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93 闽东电力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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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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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 ---│ ---│ 49.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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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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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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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 5.00亿│ 505.43万│ 4.71亿│ 94.23│ 5224.43万│ 2018-04-30│
│目(48MW)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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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 2.00亿│ ---│ 1.98亿│ 99.04│ ---│ 2020-12-24│
│(60MW)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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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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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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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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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辞去其董事职务均未超过十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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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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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宁德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与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国电投福建公司”)及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集团”)│
│ │合资设立宁德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宁德电投公司”),由该公司负责│
│ │宁德深水B-1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股比 │
│ │分阶段进行注资。 │
│ │ 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朱培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市交投集团董事职务均未超过十二│
│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吴光韵、原监事苏巧清现担任│
│ │市交投集团高管且辞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市交投集团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构│
│ │成关联交易。 │
│ │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
│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一)宁德电投公司基本情况 │
│ │ 宁德电投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0000万元,注册地:宁德市,经营范围:发电业务 │
│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对制造业的投资;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
│ │投资;热电联产;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大数据服务;业务│
│ │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
│ │;专用设备修理;采购代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 │
│ │ 组织结构:宁德电投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设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 │
│ │选举产生。其中:国电投福建公司推荐董事4名;市交投集团和我公司联合推荐董事1名,并│
│ │由该董事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公司设总经理1名(兼任法定代表人),由国 │
│ │电投福建公司推荐,设副总经理3名、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1名,由总经理提│
│ │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
│ │ (二)市交投集团 │
│ │ 1、市交投集团成立于2012年01月31日,公司位于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 │
│ │心14-18层,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9562750J,法定代表人 │
│ │许春林。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市交投集团100%股权。企业经营范围│
│ │: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立体交通项目建设;货物运输、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 │房地产开发;对旅游业的投资;融资租赁;股权投资;承担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府的其他│
│ │重大项目投资与建设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市交投集团拥有二级权属企业38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5家,控股子公司6家,参股子│
│ │公司17家。成立以来,市交投集团抓住国家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宁德市经济社会高速│
│ │发展的历史机遇,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赋子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管理的主体职│
│ │责,稳步开展集团的各项工作,在生产经营、投融资、人才队伍、内控管理、国企改革和党│
│ │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是宁德市资产规模最大,业务范围最广,产业链条最全的市│
│ │属国企。市交投集团现有业务布局为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业务,以现代物流和大数据为主│
│ │营业务,以城市开发、资本运营、辅助医疗、交通运输为新兴辅助业务的布局结构,近三年│
│ │各业务板块发展稳定。2023年12月31日,市交投集团总资产382.91亿元净资产131.19亿元,│
│ │资产负债率65.74%;2023年营业收入30.91亿元,利润总额4.41亿元。截止2024年末,市交 │
│ │投集团总资产394.63亿元,净资产139.53亿元,资产负债率64.64%;2024年营业收入22.42 │
│ │亿元,利润总额4.67亿元。(未经审计) │
│ │ 3、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朱培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市交投集团董事职务均未超过十二│
│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吴光韵、原监事苏巧清现担任│
│ │市交投集团高管且辞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市交投集团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构│
│ │成关联交易。此外,市交投集团与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
│ │ 4、市交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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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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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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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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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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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省投资集团合资设立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
│ │司(其中公司持股49%,省投资集团持股51%),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 │于2019年6月6日及2019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暂定) │
│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00MW,│
│ │总投资40.91亿元,资金来源为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项目公司预计需出资81820万元│
│ │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其中我公司按49%股比需出资40091.8万元(已出资2450万元,需增资3│
│ │7641.8万元)。项目公司正在开展B区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今年11月开工建设。 │
│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
│ │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项目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和《关于霞浦闽东海上│
│ │风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项目 │
│ │公司增资37641.8万元,项目公司在总投资40.91亿元以内投资建设B区项目,并要求项目公 │
│ │司抓紧推动项目开工前各项报批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增资前后,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不│
│ │变,公司持股49%,省投资集团持股51%。 │
│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省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约6.58%的股份,为本公司 │
│ │第二大股东,故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省投资集团作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 │古田路115号,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
│ │人王非。企业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
│ │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
│ │;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3、关联关系说明:省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约6.58%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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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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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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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496.98万│人民币 │2023-06-07│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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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318.34万│人民币 │2023-06-28│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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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233.63万│人民币 │2023-07-13│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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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97.91万│人民币 │2023-07-13│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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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8.61万│人民币 │2023-07-13│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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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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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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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按照省发改委同意启动前期工作的函件,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需于2026年2月1
0日前完成核准,否则将被取消投资主体资格。项目公司目前尚未设立,项目能否在规定时间
内取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与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股设立宁德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与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电投福建公司”)及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集团”)合资设立
宁德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宁德电投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宁德深水B-
1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股比分阶段进行注
资。
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朱培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市交投集团董事职务均未超过十二个
月,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吴光韵、原监事苏巧清现担任市交
投集团高管且辞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市交投集团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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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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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4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4579514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省投集团《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本次减持
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省投集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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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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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
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
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红预案
。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和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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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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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
月26日在公司十五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
,名单如下:陈静、张娜、郑希富、温巧容。监事褚东倩女士委托监事温巧容女士代为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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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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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2024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分析评估和减值测算,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对可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
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4973.38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8.7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699.11
万元。
二、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公允价值变动
本次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4973.38万元,其中: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5
299.73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26.35万元,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
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78.71万元。
(三)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699.11万元,主要系:(1)2024年末,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
霞浦)有限公司闾峡风电场存在2台风力发电机组故障停机,经初步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
47.45万元;(2)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中发现部分资产需处置,经初步测试,计提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1.78万元;(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2
024年末,公司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计提减值损失9389.88万元,该事项对合并财务数据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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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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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继续持有公司原购买
的2亿元大额存单产品,授权期限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
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持有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大额存单产品,不
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根据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预计部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公司在保证日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
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合格的专
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要求,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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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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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新
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产品,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
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
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
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大额存单产品,不得用
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根据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预计部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公司在保证日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
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采用比选方式,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
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结合自身投资产品品种期限短、投资频率高的特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按笔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
息披露。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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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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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福建省投资开发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对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
B区项目(以下简称“B区项目”),其中我公司按49%股比需出资40091.8万元(已出资2450万
元,需增资37641.8万元)。
2、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投资事项及本次增资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根据省发改委有关批复,B区项目须于2024年11月25日前开工建设,否则将被取消开发
资格,收回已配置的风能资源。
一、交易概述
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省投资集团合资设立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其中公司持股49%,省投资集团持股51%),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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