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13 中铁特货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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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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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27│ 3.96│ 17.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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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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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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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 8.64亿│ ---│ 4.00亿│ 46.30│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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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专用车辆和│ 7.95亿│ 0.00│ 7.93亿│ 99.78│ 4510.28万│ ---│
│设备购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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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6911.65万│ 4524.77万│ 7014.49万│ 101.49│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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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专用车辆和│ 7.95亿│ ---│ 7.93亿│ 99.78│ 4510.28万│ ---│
│设备购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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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6911.65万│ 4524.77万│ 7014.49万│ 101.49│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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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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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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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25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
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金波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后附)。职工代表董事金波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件:金波先生简历
金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2
年8月至1993年11月,先后担任北京铁路分局丰台西站实习生、财务室助理会计师;1993年12
月至1996年10月,担任铁道部财务司科员、副主任科员;1996年10月至2003年12月,先后担任
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副主任科员、会计师;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先后担任特货有限预算
财务部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8月,先后担任中铁银通支付
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担任特货有限党委委员、总会计
师;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9年10月至2025年4月
,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金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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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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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发放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
二、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
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订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
年薪构成,按照岗位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2.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按税前12万元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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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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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666863855.8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604843272.85元,按照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484327.29元后,2024
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4358945.56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2024年可供分配利润的49.80%派发现
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1111111.08元,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444444444股为基数分
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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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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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根据《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
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取中
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
二、在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公
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区间为2050.2万元至4100.4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调整后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4.14元/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四、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自有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强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经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股价下跌之外,公
司每年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
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
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4.20元/股
,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4.20元/股,
达到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2024年6月27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4.14元/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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