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1233 海安集团 更新日期:2025-1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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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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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11-14│ 48.00│ 21.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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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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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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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三)股票简称:海安集团
(四)股票代码:00123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8597.3334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649.3334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5385920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
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50587414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
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初始战
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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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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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
的保荐代表人
李懿先生,2014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彤程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滁州多利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天
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仁和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吴素楠先生,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等投资银行
项目,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殷敖
殷敖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参与多个投资银行项目,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殷敖
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其他项目组成员:吴曙光、邓博韬、李硕(已离职)、彭泰戈、袁碧、刘刚、李舒华(已
离职)、齐家铖、盛俊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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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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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5〕2152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4649
.3334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597.3334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
.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
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83.5627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5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87.7500万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45%。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13.6669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
整数倍,即1508.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75.0127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5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96.3000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9.4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211693437%,有效申购倍数为4723.81202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
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00元/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
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
.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
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5年11月11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联席
主承销商已在2025年11月20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974913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42795824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1387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0265760.0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经核查确认,《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披露的53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97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其中533家网下投资者管
理的7978个有效配售对象按照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1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
象因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暂停IPO网下配售对象资格,其认购资金未到账,确认为放弃认购。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749803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71990544.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324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5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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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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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5〕2152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
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11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与联席
主承销商于2025年11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
了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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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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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52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4649
.3334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597.3334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
.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
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
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
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83.5627万股,约占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5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87.7500万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45%。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771.3127万股。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13.66691倍,高于100倍,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508.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为775.012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55%;网上最
终发行数量为2996.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9.45%。回拨后
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11693437%,有效申购倍数为4723.81202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
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
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按照规范填写备注,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
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
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
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国泰君安君享海安橡胶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
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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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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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78668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41539579500股,配号总数283079
159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283079159。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13.6669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
整数倍,即1508.5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75.012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20.5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96.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79.4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11693437%,有效申购倍数为4723.81202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25年11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
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上公布摇号中
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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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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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649.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52号)。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数量为4649.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
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48.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3.9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1日(T-3日)发布
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6.3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16.31倍,仍存
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
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
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9.63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49.6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100万股
(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49.63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100万股,且申
报时间同为2025年11月11日13:10:11.483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
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35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227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22082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
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7388040万股的2.988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
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
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11月1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1月1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
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
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18.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为34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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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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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
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
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
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
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
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
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价格48.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3.9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1日(T-3日)发布
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6.3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16.31倍,仍存
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板注册制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与核准制下定价机制存在差异,在
高价剔除、“四个数孰低值”计算、发行价格确定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
公告“一、(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一、(四)发行价格的确定”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二、(五)回
拨机制”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下投资者限售规则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二、(六)
限售期安排”部分。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
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
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9.63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49.6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100万股
(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49.63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100万股,且申
报时间同为2025年11月11日13:10:11.483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
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35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227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22082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
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7388040万股的2.988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
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
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
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11月1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1月1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
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
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878.020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18.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为346.770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为531.249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1.43%。
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1.845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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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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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649.3334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5〕2152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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