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998 隆平高科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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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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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0-05-31│ 12.98│ 6.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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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12-27│ 20.00│ 16.45亿│
├───────────┼───────────┼───────────┼───────────┤
│增发 │ 2016-01-07│ 11.83│ 30.53亿│
├───────────┼───────────┼───────────┼───────────┤
│增发 │ 2018-11-05│ 22.82│ 13.87亿│
├───────────┼───────────┼───────────┼───────────┤
│增发 │ 2025-04-17│ 7.87│ 11.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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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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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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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丰种业 │ 8113.14│ ---│ ---│ 6018.72│ 731.5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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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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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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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2.00亿│ 11.88亿│ 11.88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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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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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1.3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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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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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3.481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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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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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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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产业发展与科研创新,集中│
│ │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务,不断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袁隆平农业高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西恒茂”)拟分别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签订《股权│
│ │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合计持有的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华智生物”“目标公司”)25.379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2030万元,转让价格合计146│
│ │98.254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广西恒茂合计持有华智生物5.0001%股权。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转让方一: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二: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标的 │
│ │ 公司与广西恒茂合计持有的华智生物25.3797%股权,其中公司持股23.4810%,对应注册│
│ │资本11130.00万元,广西恒茂持股1.8987%,对应注册资本900万元(以下合称“目标股权”│
│ │)。 │
│ │ (三)股权转让 │
│ │ 1.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4698.2540万元。 │
│ │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值对应价值为1.2218元/实缴注册资本,经各方协商一致 │
│ │同意,转让价格为1.2218元/实缴注册资本,公司持股23.4810%(对应认缴出资为11130万元│
│ │,实缴出资11130万元)转让价格为13598.6340万元,广西恒茂持股1.8987%(对应认缴出资│
│ │为900万元,实缴出资900万元)转让价格为1099.6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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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1099.6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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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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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8987%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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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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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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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产业发展与科研创新,集中│
│ │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务,不断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袁隆平农业高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西恒茂”)拟分别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签订《股权│
│ │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合计持有的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华智生物”“目标公司”)25.379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2030万元,转让价格合计146│
│ │98.254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广西恒茂合计持有华智生物5.0001%股权。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转让方一: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二: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标的 │
│ │ 公司与广西恒茂合计持有的华智生物25.3797%股权,其中公司持股23.4810%,对应注册│
│ │资本11130.00万元,广西恒茂持股1.8987%,对应注册资本900万元(以下合称“目标股权”│
│ │)。 │
│ │ (三)股权转让 │
│ │ 1.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4698.2540万元。 │
│ │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值对应价值为1.2218元/实缴注册资本,经各方协商一致 │
│ │同意,转让价格为1.2218元/实缴注册资本,公司持股23.4810%(对应认缴出资为11130万元│
│ │,实缴出资11130万元)转让价格为13598.6340万元,广西恒茂持股1.8987%(对应认缴出资│
│ │为900万元,实缴出资900万元)转让价格为1099.6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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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1755.1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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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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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49.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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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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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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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平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联│
│ │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拟与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诚通中信基金”)、自然人田志海及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1755│
│ │.18万元、513.42万元、537.30万元分别受让诚通中信基金、田志海及公司持有的湖南隆平 │
│ │油料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油料”或“目标公司”)49.00%、14.33%、15%股权; │
│ │由公司持有的用于股权激励的5%股权将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将该部分│
│ │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该合伙企业;联创种业同步对隆平油料增资238.80│
│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油料注册资本增加为3200.00万 │
│ │元,联创种业持有隆平油料79.6875%股权,隆平油料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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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513.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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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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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14.33%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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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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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田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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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平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联│
│ │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拟与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诚通中信基金”)、自然人田志海及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1755│
│ │.18万元、513.42万元、537.30万元分别受让诚通中信基金、田志海及公司持有的湖南隆平 │
│ │油料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油料”或“目标公司”)49.00%、14.33%、15%股权; │
│ │由公司持有的用于股权激励的5%股权将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将该部分│
│ │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该合伙企业;联创种业同步对隆平油料增资238.80│
│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油料注册资本增加为3200.00万 │
│ │元,联创种业持有隆平油料79.6875%股权,隆平油料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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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537.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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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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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1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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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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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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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平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联│
