先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柴云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洪磊先生近 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财光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 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3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对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300万元,其中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不超过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不超过6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较2022年 度无重大变化,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整体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 2023-09-07│其他事项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泰汽车”)于2023年9月6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的通知,其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变更前,江苏深商的股东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控股”), 持股比例100%;变更后,江苏深商的股东变为深商控股(持股33%)和深圳深商鹏程科技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实业”,持股67%)两家。 上述股权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江苏深商的股东变化后,江苏深 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鹏程实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深商鹏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全双 统一社会代码:91440300MACWG19D1T 成立日期:2023年08月31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 ──────┬────────────────────────────────── 2023-09-05│其他事项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泰汽车”)近日收到江苏深商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 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和黄继宏先生于2023年9月4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解 除协议书》,经协商一致,各方于2021年12月29日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自《表决权委托解除 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表决权委托事项概述 2021年12月29日,黄继宏先生与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 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36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 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24.22%的众泰汽车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先生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签署后,黄继宏先生可以控制众泰汽 车24.22%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因此黄继宏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 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0)。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铁牛集团有限 公司偿债股份26,630,481股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069,178,220股变更为5,042,547,73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偿债股份注销完成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所以,江苏深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 ,227,671,288股股票,持股比例变更为24.35%。 二、解除表决权委托关系情况 2023年9月4日,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 和黄继宏先生签订了《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甲方一:江苏深商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甲方二: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三: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甲方四: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五: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六:金贞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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