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93 闽东电力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7-13│ 11.50│ 11.12亿│
├───────────┼───────────┼───────────┼───────────┤
│增发 │ 2017-10-25│ 8.24│ 6.9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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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 4214.84│ ---│ 10.00│ ---│ -79.4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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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 5.00亿│ 505.43万│ 4.71亿│ 94.23│ 5224.43万│ 2018-04-30│
│目(48MW)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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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 2.00亿│ ---│ 1.98亿│ 99.04│ ---│ 2020-12-24│
│(60MW)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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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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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458.75万│人民币 │2023-06-07│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集团股份│)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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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293.85万│人民币 │2023-06-28│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集团股份│)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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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215.66万│人民币 │2024-01-03│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集团股份│)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90.38万│人民币 │2024-02-20│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集团股份│)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7.95万│人民币 │2023-07-13│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集团股份│)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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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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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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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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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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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省投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
限已经届满,省投集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省投集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省投集团未减持
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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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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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刊登于2026年7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6临-28)。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
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
5层。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总经理许光汀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3人,代表股份21936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
.9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7577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0人,代表股份1785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
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2人,代表股份2689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0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9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0人,代表股份1785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99%。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3、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琪、蒋心舒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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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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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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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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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公司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聘期已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完毕终止。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启动2026年度审计
服务机构公开招标工作,依据本次招标评审结果,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独立性与投资者保护能
力满足监管要求,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可胜任公司2026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2.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机
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
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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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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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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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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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黄建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董事长黄建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黄建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黄建恩先生辞去上述相关
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黄建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
行的任何承诺。黄建恩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工作开展。黄建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行使职权,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对黄建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推举董事代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情况
为了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共同推举董事许光汀
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同时授权许光汀先生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代行职责的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新任董事、选举董事长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
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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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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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刊登于2026年6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6临-20)。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
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
5层。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黄建恩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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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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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林翔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翔宇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林翔宇先生简历
林翔宇,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0年7月出生。曾任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
司行政管理部副经理,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副经理、法律事务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办
公室主任。现任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法律合规部经理,兼任宁德市环
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闽电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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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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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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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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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产品,授权期限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
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终止执行。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
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2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根据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预计部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公司在保证日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
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经理层决定,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比选方式,
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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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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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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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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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58876737.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994640.2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30979773.7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1863669.93元。
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规划、未来投资计划及全体股东合
理回报等因素,公司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按可供分配利润91863669.93元的90%进行
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431261.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432408.03元结转至
以后年度。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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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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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经营
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完成全面清查、分析评估及减值测试后,2025年
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81.19万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47万元、其他综合收益-99.66万
元),冲回信用减值损失611.2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22.3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