│ │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拟与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诚通中信基金”)、自然人田志海及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1755│
│ │.18万元、513.42万元、537.30万元分别受让诚通中信基金、田志海及公司持有的湖南隆平 │
│ │油料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油料”或“目标公司”)49.00%、14.33%、15%股权; │
│ │由公司持有的用于股权激励的5%股权将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将该部分│
│ │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该合伙企业;联创种业同步对隆平油料增资238.80│
│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油料注册资本增加为3200.00万 │
│ │元,联创种业持有隆平油料79.6875%股权,隆平油料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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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交易金额(元)│238.8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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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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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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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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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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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平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联│
│ │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拟与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诚通中信基金”)、自然人田志海及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1755│
│ │.18万元、513.42万元、537.30万元分别受让诚通中信基金、田志海及公司持有的湖南隆平 │
│ │油料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油料”或“目标公司”)49.00%、14.33%、15%股权; │
│ │由公司持有的用于股权激励的5%股权将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将该部分│
│ │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该合伙企业;联创种业同步对隆平油料增资238.80│
│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油料注册资本增加为3200.00万 │
│ │元,联创种业持有隆平油料79.6875%股权,隆平油料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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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4 │交易金额(元)│7.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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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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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1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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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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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义波、杨蔚、彭泽斌、姜书贤、王宏、谢玉迁、陆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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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平高科”)于2025年10月10│
│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
│ │司剩余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1503.5000万元受让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联创种业”或“目标公司”)7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联创种业10%股权,并同意授权公司│
│ │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受让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股权受│
│ │让事项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备案登记等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联创种业的持股│
│ │比例由90%变更为100%,联创种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 │
│ │围发生变化。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受让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王义波、杨蔚、彭泽斌、姜书贤、王宏、谢玉迁、陆利行(“转让方”) │
│ │ 目标公司: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联创种业”) │
│ │ (二)交易标的 │
│ │ 转让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0%股权。 │
│ │ (三)转让方案 │
│ │ 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
│ │权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
│ │坤评报字[2025]0690号),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100%股│
│ │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715035.00万元。本协议各方约定,受让方同意以71503.50万元受让转 │
│ │让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62.5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1062.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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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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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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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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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均为一集团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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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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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
│ │ (一)交易目的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
│ │已于2025年度向银团申请中长期贷款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本次贷款旨在置换巴西│
│ │跨境人民币直贷以及本地雷亚尔高利率贷款,通过优化借款结构与降低贷款利率,有效对冲│
│ │汇率波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为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从而有效应对外汇波│
│ │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于2025年度对上述银团贷款进行锁汇控制了敞│
│ │口风险。隆平发展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多币种结算(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
│ │币等),为更好的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隆平发展及其│
│ │下属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持有外币借款和外币交易的规模以及│
│ │未来外汇波动预测,不以投机为目的,基于严守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
│ │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
│ │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与风险控制需要,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合约价值│
│ │及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 │保证金等)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包含40亿元银团贷款锁汇及日常经│
│ │营外币借款和外币交易锁汇。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 │过之日期间有效,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 │。 │
│ │ (三)交易方式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
│ │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及│
│ │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币等。交易对手方为│
│ │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
│ │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可能涉及关联法人中信银行。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信银行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均为中信集团控股子公司,根│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信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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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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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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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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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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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产业发展与科研创新,集中│
│ │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务,不断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袁隆平农业高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西恒茂”)拟分别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签订《股权│
│ │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合计持有的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华智生物”“目标公司”)25.379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2,030万元,转让价格合计14│
│ │,698.254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广西恒茂合计持有华智生物5.0001%股权。 │
│ │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
│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交易对手方中信农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公│
│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对方概况 │
│ │ 1.名称: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农业持有公司25.20%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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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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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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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有限合伙人之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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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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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平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联│
│ │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拟与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诚通中信基金”)、自然人田志海及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1,75│
│ │5.18万元、513.42万元、537.30万元分别受让诚通中信基金、田志海及公司持有的湖南隆平│
│ │油料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油料”或“目标公司”)49.00%、14.33.00%、15%股权│
│ │;由公司持有的用于股权激励的5%股权将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将该部│
