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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大 陆(0009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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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997 新 大 陆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0-07-20│ 15.88│ 4.80亿│ ├───────────┼───────────┼───────────┼───────────┤ │增发 │ 2010-06-11│ 7.50│ 4.1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9-26│ 8.80│ 8861.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5-18│ 10.82│ 2181.31万│ ├───────────┼───────────┼───────────┼───────────┤ │增发 │ 2017-08-31│ 21.73│ 15.6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14│ 7.22│ 2.4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08│ 8.09│ 6447.7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民德电子 │ 3193.55│ ---│ ---│ 22448.33│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 15.34亿│ 9518.33万│ 12.57亿│ 81.97│ 2.90亿│ ---│ │建设 │ │ │ │ │ │ │ ├─────────┼──────┼─────┼─────┼─────┼─────┼──────┤ │智能支付研发中心建│ 2702.38万│ 113.64万│ 771.89万│ 28.56│ ---│ ---│ │设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 1.11亿 10.97 35.89 2018-11-27 公司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 3750.00万 3.63 12.02 2025-05-22 其一致行动人 ───────────────────────────────────────────────── 合计 1.48亿 14.6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3-15 │质押股数(万股) │1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13 │质押占总股本(%) │1.55 │ ├────────┼──────────────┴────────┴──────────────┤ │股东名称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3日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了1600.0万股给中信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11 │质押股数(万股) │6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8 │质押占总股本(%) │0.63 │ ├────────┼──────────────┴────────┴──────────────┤ │股东名称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 │质押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07日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了650.0万股给中国民生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商│ 3.6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业保理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2.1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1.2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1572.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香港新大陆│ 1042.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支付技术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新大陆支付│ 878.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技术国际(│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新加坡)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香港新大陆│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支付技术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香港新大陆│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支付技术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新大陆数字│广州网商融│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术股份有│资担保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胡鹄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长,胡鹄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法 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胡鹄先生,并取得了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除前述法定代表人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它登记事项未发生变 化,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4586155B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胡鹄 注册资本:壹拾亿壹仟叁佰零玖万柒仟玖佰壹拾伍圆整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8日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 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 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区块链技术 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 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 统监控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 出口;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 发行);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 、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6-06-10│其他事项 ──────┴────────────────────────────────── 交易内容简要:2026年6月8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香港贝比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贝比”)与新加坡DEBIAPTE.LTD.(以下简称 “Debia”)签署《投资暨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1990000新加坡元(以下简称“新元”) 增资认购Debia新发行普通股550293股,交易完成后香港贝比将持有Debia19.9%股权;同时, 协议约定香港贝比在相应条件达成的前提下拥有后续持续增资认购股份的权利,第二期及第三 期增资认购股份份额占Debia发行股本的25.1%及35%,认购对价分别为2510000新元和3500000 新元。 若上述股份增资认购均实现,香港贝比将合计持有Debia总股本的80%,Debia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属于跨境对外投资,尚需获得国家有关 部门以及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属于跨境对外投资,同时Debia持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颁发的 MPI(MajorPaymentInstitution)牌照,并取得马来西亚央行(BNM)授予的支付牌照核准函 (RegisteredMerchantAcquirerApproval),相关股权的增资认购尚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 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能否取得相关备案或批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全球化发展需要,为加速支付全产业链的全球化布局,提升公司在全球支付市场 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贝比于2026年6月8日与Debia签署了《投资暨股份认购协 议》,拟以1990000新元增资认购Debia新发行的普通股550293股,交易完成后香港贝比将持有 Debia19.9%股权。同时,协议约定在满足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持续股权认购许可等条件下,香港 贝比将有权分两期持续增资认购Debia发行的普通股,第二期及第三期增资认购份额分别为Deb ia发行股本的25.1%及35%,认购对价分别为2510000新元和3500000新元。若上述增资认购均实 现,香港贝比将合计持有Debia总股本的80%,Debia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Debia成立于2011年,以成为东盟地区领先的数字支付与金融平台为发展目标,总部位于 新加坡,在马来西亚设有全资子公司,以商户收单、线上支付与跨境汇款为主营业务,持有新 加坡MPI牌照,并取得马来西亚支付牌照核准函。 公司业务覆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在上述国家拥有一定的商户服务数量及服 务基础,服务场景包括餐饮零售、医疗药品、美容、奢侈品等。2025年公司在东南亚开展跨境 支付及海外收单服务试点过程中,与Debia建立起了深厚的合作关系,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产 品及服务创新,对推动新加坡支付服务的数字化及商户服务的生态化做出了贡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在公司经营层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6-0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 6年6月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 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848名,代表股份45448339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5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6名 ,代表股份316349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6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2人, 代表股份138133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78%。本次会议不存在征集表决权事 项的情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5-14│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架构,为公司“顶层设计”层面注 入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新老交替、接力发展”,打造年轻化、创新型管理团队的战略安 排,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增补胡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胡鹄先生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附件: 胡鹄先生简历 胡鹄,男,1989年出生,现任福建省工商联常委、福建省青年闽商联合会会长。自2016年 起,胡鹄先生先后担任福建星驿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位,在公司治理、投资并购等方面深度参与了重大 决策部署,积累了丰富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胡鹄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钢先生 之子,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6-04-25│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为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9.7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 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该担保额度将全部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其 中14.20亿元系对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系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 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上述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 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 2026-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主要交易品种包括 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对公期权、货币掉期、外汇NDF、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2.50亿元(或等值外币),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上述额度。