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30 劲旅环境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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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7-05│ 34.51│ 8.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3│ 11.18│ 816.1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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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 5.70亿│ 7352.50万│ 2.36亿│ 45.29│ ---│ 2026-12-31│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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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 1.00亿│ 896.65万│ 5403.31万│ 54.03│ 1784.75万│ 2025-06-18│
│目:环卫车辆和垃圾 │ │ │ │ │ │ │
│压缩设备生产线智能│ │ │ │ │ │ │
│化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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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 7000.00万│ 1070.57万│ 5910.66万│ 84.44│ ---│ 2025-06-18│
│目:技术中心建设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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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 8000.00万│ 522.77万│ 2534.25万│ 31.68│ ---│ 2025-06-18│
│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
│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 0.00│ 0.00│ 5007.32万│ 100.00│ ---│ 2024-11-29│
│特许经营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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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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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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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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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太和县劲旅│ 1.66亿│人民币 │2017-03-01│2032-03-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环境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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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涡阳县劲旅│ 1.20亿│人民币 │2018-09-01│2026-09-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环境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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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萧县君联环│ 6600.00万│人民币 │2018-01-01│2027-01-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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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凤台劲旅环│ 5000.00万│人民币 │2019-01-01│2033-01-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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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六安君联环│ 3500.00万│人民币 │2020-06-01│2028-06-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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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霍山劲旅环│ 3311.00万│人民币 │2017-11-01│2027-11-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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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澳门劲旅环│ 3197.25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09-01│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境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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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抚州市东乡│ 2300.00万│人民币 │2020-09-01│2025-09-01│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区劲旅生态│ │ │ │ │保证 │ │ │
│公司 │环境科技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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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池州劲旅环│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01│2026-04-01│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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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五河劲旅环│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01│2026-04-01│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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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涡阳县劲旅│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01│2026-04-01│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环境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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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江苏劲美环│ 650.00万│人民币 │2025-07-01│2026-06-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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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霍山劲旅环│ 300.00万│人民币 │2018-05-01│2028-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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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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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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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现场会议主持人:于晓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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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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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
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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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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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
议精神及决策部署,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并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助力提振市场信
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牢固
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经营质量与投资回报水平同步提升,实现企业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以智慧环卫运营、智能环卫装备两大核心业务为抓手,通过精细化管理、技术升级、
业务融合,提升经营效率与盈利能力,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盘。一是制定清晰的项目分
级标准与策略,优质项目重点争取,作为核心发展导向。二是构建并推广标准化运营模式,对
运营全流程进行成本管控,严控运营成本,提升项目盈利水平。三是加大机械化投入,推进“
机器换人”,以智能装备替代人工,提升作业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依赖。四是以服务品质为基
石开展客户二次开发,深度挖掘客户的增值服务需求,丰富服务内容,提升客户价值。扫与清
运全场景的全品类产品品系,满足环卫领域全场景需求,从体系化保障与创新驱动两大维度打
造装备业务竞争力,同时确立拳头产品,构建技术壁垒与市场优势,实现装备业务的规模化与
高质量发展。公司以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为核心引擎,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
优化人才激励,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打造环卫行业新质生产力标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加大
核心领域研发投入: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研发方向聚焦智慧环卫平台、无人驾驶、新能源
装备等核心领域,深化多传感器融合感知、车规级线控系统、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研发,进一
步提升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依托安徽省城市固废处理装备工程研究中
心、安徽省环卫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深化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
研合作,推动环卫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与落地;加强与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技术
合作。加快创新成果商业化落地:推动无人驾驶环卫装备从封闭园区、试点路段向城市主干道
、乡镇园区等更多场景拓展,实现规模化商用;加快智能环卫装备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市
场占有率;推动智慧环卫3.0云平台的全国落地。优化人才激励与团队建设:建立健全研发人
才培养与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激励、项目奖金等方式稳定核心科研团队,激发研发人员创新活
力;加大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新能源装备研发等领域的专
业人才;深化校企合作,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以股
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经营层为执行机构的公司
治理结构,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将持续强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职,增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持续发
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制的作用,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审慎性
和透明度,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
,且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建立持续、稳定、科学
的利润分配机制;明确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时间节点,提升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避免现金分红的随意性;若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在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优先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建立健全多维度、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丰富沟通渠道、
优化沟通方式,主动倾听投资者诉求,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有效性
,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热线、
电子邮箱等常规沟通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与咨询;定期召开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邀请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层参会,直面投资者问题,主动
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利润分配、市值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诉求与建议。公司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于定期
报告、临时公告等重要信息,通过图文简报、短视频、解读文章等可视化形式进行解读,清晰
传递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研发成果等核心信息,提高公告的可读性。本次《质量回报双
提升行动方案》所涉及的经营目标、发展举措及相关判断系基于当前外部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的规划性安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因
素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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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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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
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
、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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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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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
酬及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的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内容。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
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
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
考核基础。绩效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后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10万元/年/人(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每半年发放。
3、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案参照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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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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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主要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
26]230Z1022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270107.93元,母公
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9990808.78元,按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99080.88元。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5363466.4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7308905.
