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农心科技(0012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001231 农心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09│ 17.77│ 3.7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 1.05亿│ 2028.95万│ 3930.27万│ 92.07│ 0.00│ 2026-03-31│ │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 4268.80万│ 2028.95万│ 3930.27万│ 92.07│ 0.00│ 2026-03-31│ │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1.71亿│ 2149.03万│ 1.11亿│ 64.63│ 0.00│ 2026-06-30│ ├─────────┼──────┼─────┼─────┼─────┼─────┼──────┤ │研发中心项目 │ 1.09亿│ 2149.03万│ 1.11亿│ 64.63│ 0.00│ 2026-06-30│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4230.00万│ 584.50万│ 1444.40万│ 34.15│ 0.00│ 2026-06-30│ │目 │ │ │ │ │ │ │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4230.00万│ 584.50万│ 1444.41万│ 34.15│ 0.00│ 2026-06-30│ │目 │ │ │ │ │ │ │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0-11 │质押股数(万股) │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29 │质押占总股本(%) │0.80 │ ├────────┼──────────────┴────────┴──────────────┤ │股东名称 │王小见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26 │解押股数(万股) │80.00 │ ├────────┼──────────────┴────────┴──────────────┤ │质押说明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 │东王小见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1600000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 │ │ │押登记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26日王小见解除质押8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农心作物科│一简一至 │ 1.3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7│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610股,约占本次注销股票前公司股份总数9994000 0股的0.1007%,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59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864239.90元, 涉及人数为53人。 2、本次注销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共计159755股,约占本次注销股票前公司股份总 数99940000股的0.1599%。 3、本次公司合计注销的股票数量为260365股,约占本次注销股票前公司股份总数9994000 0股的0.2605%。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注销手续。本次公司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 股份总数已由99940000股变更为99679635股。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7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0061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根据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注销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159755股库存股。该等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股票的回购及注销 手续。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因上述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共 计10061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59755股库 存股,本次公司拟注销股份数合计260365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规定,公司拟于上述股票注销完成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60365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 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事项 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260365元,即注册资本由原99940000元减少至9967963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行使上述权利,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具体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年6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袁江白喜富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电话:029-81777282 电子邮箱:zq@norsyn.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须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现根据整体战略部署和业务发 展需要,拟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农心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心”),本次 注销新疆农心有关事宜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鉴于新疆农心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拟同步调整组织架构,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本 次组织架构调整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发展需要所作出, 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目 前实施进度,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 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 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444250000.00元,减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 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公司根据《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分 别于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9月24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5年9月2日注销), 于2025年9月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 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于2024年11月28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9月7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于2024年11月29日注销),于2024年8月30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 2026-06-2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发布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4)。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1 5:00。 3、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敬敏先生主持。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现行公司章程等规定。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6 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15:00。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281190股;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0.28%; 3、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19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 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农 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 予部分的28119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人数共计119人。 ──────┬────────────────────────────────── 2026-04-27│价格调整 ──────┴──────────────────────────────────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 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缩股 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 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4、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在公司发生增发新股、回购股票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二)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情况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35755股),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964636.75元,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农心作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回购价格调整规 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P=P0-V=8.74-0.15=8.59(元/股)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部分)由8.74元/股调整为8.59元/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 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拟续聘信永中 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 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 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 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2、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前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1、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2.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50万元。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 、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审计费用经双方 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2026-04-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拟回购注销10061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59755股库 存股,并于前述股票注销完成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60365元、修订《公司章程》并备案《章程 修正案》,因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相关的所有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于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备案《章程修正案》等,授权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事项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及备案 结果为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于2026 年半年度、2026年第三季度(以下统称“中期”)根据当期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 等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制定和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 分配的规定; (2)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需求,且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 2、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中期以现金实施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2026年中期合并报表实现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超过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 3、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若在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 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 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 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全部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之日止。 ──────┬────────────────────────────────── 2026-04-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33350.6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363360.02元。根据《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3633 6.00元,加上2024年度末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84214830.35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付2024年度现 金红利14955636.75元后,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9986217.62元。按 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9 86217.62元。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部署,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持续推进的前 提下,为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管理层建议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年度公司拟以99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按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9940000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9 755股后,以股本99780245股为基数,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14967036.75元,占公司20 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46%。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 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 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6-04-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 并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 平,拟定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与构成 1、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制定依据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另外 领取董事津贴;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以及与 公司(包括子公司)签订的合同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其因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执行。 公司可以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 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独 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公司独立董事因行使职权发生合理费用或独立董事因其他原 因无法领取津贴的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 万元/人·年(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制定依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 其中: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 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 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福利 规定。 (三)发放办法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中月度考核部分经考 核后随月度基本薪酬同时发放,年度考核部分经年度考核完成后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随当月 基本薪酬同时发放。 