│ │分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该合伙企业;联创种业同步对隆平油料增资238.│
│ │80万元(对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油料注册资本增加为3,200.00│
│ │万元,联创种业持有隆平油料79.6875%股权,隆平油料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
│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股│
│ │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鉴于诚通中信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 │农业产业基金”),中信农业产业基金大股东、诚通中信基金有限合伙人之一为公司第一大│
│ │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诚通中信基金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及非关联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名称: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鉴于诚通中信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农业产业基金,中信农业产业基金│
│ │大股东、诚通中信基金有限合伙人之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诚通中信基金为公司关│
│ │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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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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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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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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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概述 │
│ │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
│ │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信财务向公司提供存│
│ │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 │
│ │ (二)鉴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财务的实际控制人│
│ │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公司分别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联董事刘志勇、黄征、桑瑜已回避表决。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
│ │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
│ │ (四)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中信财务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 │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
│ │信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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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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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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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为增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玉米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 │,满足公司子公司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目标公司”)发展需│
│ │要,联创种业拟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信金融资产”)、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种业基金”)、湖南湘鑫│
│ │中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垦基金”)、太平(深圳)乡村振兴私│
│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平乡村振兴基金”)4家机构。中信 │
│ │金融资产、现代种业基金、中垦基金、太平乡村振兴基金分别以人民币40,000.0000万元、2│
│ │0,000.0000万元、12,000.0000万元、8,00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联创种业594.3765万元、2│
│ │97.1882万元、178.3129万元、118.8753万元注册资本,分别取得联创种业增资后5.0312%、│
│ │2.5156%、1.5094%、1.0062%股份,剩余溢价部分均计入联创种业资本公积。公司第九届董 │
│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构│
│ │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联创种业以增资扩股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构成│
│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公司放弃联创种业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创种业的注册资本由10,625.0000万元变更为11,813.7529万元,公│
│ │司对联创种业的持股比例由100.0000%变更为89.9376%,联创种业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同时,协议各方一致认可,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日之日起至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
│ │召开前,经联创种业或公司认可的其他投资机构可以按照与投资方实质相同的条款及条件对│
│ │联创种业进行后续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0000万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不超过2│
│ │97.1882万元。如进行后续增资,公司与投资方均同意放弃后续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联 │
│ │创种业注册资本相应进行调整,公司与各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将被动稀释。 │
│ │ 鉴于中信金融资产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金融资产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联创种业增资扩股事项构成│
│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
│ │ 1.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信金融资产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金融资产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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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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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 2622.64万 1.99 --- 2019-01-10
─────────────────────────────────────────────────
合计 2622.64万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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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40.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LONGPING H│ 10.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IGH-TECH B│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IOTECNOLOG│ │ │ │ │ │ │ │
│公司 │IA LTDA.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8.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5.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3.5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3.5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LONGPING H│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IGH-TECH B│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IOTECNOLOG│ │ │ │ │ │ │ │
│公司 │IA LTDA.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LONGPING H│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IGH-TECH B│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IOTECNOLOG│ │ │ │ │ │ │ │
│公司 │IA LTDA.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2.1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2.1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1.3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1.3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LONGPING H│ 1.3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IGH-TECH B│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IOTECNOLOG│ │ │ │ │ │ │ │
│公司 │IA LTDA.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Amazon Agr│ 7485.0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高科技股份│i Biotec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HK Limited│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袁隆平农业│广西恒茂农│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高科技股份│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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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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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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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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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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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与云南宣晟种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宣晟”)股东蒋思锦、丁磊、蒋照琼、王如芬(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
”)签订《云南宣晟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方将其合计持有的云南宣晟51%
股权转让给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云南宣晟2023年、2024年、2025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003.98万元、
3,301.91万元、3,602.45万元,三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908.34万元。并且2026年、2027
年任一年度的扣非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扣非净利润且不低于3,602.45万元。
若云南宣晟未能达到2023年至2025年约定的承诺业绩,应对估值进行调整,调整估值后业
绩承诺方应向公司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为:三年业绩承诺期承诺扣非净利润累计未完成部
分×本次交易估值÷三年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之和,公司有权从剩余应向业绩承诺
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扣除业绩补偿。若云南宣晟2026年和2027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
数额低于上一年度扣非净利润数额或未达到3,602.45万元,由业绩承诺方向本公司现金补足差
额部分,补偿金额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与3,602.45万元孰高值-当年度经审计的扣
非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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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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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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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科技园隆华国际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
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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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袁隆平农
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
公司对存在减值风险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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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拟担保对象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为子公司间相互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
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规范资金使用、满足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境外融资成本,
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其中:信用额度4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为1,150,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包含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