失4650.50万元,计提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2203.67万元。
(一)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于报告期末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其公允价值变动相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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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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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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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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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船重工”)为我公司参股公司,2016年2月29
日,厦船重工及其大股东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船集团”)与国开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签订《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基金以厦船重
工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基准,以人民币现金1.21亿元增资款项对厦船重工增资,
福船集团十年内分五期向国开基金回购其持有的厦船重工股权,福船集团每次回购后,厦船重
工其余股东再依据《股权回购协议书》约定,按增资前原股比向福船集团回购国开基金股权。
按照《股权回购协议书》约定,各股东每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厦船重工专项分红,在厦船重
工无法分红的情况下,福船集团就该次回购事项书面通知厦船重工其余股东征求回购意见,其
余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动用自有资金参与回购;参与回购的一方或多方
,应按照通知约定时间支付对应的回购款;不参与回购、或不按通知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或接
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一方或多方,视为放弃回购权,其该次回购对应的股权归福
船集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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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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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其名
称由“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
司”,已在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信息如下:
1.名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741677086U
3.注册资本:壹拾亿圆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成立日期:1997年05月05日
6.法定代表人:陈凌旭
7.住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贸广场)2幢19-22层
8.经营范围:能源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旅游资源开
发、旅游管理服务;企业资产运营管理;承担市政府的重大项目投资与建设任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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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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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继续持有公司原购
买的20000万元大额存单产品,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规划,继续择优
配置大额存单类现金管理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业务的授权期限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
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持有银行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大额存单产品,不
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根据自有资金的使用计划,预计部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公司在保证日
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
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经营层决定,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比选方式,
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要求,及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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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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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公司证券简称
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并同意经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
理与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有关的事项,包括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和其他所有的公司制度、证照
等各类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工作。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的说明
随着公司逐步形成集团化的经营架构,为了更好地发挥集团化优势,反映公司未来发展方
向,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各分子公司
和业务单元之间的战略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变
更公司名称。
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05100343U
名称: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柒佰玖拾伍万壹仟肆佰伍拾伍圆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黄建恩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办公楼15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
分配;房地产开发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燃
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
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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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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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刊登于2025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5临-38)。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
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
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
5层。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黄建恩先生主持。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4人,代表股份24211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
.87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047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2人,代表股份164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2人,代表股份164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2人,代表股份164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
90%。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勇浩、何晨鋆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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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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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
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登
记注册手续,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及完成最终注册登记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
能性,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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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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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闽东电力”)近日收到
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公司”)发来的《关于同业
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函》,宁德国投公司于2017年11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并于2022年11月进行变更,重新出具了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因上述承诺事项已临近到期,结合
原承诺履行情况、市场及政策环境的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
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宁德国投公司拟将2022年11月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
的相关承诺延期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具体内容
因闽东电力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宁德国投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就同业竞争的解决措
施及避免同业竞争自愿做出承诺,随后于2022年11月重新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针对上市公司控股的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将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
促成上市公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
限公司进行剥离。
2、针对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已参股的水电和风电公司,本公司将积极与上市公
司协商确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权
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最近两年盈利)的情况下,积极促成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
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将该
等电力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者(2)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该等电力
公司的资产/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一)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闽东电力发布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公告后,与东晟公司多措并举推动存货
房产去化。目前东晟公司已完成存量“东晟广场”项目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
即将完成。“东晟广场”992套商品房全部售罄,写字楼、商铺、地下车位在宁德市房地产市
场下行的情况下实现部分去化,贡献营收121306万元,为闽东电力近三年的利润作出了重要贡
献,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受政策、东晟公司所持剩余资产结构设计较差、位置较差等因素
影响,东晟公司仍未售出的写字楼、商铺、地下车位等存货及资产净值约3.6亿元,按销售备
案价格约5亿元,此外东晟公司仍有部分未决诉讼需逐步清理。鉴于东晟公司所持剩余资产存
在的问题和管理难度,叠加目前房地产市场流动性差的现状,若2025年12月31日前对外转让东
晟公司的股权,预计将以极低的价格成交,交易结果可能导致闽东电力当年出现亏损,将对上
市公司及股东造成巨大损失。
综上,申请延期3年,促成上市公司对东晟公司所持的资产进一步去化后,采用包括但不
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剥离最大程度保
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国电霞浦延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持股57.00%,宁德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闽东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43.00%。目前由于国防战略需要等特殊原因暂不具备转让条件。因此申请延期5
年解决相关问题。
(三)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00%,宁德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闽东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00%,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闽东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两名股东之间存在股权争议事项,经多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于股
权瑕疵问题,申请延期5年解决相关问题。
三、延期后的承诺内容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考虑到闽东电力目前的实际情况及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
角度分析,本公司拟采用延期3年促成上市公司对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剥离,并对
本公司参股的三家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时间延期5年。除履行承诺期限变更外,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针对上市公司控股的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将在2028年12月31日之前促
成上市公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
公司进行剥离。
2、针对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原承诺函所涉及本公司已参股的三家水电和风电公司,
本公司将积极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最近两年盈利)的情况下,积极促成在
2030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将该等电力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者(2)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
市场化原则将该等电力公司的资产/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上述延期后的承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次承诺延期履行事项之日起生效,宁德国投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承诺延期履行事项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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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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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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