绩效薪酬中月度考核部分和年度考核部分的具体比例按公司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四)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 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聘、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 2026-03-31│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技改项目”或“本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有关规定和该项目实 施情况,公司决定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3月29日,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为481.93万元,本项目在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完成后,该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届 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 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444250000.00元,减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 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公司根据《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预留权益授予日:2026年3月17日 2、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3月30日 3、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7.60万股,占预留权益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0.07605 % 4、预留权益授予价格:8.59元/股 5、预留权益实际登记人数:4人 6、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7、限制性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完成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 ──────┬────────────────────────────────── 2026-03-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权益授予日:2026年3月17日 2、预留权益授予数量:7.60万股 3、预留权益授予价格:8.59元/股 4、预留权益授予人数:4人 5、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 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17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以8.5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权益授予条件 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7.60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6-03-11│其他事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持有本公司2.17%股份的股东 宁波农旗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农旗”)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即自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2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423 %,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股份总数的0.5436%。公司近日收到宁波农旗出具的《关 于减持期限届满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规定。 二、宁波农旗承诺及履行情况 宁波农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 持计划;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5、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果本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 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农旗所作出的上述承诺正常履行,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与上述承 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2026-01-21│委托理财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 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6年1月25日至2027年1月24日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经审议批准的资金额度。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存款利率下行及公司资金受经营业务季节性影响存在波动的状况,为提高公司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二)使用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且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 经审议批准的资金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在经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符 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较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中低风险(风险等级不超过R3级)的产品。 (四)有效期 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使用期限自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6年1月2 5日至2027年1月24日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及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如 需要),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向关联方提供财 务资助或担保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交易过程管理,做好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控制。 ──────┬────────────────────────────────── 2026-01-21│银行授信 ──────┴──────────────────────────────────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控股子公司 陕西一简一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简一至”)拟分别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及上格之路、一简一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分别向有关银行申请用于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借款、开立信用证及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8 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于前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所 批准的有效期到期之日起1年内有效。上述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相关条件或内容 1、以上授信额度将基于有关银行的审批结果,以公司及上格之路、一简一至与有关银行 签订的授信类合同为准,且取得的授信额度和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的额度和 期限。 2、抵押/担保情况:以上综合授信的取得不涉及资产的抵(质)押担保,不涉及接受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或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反担保。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取得 上述综合授信需提供其他增信或担保措施,而该等措施须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的,届时公 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及上格之路、一简一至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 ──────┬────────────────────────────────── 2025-12-25│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办理工 商登记手续的议案》等事项。近日,公司已按照股东会的授权,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新任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登记后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8699427XB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 法定代表人:郑敬敏 注册资本:9994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7日 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加工除外)、化肥、农膜、农具、化工原料(易制毒、危险、监 控化学品除外)的研究、开发和销售;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林业病虫草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 防控服务;农用植保无人机的销售及租赁;农用植保无人机零配件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及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1-19│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 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而不在公司 或其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 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资格,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00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9 元/股。 (四)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金额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计算为人民币515400元,回购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5XAAA4B0440 ),经审验,截至2025年11月7日止,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权回购减少 股本人民币6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940000.00元(工商尚未变更),股本 人民币99940000.00元。 (二)回购注销办理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将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有关手续。 ──────┬────────────────────────────────── 2025-10-29│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卫少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规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完成后,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暨资格审查意见 职工代表董事卫少安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卫 少安先生曾先后任职于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担任生产总监助理、工 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生产部部长、供应部部长;卫少安先生现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计划部部长、工会副主席、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经审查,卫少 安先生系公司员工,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卫少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公 司股东即泉州格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的合伙份额间接享有公司股份权益 。卫少安先生系持有公司3.75%股份的股东泉州格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卫少安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卫少安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5)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6)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或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的相关情形。 ──────┬────────────────────────────────── 2025-10-29│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已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并拟于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60000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事项公告如下:一、减少注册 资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60000元,即注册资本由原100000000元减少至9994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行使上述权利,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具体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袁江白喜富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电话:029-81777282 电子邮箱:zq@norsyn.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须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 2025-10-11│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 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同时鉴于公司拟取消设置监事会,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发展需要所 作出,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2025-10-11│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 象现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于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60000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10-11│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相关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变 更、通知债权人、董事会成员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备案及新任董事备案事项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备案结 果为准。 ──────┬────────────────────────────────── 2025-10-11│价格调整 ──────┴────────────────────────────────── 1、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 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8.74元/股,鉴于在激励计划存续期间 ,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此依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8.59元/股,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所需支付的回购资金预计为515400元,该等回购资金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3、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当前100000000股减少至9994 0000股(不考虑因其他事项导致的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情形),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款进行调 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二)2025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9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4)。 (四)2025年3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已依照规定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 2025-10-11│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 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董事 长郑敬敏先生、董事王小见先生、郑杨柳女士、袁江先生、卫少安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现 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二)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人· 年(含税)(若独立董事因其他原因无法领取津贴的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农 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执行 )。 (三)发放办法 公司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四)适用期限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 可生效。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 行。 ──────┬────────────────────────────────── 2025-08-29│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龙国伟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 会并表决、监事周大伟先生、任锦茹女士于会议现场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心作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各位监事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国伟先生 主持,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5-050)。 ──────┬────────────────────────────────── 2025-08-18│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郑敬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杨柳女士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承诺 》,获悉其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在未来12个月内不 主动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敬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杨柳女士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6年8 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权益分派事项而增加的股份,其在上述期间内亦将遵守不减持承诺,未 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