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03 大中矿业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20│ 8.98│ 18.15亿│
├───────────┼───────────┼───────────┼───────────┤
│可转债 │ 2022-08-17│ 100.00│ 15.0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 10821.81│ ---│ 6.78│ ---│ 109.79│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 500.00│ ---│ 20.00│ ---│ -80.24│ 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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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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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 5.02亿│ 6670.18万│ 4.68亿│ 93.22│ 2.07亿│ ---│
│项目 │ │ │ │ │ │ │
├─────────┼──────┼─────┼─────┼─────┼─────┼──────┤
│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 │ 7324.24万│ 0.00│ 7325.27万│ 100.01│ ---│ ---│
│锂项目1 │ │ │ │ │ │ │
├─────────┼──────┼─────┼─────┼─────┼─────┼──────┤
│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 9821.18万│ 185.03万│ 9821.18万│ 100.00│ ---│ ---│
│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 │ │ │ │ │
│项目(一期)1 │ │ │ │ │ │ │
├─────────┼──────┼─────┼─────┼─────┼─────┼──────┤
│150万吨/年球团工程│ 4.22亿│ 79.57万│ 1.96亿│ 99.69│-1483.71万│ ---│
├─────────┼──────┼─────┼─────┼─────┼─────┼──────┤
│周油坊铁矿年产140 │ 1.05亿│ ---│ 967.99万│ 100.00│ ---│ ---│
│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 │ │ │ │ │ │
│改项目 │ │ │ │ │ │ │
├─────────┼──────┼─────┼─────┼─────┼─────┼──────┤
│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 2.30亿│ 1.22亿│ 1.22亿│ 53.22│ ---│ ---│
│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 │ │ │ │ │
│项目(一期)2 │ │ │ │ │ │ │
├─────────┼──────┼─────┼─────┼─────┼─────┼──────┤
│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 │ 1.20亿│ 2644.21万│ 5925.14万│ 49.36│ ---│ ---│
│锂项目2 │ │ │ │ │ │ │
├─────────┼──────┼─────┼─────┼─────┼─────┼──────┤
│重新集铁矿185万吨/│ 9800.00万│ 3.33万│ 2709.95万│ 100.12│ ---│ ---│
│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 │ │ │ │ │ │
│项目 │ │ │ │ │ │ │
├─────────┼──────┼─────┼─────┼─────┼─────┼──────┤
│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 │ ---│ ---│ 7325.27万│ 100.01│ ---│ ---│
│锂项目1 │ │ │ │ │ │ │
├─────────┼──────┼─────┼─────┼─────┼─────┼──────┤
│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 3.24亿│ 6446.82万│ 6446.82万│ 19.89│ ---│ ---│
│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 │ │ │ │ │
│项目(一期)3 │ │ │ │ │ │ │
├─────────┼──────┼─────┼─────┼─────┼─────┼──────┤
│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 ---│ 1.24亿│ 2.20亿│ 67.23│ ---│ ---│
│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 │ │ │ │ │
│项目(一期)1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88亿│ ---│ 6.88亿│ 100.00│ ---│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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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 2.44亿│ 656.25万│ 1.27亿│ 100.07│ ---│ 2023-09-30│
│工程 │ │ │ │ │ │ │
├─────────┼──────┼─────┼─────┼─────┼─────┼──────┤
│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 4.63亿│ 1088.39万│ 1.44亿│ 100.02│ ---│ 2024-05-01│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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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 3.57亿│ 7572.49万│ 1.39亿│ 38.99│ 2.40亿│ 2026-12-31│
├─────────┼──────┼─────┼─────┼─────┼─────┼──────┤
│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 │ ---│ 2644.21万│ 5925.14万│ 49.36│ ---│ ---│
│锂项目2 │ │ │ │ │ │ │
├─────────┼──────┼─────┼─────┼─────┼─────┼──────┤
│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 ---│ 6446.82万│ 6446.82万│ 19.89│ ---│ ---│
│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 │ │ │ │ │
│项目(一期)2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4.40亿│ 64.85万│ 4.41亿│ 100.24│ ---│ 2022-12-31│
│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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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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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2 │
├──────┼────────────────────────────────────────┤
│关联方 │内蒙古泰信祥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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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东五分子选厂长期产能不足、选矿成本偏高 │
│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五分子铁矿配套的选矿厂于2007年建成│
│ │投产,设计的原矿处理产能为150万吨/年,至今已连续运营19年。 │
│ │ 近年来,东五分子铁矿供矿量逐步减少,其选矿厂生产长期处于不饱和状态,存在产能│
│ │利用率不足、运营成本偏高等情况。 │
│ │ 2023年、2024年,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每吨原矿选矿成本分别为61.75元、60.17元;20│
│ │25年,由于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选矿量的大幅下降,产能利用率仅为33.10%,每吨原矿选矿│
│ │成本升高至73.67元。 │
│ │ 2.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选矿成本更低 │
│ │ 公司书记沟铁矿选矿厂经技改后,产能为530万吨/年,远大于书记沟铁矿原矿产量。书│
│ │记沟选厂技改后选矿工艺更先进、运行成本更低,2025年书记沟选厂每吨原矿选矿成本为47│
│ │.91元(该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东五分子铁矿与书记沟选厂相距约16公里, │
│ │原矿运费约为5.96元/吨。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选矿,每吨原矿运行成 │
│ │本可节约近20元。为整合管理资源、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下半年将东五分│
│ │子铁矿的原矿运至书记沟铁矿选矿厂进行集中处理。 │
│ │ 3.将东五分子选厂出售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 │
│ │ 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处理后,导致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出现闲置。│
│ │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中有│
│ │限”)拟向内蒙古泰信祥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祥矿业”)出售东五分子铁矿选矿│
│ │厂及相关地表资产,主要包括选厂占用的土地及房屋构筑物、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
│ │的电子设备等。本次资产转让不包括东五分子铁矿采矿权。 │
│ │ 4.交易作价 │
│ │ 东五分子选矿厂所涉资产分别由公司和大中有限所有。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两份《资产评估报告》,拟出售资产合计账面价值5752│
│ │.41万元、评估价值8414.41万元(不含税),累计增值2662.00万元、增值率为46.28%。其 │
│ │中公司的资产账面价值294.71万元、评估价值445.91万元(不含税),增值151.20万元、增│
│ │值率51.30%;大中有限的资产账面价值5457.70万元、评估价值7968.50万元(不含税),增│
│ │值2510.80万元、增值率46.00%。 │
│ │ 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资产的最终作价为8414.41万元(不含税 │
│ │),含税总价为人民币9017.59万元。 │
│ │ 5.关联关系及决策程序 │
│ │ 本次交易对方泰信祥矿业系上海纳嵘矿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纳嵘”)│
│ │的全资子公司,其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安素梅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
│ │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之后对外披露,无需提│
│ │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3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牛国锋先生│
│ │、林来嵘先生、林圃生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内蒙古泰信祥矿业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00566924552X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 │
│ │ 法定代表人:董鑫 │
│ │ 注册资本:67300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金银制品销售;矿业权评估服务;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
│ │;金属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泰信祥矿业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安素梅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
│ │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泰信祥矿业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
│ │董事会秘书林圃正先生及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先生分别担任泰信祥矿业的董事长、董事;公司│
│ │董事长牛国锋先生、董事林圃生先生、董事会秘书林圃正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
