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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0012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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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1231 农心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09│ 17.77│ 3.7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 1.05亿│ 2028.95万│ 3930.27万│ 92.07│ 0.00│ 2026-03-31│ │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 4268.80万│ 2028.95万│ 3930.27万│ 92.07│ 0.00│ 2026-03-31│ │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1.71亿│ 2149.03万│ 1.11亿│ 64.63│ 0.00│ 2026-06-30│ ├─────────┼──────┼─────┼─────┼─────┼─────┼──────┤ │研发中心项目 │ 1.09亿│ 2149.03万│ 1.11亿│ 64.63│ 0.00│ 2026-06-30│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4230.00万│ 584.50万│ 1444.40万│ 34.15│ 0.00│ 2026-06-30│ │目 │ │ │ │ │ │ │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4230.00万│ 584.50万│ 1444.41万│ 34.15│ 0.00│ 2026-06-30│ │目 │ │ │ │ │ │ │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0-11 │质押股数(万股) │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29 │质押占总股本(%) │0.80 │ ├────────┼──────────────┴────────┴──────────────┤ │股东名称 │王小见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26 │解押股数(万股) │80.00 │ ├────────┼──────────────┴────────┴──────────────┤ │质押说明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 │东王小见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1600000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 │ │ │押登记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26日王小见解除质押8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农心作物科│一简一至 │ 1.3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6 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9:15-15:00。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281190股;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0.28%; 3、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19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 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农 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 予部分的28119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人数共计119人。 ──────┬────────────────────────────────── 2026-04-27│价格调整 ──────┴──────────────────────────────────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 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缩股 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 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4、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在公司发生增发新股、回购股票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二)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情况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35755股),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964636.75元,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农心作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回购价格调整规 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P=P0-V=8.74-0.15=8.59(元/股)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部分)由8.74元/股调整为8.59元/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 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拟续聘信永中 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 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 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 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2、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前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1、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2.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50万元。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 、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审计费用经双方 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2026-04-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拟回购注销10061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59755股库 存股,并于前述股票注销完成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60365元、修订《公司章程》并备案《章程 修正案》,因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相关的所有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于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备案《章程修正案》等,授权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事项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及备案 结果为准。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于2026 年半年度、2026年第三季度(以下统称“中期”)根据当期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 等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制定和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 分配的规定; (2)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需求,且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 2、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中期以现金实施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2026年中期合并报表实现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超过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 3、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若在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 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 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 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全部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之日止。 ──────┬────────────────────────────────── 2026-04-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33350.6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363360.02元。根据《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3633 6.00元,加上2024年度末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84214830.35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付2024年度现 金红利14955636.75元后,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9986217.62元。按 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9 86217.62元。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部署,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持续推进的前 提下,为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管理层建议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年度公司拟以99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按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99940000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9 755股后,以股本99780245股为基数,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14967036.75元,占公司20 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46%。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 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 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6-04-27│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 并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同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 平,拟定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与构成 1、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制定依据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不另外 领取董事津贴;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位以及与 公司(包括子公司)签订的合同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其因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执行。 公司可以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 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独 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公司独立董事因行使职权发生合理费用或独立董事因其他原 因无法领取津贴的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 万元/人·年(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制定依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 其中: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 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 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福利 规定。 (三)发放办法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中月度考核部分经考 核后随月度基本薪酬同时发放,年度考核部分经年度考核完成后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随当月 基本薪酬同时发放。 绩效薪酬中月度考核部分和年度考核部分的具体比例按公司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四)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 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聘、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 2026-03-31│其他事项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技改项目”或“本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有关规定和该项目实 施情况,公司决定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3月29日,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为481.93万元,本项目在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完成后,该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届 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 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444250000.00元,减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 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公司根据《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预留权益授予日:2026年3月17日 2、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3月30日 3、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7.60万股,占预留权益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0.07605 % 4、预留权益授予价格:8.59元/股 5、预留权益实际登记人数:4人 6、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7、限制性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完成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权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 ──────┬────────────────────────────────── 2026-03-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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