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所需的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项
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
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隆平发展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
在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其中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
调剂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
额度。
──────┬──────────────────────────────────
2026-04-1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及利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拟开展的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币等。
3.交易对手: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可能涉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鉴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与中信银行均为中国中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中信银行为关联法人。如与中信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将构成关联交
易。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会审议该议
案时需回避表决。
5.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但进行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
于2025年度向银团申请中长期贷款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本次贷款旨在置换巴西跨境
人民币直贷以及本地雷亚尔高利率贷款,通过优化借款结构与降低贷款利率,有效对冲汇率波
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为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从而有效应对外汇波动带来的
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于2025年度对上述银团贷款进行锁汇控制了敞口风险。
隆平发展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多币种结算(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币等)
,为更好的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
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持有外币借款和外币交易的规模以及未来外汇波
动预测,不以投机为目的,基于严守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与风险控制需要,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合约价值及
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
金等)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包含40亿元银团贷款锁汇及日常经营外币
借款和外币交易锁汇。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期
间有效,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
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币等。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
健、资信良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可能涉及关联法人中信银行。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五)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前述原则,具体负责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刘志勇、黄征、桑瑜
已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
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
情况与风险控制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有效,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3102800万元,净资产
82881300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1247500万元,净利润706180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信银行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均为中信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信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关联方开展的衍生品业务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具
体将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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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中低风险理财
产品。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机构(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合格专业理财
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中低风险理
财产品。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同类议案之日止,在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
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及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
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
(三)额度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同类议案之日止。
(四)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范围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选择非关联方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确定理财金额、期间等,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理财额度期限保持一致。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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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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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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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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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
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张林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
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综合考量公司经
营发展实际情况、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多重因素,现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内部董事: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除固定董事
津贴10万元/年(含税)以外,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外
部董事,按照其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12万元/年(含税,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的外部董事,按照其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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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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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召开日(2026年4月16日)登记的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822288.75元,截至2025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9859188.5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63912062.86元,未
分配利润为1317852628.4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
025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3912062.8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6391206.29元,减去202
4年分红金额58777922.44元,加上2024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959109694.35元,截至2025年末
,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17852628.48元,资本公积为5964314553.7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
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
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14694480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716818.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61716818.56元(
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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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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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袁隆平农
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12月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
司对存在减值风险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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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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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
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公
司控股子公司存量资产及部分新增机器设备的实际可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对相应类别固
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平发展”)实际经营主体LongPingHigh-TechBiotecnologiaLtda.(以下简称“隆平巴西
”)目前所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前后,隆平巴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均
在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区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
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
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
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为客观反映整体会计估
计情况,公司本次对隆平巴西所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2.隆平发展名下厂房、建筑物等重要固定资产主要集中在隆平巴西,近年来隆平巴西投入
使用的主要厂房、建筑物,随着房屋建造技术的进步及建筑材料的更新迭代,采用了较高的建
筑设计、更高规格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标准,提升其钢筋混凝土结构及更高抗震性、耐久性要求
,显著延长了使用寿命。基于此情况,隆平巴西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房屋及建筑物的
实际使用状况。
3.公司于2023年并购重组隆平发展将其纳入合并报表,通过加强精细化设备维护和管理,
以及预防性维保和实时监控,有效的延长了各类机器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
4.为了保持公司合并报表内各主体会计核算口径的一致,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及房屋及
建筑物的实际使用情况,拟对隆平巴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保持与公司执
行的折旧年限区间及口径一致。
(二)隆平巴西变更前后采用的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5年23﹣50年是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14﹣16年是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6年是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年10年是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10年12年是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隆平巴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均在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区
间内。
(三)变更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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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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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隆平发展”)的境外经营主体受到有组织的专业黑客攻击,于2025年底造成
一笔资金支付至美国的银行账户。
事件发生后,公司上下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巴西警方、美国警方
、省市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掌握的相关线索启动了跨境追索程序,全面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公
安机关侦查案件的保密要求,为避免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程序。目前案件取
得一定进展。
