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93 闽东电力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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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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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07-13│ 11.50│ 11.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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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10-25│ 8.24│ 6.9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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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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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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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 ---│ ---│ 49.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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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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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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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 5.00亿│ 505.43万│ 4.71亿│ 94.23│ 5224.43万│ 2018-04-30│
│目(48MW)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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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 2.00亿│ ---│ 1.98亿│ 99.04│ ---│ 2020-12-24│
│(60MW)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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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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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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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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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辞去其董事职务均未超过十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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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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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宁德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与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国电投福建公司”)及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集团”)│
│ │合资设立宁德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宁德电投公司”),由该公司负责│
│ │宁德深水B-1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股比 │
│ │分阶段进行注资。 │
│ │ 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朱培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市交投集团董事职务均未超过十二│
│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吴光韵、原监事苏巧清现担任│
│ │市交投集团高管且辞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市交投集团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构│
│ │成关联交易。 │
│ │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
│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一)宁德电投公司基本情况 │
│ │ 宁德电投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0000万元,注册地:宁德市,经营范围:发电业务 │
│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对制造业的投资;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
│ │投资;热电联产;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大数据服务;业务│
│ │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
│ │;专用设备修理;采购代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经营活动)。 │
│ │ 组织结构:宁德电投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设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 │
│ │选举产生。其中:国电投福建公司推荐董事4名;市交投集团和我公司联合推荐董事1名,并│
│ │由该董事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公司设总经理1名(兼任法定代表人),由国 │
│ │电投福建公司推荐,设副总经理3名、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1名,由总经理提│
│ │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
│ │ (二)市交投集团 │
│ │ 1、市交投集团成立于2012年01月31日,公司位于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 │
│ │心14-18层,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9562750J,法定代表人 │
│ │许春林。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市交投集团100%股权。企业经营范围│
│ │: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立体交通项目建设;货物运输、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 │房地产开发;对旅游业的投资;融资租赁;股权投资;承担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府的其他│
│ │重大项目投资与建设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市交投集团拥有二级权属企业38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5家,控股子公司6家,参股子│
│ │公司17家。成立以来,市交投集团抓住国家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宁德市经济社会高速│
│ │发展的历史机遇,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赋子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管理的主体职│
│ │责,稳步开展集团的各项工作,在生产经营、投融资、人才队伍、内控管理、国企改革和党│
│ │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是宁德市资产规模最大,业务范围最广,产业链条最全的市│
│ │属国企。市交投集团现有业务布局为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业务,以现代物流和大数据为主│
│ │营业务,以城市开发、资本运营、辅助医疗、交通运输为新兴辅助业务的布局结构,近三年│
│ │各业务板块发展稳定。2023年12月31日,市交投集团总资产382.91亿元净资产131.19亿元,│
│ │资产负债率65.74%;2023年营业收入30.91亿元,利润总额4.41亿元。截止2024年末,市交 │
│ │投集团总资产394.63亿元,净资产139.53亿元,资产负债率64.64%;2024年营业收入22.42 │
│ │亿元,利润总额4.67亿元。(未经审计) │
│ │ 3、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朱培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市交投集团董事职务均未超过十二│
│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吴光韵、原监事苏巧清现担任│
│ │市交投集团高管且辞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市交投集团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构│
│ │成关联交易。此外,市交投集团与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
│ │ 4、市交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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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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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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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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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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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省投资集团合资设立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
│ │司(其中公司持股49%,省投资集团持股51%),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 │于2019年6月6日及2019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暂定) │
│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00MW,│
│ │总投资40.91亿元,资金来源为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项目公司预计需出资81820万元│
│ │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其中我公司按49%股比需出资40091.8万元(已出资2450万元,需增资3│
│ │7641.8万元)。项目公司正在开展B区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今年11月开工建设。 │
│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
│ │设宁德霞浦海上风电B区项目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和《关于霞浦闽东海上│
│ │风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项目 │
│ │公司增资37641.8万元,项目公司在总投资40.91亿元以内投资建设B区项目,并要求项目公 │
│ │司抓紧推动项目开工前各项报批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增资前后,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不│
│ │变,公司持股49%,省投资集团持股51%。 │
│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省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约6.58%的股份,为本公司 │
│ │第二大股东,故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省投资集团作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 │古田路115号,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
│ │人王非。企业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
│ │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
│ │;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3、关联关系说明:省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约6.58%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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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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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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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496.98万│人民币 │2023-06-07│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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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318.34万│人民币 │2023-06-28│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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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233.63万│人民币 │2023-07-13│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97.91万│人民币 │2023-07-13│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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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闽电(古田│ 8.61万│人民币 │2023-07-13│2037-1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力股份有限│)新能源开│ │ │ │ │保证 │ │ │
│公司 │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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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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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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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093万元,减幅59.92%,主要系本报告
期房地产行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32万元,较上年同期23451
万元减少6519万元,减幅27.80%,主要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其中,202
4年度实现水力发电销售收入35164万元,较上年同期27506万元增加7658万元,增幅27.84%;
实现风力发电销售收入20805万元,较上年同期18907万元增加1898万元,增幅10.04%;实现光
伏发电销售收入402万元,较上年同期223万元增加179万元,增幅80.27%;实现房地产销售193
5万元,较上年同期101764万元减少99829万元,减幅98.10%。
二、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调整组织架构、梳理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手册》,全面提升公司的内控管理质量,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董事、高管人员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业
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董事、高管人员的规范运作意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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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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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
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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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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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概述
2024年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
服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
的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本年度续聘
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闽东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审计费用90万元(含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61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
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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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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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吴旖晴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由林滟婷女士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滟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相应的专
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截至本公告日,林滟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滟婷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593-2768888
联系传真:0593-2098993
电子邮箱:84127436@qq.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邮政编码:352100
吴旖晴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吴旖晴女
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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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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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按照省发改委同意启动前期工作的函件,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需于2026年2月1
0日前完成核准,否则将被取消投资主体资格。项目公司目前尚未设立,项目能否在规定时间
内取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与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股设立宁德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与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电投福建公司”)及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集团”)合资设立
宁德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宁德电投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宁德深水B-
1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股比分阶段进行注
资。
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朱培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市交投集团董事职务均未超过十二个
月,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吴光韵、原监事苏巧清现担任市交
投集团高管且辞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市交投集团构成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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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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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4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4579514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省投集团《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本次减持
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省投集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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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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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
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
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红预案
。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和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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