│ │均为泰信祥矿业控股股东上海纳嵘的股东。除上述情况外,泰信祥矿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
│ │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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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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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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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
│ │需要,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
│ │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众兴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
│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
│ │ 鉴于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求仍在持续,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
│ │稳定性,公司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进行延期,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 │起1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
│ │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
│ │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控股股 │
│ │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牛国锋先生、林来嵘│
│ │先生、林圃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喜明先生、陈修先生、王丽香女士、魏远先生表│
│ │示同意,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 │司管理层在借款实际发生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 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定为 │
│ │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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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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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7507.65万 4.90 11.82 2026-07-14
林来嵘 1215.00万 0.79 5.98 2025-12-23
林圃生 792.20万 0.52 23.89 2025-12-23
─────────────────────────────────────────────────
合计 9514.85万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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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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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4 │质押股数(万股)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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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30 │质押占总股本(%)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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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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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9-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8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500.0万股给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2026年07月10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500.0万股并质押4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04 │质押股数(万股) │6153.84 │
├────────┼──────────────┼────────┼──────────────┤
│质押占所持股(%) │9.68 │质押占总股本(%) │4.01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众兴集团”)于2025年6月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15000│
│ │万股进行了质押。 │
│ │2026年06月02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46.1628万股并质押6153.8372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质押股数(万股) │60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34 │质押占总股本(%) │0.40 │
├────────┼──────────────┴────────┴──────────────┤
│股东名称 │林圃生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1 │质押截止日 │2028-09-0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先生及其一│
│ │致行动人林圃生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来嵘先生、林圃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提│
│ │前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质押股数(万股) │61.2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5 │质押占总股本(%) │0.04 │
├────────┼──────────────┴────────┴──────────────┤
│股东名称 │林圃生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7 │质押截止日 │2027-11-0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先生及其一│
│ │致行动人林圃生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来嵘先生、林圃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提│
│ │前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质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林来嵘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718.00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林来嵘解除质押71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质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林圃生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122.00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林圃生解除质押12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质押股数(万股) │205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4 │质押占总股本(%) │1.36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04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66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14 │质押股数(万股) │8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15 │质押占总股本(%) │5.64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02 │解押股数(万股) │8500.00 │
├────────┼──────────────┴────────┴──────────────┤
│质押说明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众兴集团”)于2025年6月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15000│
│ │万股进行了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02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46.162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0-09 │质押股数(万股) │133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1 │质押占总股本(%) │0.89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31 │解押股数(万股) │133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3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31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33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9-19 │质押股数(万股) │7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72 │质押占总股本(%) │4.97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10 │解押股数(万股) │75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8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500.0万股给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10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9-19 │质押股数(万股) │9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05 │质押占总股本(%) │0.62 │
├────────┼──────────────┴────────┴──────────────┤
