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21 悍高集团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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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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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7-21│ 15.43│ 5.1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悍高集团股│广东悍高销│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售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悍高集团股│广东悍高销│ 186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售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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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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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悍高集团”)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
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
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如
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6月30日实施完毕,且分别假设所
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
)和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本项目完成时间最
终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
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以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万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股权激励授予和行权、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为量化分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
格为73.93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2026年2月9日(不含该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
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
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4
6.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75.36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62.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63700.48万元(根据公司2025年1-9月数据年化进行假设,即2025年1-9月数据的4/3倍。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年度增长率为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
算。
7、在预测及计算2026年度相关数据及指标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考虑
限制性股票的发行、回购、解锁及稀释性影响,不考虑利润分配、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
资收益)等的影响。
9、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
的影响。
10、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亦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上述假设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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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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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
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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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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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
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
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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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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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3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15-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
东路36号悍高集团
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锦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0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361213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01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369278
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29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428555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1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为38072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80%。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120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
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6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693%;反对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5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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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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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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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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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
意提名李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丹女士,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李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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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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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
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
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支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锦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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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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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
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悍高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现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特拟定《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
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
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原则
在满足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
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
董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
、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坚持现金分
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确保最低现
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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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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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469539.81元,2025年三季度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595209912.9
5元,2025年三季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11693688.9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不超131169
3688.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
行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
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人民币1440036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总额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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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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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
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文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起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
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惠剑,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
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为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复核了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文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惠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近三年
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洪文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惠剑、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碧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
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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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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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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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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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76659990X6
企业名称: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锦锋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3日
注册资本:肆亿零壹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之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建筑装饰、水
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
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卫生洁具制造;日用陶瓷制品
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
用器具销售;燃气器具生产;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建筑用金
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电
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
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
橡胶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耐火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
;搪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灯
具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防
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
防火封堵材料生产;耐火材料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新材料技术研
发;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
维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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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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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悍高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整,并在董事会中增设1名
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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