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29 魅视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 1.29亿│ 2022.88万│ 2022.88万│ 15.70│ 0.00│ ---│
│改造项目 │ │ │ │ │ │ │
├─────────┼──────┼─────┼─────┼─────┼─────┼──────┤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 1.29亿│ 2022.88万│ 2022.88万│ 15.70│ 0.00│ ---│
│改造项目 │ │ │ │ │ │ │
├─────────┼──────┼─────┼─────┼─────┼─────┼──────┤
│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 2.28亿│ 3.21万│ 2.30亿│ 100.94│ 0.00│ ---│
│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7878.48万│ 1093.83万│ 5410.32万│ 68.67│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3463.97万│ 4659.97万│ 77.67│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9-03│其他事项
──────┴──────────────────────────────────
因经营发展需要,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总部搬迁
相关工作,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变更情况如下: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
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的联
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83号—魅视科技(AVCiT)大厦16层
2、邮政编码:510440
3、联系电话:020-89301789
4、传真号码:020-89301789-816
5、电子邮箱:ke.jiang@avcit.com.cn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于2024年8月26日
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其中,现场参加的监事为梁展
毅和陈龙光,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的监事为叶木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展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江柯列席本次会议。
──────┬──────────────────────────────────
2024-07-13│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之“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
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拟建成并投入使用,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用于后续
运营相关事宜。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04-29│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述
魅视智造拟通过购地自建方式,于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
宗地面积15088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上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计
划投资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本项目中的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
2887.47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魅视智造已于2024年4月19
日签署关于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42-2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后续将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及支付土地款项。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
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
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的议案》。其中,《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行。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04-29│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为利用好国外市场资源,提高公司产品海外市场占有率,现广东
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LOHOCKSING(LUOFUXING)在新加坡共同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万美元(等额)。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新加坡合资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
2024-04-29│其他事项
──────┴──────────────────────────────────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575
1351.10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5135.11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531506.8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
,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
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经确认,2023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3531506.89元。
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
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
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
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
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决定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000000元
。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剩余未分配
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关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配现
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