│股东名称 │林圃生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1 │质押截止日 │2028-09-08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93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1日林圃生质押了93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林圃生解除质押32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21 │质押股数(万股) │368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7 │质押占总股本(%) │2.44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5 │质押截止日 │2028-01-1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9 │解押股数(万股) │3686.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5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686.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686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21 │质押股数(万股) │255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6 │质押占总股本(%) │1.70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06 │质押截止日 │2026-06-0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5 │解押股数(万股) │2558.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06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558.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5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5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21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44 │质押占总股本(%) │9.95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11 │解押股数(万股) │150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9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5000.0万股给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11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3 │质押股数(万股) │462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34 │质押占总股本(%) │3.07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6 │质押截止日 │2025-08-06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04 │解押股数(万股) │4624.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6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4624.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04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566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3 │质押股数(万股) │290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98 │质押占总股本(%) │1.93 │
├────────┼──────────────┴────────┴──────────────┤
│股东名称 │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1 │质押截止日 │2025-11-11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5 │解押股数(万股) │2906.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1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2906.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5日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90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3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3.33 │质押占总股本(%) │0.09 │
├────────┼──────────────┴────────┴──────────────┤
│股东名称 │林圃生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7 │质押截止日 │2027-11-05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13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7日林圃生质押了13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林圃生解除质押68.8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大中矿业股│大中新能源│ 9.70亿│人民币 │--- │2030-10-12│抵押、连│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四川大中│ │ │ │ │带责任保│ │ │
│ │赫 │ │ │ │ │证 │ │ │
├─────┼─────┼─────┼────┼─────┼─────┼────┼───┼───┤
│大中矿业股│大中新能源│ 3.00亿│人民币 │--- │2026-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湖南大中赫│ 2.54亿│人民币 │--- │2026-03-26│抵押、连│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2.50亿│人民币 │--- │2026-07-14│抵押、连│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2.00亿│人民币 │--- │2025-10-09│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1.50亿│人民币 │--- │2025-09-11│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湖南大中赫│ 1.10亿│人民币 │--- │2027-12-2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大中贸易 │ 1.00亿│人民币 │--- │2026-03-24│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1.00亿│人民币 │--- │2026-01-08│抵押、连│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1.00亿│人民币 │--- │2026-01-08│抵押、连│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大中矿业股│大中贸易 │ 1.00亿│人民币 │--- │2025-11-28│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9500.00万│人民币 │--- │2026-02-0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7723.13万│人民币 │--- │2027-06-2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5500.00万│人民币 │--- │2026-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湖南大中赫│ 5400.00万│人民币 │--- │2028-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5-10-30│抵押、连│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6-03-21│抵押、连│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6-04-2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6-04-2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6-04-08│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6-01-1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5000.00万│人民币 │--- │2026-03-27│抵押、连│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带责任保│ │ │
│ │ │ │ │ │ │证 │ │ │
├─────┼─────┼─────┼────┼─────┼─────┼────┼───┼───┤
│大中矿业股│四川中晟矿│ 3338.26万│人民币 │--- │2026-09-22│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湖南大中赫│ 1503.90万│人民币 │--- │2026-09-2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四川大中赫│ 500.00万│人民币 │--- │2028-11-04│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大中矿业股│湖南大中赫│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中矿业股│大中贸易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中矿业股│金日晟矿业│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股权质押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兴集团”)于2025年9月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7500万股进行
了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111)。
根据众兴集团《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规定:“若任意连续10个交易日担保比例超过155.00%,则发行人有权向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申
请解除对质押财产专户中的部分股票质押登记和/或提取质押财产专户账户里的现金。”鉴于
众兴集团用于质押的公司股票满足前述规定,故众兴集团将上述股份提前解除质押3500万股。
──────┬──────────────────────────────────
2026-07-10│股权回购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8)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8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3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00元/股,成交金额
17,509,91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
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10│其他事项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6-07-0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7-0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回售代码:127070
2、回售简称:大中转债
3、回售申报期: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
4、回售价格:101.270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60张
6、回售金额:6076.20元(含息、税)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7月2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7月3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24日和2
026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大中转债”回
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及《关于“大中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2),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大中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
司,回售价格为101.270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大中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6年6月26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和《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大中转债”(
债券代码:127070)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60张,回售金额为6076.20元(含息、税)。公
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及回售手续费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
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7月3日。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大中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
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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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喜明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王喜明先生自担任公司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由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林圃生先生变更为王喜明先生。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
