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97 新 大 陆 更新日期:2024-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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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 │ 3677.88│ ---│ ---│ 23234.68│ -5529.8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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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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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 15.34亿│ 4241.59万│ 12.04亿│ 78.53│ 1.59亿│ 2024-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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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支付研发中心建│ 2702.38万│ 10.40万│ 668.65万│ 24.74│ ---│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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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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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 1.11亿 10.97 35.89 2018-11-27
公司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 5500.00万 5.33 17.63 2024-12-03
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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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6亿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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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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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1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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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85 │质押占总股本(%) │1.16 │
├────────┼──────────────┴────────┴──────────────┤
│股东名称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5-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15日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了1200.0万股给华夏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1-17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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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13 │质押占总股本(%)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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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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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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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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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2日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了1600.0万股给中信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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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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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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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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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商│ 9.0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业保理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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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5.6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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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1.6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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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2758.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2251.4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972.6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商│ 156.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业保理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业保理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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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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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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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
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18,965,022股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2,062,937股变更为1,013,097
,91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6日和2024年12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032,062,937元
减少至1,013,097,915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
0-17:30。
2、联系人:杨晓东
3、联系电话:0591-83979997
4、联系邮箱:newlandzq@newland.com.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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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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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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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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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至2022年1月28日回购公司股份18965022股,鉴于该部分回购股份即
将届满三年,拟予以注销。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拟将存放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18965022股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中的相关条款。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2062937股变更为1013097915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亿元(含)至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
-004、2021-021)。截至回购终止日暨2022年1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96502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购买股份的
最高成交价为16.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8112.30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予以注
销。根据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暂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965022回购股份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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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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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大陆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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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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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25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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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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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
项如下:
2022年9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
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与江苏苏宁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商银行”)签订《合作
协议》,苏商银行向网商小贷推荐并经过风控审核通过的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根据与苏商银行签订的《
担保协议》,为合作协议项下的主债权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
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公司为《担保协议》项下网商融担公司承担的全部付款义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因业务发展需要,网商小贷、
网商融担公司拟与苏商银行签定补充协议,将合作期限延长一年。因业务需要,公司为网商融
担公司向苏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
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
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4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
超过34.6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为1.6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为33.00亿元(其中30.00亿元为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50亿元(全部为
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截止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9.00亿元;本次担保
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0亿元
,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6.50亿元。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00亿元的范围
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
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金额为2.5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6.
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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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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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从长远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秉持与投资者共同成长、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
为了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股东获得感,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继续开
展中期分红,提高现金分红频次,对全体股东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8755381.88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9070323.7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24073313.57元
,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08327879.02元。
2024年中期分红的方案为:拟决定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股(总股本10
3206293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股)为基数,2024年前三季度按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4322311.9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1896502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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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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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种类: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7.00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元/股计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1458.33万股至2916.67万股,约占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032062937股的比例为
1.41%至2.83%;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8965022股。
11、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
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
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充足信心,以及值此新大陆成立30周
年之际,公司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并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对公司业务战略和长期发展前景坚定看好,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长期健康向上发展,让广大股东充分分享企业发展红利。
本次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和《公司章程》及各相应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回购价格上限超过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
利益,经慎重考虑制定该回购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
上限并及时披露。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所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
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0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1458.33万股至2916
.67万股,约占回购前总股本的1.41%至2.8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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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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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
,0票反对),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全球化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分别为两家全资
孙公司新大陆支付技术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支付公司”)、香港新大
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支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授权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等。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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