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4、风险提示:公司将严格根据《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衍生品交易 业务,但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全球化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海外业务的收入规模和占比逐步提升 ,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了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 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降低风险敞口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采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 手持外币资金等的汇率波动风险,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进出 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等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 够降低汇率、利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 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2.50亿元(或等值外币),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瑞郎、港币、澳元 、雷亚尔等,主要涉及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对公期权、货币掉期、外汇NDF 、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授权经营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衍 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议案。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 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5│对外担保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性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是一家根据《融资 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对外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其主营业务。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决 策效率,现申请公司股东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做如下授权: 网商融担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5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 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因业务经 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向网商融担公司外部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 请贷款,且通过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审以及网商融担公司担保审核的小微客户的债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网商融担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等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对被担保人向网商融担公 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小微,合规发展”的经营理念,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分 析为核心工具,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在小微客户风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为网商 融担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使其可以与外部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为优质小微 客户增信从而降低小微客户融资难度,既能够提升公司服务小微商户的能力,又能够为公司带 来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网商融担公司有着科学的风控体系,始终坚持监管合规 要求,明确限制单笔担保的金额上限和融资期限,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 度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5│其他事项 ──────┴──────────────────────────────────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审议程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312,371,140.2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 2026-04-25│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 司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滚 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主要投资我国金融市场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 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 关联交易。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5、诚信记录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均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业务。项目合伙人: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葛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锋宇,2022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 ,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 监管措施1次;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含税),内 控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动。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 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 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及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 2026-03-1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8月25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 公司(简称“网商小贷”)与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商银行”)签订《合作协 议》,苏商银行向网商小贷推荐并经过风控审核通过的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公司全资 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根据与苏商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合作协议项下的主债权提供保证 金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合作期限1年。 公司为《担保协议》项下网商融担公司承担的全部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为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公告编码:2025-055)。 因监管政策变化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合作双方拟变更原网商小贷与苏商银行签订的《合作 协议》,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洲联信息”)与苏商银行 签定《合作协议》,苏商银行向洲联信息推荐并经过风控审核通过的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 款,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根据与苏商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合作协议项下的主 债权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合 作期限1年。同时,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苏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本金 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 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 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 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5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 超过34.1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为2.6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为31.50亿元(其中26.50亿元为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50亿元。截止至 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20.5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1.0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 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8. 50亿元。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8.50亿元的范围 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 的金额为2.5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8.50亿元。 ──────┬────────────────────────────────── 2026-03-1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新大陆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与生产经营密切相 关的铜等主要原材料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采用期货、期权、远期等相关衍生品工具, 仅限于在境内依法设立的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2、交易金额:2026年度,公司因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上述额度在有 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机性收益为目的,亦不存在偏离主营业 务、从事高风险金融投资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根据《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开 展业务,但交易本身开展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系公司在高速公路信息化建 设项目上存在电缆、高低压柜、变压器等铜为主的设备采购,且占项目成本的比重较高,公司 已通过优化采购策略、调整结算机制等措施来减轻远期订单利润受供货期内铜价格波动的影响 ,但若铜价格发生急剧波动,对高速公路信息化项目的盈利能力仍将产生较大影响。 基于上述业务生产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围绕现货库存、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 合同订单签订等环节实际面临的风险敞口进行。公司拟选择与业务密切相关的铜等期货、期权 品种,对冲原材料价格上涨形成的风险敞口。公司将根据现货业务规模、采购及销售计划,合 理确定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期限和规模,以达到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产生的影 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机性收益为目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 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从事高风险金融投资的情形。相关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业务周期及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2、交易金额:2026年度,公司因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上述额度在有 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铜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大 宗商品期货及相关衍生品,用于对冲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过程中形成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采用期货、期权、远期等相关衍生品工具,仅限于在境内依法设立的商品期 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 公司在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风险敞口情况,分期、分批开展商 品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交易,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 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 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 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授权经营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期货 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 2026-01-13│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20日分 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 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胡素萍女士 、陈思荣先生、葛骅先生为项目签字会计师,鉴于原签字会计师陈思荣先生工作调整,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将签字会计师变更为柯锋宇先生。