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00701444800H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书记沟
法定代表人:王喜明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叁仟叁佰零捌万零肆佰叁拾伍元(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
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游览景区管理;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
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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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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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东五分子选厂长期产能不足、选矿成本偏高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五分子铁矿配套的选矿厂于2007年建成投
产,设计的原矿处理产能为150万吨/年,至今已连续运营19年。
近年来,东五分子铁矿供矿量逐步减少,其选矿厂生产长期处于不饱和状态,存在产能利
用率不足、运营成本偏高等情况。
2023年、2024年,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每吨原矿选矿成本分别为61.75元、60.17元;2025
年,由于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选矿量的大幅下降,产能利用率仅为33.10%,每吨原矿选矿成本
升高至73.67元。
2.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选矿成本更低
公司书记沟铁矿选矿厂经技改后,产能为530万吨/年,远大于书记沟铁矿原矿产量。书记
沟选厂技改后选矿工艺更先进、运行成本更低,2025年书记沟选厂每吨原矿选矿成本为47.91
元(该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东五分子铁矿与书记沟选厂相距约16公里,原矿运
费约为5.96元/吨。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选矿,每吨原矿运行成本可节约
近20元。为整合管理资源、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下半年将东五分子铁矿的原
矿运至书记沟铁矿选矿厂进行集中处理。
3.将东五分子选厂出售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
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处理后,导致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出现闲置。为
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中有限”
)拟向内蒙古泰信祥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祥矿业”)出售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及相
关地表资产,主要包括选厂占用的土地及房屋构筑物、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的电子设
备等。本次资产转让不包括东五分子铁矿采矿权。
4.交易作价
东五分子选矿厂所涉资产分别由公司和大中有限所有。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两份《资产评估报告》,拟出售资产合计账面价值5752.41
万元、评估价值8414.41万元(不含税),累计增值2662.00万元、增值率为46.28%。其中公司
的资产账面价值294.71万元、评估价值445.91万元(不含税),增值151.20万元、增值率51.3
0%;大中有限的资产账面价值5457.70万元、评估价值7968.50万元(不含税),增值2510.80
万元、增值率46.00%。
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资产的最终作价为8414.41万元(不含税)
,含税总价为人民币9017.59万元。
5.关联关系及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对方泰信祥矿业系上海纳嵘矿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纳嵘”)的
全资子公司,其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安素梅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之后对外披露,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3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牛国锋先生、林来嵘先生
、林圃生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泰信祥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00566924552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
法定代表人:董鑫
注册资本:67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金银制品销售;矿业权评估服务;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信祥矿业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安素梅女士,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泰信祥矿业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
会秘书林圃正先生及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先生分别担任泰信祥矿业的董事长、董事;公司董事长
牛国锋先生、董事林圃生先生、董事会秘书林圃正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均为泰信
祥矿业控股股东上海纳嵘的股东。除上述情况外,泰信祥矿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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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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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区域的扩大,安全管理形势日益严
峻,安全监管压力日益增强,迫切需要更专业的矿业管理者。公司拟对王喜明先生、林圃生先
生的任职做出调整,故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郭惠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职工代表董事。
调整前:王喜明先生任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林圃生先生任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
人。
调整后:王喜明先生任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林圃生先生任董事、副总
经理;郭惠敏先生任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喜明先生、林圃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且为满足
公司治理要求,王喜明先生申请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辞去该职务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聘任为总经理,且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聘任为董事并同步担任副董事长;
林圃生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辞去该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聘任为副总经理。前述人员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喜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持股比例0.0026%;林圃生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491433股,持股比例3.16%。本次任职调整后,王喜明先生、林圃生先
生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王喜明先生、林圃生先生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喜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聘任为董事之日起同步担任副董
事长。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
认真审议,同意选举郭惠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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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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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
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7
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9日下午股市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委
托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55号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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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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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于近日新增一项周油坊铁矿采矿权及周边范围的勘查探矿许可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许可证主要信息
1、证号:XT3400002026032000000019
2、探矿权人: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探矿权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周油坊村
4、勘查项目名称: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油坊铁矿采矿权及周边勘查5、地理位
置:霍邱县
6、勘查矿种:铁矿
7、面积:4.611平方公里
8、有效期限:2026年5月29日至2031年3月22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金日晟矿业周油坊铁矿经2024年矿产资源储量重新评审备案后,新增资源量16130.25万吨
,现全区总矿石量达28235.79万吨。2025年7月,公司取得生产规模为65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
证,较原采矿规模增加200万吨/年。本次进一步取得周油坊铁矿采矿权及周边勘查探矿许可证
(面积4.611平方公里),有利于公司对采矿权深部及周边范围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探寻新增
铁矿资源,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铁矿石资源储备,为扩产后的持续生产提供资源接续保障,巩
固公司铁矿主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勘探工程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探转采的相关手续。
新增资源量备案及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还需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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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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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中矿业”或“公司”,股票代码:001203.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
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
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公告,公司根据锂矿行业的市场环境变化,同时结合湖南鸡脚山锂矿的建设进度及证
照办理情况,将调整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的建设内容,增加采矿及尾矿库的投资,相应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扩大“一期年产