根据近日德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鉴于追回滞留海外601.78万美元存有不确定
性,公司已全额计提,对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2124.3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事件为偶发独立事件,不会对公司及隆平发展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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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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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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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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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发展”)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参照国内金融机构
向隆平发展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本次执行利率为年利率2.60%。
2.本次借款已经公司2026年1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借款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借款的对象隆平发展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隆平发展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
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且其第二大股东已对其提供借款,本次借款事项整体风险可
控。
一、本次借款事项概述
隆平发展本业务年度销量增长较快,为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2000
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参照国内金融机构向隆平发展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本次执
行利率为年利率2.60%。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借款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借
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借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属于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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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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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补充公告为对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2.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存在修
改;本次补充披露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披露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对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中涉及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进行补充披
露。
一、补充披露的原因
经自查,公司未在2021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未在2023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福建科力
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袁隆平农
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
25〕44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按照《决定》的整改要
求,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
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原则,对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进行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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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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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产业发展与科研创新,集中优
势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务,不断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
恒茂”)拟分别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转让合计持有的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生
物”“目标公司”)25.379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2030万元,转让价格合计14698.254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广西恒茂合计持有华智生物5.0001%股权。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交易对手
方中信农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概况
1.名称: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院6号楼20层2001内2001室
3.法定代表人:刘志勇
4.注册资本:1113897.3866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27150764K
6.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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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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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平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联创
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拟与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诚通中信基金”)、自然人田志海及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1755.18万
元、513.42万元、537.30万元分别受让诚通中信基金、田志海及公司持有的湖南隆平油料种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油料”或“目标公司”)49.00%、14.33.00%、15%股权;由公司持
有的用于股权激励的5%股权将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
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该合伙企业;联创种业同步对隆平油料增资238.80万元(对应注
册资本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油料注册资本增加为3200.00万元,联创种业持
有隆平油料79.6875%股权,隆平油料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股权并对
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诚通中信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产业基金”),中信农业产业基金大股东、诚通中信基金有限合伙
人之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诚通中信基
金为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北京联创种
业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京坤评报字〔2025〕1175号),隆平油料股东全部权益以价值收益法评估结果为:隆平油料的
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2194.97万元,评估值为3582.00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1387.0
3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63.19%。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值对应价值为1.1940元/注册资本。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转让价格为1.1940元/注册资本,联创种业以1755.18万元受让诚通中信基金持有的隆平油料49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70万元;以513.42万元受让田志海持有的隆平油料14.33%股权,对应
注册资本430.00万元;以537.3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隆平油料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定价参考评估结果,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
后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拟签订《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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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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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于近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减持完毕。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一)2022年2月14日、2022年3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了《关于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二)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议案
,设立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
,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
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32)。
(三)2022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已于2022年
6月15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过户股票数量为230014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
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
(四)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
定期于2023年6月17日届满。根据2022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解锁股份数量为6900437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30%,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的0.52%。上述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五)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6月17日届满。根据2023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解锁股份数量为6900437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30%,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
的0.52%。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长期服务计划之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六)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三个锁
定期于2025年6月17日届满。根据2024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解锁股份数量为9200584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40%,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的0.63%。上述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3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情况
公司收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其已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于2023年
7月24日—2025年12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300145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57%。其中大宗交易的受让方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
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减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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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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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
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
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的决
定》(〔2025〕44号,以下简称《决定》)。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的主要内容
经查,湖南证监局发现隆平高科存在以下事项:
(一)未在2021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
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二)未在2023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
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
)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
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2025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1
〕15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志勇、董事会秘书胡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隆平高科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
,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当在收到
《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方案,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15个
