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28│ 16.52│ 4.4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3│ 11.70│ 1918.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5│ 8.26│ 323.79万│
├───────────┼───────────┼───────────┼───────────┤
│可转债 │ 2023-12-06│ 100.00│ 7.2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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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浩源(深圳)海│ 14024.96│ ---│ 20.04│ ---│ 40.96│ 人民币│
│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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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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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533.01万│ 2024-09-01│
│物船舶新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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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 1.10亿│ 1130.00万│ 1.01亿│ 92.09│ 255.84万│ 2025-08-21│
│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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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1643.02万│ 2024-01-31│
│物船舶购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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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10亿│ 0.00│ 1.95亿│ 100.00│ 0.00│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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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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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6 │交易金额(元)│1.0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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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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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8.55%│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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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天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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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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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
│ │构,持续聚焦主业,公司拟将所持联营企业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
│ │福能源科技”)48.55%股权分别转让给江苏天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晏”│
│ │)、杭州玥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业阳供应链”)。其中,江苏天晏受让28.55%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0828.69│
│ │万元),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各受让10%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3792.89万元、人民│
│ │币3792.89万元)。 │
│ │ 安德福能源科技已于近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京江北新│
│ │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德福│
│ │能源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6 │交易金额(元)│3792.8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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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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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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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玥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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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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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
│ │构,持续聚焦主业,公司拟将所持联营企业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
│ │福能源科技”)48.55%股权分别转让给江苏天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晏”│
│ │)、杭州玥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业阳供应链”)。其中,江苏天晏受让28.55%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0828.69│
│ │万元),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各受让10%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3792.89万元、人民│
│ │币3792.89万元)。 │
│ │ 安德福能源科技已于近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京江北新│
│ │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德福│
│ │能源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08-26 │交易金额(元)│3792.8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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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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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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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业阳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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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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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
│ │构,持续聚焦主业,公司拟将所持联营企业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
│ │福能源科技”)48.55%股权分别转让给江苏天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晏”│
│ │)、杭州玥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业阳供应链”)。其中,江苏天晏受让28.55%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0828.69│
│ │万元),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各受让10%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3792.89万元、人民│
│ │币3792.89万元)。 │
│ │ 安德福能源科技已于近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京江北新│
│ │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德福│
│ │能源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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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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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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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万达控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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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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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 │
│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
│ │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实际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
│ │以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10,000万元的融资额 │
│ │度(含存量已发生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借款、融资租赁、│
│ │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
│ │实际放款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运营资金的│
│ │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公司之间│
│ │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保障上述│
│ │融资的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将根│
│ │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公司开展上述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
│ │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再授权委托人士在│
│ │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调│
│ │配各融资主体之间的额度。 │
│ │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及关联法人为万达控股集团,其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公告日期 │2025-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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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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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下属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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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情况 │
│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已于2024年7月12日 │
│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德福能源发展向公司期租船舶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属“盛航永乐”轮船舶期租给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发展”),租期为1年加减15天(承租人选择权),租金为人民币260│
│ │万元/日历月(含税),船舶实际交付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租赁期限实际为自2024年8月2│
│ │6日起一年。 │
│ │ 因租期届临到期以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安德福能源发展拟以长租形式向公司续租“盛│
│ │航永乐”轮船舶,双方拟签署期租合同补充协议,租期自2025年8月26日起至2034年12月31 │
│ │日,月租金(含税)为固定金额加船舶运营、管理月度实际费用。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德福能源发展为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安德福能源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已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并拟将所持安德福能源科│
│ │技股权全部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 │)相关规定,安德福能源发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向公司续租船舶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德福能源│
│ │发展向公司续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关联方安德福能源发展向公司续租“盛│
│ │航永乐”轮船舶的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桃元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
│ │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日,公司召开│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
│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
│ │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股权结构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20.04万 8.09 70.00 2025-07-04
─────────────────────────────────────────────────
合计 1520.04万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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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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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4 │质押股数(万股) │760.02 │
├────────┼──────────────┼────────┼──────────────┤
│质押占所持股(%) │35.00 │质押占总股本(%) │4.04 │
├────────┼──────────────┴────────┴──────────────┤
│股东名称 │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2日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60.0187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 │营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5 │质押股数(万股) │760.02 │
├────────┼──────────────┼────────┼──────────────┤
│质押占所持股(%) │35.00 │质押占总股本(%) │4.04 │
├────────┼──────────────┴────────┴──────────────┤
│股东名称 │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3日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60.0187万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东营垦利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盛航海│盛航浩源 │ 4699.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运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盛航浩源 │ 3916.5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运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盛航浩源 │ 1566.6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运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1456.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盛航浩源 │ 1061.1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运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10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728.2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485.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485.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485.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485.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485.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安德福能源│ 436.9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运股份有限│发展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盛航海│盛航恩典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运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0│其他事项
──────┴──────────────────────────────────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
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
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00000股(即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4%,不超过剔除
回购专用股份后总股本的3.29%),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
600万元(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
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
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3、上述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
2026-06-27│诉讼事项
──────┴──────────────────────────────────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航003”轮在越南VamCoBiochemi
stry港附近与SiamCityCement(Vietnam)Limited(以下简称“Siam”)所属码头发生碰撞导致
码头受损,公司被Siam诉至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
24年6月4日、2024年10月11日、2025年6月11日、2025年11月26日、2026年1月14日、2026年6
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公
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与原告Siam签署的《和解协议》约定,已向原告Siam完成400.00万美元和解款项
的支付,原告Siam已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向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公
司已于近日收到越南同奈省人民法院作出的《准予撤诉的裁定书》(编号:33/2026/QDST-DS
),准予原告Siam撤回起诉。至此,公司与原告Siam因“盛航003”轮码头碰撞诉讼纠纷已全
部结案。
──────┬──────────────────────────────────
2026-06-23│其他事项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选举钱小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之日,钱小祥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钱小祥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
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钱小祥先生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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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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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
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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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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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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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钱小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钱小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
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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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
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65,260,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2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公司总股本为188,003,53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5,441,574股,下同。)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0,208,9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75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6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5,051,89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6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6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151,19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03%。
3、除独立董事乔久华未出席外,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64,921,4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4801%;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13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11,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97.7606%;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1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
6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钱小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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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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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上午9:15-9:25,9