2万吨碳酸锂项目”建设规模至年产4万吨;此外,鉴于公司安徽周油坊铁矿在现有采矿证范围
内资源储量增加16130.25万吨,公司拟将“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的生产规模由450万吨/年提
升至650万吨/年并改名为“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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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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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兴集团”)于2025年6月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15000万股进行
了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
年11月13日,因公司股价表现较好,较6月涨幅明显,众兴集团将上述股份提前解除质押65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
公司于近日收到众兴集团的通知,获悉因众兴集团发行的第一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完成换
股并摘牌,该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对应的剩余质押股份现已全部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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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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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
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6
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王喜明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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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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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
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
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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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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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
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
转债”或“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条
款设置情况等本次可转债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公
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三条债券持
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
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
和表决。
第四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第五条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本规
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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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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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文件以及《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7年-2029年)>的议案》
,具体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
、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战略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
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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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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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中矿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
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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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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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锂矿行业的市场环境变化,再结合公司湖南鸡脚山锂矿的建设进度及证照办理情况,
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
收利用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增加采矿及尾矿库的投资,相应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扩大“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建设规模至年产4万吨,根据产能增加调整项目建设内容
。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名称后的募投项目分别为“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
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此外,鉴于公司安徽周油
坊铁矿在现有采矿证范围内资源储量增加16130.25万吨,新增的资源为矿山扩产提供了基础支
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
工程”的生产规模由450万吨/年提升至650万吨/年并改名为“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扩
建工程”,在现有产能基础上进行工程、设备等升级改造,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以实现自有矿
山的规模化优势。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9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6608.12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15083.3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24.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1年4月26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1]3381号)。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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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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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
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大
中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1日(星期一)召开“大中
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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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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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一、因公司时任监事向公司借款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被出具警示函及监管函
2022年1月至3月,公司原监事范苗春向公司借款200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023年1
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就该事项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5号),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
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2024年1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管理一部就该事项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1号),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收到上述函件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对《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通过更换职工监事、加
强对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合规培训、财务部日常监测、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及每年
聘请第三方机构审查等多种方式完成了整改。公司不断优化公司规范治理的流程及细节,持续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因年报披露瑕疵被出具关注函及监管函
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
导致年度报告全文中“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及“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存在错
误和遗漏,公司在公告中补充更正了相关数据。2024年4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
理一部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公司
部监管函〔2024〕第83号),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提醒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关于对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24〕285号),要求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
制,建立内部追责问责机制,完善公司披露信息的编制、审核流程,从源头上杜绝错误发生。
加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董监高履职能
力,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收到上述监管函及关注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牛国锋为
组长,董事会秘书林圃正、时任财务总监王振华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为成员的整改工
作小组,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
公司业务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杜绝相关不规范事项再次发生。
上述监管措施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会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