公司的签字会计师由胡素萍女士、陈思 荣先生、葛骅先生变更为胡素萍女士、葛骅先生、柯锋宇先生。 ──────┬────────────────────────────────── 2025-12-03│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和2025年10月30日 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 权负责向相关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 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如下调整:1、“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 改为“第八条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公司章 程》中所涉及的“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均修改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上调整不 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 2025-12-03│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 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79元/股(含),具体回购资 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12月4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 购结果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2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2025年1月7日、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 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9月3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5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数1413882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0%,最高成交价格为30.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0. 5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7994.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2 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 定的回购方案。 ──────┬────────────────────────────────── 2025-10-3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786名,代表股份51373431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2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8名 ,代表股份316506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8人, 代表股份197227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33%。本次会议不存在征集表决权事 项的情形。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10-25│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股份18965022股,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3206.2937万元变更 为101309.7915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相关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4586155B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晶 注册资本:壹拾亿壹仟叁佰零玖万柒仟玖佰壹拾伍圆整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8日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 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 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区块链技术 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 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 统监控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 出口;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 发行);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 、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5-10-15│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至15:00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5年10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 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 2025-09-24│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 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总 计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涵盖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8.0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 司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涵盖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8.0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资我国金融市场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4、投资授权期限: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 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5-09-12│股权回购 ──────┴──────────────────────────────────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至2022年1月28日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非限售股份18965022股,累计回购总金额281123045元(不含 交易费用),该部分回购股份届满三年,予以注销。 2、公司此次回购注销股票为1896502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84%,实际回购注销金 额为人民币281123045元。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2062937股变更为1013097915股 。 3、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相关 事宜。 4、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 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36.79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本公告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与前述回购方案无关。 一、回购股份实施及注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亿元(含)至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 -004、2021-021)。同年,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累计回购注销了1837.88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05044171 7股变更为1032062937股。 截至回购终止日暨2022年1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96502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 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8112.30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 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18965022股予以注销,相 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 由1032062937股变更为1013097915股。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予以注 销。根据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暂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回购股份存续时间期满三年,公 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965022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为1896502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8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2062937股变更为1013097915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0日完成。 ──────┬────────────────────────────────── 2025-08-26│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 事项如下: 担保事项一、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陕西杰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杰 益融担”)与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梅州客商银行”)于2024年8月签订合作协 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梅州客商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 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杰益融担为合作协议项下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 业务,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5.00亿元。在主债权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简称“网商融担公司”)与梅州客商银行签订有限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 人民币1.00亿元。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本金人民币1.00亿元(公告编码:2024-036)。2025年1月,基于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 网商融担公司与梅州客商银行重新签订有限责任担保协议,在业务规模上限不变的前提下,担 保额度由不超过本金人民币1.00亿元变更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3.00亿元。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 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变更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3.00亿元(公告编 码:2025-004)。 随着业务深入发展,深圳洲联公司、杰益融担与梅州客商银行拟签订补充协议,将合作期 限延长一年,业务规模上限不变。同时,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3.00亿元,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梅州客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3.00亿元。 ──────┬────────────────────────────────── 2025-08-26│银行授信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或 孙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十二个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贷款、并购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在上 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 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 ,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 损害公司利益。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 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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