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16 华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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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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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 4000.00│ ---│ 2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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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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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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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 2.75亿│ 6659.82万│ 1.99亿│ 82.34│ 4540.73万│ 2025-06-30│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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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 5200.00万│ 586.92万│ 4692.74万│ 90.25│ 1525.64万│ 2025-06-30│
│改造项目-华联业酒 │ │ │ │ │ │ │
│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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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 5408.81万│ 830.70万│ 4282.28万│ 79.17│ 0.00│ 2025-06-30│
│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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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 1.47亿│ 693.16万│ 6080.73万│ 41.45│ 0.00│ 2025-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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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 ---│ 830.70万│ 4282.28万│ 79.17│ 0.00│ 2025-06-30│
│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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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 2067.91万│ ---│ ---│ ---│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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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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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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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7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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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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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20%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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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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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南金环颜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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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于2024年8月20日召 │
│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 │
│ │案》,同意公司以4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湖南金环颜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江西金环”)合计20%的股权。并授权董事长后续签署相关协 │
│ │议。该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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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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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 5500.00万 21.84 98.21 2023-02-02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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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500.00万 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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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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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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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
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
备,共计提减值准备17,939,165.7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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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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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023145.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803607.15元,合并报
表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18676820.45元,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28045916.35元,以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
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1007466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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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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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
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及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8.6万元/年(税前)的固定薪酬制,薪酬每年一次性发放。
(三)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
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依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申请自
行申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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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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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
4月13日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
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五届监事会全体
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
务。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新一届董事会、监
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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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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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
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5亿元,
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
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对外支付结算,从而增加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本次申
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在授信额
度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票据池可用总额内,据实开具单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
承兑汇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业务质押担保金额单笔不超过30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8%,小于10%;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5%,小于50%,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结算,
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在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不会
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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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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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拟在开曼、新加坡
、卢森堡设立公司作为路径公司,再通过上述路径公司在美国设立孙公司开展贸易及相关经营
业务。
本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实际投
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
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2、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美国孙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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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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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拟在开曼、新加坡
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路径公司,再通过开曼、新加坡路径公司在越南设立孙公司投资建设华瓷
越南日用陶瓷生产项目。
本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亿美元,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批准金额
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
2、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越南孙公司及建设生产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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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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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拟变更持股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42)。
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立磐”)和醴陵市华联悟
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悟石”)是本公司的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
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0596000股和8304000股。华联立磐和华联悟石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的股份由间接持有变
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通过华联立磐、
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79.8%;董事兼总经理丁学文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凌庆财先
生、监事罗新果先生、监事易金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龙先生、副总经理张平先生
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各自通过华联立磐、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0%。
截至公告日,华联立磐和华联悟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变更公司股份持股方式的工作提前执
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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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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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将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增加直接持股数量),不触及
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瓷股份”)股份,其控制的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4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26%。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21335股,与其控制的醴陵市致
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计1187213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14%。
4、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7,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先生受让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华联立磐”)和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悟石”
)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472133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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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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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共同控制人许君奇、傅军分别
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鉴于原共同控制人于2020年1
月1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经双方友
好协商一致,决定到期后不再续签,上述共同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自2024年12月31日起终止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许君奇、傅军变更为许君奇,具体情况如下
: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履行情况
1、2009年2月,许君奇与傅军签署《协议书》,约定双方作为公司共同控制人,对公司实
施共同控制。2012年2月、2015年2月,双方两次签署协议,将一致行动关系延续至2020年2月2
0日。
2、2020年1月1日,许君奇与傅军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20年12月、2021年6月,许君
奇与傅军签署《华联瓷业<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华联瓷业<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根据上述协议约定,许君奇与傅军约定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在行使股东权利(包
括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董事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有效期至《一致行动协议》签
署日(即2020年1月1日)后五年届满或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以时间孰晚为准)
。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如双方未提出终止《一致行动协议》的,则《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
期自动延长1年。
3、根据公司确认,自《协议书》签署至今,许君奇与傅军在行使股东权利(包括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董事权利时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
形。
4、许君奇与傅军历次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清单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2021年10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24年12月,许君奇、傅
军分别向公司出具《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双方《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许君奇与傅军的《一致行动协议
》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
本次共同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不涉及双方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
解除后双方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股东大会层面
根据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东名册,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述,公司第一大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誉投资”)、
第二大股东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45.26%、22.23%的股权,第一大股东与
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异较大。除第一大股东致誉投资外,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分散且
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均不足30%。许君奇直接持有致誉投资100%的股权,通过致誉投资控制
公司45.26%股份的表决权。许君奇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且远高于其他股东,可对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董事会层面
公司共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许君奇通过致誉投资向公司提名了3名非独立董事
且许君奇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长,许君奇能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许君奇、傅军变更为许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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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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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立磐”)和醴陵市华
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悟石”)是本公司的首发前员工持股平
台,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0596000股和8304000股。华联立磐和华联悟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的股份由间接
持有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
2、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通过华联立磐
、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79.8%;董事兼总经理丁学文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凌庆财
先生、监事罗新果先生、监事易金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龙先生、副总经理张平先
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各自通过华联立磐、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0%。
3、计划进行持股方式变更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
、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
4、计划进行的持股方式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
收购。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首发前员工
持股平台华联立磐及华联悟石提交的《拟变更部分合伙人持股方式的告知函》,并与相关人员
进行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廖甜。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联立磐共持有公司股份1059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比例4.21%。
2)股东名称: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叶建明。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联悟石共持有公司股份830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
例3.30%。
二、计划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计划权益变动前,华联立磐持有公司股份105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华联悟石
持有公司股份83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
计划权益变动后,华联立磐持有公司股份41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华联悟石持
有公司股份32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本次变动系上述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从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实际增
持或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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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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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的基本情况: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华联立磐”)、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悟石”
),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华联立磐持有公司股份10596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4.21%;
华联悟石持有公司股份8304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3.30%;华联立磐及华联悟石持有的
公司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以下简称“IPO前”)获得的股份。
2、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华联立磐和华联悟石因合伙人个人资金需
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
:(1)华联立磐计划减持1948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77%,其中,公司共同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计划减持数量11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43%;占其通过
华联立磐间接持股数的25%;(2)华联悟石计划减持946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38%
,其中,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计划减持5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
的0.20%,占其通过华联悟石间接持股数的15.94%。两家持股平台计划减持数量各自均未超过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
3、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此次计划减持总数量为160万股,主要为筹
集股份持有方式变更所需个人缴纳的税款,没有超过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股份数的25
%,除许君奇先生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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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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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前述现金管理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闲置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许
君奇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
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
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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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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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4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湖南金环颜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或“江西金环”)合计20%的股权。并授权董事长后续签署相关协议。该议
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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