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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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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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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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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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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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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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
要,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
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兴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鉴于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求仍在持续,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稳
定性,公司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进行延期,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
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控股股东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牛国锋先生、林来嵘先生
、林圃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喜明先生、陈修先生、王丽香女士、魏远先生表示同意
,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届
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借款实际发生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14675647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1号楼A座639号主要办公地点:内
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55号众兴集团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林来嵘
注册资本:7726.4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
肉零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
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
术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
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众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与安
素梅女士。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众兴集团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注册资本7726.48万元,2022年众兴集团注册地址变更到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目前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未从事具体的生产
和销售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3、关联关系
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定为公
司关联方。
4、众兴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众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就原审议通过的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延期,并非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众兴集团愿意继续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后财务资助期限自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
超过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众兴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
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具体利率以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在实际发生时,由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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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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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239211.2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共计5000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1%。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
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00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本次审议的全部额度也可调剂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其他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
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
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
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
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
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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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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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的规定。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
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
围和要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
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
入:45625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
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
详见下表: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67.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会计师确定2026年
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报酬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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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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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
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2026年度在任的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方案执行周期为2026年全年,即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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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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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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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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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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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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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持股5%以上股东梁
欣雨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80215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
股;董事长牛国锋先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500000股;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8700股。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2),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梁宝东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100万股。
近日,公司收到梁欣雨女士、牛国锋先生、张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和梁宝东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20
26年1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15080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剔除2026年1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公司股票的股份12214289股,下同);董事长牛国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高级管理人员张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46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梁宝东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欣雨女士、牛国锋先生、张杰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梁
宝东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原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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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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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众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的持股比例由62.49%降至62%,
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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