: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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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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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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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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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基本情况
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浩源”)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控股子公司。为提高盛航浩源融资效率,满足其经
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拟为盛航浩源申
请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履约
保函、票据贴现、保理、押汇、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上年度存续担保余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
式。
上述公司为盛航浩源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
理其他相关手续等,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
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公司向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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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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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出售联营企业江苏安德
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科技”)48.55%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8414.47万
元,受让方分别为江苏天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晏”)、杭州玥加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阳供应链
”)。2025年8月1日,公司与上述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江苏天
晏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3242.92万元,分别收到玥加科技、业阳供应链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
款各3792.89万元,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828.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
22日、2025年8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进展公告》(2025-063)。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江苏天晏剩余股权转让价款7585.7
7万元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全部付清,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未支付的金额按
照含税年化5%的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受让方江苏天晏支付的全部剩余股权
转让款7585.77万元以及对应期间的利息合计241.04万元。公司本次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交易
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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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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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讨论。
鉴于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安全目标达成情况,以
及被考核对象职责履行评价等考核维度,按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激励方案中规定的评分规则
,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
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南京盛航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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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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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事务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
2025年末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210人。
(7)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9,572.28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92家,审计收费为8,338.18万元,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
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
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
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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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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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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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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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80035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561960股
,即为18544157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61%。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
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
际派发为准。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同
意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
利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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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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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5年4月15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裕龙石化”)签署了《2025年山东裕龙石化“化工品”4000/5000/6000/700
0吨级船舶水路运输合同》(以下简称“《水路运输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合同履约情况
《水路运输合同》约定的合同服务期已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与裕龙石化在
《水路运输合同》项下实际签订的航次计划确认单,公司实际履行合同金额3413.38万元(含
税),与《水路运输合同》暂估的运费总价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水路运输合同》为
固定运输单价,暂估运输量和运输总价的框架性水路运输服务合同,实际运输量尚需以托运人
实际业务需求及与公司签订的航次计划确认单为准。合同履行期内,受托运人实际业务需求不
足等因素影响,最终导致实际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暂估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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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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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
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14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共计67250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649%。(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公司总股本为18800353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
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5441574股,下同。)其中: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01097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1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714048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2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714058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1%。
3、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658192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723%;反对1314314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9544%;弃权1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17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0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91.6519%;反对1314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6678%;弃权11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80
3%。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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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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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
26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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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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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公司长远战略发展
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和当下实际经营情况,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实施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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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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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船舶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拟
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派遣服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备案手续,取得了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
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98587X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晏振永
注册资本:18800.1336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7日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经营范围:
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
舶管理;国内船舶管理;船舶租赁;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劳务派
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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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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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
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7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共计66,872,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614%。(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03,53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该等回购的股
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5,441,574股,下同。)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0,109,7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1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6,763,20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9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12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6,763,30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97%。
3、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5,164,3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4450%;反对1,693,574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325%;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054,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89.8077%;反对1,693,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029%;
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0.0895%。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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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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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
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
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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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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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
: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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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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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实际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
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含
存量已发生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
证、银行承兑(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放款额
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
定。在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
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保障上述融资的顺利完成,
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
求为公司开展上述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
费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再授权委托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
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调配各融资主体之间的额度。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及关联法人为万达控股集团,其为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万达控股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
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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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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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
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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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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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陈笑春,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笑春、计婷,鉴于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安排调整,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核相关工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派毕宏志接替陈笑春作为项目
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张阳阳接替计婷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核项目合伙人为毕宏志,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毕宏志、张阳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应镇
魁(未发生变动)。
二、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情况
毕宏志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
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
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张阳阳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开
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
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毕宏志先生、张阳阳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宏志先生、张阳阳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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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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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
务;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内容,并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公司名称: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59561X
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8月4日
法定代表人:朱建林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111号水湾壹玖柒玖广场(二期)17H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港澳航线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凭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
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广东省内河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内水路
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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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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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
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73932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682%。(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
司总股本为18800337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
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5441414股,下同。)其中: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012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031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380507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7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8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80507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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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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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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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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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
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
事3人(其中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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