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18 丽臣实业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 3.86亿│ 38.25万│ 2.01亿│ 76.87│ 1699.25万│ 2022-06-01│
│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 │ │ │ │ │ │
│面活性剂项目 │ │ │ │ │ │ │
├─────────┼──────┼─────┼─────┼─────┼─────┼──────┤
│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 2.10亿│ 1101.27万│ 1.98亿│ 94.10│ -34.49万│ 2024-05-01│
│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 │ │ │ │ │ │
│及总部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 1.74亿│ 1864.86万│ 1.27亿│ 73.07│ ---│ 2024-12-01│
│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 │ │ │ │ │ │
│及总部建设项目(二│ │ │ │ │ │ │
│期) │ │ │ │ │ │ │
├─────────┼──────┼─────┼─────┼─────┼─────┼──────┤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 1.87亿│ 1621.53万│ 7854.77万│ 77.26│ 417.82万│ 2020-09-01│
│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 │ │ │ │ │ │ │
│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1.74亿│ ---│ ---│ ---│ ---│ ---│
│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 │ │ │ │ │ │
│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 5047.20万│ 18.80万│ 231.19万│ 4.58│ ---│ 2027-12-01│
│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 ---│ 1101.27万│ 1.98亿│ 94.10│ -34.49万│ 2024-05-01│
│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 │ │ │ │ │ │
│及总部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 ---│ 1864.86万│ 1.27亿│ 73.07│ ---│ 2024-12-01│
│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 │ │ │ │ │ │
│及总部建设项目(二│ │ │ │ │ │ │
│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40亿│ ---│ 1.40亿│ 100.00│ ---│ 2021-10-0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4-30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加注册 │
│ │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
│ │威”)和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各增加人民币8000万元注册│
│ │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的注册资本均由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 │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100%股份。 │
│ │ 近日,公司已完成对广东奥威的增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完成,取得了东莞市市│
│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4-04-30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加注册 │
│ │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
│ │威”)和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各增加人民币8000万元注册│
│ │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的注册资本均由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 │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100%股份。 │
│ │ 近日,公司已完成对广东奥威的增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完成,取得了东莞市市│
│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湖南丽臣实│广东丽臣奥│ 6678.16万│人民币 │2023-12-06│2025-12-06│--- │否 │是 │
│业股份有限│威实业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湖南丽臣实│广东丽臣奥│ 3038.86万│人民币 │2023-03-27│2027-03-26│--- │否 │是 │
│业股份有限│威实业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湖南丽臣实│湖南丽臣奥│ 0.0000│人民币 │2019-02-27│2027-12-31│--- │否 │是 │
│业股份有限│威实业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湖南丽臣实│上海奥威日│ 0.0000│人民币 │--- │--- │--- │否 │是 │
│业股份有限│化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湖南丽臣实│湖南丽臣奥│ ---│人民币 │--- │--- │--- │否 │是 │
│业股份有限│威实业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2-13│其他事项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稳定股价
,回购的股份将被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
及范围包括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
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660000股变更为13017826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长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8435017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茂林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零壹拾柒万捌仟贰佰陆拾元整
成立日期:1981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牙膏、日用化工产品的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加工、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机电
安装和维修;实业投资(不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
2024-12-12│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
营需求紧密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
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保本收益凭证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公司拟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4、交易额度: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7%。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
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操作,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
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海外市场,进出口业务不断扩大,预计将持续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
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该额度可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保本收益凭证等或上
述产品的组合。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
年。
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合法的自有、自筹资金,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4-11-26│股权回购
──────┴──────────────────────────────────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8174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1254%,回购总金额为20886327.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660000股变更为13017826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2024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审批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54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107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稳定股价,回购的股份将被注
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024年11月12日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
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35)。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14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以及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公司均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司(公告编号:2024-040、2024-04
3、2024-046、2024-053)。
3、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4817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54%,最高成交价为15.60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3.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886327.1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48174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确认,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
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
2024-11-13│股权回购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54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107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稳定股价,回购的股份将被注
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024年11月12日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
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35)。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上述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公司
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148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1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0)。
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以及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
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公司均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日、
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进展公司(公告编号:2024-040、2024-043、2024-046、2024-053)。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4817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54%,最高成交价为15.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
.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886327.1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5.60元/
股。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时间区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
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
──────┬──────────────────────────────────
2024-10-11│重要合同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贾齐正先生、孙建雄先生、
侯炳阳先生、刘国彪先生、叶继勇先生、郑钢先生(以下任何一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
“各方”。)原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即将于2024年10月14日到
期。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各方于2024年10月10日签署了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延长了各方一致行动的期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背景情况
各方于2009年1月7日共同签署了原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日后各方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
制人暨一致行动人,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届满三年之日终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原协议将于2024年
10月14日期满。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保障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各方于2024年10月
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延长了各方一致行动的期限。贾齐正先生、孙建
雄先生、侯炳阳先生、刘国彪先生、叶继勇先生、郑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008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67%。
(一)一致行动安排
1、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均采取一致行动;任意一方若作为公
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应首先取得其他一致行动人的
一致意见,并与其他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一致行动人采取一致行动。
2、各方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在行使股东会或董事会提案权、表决权前,各方应先协
商一致,取得共同意见后,再行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进行一致表决,以便在行动上保持一致
;若沟通商讨后一致行动人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人一票,以
取得多数赞成票方意见为准,若投票结果赞成与反对票相同,则各方应以持股多的一方意见为
准。
3、本补充协议任意一方拟就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议案时,
须事先与其他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
提案。
(二)其他相关安排
1、在本补充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签署本补充协议
之外的第三方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在其所持公司股份
上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将其委托管理。
2、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影响各方各自的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利润分配权、公司资本公积金等转增的股本、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的返还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股
东应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
(三)有效期
本补充协议有效期36个月,自原协议到期之日起3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7年
10月14日止。任何一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增减不影响本补充协议对各方的效力。
──────┬──────────────────────────────────
2024-08-14│其他事项
──────┴──────────────────────────────────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26日、2024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低于2
054万元(含)且不超过4107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5.60元/股(含)
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