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10 金房能源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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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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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16│ 28.01│ 5.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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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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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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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 999.99│ ---│ 100.00│ ---│ -164.0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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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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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 8739.33万│ 651.27万│ 3123.31万│ 35.74│ 728.03万│ 2025-07-29│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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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 1.86亿│ 319.60万│ 9044.91万│ 79.93│ 2489.23万│ 2025-07-29│
│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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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 1.51亿│ 174.42万│ 2889.46万│ 19.10│ ---│ 2025-12-31│
│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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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热力集团合│ 0.00│ 3042.54万│ 6291.13万│ 86.61│ 765.22万│ 2024-12-31│
│同能源管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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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200.00│ 1.40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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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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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交易金额(元)│999.9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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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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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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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金房东长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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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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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
│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 │北京金房东长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东长生物质")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
│ │竞购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持有的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平江大唐")100%股权。最终交易金额以竞价结果确定,交易能否达成存在│
│ │一定的不确定性。 │
│ │ 金房东长生物质最终以转让底价暨人民币999.99万元竞得标的公司股权,并与南网能源│
│ │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近日,平江大唐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平江县市场│
│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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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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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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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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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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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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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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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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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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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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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受托管理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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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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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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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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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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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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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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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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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北燃金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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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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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受托管理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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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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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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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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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集│贵州长久惠│ 1349.9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晟新能源科│ │ │ │ │担保 │ │ │
│公司 │技有限责任│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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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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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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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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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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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办公地址发生变更
,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交流联系,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1号楼12层1201-12室
邮政编码:100120
电话:010-67711118
邮箱地址:ir@kingfore.net
变更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8层908A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67711118
邮箱地址:ir@kingfore.net
以上变更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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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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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以及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
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性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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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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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于2025年8月11
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0人、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忠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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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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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
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
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9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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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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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85.63万元,截至2025年
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549.96万元。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9816.63万
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51423.86万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采用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可供分配
利润为51423.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56812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36253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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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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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金房星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投
资”,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金房投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
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子公司
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金房星晟投资有限公司(暂定)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暂定)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100%。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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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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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
案》。现就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泰阳”)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说明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
购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2695.38万元收购广东雅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泰阳50.10%
股权。2023年7月,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5)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进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陈向阳签订的《合作协议》,陈向阳向公司承诺: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024年、2025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660万元、720万元,三年业绩承
诺总额为人民币1980万元(业绩承诺),净利润以扣非前后孰低为准。若广州泰阳公司累积三
年净利润总额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则公司同意由广州泰阳公司给予陈向阳经营奖励,即超出上
述业绩承诺的部分,广州泰阳公司按照30%比例给予陈向阳超额业绩奖励(例如,如果广州泰
阳公司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280万元,广州泰阳公司应向陈向阳给予超额业绩奖励人
民币90万元)。若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广州泰阳公司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未达到业
绩承诺,则公司有权要求陈向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就未完成部分向公司给予现金补
偿(例如,如果广州泰阳公司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陈向阳应向公司给予现
金补偿人民币180万元)。如果陈向阳无法进行现金补偿或者现金补偿不足,公司有权要求陈
向阳以其持有的广州泰阳公司股权进行偿付,陈向阳偿付股权份额为“累计未完成业绩比例*1
5%”,并以15%广州泰阳公司股权为上限。
三、广州泰阳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泰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广州泰阳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
低的净利润为341.18万元,低于承诺数318.82万元,未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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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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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5日,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项目贷款等业务。本次融资
额度属于综合授信额度,不需要提供担保及抵押或质押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
会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融资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授权公司融资额度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具体协议尚未签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
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要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
上述提供融资额度事项。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此次融资额度事项后,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有效期内签署相关的融资额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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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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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5年公司经营预算目标,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审核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下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时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
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20万元/年。
(2)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津贴为1000元/月,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公司规定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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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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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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