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29 魅视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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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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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 1.29亿│ 2790.72万│ 2790.72万│ 21.65│ 0.00│ 2025-12-31│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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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 1.29亿│ 2790.72万│ 2790.72万│ 21.65│ 0.00│ 2025-12-31│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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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 2.28亿│ 104.96万│ 2.31亿│ 101.38│ 0.00│ 2024-09-01│
│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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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7878.48万│ 1324.20万│ 5640.69万│ 71.60│ 0.00│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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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4804.00万│ 6000.00万│ 100.00│ 0.00│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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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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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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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
25日。
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2024年度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
);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1
年8月15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
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年,2020年3
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
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
4年4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
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俞健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8万元。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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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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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279318826.3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605550.88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0010099.7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1193382.21元,按其净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119338.22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6605550.8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
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
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经确认,2024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6605550.88元。
3、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
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
、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
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决定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000000.00
元。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4、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
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6000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60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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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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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及香港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
拟以海南全资子公司(海南星微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投资800万元港币设立香港全资
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及香港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一、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香港全资孙公司的注册工作,并取得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签发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ImagixGlobalHoldingsLimited(奕邁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3月7日
公司注册证明书编号:77809697
商业登记证号码:77809697-000-03-25-0
注册地址:RM1801EASEYCOMMBLDG253-261HENNESSYROADWANCHAIHK
注册资本:800万港元
股权结构:公司海南全资子公司(海南星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间接持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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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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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4月2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一、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新加坡公司的注册工作,并取得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签发
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NEXNODEINNOVATIONSPTE.LTD.
成立日期:2025年1月21日
注册号码:202503301K
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
注册地址:3023UBIROAD3,#05-04,UBIPLEX1,SINGAPORE408663
注册资本:100000新加坡元
经营范围:WHOLESALEOFELECTRONICCOMPONENTS(46522);WHOLESALETRADEOFAVARIETYOFGO
ODSWITHOUTADOMINANT
PRODUCT(46900)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LOHOCKSING(LUOFUXING)持股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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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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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红利和香港独特的地位与优势,结合广东魅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于海南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10
00万元人民币,并拟以海南全资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投资800万元港币设立香港全资孙公司,
剩余资金作为海南全资子公司运营使用。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海南全资子公司及香港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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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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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发展需要,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总部搬迁
相关工作,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变更情况如下: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
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的联
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83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16层
2、邮政编码:510440
3、联系电话:020-89301789
4、传真号码:020-89301789-816
5、电子邮箱:ke.jiang@avci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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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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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4年8月26日
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其中,现场参加的监事为梁展
毅和陈龙光,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的监事为叶木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展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江柯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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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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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之“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
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拟建成并投入使用,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用于后续
运营相关事宜。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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