工作日内,向湖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关责任人应于收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湖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
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
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承诺事项(一)于2017年12月作出,并在2020年10月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调整;
业绩承诺事项(二)于2023年3月1日作出,考核指标为净资产收益率,非固定的净利润指标。
上述问题是公司在坚定推进瘦身健体、剥离低效无效资产、增强公司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历史问
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
效措施对历史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承担整改责任;并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
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
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方面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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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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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的子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证资金的
安全性、流动性,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的规定,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第二章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第二条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与中信财务关联资金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在计划财务部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第三条由
公司财务总监任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由计划财务部资金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
组成员包括计划财务部、审计部、风控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中信财务金融业务风
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二)公司计划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
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工作组应要求中信财务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中信财务经营情况,定期测试中信
财务资金流动性,并从控股股东及其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
风险防范有效。
(四)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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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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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信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信财务向公司提供存款、
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
(二)鉴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
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三)公司分别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志勇、黄征、桑瑜已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
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四)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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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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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袁隆平农
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9月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
司对存在减值风险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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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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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增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玉米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满足公司子公司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目标公司”)发展需要,
联创种业拟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
融资产”)、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种业基金”)、湖南湘鑫中垦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垦基金”)、太平(深圳)乡村振兴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平乡村振兴基金”)4家机构。中信金融资产、现
代种业基金、中垦基金、太平乡村振兴基金分别以人民币40000.0000万元、20000.0000万元、
12000.0000万元、800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联创种业594.3765万元、297.1882万元、178.312
9万元、118.8753万元注册资本,分别取得联创种业增资后5.0312%、2.5156%、1.5094%、1.00
62%股份,剩余溢价部分均计入联创种业资本公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联创种业以增资扩股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公司放
弃联创种业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创种业的注册资本由10625.0000万元变更为11813.7529万元,公司对
联创种业的持股比例由100.0000%变更为89.9376%,联创种业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时,协议各方一致认可,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日之日起至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
开前,经联创种业或公司认可的其他投资机构可以按照与投资方实质相同的条款及条件对联创
种业进行后续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0000万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不超过297.1882
万元。如进行后续增资,公司与投资方均同意放弃后续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联创种业注册
资本相应进行调整,公司与各投资方的持股比例将被动稀释。
鉴于中信金融资产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金融资产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联创种业增资扩股事项构成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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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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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平高科”)于2025年10月10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剩
余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1503.5000万元受让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
业”或“目标公司”)7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联创种业10%股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本次股权受让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股权受让事项相关
的协议及文件,备案登记等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联创种业的持股比例由90%变
更为100%,联创种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71503.5000万元受让联创种业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联创种业10%股权。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王义波为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
持股比例在5%以下),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及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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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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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黄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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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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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1日10:3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定江主
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
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
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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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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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及利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拟开展的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金额由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增加至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币等。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但进行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前次审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
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风险控制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
有效,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20)。
(一)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额度的目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主
要业务位于境外,日常经营中使用外币结算,借款到期时需以当地货币结汇后偿还。为满足日
常经营需要,更好地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隆平发展及其
下属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持有外币借款和外币交易的规模以及未
来外汇波动预测,不以投机为目的,基于严守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与风险控制需要,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从不超过
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有效,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
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币等。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
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
确定。
(五)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前述原则,具体负责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从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
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有效,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
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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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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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补选
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彦超: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九三粮油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产管理部总监。曾
兼任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垦国邦(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垦国邦(天津)有限
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彦超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
形;林彦超先生在公司股东单位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九三粮油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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