2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49451121.14元,其中,股本溢价为1145319825.84元。
3、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若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4月24
日的总股本13412605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967901.6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1%,同时公司拟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5365042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87776479股
(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4、关于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
股后的134226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764866.27元(含税)。
本次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若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4月24日的总股本13412605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967901.66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5732767.93元。
(2)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股份回购情形。
(3)综上,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65732767.9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38.83%。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
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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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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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根据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求。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
银行、浙商银行、徐州农商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
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厦门银行、涡阳农商行、
全国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和银行授信额
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
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并购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与授信金额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
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
,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
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
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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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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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
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
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
2.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
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03%,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
额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
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含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
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无需另行召开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担保协议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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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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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134,226,057股的0.0745%,回购资金总金额1,107,000元。
2、截至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4,226,057股变更为134,126
,057股。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22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61
万股的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
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
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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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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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基金设立的基本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西藏天玑基石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共同投资设立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
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约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人本期实缴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40%。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于近日完成了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BSV60
基金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3月18日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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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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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1日分别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等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40874635H
公司名称: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于晓霞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肆佰贰拾贰万陆仟零伍拾柒圆整成立日期:2002年07月24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业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
产;电气安装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
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市政设
施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停车场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
理;打捞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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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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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现场会议主持人:于晓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数80,003,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9.60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8人,代表股份数79,918,
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4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数84,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数84,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0人,代表股份数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数84,68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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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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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西藏天玑基石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玑”)、宣城市宣州区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宣城产投”)、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国资”)
签署了《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
设立宣城市宣州区劲旅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
合伙企业”)。
投资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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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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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
选举陈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迎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
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迎先生:出生于1984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人力市场技术等
部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陈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安陆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陆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其通过持有安陆合伙9.60%
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陈迎先生直接或间接共持有
公司股份780000股,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陈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迎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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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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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现有闲置资金情况并
结合近期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
3、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5、投资方式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等其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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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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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离职,根据《劲旅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4226057股减少为134126057股,公司注册资本134226057
元减少为13412605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
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21日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陈陈
4、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5、电子邮箱:securities@jlho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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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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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
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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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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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公司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
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342260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24
日实施完毕。
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公式: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
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
息额为0.11元/股。
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11.18-0.11=11.07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资金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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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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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事项概述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澳门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
体战略规划的考虑,为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审慎决定,拟注销澳门劲旅环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澳门劲旅”)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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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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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劲旅环境”)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期货业务收入有部分重叠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郑少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和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合肥城建(002208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玉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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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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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5年9
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过程和会计处理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
处理。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
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
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
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
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
公司2025年1-9月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16949715.58元。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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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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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1000040股
2、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5%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回购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9人(其中1人与新增股份重复)
5、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2025年9月26日
6、授予价格:11.18元/股
7、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股份授予方名称: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劲旅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22名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
.61万股的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
留权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
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劲旅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能够保障
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2025年7月15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2025年7
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61万股的1.30%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
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
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
年7月31日披露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3日为授予日,以11.18元/股的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17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
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3日。
(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回购。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1000040股。
(四)授予价格:11.18元/股。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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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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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729960股
2、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55%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14人(其中1人与回购股份重复)
5、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年9月26日
6、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劲旅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22名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
.61万股的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
留权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
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劲旅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能够保障
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2025年7月15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61万股的1.30%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
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
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
年7月31日披露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3日为授予日,以11.18元/股的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17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
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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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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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3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73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18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2人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3日为授予日,以11.1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
予17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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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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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分红条件为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分红金额不超过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
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
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686545.85元,未弥补亏损、未提取法定公积
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0543851.50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7892838.74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3496097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为100004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可实际参与中期分红的股本为132496057股。
3、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33496097股,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000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74566.27元(含税),
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52%。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
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
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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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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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8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锡元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
,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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