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33 海安集团 更新日期:2026-01-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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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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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11-14│ 48.00│ 21.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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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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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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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安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布局
海外产能,进一步开拓全球市场,海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安俄罗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俄罗斯海安”)、旗舰股份公司及先锋股份公司(或称“目标公司”)等四方主体于2026年12
月26日签署了一份《投资意向协议》,海安集团与旗舰股份公司拟对先锋股份公司增资,并以
先锋股份公司为主体在俄罗斯建设巨型全钢工程机械子午线轮胎(以下简称“全钢巨胎”)工
厂,该全钢巨胎工厂预计总投资规模不超过539.90亿卢布(折合约43.19亿元人民币)。
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在境外设立合资工厂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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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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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调整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同时为更好地履行董事长职责,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晖先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63%股份,并且通过控股股东福建省信晖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1.2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5.87%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
晖先生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存在应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聘任总经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朱晖先生提名,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振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
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朱振鹏简历
朱振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11月生,本科学历。
2013年6月至2021年4月任福建省海安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董事;2014年
5月至2022年5月任福建省海科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莆田市盛隆轮胎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2021年8月任福建炬万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7
月至2021年11月任福建省信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海安加拿大有限
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福建省信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任海安俄
罗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历任海安橡胶集团(厦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202
3年1月至今任海安橡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
025年2月至今任海安智利股份公司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海安加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5
年10月至今任海安南非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振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振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朱晖先生之子,董事、副总经理朱剑水先生之妻弟,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信晖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朱振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振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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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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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
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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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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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振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黄振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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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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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
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
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二、投保方案
1、投保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
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授权有效期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授权事项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董高
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
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
投保、理赔等其他相关事项等)。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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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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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黄振华先生因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保障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
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朱振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朱晖先生
(召集人)、温廷羲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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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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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152463.6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21954545.6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63558557.51元。根据
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1954545.68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8597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
币20.00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3719466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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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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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三)股票简称:海安集团
(四)股票代码:00123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8597.3334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649.3334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5385920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
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50587414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
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初始战
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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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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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
的保荐代表人
李懿先生,2014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彤程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滁州多利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天
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仁和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吴素楠先生,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等投资银行
项目,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殷敖
殷敖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参与多个投资银行项目,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殷敖
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其他项目组成员:吴曙光、邓博韬、李硕(已离职)、彭泰戈、袁碧、刘刚、李舒华(已
离职)、齐家铖、盛俊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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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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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5〕2152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4649
.3334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597.3334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
.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
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83.5627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5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87.7500万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45%。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13.6669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
整数倍,即1508.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75.0127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5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96.3000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9.4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211693437%,有效申购倍数为4723.81202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
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00元/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
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
.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
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5年11月11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联席
主承销商已在2025年11月20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974913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42795824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1387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0265760.0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经核查确认,《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披露的53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97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其中533家网下投资者管
理的7978个有效配售对象按照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1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
象因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暂停IPO网下配售对象资格,其认购资金未到账,确认为放弃认购。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749803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71990544.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324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5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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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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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5〕2152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
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11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与联席
主承销商于2025年11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
了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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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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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52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4649
.3334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597.3334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
.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
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83.5627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5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87.7500万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45%。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771.3127万股。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13.66691倍,高于100倍,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508.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为775.012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55%;网上最
终发行数量为2996.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9.45%。回拨后
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11693437%,有效申购倍数为4723.81202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
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
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按照规范填写备注,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
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
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
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国泰君安君享海安橡胶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
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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